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个人的观点与本题无关,我只是先证明楼主的说法在一般数学公设之下不成立,后面才能够慢慢谈.
第二,我从来没有忽略楼主的观点,我也知道楼主不敢谈普通数学公设,所以我才追问楼主说:”请问反对无穷公设的楼主大人,您对自然数的新定义是什麼”?
请问我这样质问楼主对於”自然数”的定义有何不对?我倒底忽略了什麼观点?顺便告诉你,我这个问题是你研究操作步骤的基础、我谈的东西是你的根!请你不要本末倒置!
如果楼主在不使用芜穷公设、重新定义”自然数”的时候,他认为”自然数集”里面就只有有限个元素,那麼哪里还有无限的操作步骤可言?你想想.
如果不先说清楚楼主对於”自然数”的新定义,那麼你那几个问题通通都是白撘.我前面已经告诉过你了,如果不讲清楚”自然数”的新定义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回答你的问题,答案就是操作 10^10 次,看你怎麼反驳我?
第二,我从来没有忽略楼主的观点,我也知道楼主不敢谈普通数学公设,所以我才追问楼主说:”请问反对无穷公设的楼主大人,您对自然数的新定义是什麼”?
请问我这样质问楼主对於”自然数”的定义有何不对?我倒底忽略了什麼观点?顺便告诉你,我这个问题是你研究操作步骤的基础、我谈的东西是你的根!请你不要本末倒置!
如果楼主在不使用芜穷公设、重新定义”自然数”的时候,他认为”自然数集”里面就只有有限个元素,那麼哪里还有无限的操作步骤可言?你想想.
如果不先说清楚楼主对於”自然数”的新定义,那麼你那几个问题通通都是白撘.我前面已经告诉过你了,如果不讲清楚”自然数”的新定义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回答你的问题,答案就是操作 10^10 次,看你怎麼反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