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的判词最没有争议,因为曹雪芹活着写完了她的悲剧。虽然可卿更早被曹雪芹结束了生命,但可卿的死亡,写得不清不楚,和判词中的命运似乎有很大的距离——其实一致,只是因为用了过于隐晦的笔法,使多数人无法看出两者的一致,就有了众说纷纭的争议,加上这个人物的特殊性,使这个人物的争议简直成为文学史上的奇迹。
而晴雯的性格命运,完全按照判词中的设定来推演。“心比天高,身为下贱”,蕴含着曹公无比的同情和痛心。“女儿”的“风流灵巧”是曹公最喜欢的品质,但却“招人怨”,此处之人,就是嘲谤宝玉的世人了。“寿夭多因毁谤生”,此处“毁谤”和前面的“怨”应该有所不同,“怨”是泛指,“毁谤”是有具体所指的,所以也引起了红迷的争论。
晴雯相貌性格都像黛玉,曹公无疑很爱她。一个作家对作品人物的热爱程度,可以衡量作家对创作的态度。托尔斯泰写到安娜,曾经泪流满面,引起旁人不解,曰,你心痛她死,何不让她活呢。托尔斯泰答曰,安娜的性格必须死——这成为文学史上的佳话。
但是,我相信,曹公对作品人物的热爱远甚于托翁。而且,曹公不是爱一个人,他就如宝玉那样,爱一群人,爱一群“女儿”,晴雯一定是他最爱的人之一。
到了接近八十回,曹公觉得该到了梦醒的时刻,该到了他热爱的“女儿”们下葬的时刻,曹公开始一一亲手安排钟爱的“女儿”的死亡——曹雪芹写晴雯之死,一定痛不欲生!我确信,八十回是曹公自己阉割,因为他觉得自己根本做不到把自己痴迷的“女儿”一一杀死。
笔者曾在《痴人说梦的美丽和悲哀》里阐述过这个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