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会担心,开发商真的出资参与政府修路了,会把房子卖的很贵很贵,这样反倒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确实会有这样的情况存在,可我们在规划城市的时候,总是把开发商圈地和政府修路这两件事情分开来看,如果把这一片地皮都卖给开发商,而开发商只盖很少的房子,大部分地面需要修路,肯定是最后会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如果我们换一个思路,让规划部门和城建部门以及交通部门联合和开发商共同商议,在土地出让阶段,允许开发商垫资与政府一起先修好这段待开发区域的道路,然后呢,然后并不是开发商盖楼,最后收买路钱

,哈哈。 然后是用这段路的面积去折抵开发商实际购买的土地成本,其实这对双方都有利。对政府来说,虽然税收变少了,但是由于提前修路了,开发商的建筑效率加快,城市的发展步伐也更快,可以带动整片区域发展。
对于开发商来说,路修好了以后,投资者对房子更有信心,再加上交通便利,买房的人出行不会受阻,房子也会卖的更快,钱变现的能力更强,开发商就有能力继续投资,开发商获利也会更多。如果双方更有前瞻性的话,可以响应中央的号召,建设没有围墙的小区,这样小区的道路和城市道路相结合,通行效率可以更高,双方的成本也会共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