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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林语堂苏东坡大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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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倍息。又常平广惠之物,收藏积滞,必待年俭物贵,然后出朵,所及者不过城市
游手之人。今通一路有无,贵发贱敛,以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
而兼并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为民。而公家无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
助之意也。”
 这项美丽纯正的计划原本是为农民之利益而设,结果竟一变而为扰民,弄得农
民家败人亡,到底何以演变至此一地步,我们到后面再看。不过我们应当说明的是,
这个新措施本乃常平仓古法的延续,但后来渐渐把古法取而代之。由宋朝开国始,
政府在各县一直保持此类谷仓,用以稳定谷价,谷贱伤农,政府则收买剩余的稻谷。
在歉年时,正相反,稻谷之价高涨时,官方则将稻谷抛售,用以平抑粮价。诚然,
主管粮政的当局不见得行政效率能永远很好,因为不少官吏谷价低贱时,不见得愿
意收买。甚至在英宗治平三年(一0 六六)常平仓公布的数字显示,官家一年内收
购五百零一万四千一百八十石谷物,卖出为四百七十一万一千五百七十石。现在,
仓凛的财货都已变为青苗贷款的本金,常平仓的正常功用自然终止了。
 青苗法的基本问题是,这种贷款必然会变成强迫贷款。王安石不容人有异议,
如今必须成功不可。他必须向神宗表示此种贷款极为成功,深受农民欢迎。他不容
许属下放款松懈。他不能了解农民不需要此项贷款,每逢预备贷出的款项不能如数
贷出时,他就暴跳如雷。他开始把办理贷款成绩好的官员提升,把他认为懈怠者处
罚。每一个官员无不注意自己的成绩,最关心的就是由报表上显出好成绩。此等对
众官吏竞赛的刺激办法,很像现代的推销政府公债。主办贷款的官员一知道自己若
不能将款如数贷出,便会因“阻碍变法”的罪过行将革职或降职时,被王安石称之
为能吏的官员,便将款项开始在官方压力之下强行分配。每家都得向官家借债,每
一期三个月,每个人在一期得交付百分之三十的利息。也有善良的官吏深知这种贷
款对贫民为害之大,也知道若本利不能缴还,必难免牢狱之灾。因此依照朝廷的明
文规定,正式向民众宣布,此等贷款,依据圣旨,纯属志愿;心里对会因“阻挠变
法”而降级,早有准备了。
 免役法亦复如此。官方的本意与实施情形,也是大相径庭。但是这一项措施,
可以说是王安石变法中最好的一项。后来苏东坡的“蜀党”当权时,他一派中所有
的人都打算把王安石的新法全予推翻,苏东坡所支持新法中唯一的一种,就是免役
法。
 在宋以前,中国实行征兵制已经很久。王安石提出的就是老百姓要付税以代替
兵役。换言之,这条措施就是以募兵组成常备军代替征兵制。不过,仔细研究一下
免役法的规定,其结论恐怕难逃政府从税收以裕国库的目的,至于使人民免于征兵
之利益,则已由实行保甲制度而归为泡影,而保甲制度较之征兵制则弊害更多。免
役法慎重研讨一年之后,条文终于公布了。条文中规定凡过去免于征兵之家仍须付
免役税;例如,寡妇,家中无子女,或只有独子,或虽有子女而尚未成年者,尼姑
与和尚道士,都须纳一种税,名之为“助役金”。各地区在免役配额之外,须多缴
纳百分之二十,以供荒年百姓无力缴纳时应用。由此种税征集的款项,则充政府雇
兵与雇用其他人员之用。正如苏东坡在青苗贷款措施上所说,百姓将因拖欠而入狱,
而受鞭答之苦,也正如司马光当时所指出将来必然发生之情况——凡无现款以缴纳
春秋之兔役税者,必强迫而出售食粮,杀其耕牛,代其树木,方可以缴纳此项捐税。
再者,在前项征兵法中,民家只不过轮流服役数年,而在新实行之免役法中,常常
须为免役而年年缴税,连不须服役之年,亦须照常缴税。
 免役法,以及新商税与所得税法,必须看做是向民征税的一项新方法,而并非
免于征兵,因为人民在保甲法之下仍须接受征调而接受军事训练的。新商事法是根
据商人账目向商人的利润上征取捐税的。所得税,并非现代意义的所得税。我之要
在此称之为所得税,是因为官方强迫人民登记其收入与财产,据此以做分配其它捐
税之用。此税之所以像所得税,就是人民必须要报其收入与财产之所得,煞费心机
去欺骗政府。在这项新政的争论上,据说此项措施公布之后


55楼2006-08-10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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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四姑娘山


    56楼2006-08-10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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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役法,以及新商税与所得税法,必须看做是向民征税的一项新方法,而并非
      免于征兵,因为人民在保甲法之下仍须接受征调而接受军事训练的。新商事法是根
      据商人账目向商人的利润上征取捐税的。所得税,并非现代意义的所得税。我之要
      在此称之为所得税,是因为官方强迫人民登记其收入与财产,据此以做分配其它捐
      税之用。此税之所以像所得税,就是人民必须要报其收入与财产之所得,煞费心机
      去欺骗政府。在这项新政的争论上,据说此项措施公布之后,“民家尺椽寸土,检
      括无遗, 至鸡豚亦遍抄之。 ”无一不登记报官的。最后一项措施于神宗熙宁七年
      (一0 七四)历时不久而废,因王安石不久失势之故;甚至在此项措施停止实施之
      前,苏东坡称其不合于法,在他治下地区拒予推行。
       王安石在免役法中表明意在解除人民在征兵法中之苦,结果保甲法证实了他是
      言不由衷。事实至为明显,他的新保甲法与免役法是同时公布的,在神宗熙宁三年
      十二月(一0七0)。朝廷用免役法的法宝,一只手从人民身上解除了征兵的重担,
      却用另一只手把那个重担又放回人民身上。保甲是邻居连保制度。每十家为一保,
      每五十家为一大保。一保中如有人窝藏贼犯,保内各家要负连带重任;如有谋杀、
      强奸等罪,保中必须报告官府。每一大保之壮丁必须组队接受军事训练,一家有壮
      丁二人者抽其一,如超过二壮丁,则依比例多抽。凡抽去者每五天离田受训,此五
      天相当于现今之一星期,一个月分为六节。家有壮丁者,不必如古代征兵制度下只
      身赴外乡,而是使军队深入村中。但是王安石善于宣传,他知道给旧事物一个新名
      称,此旧事物便不复存,所以“征兵制已废”。
       在集中登记管理人民之外,还有一种农民田地强迫登记,作为征收新税的依据,
      以及另一种将政府的马匹寄养在民家的制度,也就是方田均税法及保马法。像所有
      集体制度一样,王安石的新法是不放人民自由生活的。政府在妥为照顾人民的焦虑
      之下,这个新政权必须确知人民做些什么,有些什么。也像其它集体制度一样,这
      个新政权也认为缺少了特务人员是不能统治的。 因而其特务制度在神宗熙宁五年
      (一0 七二)成立,幸而苏东坡已经离开京都了。这个新政权若不把御史台(相当
      于现代的报章杂志界)控制住,而以甘心效忠的同党手下人填满,这个新政权也是
      无法发挥效能的。王安石也觉得有控制学者文人的思想观念之必要。他以前像王莽,
      往后则像希特勒,因为他一遇到别人反对,则暴跳如雷——现代的精神病学家,大
      概会把他列为患有妄想狂的人。
       显出王安石的妄想狂性格,以及所有历史家和批评家共同认为他一个不可饶恕
      的行为,倒不是他的政治社会的冒险改革,而是他自命为经典的唯一解释人一事。
      他也像王莽那样窜改古籍,所以王安石也写他自己的《三经新义》,使之成为思想
      的官定标准,用以代替所有过去经典的名家疏解。以一个学者而论,王安石还算不
      错,但还不足以把郑康成、马融、陆德明等鸿儒取而代之。他此种行为,既是官权
      的滥用,又是对学术的污辱。中国科举考试,一般都是以经书的一段为题,而应考
      者的发挥题意也要依据经书。这个王氏新制度的建立,就是说国内的考生必须在每
      个题义上,要研究并且吸收王安石所说的话,自为政之道、佛教色彩的儒学,一直
      到“鹌”、“果”、“雉”等字的语源。苏东坡离开京都之后,一次在地方考试时
      监考,曾写过一首诗,表示对考生试卷上所表现的思想观念之呆板雷同的厌恶感。
       王安石的《三经新义》也和他的语言学一样,往往带有佛教思想,新思想创见
      多,而学术根基浅。但是他却相信,在解释古籍的思想和政治观念时,他之认为如
      何就必然如何。他的《三经新义》糟不可言,他死之后就完全为人所遗忘,而且也
      一本无存了。可是在他当权之时,则是科举考生人人所必读的经典;考生的意见如
      与宰相的见解小有出入,便因之落第而有余。最为人所厌恨者,是此《三经新义》
      


      57楼2006-08-10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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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朝廷大权将落在他们之手,若陛下获胜,朝廷的大权则仍将在陛下之手。那些
        自私的大臣,全都是存心阻挡陛下行先王之道。就是因此才闹出这一番纷乱。”
         有年轻好胜志在国富兵强的皇帝在上,有对自己的财政经济学说坚信不移的宰
        相在下,实行王安石激进的政治财政改革已经如箭在弦了。实行新政的动机是不容
        置疑的。宋朝承五代残唐纷争杀戮的五十年之后,一直没有强盛起来。而且,西夏、
        契丹(后来称辽)、金,不断侵略中国的边境。中国与这些北方部落短期交战之后,
        遂订约言和。和约的条款对中国皇帝也是忍垢蒙羞的条款,因为那些番邦虽然承认
        中国的皇帝,但那是中国皇帝按年赐予他们金银绸缎换来的,每年付出的财帛要由
        十万到二十五万缕。这自然使国库财力大量外流。国内行政一向松弛泄沓!政府经
        费则捉襟见肘。王安石自命为财务奇才,能凭耍弄纳税征兵制度便可以给国库筹集
        款项。我相信藉在中国西北用武而恢复国威,是王安石政策中打动君心的要点,因
        为王安石当政时曾在西北由中国发动战争数次,其中有数次胜利,一次惨败。为继
        续作战,皇帝需要金钱,为了筹款,国家财政制度必须改变。可是,我们不必怀疑
        力主新政者真纯的动机,我们先看看那些财政经济改革的严重后果吧。
         王安石到达京都不久,司马光就和他在神宗面前争论起来,这次争论就总括了
        双方基本的歧见。这时国库已到真正空虚的地步,到了春季的祭天大典,皇帝竟想
        免去赐与臣子的银两绸缎,这样可以给皇家节省一笔钱。这件事弓起司马光和王安
        石之间一次争论。王安石认为国库空虚完全为朝臣不知理财之道的结果。
         司马光反驳他说:“你之所谓财政,只是在百姓身上多征捐税而已。”
         王安石回答说:“不是。善于理财者能使国库充裕而不增加捐税。”
         司马光说:“多么荒唐!总之,一国有其固定量的财富。这笔财富不是在百姓
        手中,便是在政府手中。不论你实行什么政策,或给此政策什么名称,你只是把百
        姓手中的钱拿过一部分交给政府罢了。”
         皇帝有几分持司马光的说法,于是在随后一两个月内把新政暂行搁置。
         不必身为经济学家,尽可放心相信一国的财富方面的两个重要因素只是生产与
        分配,谅不致误。要增加国家的财富,必须增加生产,或是使分配更为得当。在王
        安石时代,增加生产绝无可能,因为那时还没有工业化的办法。所以一个财政天才
        之所能为,只有在分配方面。因为王安石基本上关心的,是充裕国库,而增加国家
        财富的意思,也就是提高政府的税收。王安石看得很清楚,富商与地主正以自由企
        业方式获利,他不明白政府为什么不应当把他们的利润抢过来而由政府自己经商,
        自己获利。那结论是可想象而知的。他用的名称的确很够新奇,他要用资本削减垄
        断,叫“钱平”;他要取之于富归之于贫以求均富;他要阻止农民向地主高利贷款。
        在春耕期间由政府借款予农民,在收割后由农民归还政府,自然是仁善之举。王安
        石能使皇帝深信所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但是历史上记载,经过了一段
        踌躇,王安石才决定实行借款予农民的理论,这理论是一个小吏提出的,就是:投
        资五十万两白银,每年政府可赚二十五万两,因为一年两收,则百分之二十或三十
        的利息可以一年收两次。
         我们无须把这些新政的细节详予说明。总之新政是由神宗熙宁二年(一0 六九)
        开始,大约八年之后闹得天怒人怨,王安石自己本人和皇帝都十分已烦,二人彼此
        之间也不愉快。现在仅略述其大要于后。
         最重要与最为人所熟知者共有九项,为方便计,今归纳为三组。有三种国营企
        业、三种新税、三项管制人民的登记制度、三种国营企业是均输法(国营贸易局),
        市易法(国营零售店管理局),以及利息二分实收三分(加上申请和登记费)的青
        苗法。三项新税收是免役税、国产消费税、所得税。登记制度是把国民组织起来,
        


        63楼2006-08-10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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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成十家为一组的征兵单位,亦即保甲;重新登记土地和马匹(方田均税法与保马
          法)。大体说来,这些方案近乎现代的集体经济政策。
           国营企业自神宗熙宁二年(一O 六九)以首先设立全国或省际的批发机构开始。
          深信政府有厚利可图,神宗皇帝拨了五百万两现款,三千万担谷子作为由政府接收
          省际贸易的货品和原料的经费。但是这套办法立刻遇到了困难。当年二月,朝廷先
          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负研究条款之责并予以公布。在条例司的官员之中就有苏子
          由。苏子由上奏折指出,朝廷若接收全国贸易,自由企业会立即瘫痪,只因各地的
          批发商人无力与官家竞争。政府与商人必将互相掣肘,而且他否认国库会有利可图。
          私人商业有相沿已久的信用关系及其它办法,政府经营时则无此种便利。必须先成
          立庞大机构以高薪雇用大批官员,并建筑美仑美美的官衙。结果不是从事以供与求
          为基础的商业经营,而是视佣金多寡来处理,按私人交情厚薄而分配利润,照亲疏
          远近而订立合同。子由力陈,由于官僚作风的无能,官方无力压低物价,只能以高
          价买入,远比正常商人购货时价钱高,所以自然失败无疑。
           所谓官营的均输法,亦即政府批发生意,因此搁置了一年,从长计议。后来朝
          廷用一个新名称提出一项修正计划。批发与零售的分界不是一个呆板硬性的规定,
          主管大公营商店的贸易局分设在大城市,如成都、广州、杭州。为了这些贸易机构
          的发展,朝廷又由国库拨出一百万绢,由京都地方的货币中拨出八十七万缕。为成
          立这些机构所举出的理由为:“富商大贾因时乘公私之急,以擅轻重敛散之权。”
          “宜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而制其有为,以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
          民。”领导者是一个极为能干的官员。他向政府所呈报的利润越厚,则上级认为他
          越干练。这个能干的官员名叫吕嘉间,成了全国的市易务官,全权控制全国的小商
          人。京都市易务的规矩是,小贸易商必须做该机构的会员;可以把货物与该处的资
          财联合经营,或由官方出钱收买他们店铺的存货;商人若想歇业,可把存货售与官
          家;也可用部分存货作为抵押向官方借钱,半年付息一分,或一年付两分。非该处
          会员,也可把货物卖与官家,价格由官家规定;最后是,不论官家需用何等货物,
          统由该处办理。
           政府吸收小商家,为此一制度最弱的一点,而私人营业几乎完全停顿。数年后,
          贸易和商业大为减少,按理论朝廷获利甚大,而实际上朝廷税收受损却到可惊的程
          度。皇帝在百姓心目中已经降低为与小民争利的贩夫走卒,皇帝知道后,大为不悦。
          最后,京都市易务和商税的丑闻传到了皇帝耳朵里,皇帝下令停止新法中最为人厌
          恶的几项。
           但是变法中最为人所知道的是青苗法。直到今日,每逢人谈到王安石的变法时,
          先想到的是这一项。这一项措施影响到全国每一个村庄,也是引起朝中轩然大波的
          主要原因。这一项措施本身确实不错,有些近似现代的农民银行。王安石年轻做太
          守时,曾在春耕时贷款予农民,收割时本利收回。他觉得这个办法对老百姓确实有
          帮助,因为他任职地方政府,能知道借款确有其需要,并且还要经官方适当的调查。
          在陕西省,官方亦曾试办,也颇为成功。而且由于这项办法由陕西春耕时开始,所
          以农民借款仍叫“青苗”贷款。
           在年成好时,当局知道必然会丰收,就贷款与农人购买农具和麦苗;一经收割。
          官方就去收麦子以供军需,且有利息可赚。据制置三司条例司所说:“诸路常平广
          惠仓钱谷,略计贯石可及千五百万贯石以上,敛散未得其宜,故为利未博。今欲以
          现在斜斗,遇贵量减市价朵,遇贱量增市价来。可通融转运司苗税及钱搬,就便转
          易者,亦许兑换,仍以现钱,依陕西青苗钱例,愿预借者给之。随税输纳外斗,半
          为夏料,半为秋料。内有请本色或纳时价贵愿纳钱者,皆从其便。如遇灾伤,许展
          至次料丰熟日纳。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民既受贷,则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陈不接以
          


          64楼2006-08-10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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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倍息。又常平广惠之物,收藏积滞,必待年俭物贵,然后出朵,所及者不过城市
            游手之人。今通一路有无,贵发贱敛,以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
            而兼并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为民。而公家无利其入,是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
            助之意也。”
             这项美丽纯正的计划原本是为农民之利益而设,结果竟一变而为扰民,弄得农
            民家败人亡,到底何以演变至此一地步,我们到后面再看。不过我们应当说明的是,
            这个新措施本乃常平仓古法的延续,但后来渐渐把古法取而代之。由宋朝开国始,
            政府在各县一直保持此类谷仓,用以稳定谷价,谷贱伤农,政府则收买剩余的稻谷。
            在歉年时,正相反,稻谷之价高涨时,官方则将稻谷抛售,用以平抑粮价。诚然,
            主管粮政的当局不见得行政效率能永远很好,因为不少官吏谷价低贱时,不见得愿
            意收买。甚至在英宗治平三年(一0 六六)常平仓公布的数字显示,官家一年内收
            购五百零一万四千一百八十石谷物,卖出为四百七十一万一千五百七十石。现在,
            仓凛的财货都已变为青苗贷款的本金,常平仓的正常功用自然终止了。
             青苗法的基本问题是,这种贷款必然会变成强迫贷款。王安石不容人有异议,
            如今必须成功不可。他必须向神宗表示此种贷款极为成功,深受农民欢迎。他不容
            许属下放款松懈。他不能了解农民不需要此项贷款,每逢预备贷出的款项不能如数
            贷出时,他就暴跳如雷。他开始把办理贷款成绩好的官员提升,把他认为懈怠者处
            罚。每一个官员无不注意自己的成绩,最关心的就是由报表上显出好成绩。此等对
            众官吏竞赛的刺激办法,很像现代的推销政府公债。主办贷款的官员一知道自己若
            不能将款如数贷出,便会因“阻碍变法”的罪过行将革职或降职时,被王安石称之
            为能吏的官员,便将款项开始在官方压力之下强行分配。每家都得向官家借债,每
            一期三个月,每个人在一期得交付百分之三十的利息。也有善良的官吏深知这种贷
            款对贫民为害之大,也知道若本利不能缴还,必难免牢狱之灾。因此依照朝廷的明
            文规定,正式向民众宣布,此等贷款,依据圣旨,纯属志愿;心里对会因“阻挠变
            法”而降级,早有准备了。
             免役法亦复如此。官方的本意与实施情形,也是大相径庭。但是这一项措施,
            可以说是王安石变法中最好的一项。后来苏东坡的“蜀党”当权时,他一派中所有
            的人都打算把王安石的新法全予推翻,苏东坡所支持新法中唯一的一种,就是免役
            法。
             在宋以前,中国实行征兵制已经很久。王安石提出的就是老百姓要付税以代替
            兵役。换言之,这条措施就是以募兵组成常备军代替征兵制。不过,仔细研究一下
            免役法的规定,其结论恐怕难逃政府从税收以裕国库的目的,至于使人民免于征兵
            之利益,则已由实行保甲制度而归为泡影,而保甲制度较之征兵制则弊害更多。免
            役法慎重研讨一年之后,条文终于公布了。条文中规定凡过去免于征兵之家仍须付
            免役税;例如,寡妇,家中无子女,或只有独子,或虽有子女而尚未成年者,尼姑
            与和尚道士,都须纳一种税,名之为“助役金”。各地区在免役配额之外,须多缴
            纳百分之二十,以供荒年百姓无力缴纳时应用。由此种税征集的款项,则充政府雇
            兵与雇用其他人员之用。正如苏东坡在青苗贷款措施上所说,百姓将因拖欠而入狱,
            而受鞭答之苦,也正如司马光当时所指出将来必然发生之情况——凡无现款以缴纳
            春秋之兔役税者,必强迫而出售食粮,杀其耕牛,代其树木,方可以缴纳此项捐税。
            再者,在前项征兵法中,民家只不过轮流服役数年,而在新实行之免役法中,常常
            须为免役而年年缴税,连不须服役之年,亦须照常缴税。
             免役法,以及新商税与所得税法,必须看做是向民征税的一项新方法,而并非
            免于征兵,因为人民在保甲法之下仍须接受征调而接受军事训练的。新商事法是根
            据商人账目向商人的利润上征取捐税的。所得税,并非现代意义的所得税。我之要
            


            65楼2006-08-10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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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楼2006-08-10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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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楼2006-08-1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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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权力地位,而且王安石对金钱绝不重视。他做宰相时,一领到俸禄,就交给弟兄
                  们,任凭他们花费。
                   司马光,道德才智,当代罕见其匹,由始至终是光风累月胸怀,争理不争利。
                  他和王安石只是在政策上水火不相容。当代一个批评家曾说:“王安石必行新政始
                  允为相,司马光必除新政始允为枢密副使。”
                   司马光为宋朝宰相,其为人所崇敬,不仅与范仲淹齐名,他还是包罗万有的一
                  部中国史《至五代北资治通鉴》的作者。这部书全书二百九十四卷,附录考异三十
                  卷,学富识高,文笔精练,为史书中之北斗,后世史学著作之规范。初稿《长编》
                  多于成书数倍。他写作此书时,一直孜孜不懈,每日抄写,积稿十尺,最后全稿装
                  满两间屋子。此空前巨著费去作者二十五年工夫。
                   引起最后争论的问题,是青苗贷款法。在制置三司条例司研讨数月之后,青苗
                  法终于在神宗熙宁二年(一O 六九)九月公布。朝廷派出四十一位专使大员,到各
                  省去督导实施新法。不久之后,即分明显示官家款项并不能如预先之估计可由人民
                  自行贷出。专使所面临之问题即是:径行还京陈明使命未能达成,抑或勉强人民将
                  款贷去而回京禀报新政成功。官家愿将款项借予富户,以其抵押较为可靠,但富户
                  并不特别需要借款。贫户急须借款,但官家必需取得抵押,因知其无还债能力。有
                  些特使乃思得办法,按人民之财力,自富至贫,将官款定比分配。但是贫户太贫,
                  实在无力借款,只有富户可借——这正是现代银行财务事业的基本特性。官方要做
                  到贫户确能归还贷款,于是使贫户之富有邻居为之做保。一个特使向京都的报告中
                  说:官方把贷款交与贫户时,贫户“喜极而泣”。另一个特使,不愿强民借贷,回
                  京报告大不相同。御史弹劾放款成功的特使,说他强民借贷,大违朝廷之本意。王
                  安石亲自到御史台对诸御史说:“你们意欲何为?你们弹劾推行新政的能吏,却对
                  办事不力者默不作声。”
                   韩琦那时驻在大名府,官居河北安抚使,亲眼看到了青苗贷款法实行的情形,
                  他向皇帝奏明青苗贷款是如何分配出去的。这若与苏东坡的火爆发作相比,韩琦的
                  奏折可以说是顾虑周详,措词妥帖,言之有物,真不愧是个极具才干、功在国家的
                  退职宰相的手笔。在奏折上他说,甚至赤贫之民也有分担的款额,富有之家则要求
                  认捐更多。所谓青苗贷款也分配给城市居民负担,也分配给地主和“垄断剥削者”,
                  须知这两种人正是青苗法所要消灭的。不可不知的是,每借进一笔钱,短短数月之
                  后就要付出一分半的利息。不论朝廷如何分辩,说贷款与民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百
                  姓都不肯相信。韩琦指出,纵然阻止强迫贷款,要力行自愿贷款,并无实际用处,
                  因为富户不肯借,穷人愿借,但无抵押;最后仍须保人还债。同时,督察贷款的特
                  使急于取悦于朝中当权者,低级官吏又不敢明言,韩琦说,他自思身为国家老臣,
                  势不得不将真相奏明皇帝。他请朝廷中止新法,召回特使,恢复故有的常平仓制。
                   和王安石讨论韩琦的奏折时,皇帝说:“韩琦乃国之忠臣,虽然为官在外,对
                  朝廷仍是念念不忘。我原以为青苗贷款法会有利于百姓,没料到为害如此之烈。再
                  者,青苗贷款只用于乡村,为何也在城市推销?”
                   王安石立即回奏道:“有什么害处?都市的人倘若也需要贷款,为什么不借给
                  他们?”


                  72楼2006-08-1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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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楼2006-08-1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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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楼2006-08-1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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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津,开始公然蔑视条例司,污辱了一个叫薛向的官员,而曾布却偏袒着薛向,攻
                        击吕嘉问,吕嘉问因而免职。吕惠卿和曾布奉命调查此一案件。吕和曾二人一向交
                        恶,二人与王安石的关系,正如史塔林与托拉斯基之与列宁一样。在调查期间,吕
                        惠卿开始攻击曾布,曾布也开始攻击吕惠卿,曾布垮台。
                         这是纠纷的开端。吕惠卿而今成了朝廷唯一的魁元。他不但抓住郑侠案件的机
                        会罢黜了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又藉着无处不在的邓绾的帮助,想把王安石牵连在
                        山东省一个谋反案件中,其实那是由一个亲王发动的。王安石被控与叛逆串通,因
                        为他与一逆贼是朋友。还有另一个阁员,也曾名义上做过宰相,他与吕惠卿极不相
                        容,他想使王安石官复原职,用以抑制吕惠卿。他除去请皇帝罢黜吕惠卿,重用王
                        安石之外,又送一密函与王安石。控告谋反自然事极严重,王安石以七日之内,火
                        速晋京。
                         王安石与谋反一案确无干系,在神宗熙宁八年(一0 七五)二月,又重任宰相。
                        这时使邓绾有几分尴尬,他只好连忙背弃吕惠卿,又投入王安石这边来。为了重获
                        王安石的青睐,他决定出卖吕惠卿。邓绾背着王安石,暗中和王安石的儿子勾结,
                        控告吕惠卿勒索华亭商人五百万缗。朝廷降吕惠卿官,出为太守。邓绾以吕惠卿如
                        此轻易逃过,心有不甘,乃联合吕嘉问请求重新审问,将吕惠卿羁押在京师的御史
                        台监狱中。
                         一度权势炙手可热的小人权要,—一遭到罢黜,邓绾也非例外。邓绾还依然是
                        精力充沛,他亲眼看到吕惠卿垮台,又看出皇帝对王安石也日形厌倦。他以天纵阴
                        谋之才,洞烛机先,心想下一个身揽大权的人必是王安石的儿子和女婿。他上一表
                        章,请皇帝将此二人升迁重用。但是王安石和皇帝对邓绾的变节背信早已厌腻,不
                        但不心存感激,反将他罢官斥退。邓绾现在对人性应当是失去了信心吧!
                         吕惠卿在御史台监狱等待审判之时,他对王安石发出了最后的一击。原来那些
                        年他保存了王安石的一些私人信件,以备敲诈之用。现在他把这些信都呈交给皇帝,
                        控告王安石在皇帝背后图谋不轨,因为有几封信上有“无令上知此一帖”。皇帝对
                        这些纷乱如麻的事早已厌恶,而今在这些信上的发现,真使皇帝对王安石第一次发
                        了脾气。王安石痛骂自己的儿子,不该背着他胡乱攻击吕惠卿。他儿子显然不知道
                        吕惠卿手中藏有这些信,并且握有他父亲的把柄,深悔自己行动卤莽。受父亲斥责
                        之后又心中憋气,立刻病倒,不久背上生出了恶疮。王安石一向信佛。他请和尚诵
                        经,请医生开药,但均无法救儿子一命。儿子王秀之死,是老相国的一个严重的打
                        击。这位相国对政治与人生的虚幻,大彻大悟了,他感觉厌倦,呈请辞官归隐。皇
                        帝允许他在熙宁九年(一0 七六)十月辞去职务,但仍保有若干最高爵位,王安石
                        并非遭受罢黜。数年之后,有人在金陵附近的乡间,看见他骑着驴,嘴里喃喃自语,
                        听不清说些什么。


                        82楼2006-08-10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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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楼2006-08-1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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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楼2006-08-1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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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楼2006-08-1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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