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种杂交的能育性及其混种后代的能育性不是普遍的
作为一个极有根据的论点,可以主张,物种和变种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本质上的区
别,因为变种彼此在外观上无论有多大差异,还是可以十分容易地杂交,且能够产生完
全能育的后代。除去某些即将谈到的例外,我充分承认这是规律。但围绕这个问题还有
许多难点,因为,当探求在自然状况下所产生的变种时,如果有两个类型,向来被认为
是变种,但在杂交中发见它们有任何程度的不育性,大多数博物学者就会立刻把它们列
为物种。例如,被大多数植物学者认为是变种的蓝蘩篓和红蘩篓,据该特纳说在杂交中
是十分不育的,因此他便把它们列为无疑的物种了。如果我们用这样的循环法辩论下去,
就必然要承认在自然状况下产生出来的一切变种都是能育的了。
如果转过来看一看在家养状况下产生的或者假定产生的一些变种,我们还要被卷人
若干疑惑之中。因为,例如当我们说某些南美洲的土著家养狗不能和欧洲狗容易地结合
时,在每一个人心目中都会产生一种解释,而且这大概是一种正确的解释,即这些狗本
来是从不同物种传下来的。但是,在外观上有着广泛差异的很多家养旅,例如鸽子或甘
蓝都有完全的能育性,是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实,特别是当我们想起有何等众多的物种,
虽然彼此极其密切近似,但杂交时却极端不育;这是更可注意的事实。然而,通过以下
几点考虑,可知家养变种的能育性并不那么出人意外。第一,可以观察到,二个物种之
间的外在差异量并不是它们的相互不育性程度的确实指标,所以在变种的情形下,外在
的差异也不是确实的指标,关于物种,其原因肯定是完全在于它们的生殖系统,对家养
动物和栽培植物发生作用的变化着的生活条件,极少有改变它们的生殖系统而招致互相
不育的倾向,所以我们有良好的根据来承认帕拉斯的直接相反的学说,即家养的条件一
般可以消除不育的倾向;因此,物种在自然状态下当杂交时大概有某种程度的不育性,
但它们的家养后代当杂交时就会变成为完全能育的。在植物里,栽培并没有在不同物种
之间造成不育性的倾向,在已经谈到的若干确实有据的例子里,某些植物却受到了相反
的影响,因为它们变成了自交不育的,同时仍旧保有使其他物种受精和由其他物种受情
的能力。如果帕拉斯的关于不育性通过长久继续的家养而消除的学说可以被接受(这几
乎是难以反驳的),则长久继续的同一生活条件同样地会诱发不育性就是高度不可能的
了;纵使在某些情形里,具有特别体质的物种,偶尔会因此发生不育性。这样,我们就
可以理解,如我所相信的,为什么家养动物不会产生互相不育的变种,为什么植物,除
去即将举出的少数的情形以外,不产生不育的变种。
作为一个极有根据的论点,可以主张,物种和变种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本质上的区
别,因为变种彼此在外观上无论有多大差异,还是可以十分容易地杂交,且能够产生完
全能育的后代。除去某些即将谈到的例外,我充分承认这是规律。但围绕这个问题还有
许多难点,因为,当探求在自然状况下所产生的变种时,如果有两个类型,向来被认为
是变种,但在杂交中发见它们有任何程度的不育性,大多数博物学者就会立刻把它们列
为物种。例如,被大多数植物学者认为是变种的蓝蘩篓和红蘩篓,据该特纳说在杂交中
是十分不育的,因此他便把它们列为无疑的物种了。如果我们用这样的循环法辩论下去,
就必然要承认在自然状况下产生出来的一切变种都是能育的了。
如果转过来看一看在家养状况下产生的或者假定产生的一些变种,我们还要被卷人
若干疑惑之中。因为,例如当我们说某些南美洲的土著家养狗不能和欧洲狗容易地结合
时,在每一个人心目中都会产生一种解释,而且这大概是一种正确的解释,即这些狗本
来是从不同物种传下来的。但是,在外观上有着广泛差异的很多家养旅,例如鸽子或甘
蓝都有完全的能育性,是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实,特别是当我们想起有何等众多的物种,
虽然彼此极其密切近似,但杂交时却极端不育;这是更可注意的事实。然而,通过以下
几点考虑,可知家养变种的能育性并不那么出人意外。第一,可以观察到,二个物种之
间的外在差异量并不是它们的相互不育性程度的确实指标,所以在变种的情形下,外在
的差异也不是确实的指标,关于物种,其原因肯定是完全在于它们的生殖系统,对家养
动物和栽培植物发生作用的变化着的生活条件,极少有改变它们的生殖系统而招致互相
不育的倾向,所以我们有良好的根据来承认帕拉斯的直接相反的学说,即家养的条件一
般可以消除不育的倾向;因此,物种在自然状态下当杂交时大概有某种程度的不育性,
但它们的家养后代当杂交时就会变成为完全能育的。在植物里,栽培并没有在不同物种
之间造成不育性的倾向,在已经谈到的若干确实有据的例子里,某些植物却受到了相反
的影响,因为它们变成了自交不育的,同时仍旧保有使其他物种受精和由其他物种受情
的能力。如果帕拉斯的关于不育性通过长久继续的家养而消除的学说可以被接受(这几
乎是难以反驳的),则长久继续的同一生活条件同样地会诱发不育性就是高度不可能的
了;纵使在某些情形里,具有特别体质的物种,偶尔会因此发生不育性。这样,我们就
可以理解,如我所相信的,为什么家养动物不会产生互相不育的变种,为什么植物,除
去即将举出的少数的情形以外,不产生不育的变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