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配第一次杂交不育性和Z种不育性的法则
关于支配第一次杂交不育性和杂Z不育性的法则,我们现在要讨论得详细一些。我
们的主要目的在于看一看,这些法则是否表示了物种曾被特别地赋予了这种不育的性质,
以阻止它们的杂交和混乱。下面的结论主要是从该特纳的可称赞的植物杂交工作中得出
来的。我曾煞费苦心来确定这些法则在动物方面究竟能应用到什么地步,因为考虑到我
们关于杂Z动物的知识极其贫乏,我惊奇地发见这些同样的规律是如此普遍地能够在动
物界和植物界里应用。
已经指出,第一次杂交能育性和Z种能育性的程度,是从完全不育逐渐级进到完全
能育。令人惊奇的是,这种级进可由很多奇妙的方式表现出来;但是在这里我只能提出
事实的最简略概要。如果把某一科植物的花粉放在另一科植物的柱头上,其所能发生的
影响并不比无机的灰尘为大。从这种绝对不育起,把不同物种的花粉放在同属的某一物
种的柱头上,可以产生数量不同的种子,而形成一个完全系列的级进,直到几乎完全能
育或者甚至十分完全能育;并且我们知道,在某些异常的情形下,它们甚至有过度的能
育性,超过用自己花粉所产生的能育性。Z种也是如此,有些Z种,甚至用一个纯粹亲
种的花粉来受精,也从来没有产生过、大概永远也不会产生出一粒能育的种籽:但在某
些这等例子里,可以看出能育性的最初痕迹,即以一个纯粹亲种的花粉来受精,可以致
使Z种的花比不如此受粉的花凋谢较早;而花的早谢为初期受精的一种征兆,是众所熟
知的。从这种极度的不育性起,我们有自交能育的Z种,可以产生愈来愈多的种籽,直
到具有完全的能育性为止。
从很难杂交的和杂交后很少产生任何后代的二个物种产生出来的Z种,一般是很不
育的;但是第一次杂交的困难和这样产生出来的杂Z的不育性之间的平行现象(parall
elism)--这二类事实一般常被混淆在一起--决不严格。在许多情形里,如毛蕊花属,
二个纯粹物种能够异常容易地杂交,并产生无数的Z种后代,然而这些Z种是显著不育
的。另一方面,有一些物种很少能够杂交或者极难杂交,但是最后产生出来的杂Z却很
能育。甚至在同一个属的范围内,例如在石竹属(Dlanthus)里,也有这二种相反的情
形存在。
第一次杂交的能育性和杂Z的能育性比起纯粹物种的能育性,更易受不良条件的影
响。不过第一次杂交的能育性也内在地易于变异,因为同样的二个物种在同样地环境条
件下进行杂交,它们的能育性的程度并不永远一样;这还要部分地决定于偶然选作试验
之用的个体的体质。杂Z也是如此,因为在从同一个蒴里的种籽培育出来的、并处于同
样条件下的若干个体,其能育性程度常有很大差异。
分类系统上的亲缘关系(systematic affinity)这一名词的意义,是指物种之间在
构造上和体质上的一般相似性而言。那么第一次杂交的能育性以及由此产生出来的杂Z
的能育性,大部是受它们的分类系统的亲缘关系所支配的。被分类学家列为不同科的物
种之间从没有产生过Z种;另一方面,密切近似的物种一般容易杂交,这就明白地阐明
了上述一点。但是分类系统上的亲缘关系和杂交难易之间的相应性决不严格。无数的例
子可以阐明,极其密切近似的物种并不能杂交,或者极难杂交;另一方面,很不同的物
种却能极其容易地杂交。在同一个科里,也许有一个属,如石竹属,在这个属里有许多
物种能够极其容易的杂交;而另一个属,如麦瓶草(Silene),在这个属里,曾经万分
努力地使二个极其接近的物种进行杂交,却不能产生一个Z种,甚至在同一个属的范围
内,我们也会遇到同样的不同情形;例如,烟草属(Nicotiana)的许多物种几乎比起任
何其他属的物种更容易杂交,但是该特纳发见并非特殊不同的一个物种--智利尖叶烟
草(N.acumlnata)曾和不下八个烟草属的其他物种进行过杂交,它顽固地不能受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