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丁入亩是清朝实行的最大两项德政之一(另一项是废除贱籍),该政策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底层贫民的负担,尤其是人多地少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的负担,同时也削弱了官府对人口流动的束缚(因为丁税不再按人口缴纳,地方官不必再担心因为人口流动而丧失税源)。但摊丁入亩也有局限性,即改政策并不能约束地方官府在正税之外再进行加派。事实上,随着时间推移,地方官府的加派又逐渐超过了正税。还是导致了更多投献者出现(可以参考李调元的《卖田者说》)。但地方官府不断进行加派,问题虽然出在州县,根源却在朝廷。在中央集拳制下,财权不断上收,事责不断下推,这是难以抗拒的规律。这种权责不对等才是州县热衷于加派的根源。在中央集拳制下,这种问题是无解的。摊丁入亩也只能扬汤止沸,并不能釜底抽薪,根治不了这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