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阴抱子
此时此刻,时钟还在滴答滴答的走着,而我坐在林叔对面,等着他给我指派考核内容。
事务所里一片肃静,我呆呆的望着林叔身前办公桌上的小铃铛,这铃铛用红绳一圈又一圈的拴着,上面包上了一层写着符箓的宣纸,也不知道干啥用的。
随后,林叔便缓缓开口,讲起了一个民间故事。
在黑龙江依兰县,有一条叫倭肯河的河流,这条河源自阿尔哈山,最终并入松花江,属于是松花江比较大的一条支流。
而林叔要给我讲的事情,就发生在这里。
相传,在清末民初,倭肯河一带一直流行着水鬼害人的传闻。这个事儿当初影响不小,现在可能还有当地老人隐隐约约的记得这个传闻。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个在倭肯河沿岸的小村落,名为“长兴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所以这个村大多数村民都以捕鱼为生。
清末民初,那个年代十分的不太平。军阀割据,四处混战,人人自危,官府的管辖力度非常有限,几乎每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子都会出现地主这样的存在。而这长兴村的地主,很不幸,则是个相当残暴的人了。
讲的是地主家有个儿子,可能是自己爹妈妖孽的原因,这小子刚出生便高烧不退,人没烧死,但是整张脸都烧的抽抽巴巴的。五官扭曲在一起,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这也导致了他从小就心理扭曲,无恶不作,仗着他爹在当地的势力没少干欺负人的事儿。
村民们都厌恶他,也不敢反抗,背后就给他起了一个“抽吧脸”的外号。
随着时间一年一年的流逝,这小子也到了结婚的年龄了。无视,这地主便开始筹划起自己儿子的婚事来。
那个封建年代,女性的地位十分低下,尤其在这种山沟子里就更不用说了。地主挑来选去,最后选择了村东头瘸腿儿家的女儿,名叫王小小。
王小小生的俊俏,正是嫩的掐的出水的美好年龄,当然不想从了那抽吧脸。但是这地方山高皇帝远的,她一个刚16岁的小姑娘加上那瘸腿的爹,能翻的出什么浪来?
于是乎,那抽吧脸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威逼利诱,最后用把她爹的好腿也打折的威胁,终于把那王小小掳回了家。
前面说这抽吧脸,由于自己的容貌,心里早就已经变态了。这把王小小娶回家以后,便是百般使唤。刚开始还好,只是动口,最后竟然逐渐从叫骂转换成了拳打脚踢。而那地主也丝毫未把她真正当成自己家的儿媳妇,对于儿子的举动一味纵容,甚至鼓励。
最恶心的事,这抽吧脸在夜晚行事儿时,也跟常人不同。他的变态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他并不把那王小小当人,而是当做物品一样的摆弄。哪怕得知那王小小怀孕以后,也未曾手软半分。
日复一日,在精神的凌辱和肉体的折磨下,王小小疯了。
她恨,恨这抽吧脸给自己带来的痛苦,恨这命运为何如此不公,恨这肚子里那罪恶的骨肉,恨自己这辈子彻底不干净了。
弱势群体在坏人长时间的作践下,会逐渐产生一种自己恨自己,自己嫌自己脏的感觉,在被压迫到麻木后,连自己都不放过自己,这就是当时悲惨社会的一个缩影。她殊不知,自己根本没有错,自己也是受害者,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终于,一天深夜,抽吧脸又一次作践她的时候,王小小突然就用剪刀,给他那玩意儿齐根儿剪了下来。
随后,她便不顾地主家的拍门叫骂,将自屋的房门反锁,哼着小曲画了一个最美的妆,随后穿着被抢过来的前一天老爹给自己做的衣服,上吊自杀了。
此刻,王小小肚子里还有着身孕。在她去世以后,肚子里的孩子自然而然也失去了生命。
岁月不等人,就这么过了半年,已经是冬天了。
东北这边有一个传统,就是冬天捕头鱼。如果在冬捕时候下的第一网,出来的第一头鱼非常肥硕的话,那边代表着下一年都会吉祥好运。
这长兴村,可就因为这事儿出名了。
渔民拉头一网的时候,便觉得手中发沉。明显比正常时候要重很多,于是乎,大家伙齐心协力,将这网鱼拉了上来。没成想刚拉上来,就有一条足足得有200多斤的大鲶鱼!
只看这鲶鱼,体态丰盈,肥硕无比。它的身体宽大厚实,像是一块巨大的肉团,在阳光下散发着油亮的光泽。
尤其是那肚子,鼓的圆溜溜的,像是一个充满了气的皮球,浑圆饱满,几乎要撑破那层薄薄的鱼皮。里面的油脂和肉质呼之欲出。仿佛下一秒就会爆裂开来,上面还点缀着一些不规则的黑色斑点,看起来相当壮观。
要知道,这倭肯河以前打到的鲶鱼,最肥最肥的也就40斤左右。这一下子网上来一头200斤的大鲶鱼,直接就造成了一阵轰动。
这长兴村,渔业几乎都是那地主家把持着,所以,这么好的鲶鱼,自然而然也归他所得。要知道,这么巨大的头鱼,可是十分祥瑞的预兆。到时候送给县城的官大人,自己以后不就飞黄腾达了嘛。
于是乎,地主便把这鱼放在了自己家中的大缸内,好好养了起来,打算联系官府将它上供出去。
没成想,第二天早上,这鱼便不对劲了。
此时此刻,时钟还在滴答滴答的走着,而我坐在林叔对面,等着他给我指派考核内容。
事务所里一片肃静,我呆呆的望着林叔身前办公桌上的小铃铛,这铃铛用红绳一圈又一圈的拴着,上面包上了一层写着符箓的宣纸,也不知道干啥用的。
随后,林叔便缓缓开口,讲起了一个民间故事。
在黑龙江依兰县,有一条叫倭肯河的河流,这条河源自阿尔哈山,最终并入松花江,属于是松花江比较大的一条支流。
而林叔要给我讲的事情,就发生在这里。
相传,在清末民初,倭肯河一带一直流行着水鬼害人的传闻。这个事儿当初影响不小,现在可能还有当地老人隐隐约约的记得这个传闻。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个在倭肯河沿岸的小村落,名为“长兴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所以这个村大多数村民都以捕鱼为生。
清末民初,那个年代十分的不太平。军阀割据,四处混战,人人自危,官府的管辖力度非常有限,几乎每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子都会出现地主这样的存在。而这长兴村的地主,很不幸,则是个相当残暴的人了。
讲的是地主家有个儿子,可能是自己爹妈妖孽的原因,这小子刚出生便高烧不退,人没烧死,但是整张脸都烧的抽抽巴巴的。五官扭曲在一起,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这也导致了他从小就心理扭曲,无恶不作,仗着他爹在当地的势力没少干欺负人的事儿。
村民们都厌恶他,也不敢反抗,背后就给他起了一个“抽吧脸”的外号。
随着时间一年一年的流逝,这小子也到了结婚的年龄了。无视,这地主便开始筹划起自己儿子的婚事来。
那个封建年代,女性的地位十分低下,尤其在这种山沟子里就更不用说了。地主挑来选去,最后选择了村东头瘸腿儿家的女儿,名叫王小小。
王小小生的俊俏,正是嫩的掐的出水的美好年龄,当然不想从了那抽吧脸。但是这地方山高皇帝远的,她一个刚16岁的小姑娘加上那瘸腿的爹,能翻的出什么浪来?
于是乎,那抽吧脸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威逼利诱,最后用把她爹的好腿也打折的威胁,终于把那王小小掳回了家。
前面说这抽吧脸,由于自己的容貌,心里早就已经变态了。这把王小小娶回家以后,便是百般使唤。刚开始还好,只是动口,最后竟然逐渐从叫骂转换成了拳打脚踢。而那地主也丝毫未把她真正当成自己家的儿媳妇,对于儿子的举动一味纵容,甚至鼓励。
最恶心的事,这抽吧脸在夜晚行事儿时,也跟常人不同。他的变态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他并不把那王小小当人,而是当做物品一样的摆弄。哪怕得知那王小小怀孕以后,也未曾手软半分。
日复一日,在精神的凌辱和肉体的折磨下,王小小疯了。
她恨,恨这抽吧脸给自己带来的痛苦,恨这命运为何如此不公,恨这肚子里那罪恶的骨肉,恨自己这辈子彻底不干净了。
弱势群体在坏人长时间的作践下,会逐渐产生一种自己恨自己,自己嫌自己脏的感觉,在被压迫到麻木后,连自己都不放过自己,这就是当时悲惨社会的一个缩影。她殊不知,自己根本没有错,自己也是受害者,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终于,一天深夜,抽吧脸又一次作践她的时候,王小小突然就用剪刀,给他那玩意儿齐根儿剪了下来。
随后,她便不顾地主家的拍门叫骂,将自屋的房门反锁,哼着小曲画了一个最美的妆,随后穿着被抢过来的前一天老爹给自己做的衣服,上吊自杀了。
此刻,王小小肚子里还有着身孕。在她去世以后,肚子里的孩子自然而然也失去了生命。
岁月不等人,就这么过了半年,已经是冬天了。
东北这边有一个传统,就是冬天捕头鱼。如果在冬捕时候下的第一网,出来的第一头鱼非常肥硕的话,那边代表着下一年都会吉祥好运。
这长兴村,可就因为这事儿出名了。
渔民拉头一网的时候,便觉得手中发沉。明显比正常时候要重很多,于是乎,大家伙齐心协力,将这网鱼拉了上来。没成想刚拉上来,就有一条足足得有200多斤的大鲶鱼!
只看这鲶鱼,体态丰盈,肥硕无比。它的身体宽大厚实,像是一块巨大的肉团,在阳光下散发着油亮的光泽。
尤其是那肚子,鼓的圆溜溜的,像是一个充满了气的皮球,浑圆饱满,几乎要撑破那层薄薄的鱼皮。里面的油脂和肉质呼之欲出。仿佛下一秒就会爆裂开来,上面还点缀着一些不规则的黑色斑点,看起来相当壮观。
要知道,这倭肯河以前打到的鲶鱼,最肥最肥的也就40斤左右。这一下子网上来一头200斤的大鲶鱼,直接就造成了一阵轰动。
这长兴村,渔业几乎都是那地主家把持着,所以,这么好的鲶鱼,自然而然也归他所得。要知道,这么巨大的头鱼,可是十分祥瑞的预兆。到时候送给县城的官大人,自己以后不就飞黄腾达了嘛。
于是乎,地主便把这鱼放在了自己家中的大缸内,好好养了起来,打算联系官府将它上供出去。
没成想,第二天早上,这鱼便不对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