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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转帖)从著作权法角度看三生三世涉嫌桃花债抄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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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电视剧片头播放完,都会有这么一句话。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但这是巧合吗?
个人认为,在这个公案中,唐七有主观故意(各种作者自己的留言),也存在事实(各类调色版和部分人设)。既使法律上定不了为抄袭,其前因后果,人品属性大家都看的到。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7-08-1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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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肉多蔬_59077 发表了评论 · 3月4 10:44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杨静,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是思想或感情的表达或表现,而不是思想内容本身。
    著作权法对于思想不予保护,更多的是出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持社会文化成果能够为全人类所自由共享,而不被任何人所独占。否则,每一位作者都占据一部分思想,那么留给社会的将是越来越少的创作空间,这不利于文化的繁荣发展,不符合著作权法的宗旨。 “人类的文学创作不乏对前人作品的借鉴,比如《哈姆雷特》的剧情和桥段不断被后人沿用。”
    杨静法官指出,通常,情节是文学作品的灵魂和精华所在,它直接影响着读者的欣赏体验,决定一部作品与另一部作品之间质的区别,也直接决定了作品的经济价值和艺术价值。法律所能容忍的“雷同”的程度,应当依据诉争作品的具体类型和内容而定。
    在小说等虚构类作品中,作品的构成元素包括思想、人物、情节、场景以及语言等。这些元素不是简单的堆加在一起,而是由作者按照一定的语言风格、思想精神统一在一起的。作者用独具自家风格的语言和文学技巧将它们组装起来,就鲜明地烙上了作者的痕迹,进而成为更鲜明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具有独创性的表达。
    “好比使用同样的砖瓦木料,不同的建筑师会创造出截然不同的建筑。单纯的砖瓦木料属于公有领域的智力成果,而建筑师独特的构建方法以及呈现出的独具特色的整体建筑才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IP属地:广东22楼2017-08-1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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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肉多蔬_59077 发表了评论 · 3月4 11:12
      武汉中品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剑刚,“知识产权的核心是是否具有独创性,一般法官会通过比对来确认是否抄袭”,他说,适当引用是合法的,但一般超过10%相同或相似都有可能构成抄袭,具体情况视法官综合比对认定。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解释,所谓的独创性,关键词有两个:一个是“独”,即自己做的,不是抄的;另外一个是创,即有一定的美感或者艺术性。一个作品,有一些部分是有独创性的,也有一部分是没有独创性的。没有独创性的部分法律不保护,所以进行比对的时候,只能用有独创性的部分与被告的作品进行比对。
      赵虎说,一部优秀的作品总是少不了借鉴前人的作品,比如王安石在《桂枝香.金陵怀古》中的词“至今商女,时时犹唱后庭遗曲”,就借鉴了杜牧的《泊秦淮》中的“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一句,而金庸先生也曾说过曾经借鉴还珠楼主的作品。
      那么,什么时候属于侵权,什么时候属于借鉴呢?
      赵虎说,著作权法上有一个判断是否侵权的原则,叫做“思想、表达二分法”,即一个作品的思想是不受保护的,只保护表达。
      如作为一部谍战电视剧《潜伏》拍摄得很成功,它不能阻止别人再次拍摄以“谍战”为主题的电视剧,但是新的电视剧不能用《潜伏》中的特定、详细故事情节、对白等,否则会构成侵权。再如在写作手法上有“偷龙转凤”这个桥段,一个作家用了偷龙转凤的桥段写了一个故事,如果不允许另外一个作家用这个桥段再创作,无疑会限制了创作,不利于文化的发展,而“偷龙转凤”这个桥段就是思想的范畴,不过具体如何“偷龙转凤”则可能会落入表达的范畴,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当然,如果是赤裸裸的“复制+粘贴”,则更构成侵权了。


      IP属地:广东23楼2017-08-11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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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肉多蔬_59077 发表了评论 · 3月4 11:13
        曾在琼瑶诉于正案中出任琼瑶方代表的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大家看到志愿者们整理的‘调色盘’,以为这就是确凿的证据,但事实上现有的比对证据只能算是素材,并不能拿上法庭。”
        王军解释说,能够被法庭采用的比对结果,需要能够判断雷同的情节段落“如果脱离了一定的情境、人物关系和故事情节,是否还具有独立的原创性,到底是表达相似还是创意借鉴,是否备注了改编来源……”
        在知识产权领域颇有经验的律师王军,虽然有诸多调色盘内容,但从法官查证的逻辑来说,不会仅仅基于网友比对意见做出结论,还要看原告举证内容是否具有原创性。“法官在认定时要考察相似度和逻辑性。在不同人物设定、故事背景和对白环境之下,即使类似的台词,传达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不太能简单几句话相似,就判定构成侵权。”


        IP属地:广东25楼2017-08-11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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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肉多蔬_59077 发表了评论 · 3月4 12:45
          你说”如果作品雷同到于正抄琼瑶那个程度才算抄袭的话,那么只能证明目前国内著作权保护的环境多么悲哀” ,呵呵,我的看法刚好跟你巅倒,若照反抄流氓的神逻辑来界定抄袭的话,将才会是原创者的灭顶之灾,大兴文字狱的开始。
          反抄人士常用的说法是: ”跟100本书各撞一个梗可以说是撞梗,跟一本书撞100个梗就不叫撞梗了” ,乍听有理,但问题关键在于你如何判定这是撞梗?
          如果只是简单粗暴的细数两文间的共同"元素” 、”关键词” 、你有啥我有啥,就说这叫撞梗,完全不管两文在故事主线、支线、人物设定、情节发展的关键环节、推进起转的方式、各个情节之间的逻辑关系设置上所存在差异,扣着细节脑补相似就是抄袭,数一数调色盘列举了几条就是抄袭,这是碰瓷,这是文字狱。
          虽然情节有的雷同,但细节/目的/走向是不同的;有时为了缕清剧情线会简化遗漏很多细节导致很多似是而非的对比;有时高度概括的剧情线会加入调色盘制作者的主观理解,而使调色盘“看起来”很像……甚至还有为了扒相似细节,把一方的剧情拆得乱七八糟强行拼凑出与另一方相似的剧情。
          明明差别很大的情节经过某种神总结的调色盘,硬是给没看过两本原著的人以为有极度相似的错觉。


          IP属地:广东27楼2017-08-11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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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自己的留言呢?咋没人说呀?鉴定抄袭为什么不看一下她自己发表的关于致敬大风的言论!她自己在初期就是承认了抄袭!


            来自Android客户端28楼2017-08-11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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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肉多蔬_59077 发表了评论 · 3月4 20:33
              律师咨询文有段话,”具体的认定还需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证” 。一堆法盲的就高潮了,说法官会歧视耽美,这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证,所以告不赢,我去…这是不专业跟自由心证没一毛关系啊
              为何说会有法官的自由心证问题,因为抄袭的判断在于"独创性的表达构成了实质性相似", 独创性与否? 表达还是思想? 实质性相似与否? 抄袭面积的多寡? 这都无法量化,取决于法官的判断,所以有自由心证的问题 ...但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毕竟比键盘侠都专业,不交给法官判,给谁判?
              以于正案为例,承审法官看完全版《宫锁连城》63集电视剧,并仔细比对过《梅花烙》小说及电视剧,才在判决书中,详列琼瑶提出的17、21个桥段,有那些可认定被于正的《宫锁连城》抄袭,又有那些不属抄袭。
              一审判决书中,内文提到
              原告就剧本《梅花烙》提出了21个情节,就小说《梅花烙》提出了17个情节,本院认为上述情节在剧本及电视剧《宫锁连城》中可分为三种情况:①原告主张剧本《宫锁连城》改编自原告剧本《梅花烙》、小说《梅花烙》的相关情节属于公知素材,剧本《梅花烙》、小说《梅花烙》的相关情节安排不具有显着独创性,因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情节6、14、17;②原告主张剧本《宫锁连城》改编自原告剧本《梅花烙》、小说《梅花烙》的相关情节基础素材属子公知素材,原告就相关素材进行了独创性的艺术加工,以使情节本身具有独创性,但剧本《宫锁连城》与原告就相关情节的独创设置不构成实质相似的内容;情节2、3、4、11、12、13、15、16、2;③原告主张剧本《宫锁连城》改编自原告小说《梅花烙》、剧本《梅花烙》的相关情节为原告作品中的独创情节,且剧本《宫锁连城》中的对应情节安排与原告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关联的内容:情节1、5、7、8、9、10、18、19、21。
              法院对原告主张的21个桥段抄袭,认定了9个。
              此外,琼瑶主张乾隆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公主。于正连乾隆、公主、富察这个姓氏都抄,连时间间隔都一样,这不是巧合。法官认为关于琼瑶的偷龙转凤这些设计已经体现了某种独创性,所以在被告方辩解只是公知素材的情况之下,法庭仍判雷同。法官在判决书也提到,两剧中的福晋都被安排曾生过3个女儿,剧情后来也都没有交代这3个女儿的事情,作品中出现的不寻常的细节设计同一性。这些剧情帮助法官形成心证,认定于正抄袭。
              出处: 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件判决说理部分摘要
              ***http:/*******/http://www.sinomedialaw.com/news/html/?663.html****


              IP属地:广东29楼2017-08-11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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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支持我的原创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梨花》


                来自Android客户端30楼2017-08-11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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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白吗?不好意思说再多都洗不白,就凄凄那种人品还想洗白!


                  来自Android客户端34楼2017-08-1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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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在票吧多次洗白,还是那句话,演员粉别洗了,反正你家偶像又不靠着唐七吃饭。


                    来自Android客户端35楼2017-08-1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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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人家有没有删你楼我不知道,你删我是肯定了 我只是给我自己的新书《三生三世十里菊花》打个广告这么难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17-08-1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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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g pic_type=1 width= height=]http://upload.jianshu.io/users/upload_avatars/5029297/715d9cf9-5097-4bc4-a52b-5d90f6e8aa1a?imageMogr2/auto-orient/strip|imageView2/1/w/180/h/180.gif[/img]少肉多蔬_59077 发表了评论 · 3月4 13:54
                        唐七究竟有没有抄袭大风刮过,看看两位当事人怎么说。
                        大风本人的说法,唐七“没抄多少,就是用了点句子,有点套写,拼了几个人名,然后还有那个结尾。故事架构和背景体系,都跟我的文章差别很大。”
                        出处: 大风刮过微博 2015-6-29
                        唐七则说 ,
                        “这本小说的文风只是模仿之作,开山鼻祖不是我,而是另一位作者,但请大家不要去打扰她,这篇小说只是我喜欢她的文风,从而向她的致敬之作,喜欢这种文风的读者,可以去看那位D姓作者的作品”
                        “我到底有没有抄你,你心里最清楚,七年前当这个圈子风一样掐作者人品的时后,你掐我人品问题,七年后当这个圈子开始风一样掐抄袭的时后,你开始拼命引导读者我抄袭你。….. 法律是摆设,抄没抄都是你了算,我道德水平也是你说了算,….对此,我只有六个字想回你,***,***……”
                        “…我模仿这位D姓作者的文风,写了一篇戏作,是年轻时不懂事,多年来被人这么黑是我的因果…”
                        出处: 唐七微博3多多字长文 2015-7-6
                        “关于这两本书,其实看过的读者都知道是完全不同的故事,无论故事的主线还是支线;完全不同的人物,无论是主角还是配角;没有任何一个句子相同,无论是叙述部分还是人物台词。为什么会有抄袭流言出现,而后愈演愈烈,大概因为我早年诚实地公开说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文风好玩,不是我自己搞出来的,是我学着人家写的,我把这话贴在了自己写作区域的公告栏上。从最开始的‘学着人家的文风写’,被传成‘抄袭文风’,再传成‘抄袭整个故事情节’,再被传成‘就男女主角名字改了改,性别变了变’,再到被舆论审判成此书确然是一本抄袭之作,大概用了七八年的样子。”
                        出处: 唐七回应抄袭说:被黑得最凶时差点抑郁,现在觉得可笑 2017-2-8


                        IP属地:广东37楼2017-08-1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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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自己说的,大风门下狗,这可不是别人黑。再者作者自己留言里的借是什么意思,文人就是借?另外你发的这个是普法么?那你说这个鉴定具不具有法律效应?


                          来自Android客户端38楼2017-08-1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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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支持我的原创作品《三生三世十里荷花》


                            IP属地:云南39楼2017-08-1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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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肉多蔬_59077 发表了评论 · 3月4 20:33
                              律师咨询文有段话,”具体的认定还需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证” 。一堆法盲的就高潮了,说法官会歧视耽美,这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证,所以告不赢,我去…这是不专业跟自由心证没一毛关系啊
                              为何说会有法官的自由心证问题,因为抄袭的判断在于"独创性的表达构成了实质性相似", 独创性与否? 表达还是思想? 实质性相似与否? 抄袭面积的多寡? 这都无法量化,取决于法官的判断,所以有自由心证的问题 ...但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毕竟比键盘侠都专业,不交给法官判,给谁判?
                              以于正案为例,承审法官看完全版《宫锁连城》63集电视剧,并仔细比对过《梅花烙》小说及电视剧,才在判决书中,详列琼瑶提出的17、21个桥段,有那些可认定被于正的《宫锁连城》抄袭,又有那些不属抄袭。
                              一审判决书中,内文提到
                              原告就剧本《梅花烙》提出了21个情节,就小说《梅花烙》提出了17个情节,本院认为上述情节在剧本及电视剧《宫锁连城》中可分为三种情况:
                              ①原告主张剧本《宫锁连城》改编自原告剧本《梅花烙》、小说《梅花烙》的相关情节属于公知素材,剧本《梅花烙》、小说《梅花烙》的相关情节安排不具有显着独创性,因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情节6、14、17;
                              ②原告主张剧本《宫锁连城》改编自原告剧本《梅花烙》、小说《梅花烙》的相关情节基础素材属子公知素材,原告就相关素材进行了独创性的艺术加工,以使情节本身具有独创性,但剧本《宫锁连城》与原告就相关情节的独创设置不构成实质相似的内容;情节2、3、4、11、12、13、15、16、2;
                              ③原告主张剧本《宫锁连城》改编自原告小说《梅花烙》、剧本《梅花烙》的相关情节为原告作品中的独创情节,且剧本《宫锁连城》中的对应情节安排与原告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关联的内容:情节1、5、7、8、9、10、18、19、21。
                              法院对原告主张的21个桥段抄袭,认定了9个。
                              此外,琼瑶主张乾隆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公主。于正连乾隆、公主、富察这个姓氏都抄,连时间间隔都一样,这不是巧合。法官认为关于琼瑶的偷龙转凤这些设计已经体现了某种独创性,所以在被告方辩解只是公知素材的情况之下,法庭仍判雷同。法官在判决书也提到,两剧中的福晋都被安排曾生过3个女儿,剧情后来也都没有交代这3个女儿的事情,作品中出现的不寻常的细节设计同一性。这些剧情帮助法官形成心证,认定于正抄袭。
                              出处: 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件判决说理部分摘要


                              IP属地:广东41楼2017-08-1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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