《诗经》里讲“春日迟迟,卉木萋萋”,“某日迟迟”几乎是以后“迟迟”的标准用法,关于一种约定的期待和期待的不能满足。但陶渊明的眼睛看出去,是“众鸟相与飞,迟迟出林翮”。他用“迟迟”来度量众鸟飞去时的速度。
鸟应该以怎样的速度飞行,它应该在某个时刻到达某个位置吗?这个“迟迟”是关于飞鸟,还是关于一个站在原地,游目骋怀的诗人?限于五言诗的篇幅与规则,他不能够解释为什么诗中人久久站在这里,以怎样的心情注目群鸟消失在更广阔的天地。可是凝望众鸟飞去的这一景中没有尽述因而可以无限包容的对时间的触觉,反反复复地浮现在诗人们各不相同的境遇里。
有“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满足,就会有“井灶有遗处,桑竹残朽株”的遗憾。人当然可以逃开世俗社会,以躬耕践行归返田园的愿望,但荣枯,生灭,开落,对人的愿望不趋不避,所谓“天地不仁”才是自然的完整。
这是我们能够认识到的世俗世界规则之上的规则。我们从小便开始辨认、运用的世俗世界的规则在此不起作用。自然规则的运行,没有给过人类参与或拒绝的选择。一种残酷的公平。
无论是《典论论文》还是《文赋》,先论断“文学”具有一种超越时间的力量,而后再展开具体的规则与分类,好像提供了一条坚实的超越死亡的路径,让人安心。曹丕与陆机的时代,处理眼见的死亡是展现文学能力的必通挑战。王粲的《七哀诗》,曹操的《蒿里行》,用文字的力量截断死亡,在时间洪流中分开一条免于被遗忘的道路,后人所谓的“建安风骨”。
调动同情,调动技巧的创作常让人忽略一个事实:当曹操目睹“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当王粲旁观“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当曹丕以深情笔触回想“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都是一种属于幸存者的同情。自然是真诚的情感投入,可是“同情”在这样悬殊的生死之别之下不能不显得可疑——人在经验自己的死亡之前,可以真正共情他人的死亡吗?
并非苛责作者的不诚实,实在是文学对于死亡的无效。它可以远远观察,可以用逻辑推演被超越。但死亡是一种无法达成的经验,走过去,不许回头,不可描述。因而所有意图真诚的同情都难逃一种尴尬。再哀痛的悼亡书写对于死亡本身来说,都太过明亮。
从死亡往前走,极乐世界有金沙铺底之池,金银琉璃之楼阁, 共命之鸟昼夜不停的音乐,或者举形升虚,游于赤松紫烟……从现实世界的大河上岸的出路纵横交汇之处,陶渊明停在此地。
既然藏舟于壑是徒劳,不如望着这艘胆怯的小船,沉没在群星之中,在夜的沉默的面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