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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历史资料】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 (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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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政务之诸曹尚书及所属曹郎的渐趋完备。
对经过长期发展的宰相机构来说, 这是必然的。 在三国鼎立
时期曹魏五曹尚书, 二十五曹郎基础上, 西晋初发展成六曹
尚书, 三十五曹郎。 东晋偏安, 尚书、 曹郎俱减少。 南北
对峙, 宋、 齐均六曹尚书, 二十曹郎。 梁、 陈大体相同。 北魏
尚书及曹郎屡屡发展变化, ④至北齐形成六尚书, 二十八曹
郎。 这 就是 : 吏 部三 曹 , 殿 中四 曹, 祠 部五 曹, 五兵 五
曹, 都官五曹, 度支六曹。 和隋唐以后的吏、 户 (民) 、 礼、
兵、 刑、 工六部二十四司相比, 大体上吏部相同, 五兵即兵
部, 都官即刑部, 度支即户部。 殿中与祠部共九曹, 打乱后
基本上组成礼部与工部。 说大体上、 基本上, 就因为所属各
曹, 彼此还有分合变化。 如北齐吏部尚书统吏部、 考功、 主
爵三曹, 而隋代由于沿后周之制, 设置大量勋官 (上柱国、
柱国等) , 所以除保留三曹外, 又新增司勋一曹, 这就是变
化。 再如北齐殿中、 祠部两尚书下统九曹, 隋代将殿中尚书
下之仪曹, 祠部尚书下之祠部、 主客二曹, 另外加上都官尚
书所统膳部 , 共四曹 , 组成礼部 ; 又将祠部尚书剩下的虞
① 参 《 北齐书·郑颐传》 。
② 见徐松 《唐两京 城坊考》 卷一《 、 唐六典》 卷七及注。
③ 此据 《宋书·百官志》 《 。 晋书·裴秀传》 作三十六曹。
④ 参严耕望 《北魏尚书制度考》 , 载 《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 第十八本。
《通典· 职官四》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51
曹、 屯田、 起部三曹, 另加上都官尚书下拨来的水部, 也是
四曹, 组成工部, 都设尚书, 这就是分合。 此外, 隋代还
取消了一些曹名, 将其职掌转归他曹。 尽管如此, 应该说,
隋代沿用的基本是北齐之制。 由于吏、 户、 礼、 兵、 刑、
工六尚书制, 后代直到清末一直没有变化, 所属曹郎, 除户
部、 刑部外, 也一直沿用, 证明这一分工很适合封建统治需
要。 则和这一分工最接近的北齐之制, 也应是两汉魏晋南北
朝诸曹尚书及所属曹郎发展过程中, 相对说来最完备的阶
段。 这决非偶然, 乃统治经验长期积累结果。 如南朝宋、 齐
都官尚书下有功论曹郎, 功论即官吏考功, 因由基本掌刑狱
的都官尚书管辖并不合适, 北齐改属吏部尚书, 后代便一直
沿用。 再如宋、 齐吏部尚书下有比部曹郎, 比部主法制,
比字当取律例相比况之义, 由吏部尚书管辖自亦不妥, 北齐
改属都官尚书, 后代也沿用了很长一段时期。 再如历代都
有封爵之事, 而无专官主之, 北齐首设主爵曹郎, 于是成
为定制。 又如曹魏设有虞曹郎, 掌山川、 园囿、 田猎诸事。
东晋康帝、 穆帝以后至宋、 齐, 可能因为门阀制度确立, 世
家大族势力强大, 公开占领山泽, 封建王朝暂时让步, 表面
上没有废除私占山泽之禁令, 但罢除虞曹, 放任不管。 至
梁、 陈, 随着世家大族之没落, 又恢复了虞曹。 北魏、 北齐
同样不取南朝宋、 齐之制, 也设置了虞曹, 从而使这一机构
在尚书省中进一步固定下来, 而一直沿用到清末。
①陈寅恪 《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三 “职官” 。
②参 《历代职官表》 卷五 “ 宋齐梁陈” 案语。
参 《历代职官表》 卷十“ 三 三国”案语。
④ 《通典· 职官五》“ 司封郎中” 下以晋代尚书左右主客曹当之, 称北齐改
为主爵郎中; 但 《唐六典》 卷二 “司封郎中” 下仅溯源于北齐主爵郎中。
世家大族占领山泽, 参唐长孺 《南朝的屯、 邸、 别墅及山泽占领》 , 载
《历史研究》 1 9 5 4 年3 期。 晋康、 穆帝以后至南朝宋、 齐均不设虞曹, 见 《宋书百
官志》《 、 南齐书· 百官志》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52
第八章  两汉魏晋南北朝的门下


130楼2016-12-15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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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记· 李将军列传》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54
    史料中是不可能没有侍中、 黄门郎与门下相联系的痕迹的。
    为了更清楚了解汉代宫殿的泛义门下, 还需联系介绍当
    时宫门出入的制度。
    宫门 又叫禁 门 , 不 许官民随 便出入 , 需要 有“ 籍 ” 或
    “ 门籍” 、“ 引籍” , 卫兵方放行。《汉书· 元帝纪》 注引应
    劭曰: “ 籍者, 为二尺竹牒, 记其年纪、 名字、 物色 (相貌、
    身材特征等) , 县之宫门, 案省相应, 乃得入也。 ” 这里 “ 宫
    门” 指宫之外门—司马门。“ 籍” 适用于两种人。 一种是一
    般百官。《汉旧仪》 卷上:“ 皇帝起居仪, 宫司马 (门) 内,
    百官案籍出入。 ”《周礼·宫正》 注引郑司农云:“ 几其出入,
    若今时宫中, 有罪, 禁止不得出, 亦不得入; 及无引籍,
    不得入宫司马殿门也。 ” 贾公彦疏:“ 先郑引今时者, 谓汉法;
    言引籍者, 有门籍及引人, 皆得出入也。 ” 所谓 “ 引人” , 指
    引导入宫殿的人 。 京都外朝百官, 有籍于门 , 定期朝见皇
    帝, 案籍即可自行出入; 而非京都官, 临时召见, 无门籍,
    出入宫门便得有引人。《汉书· 龚胜传》 : 本为县令, 因病
    去官, 经人推荐, “ 征为谏大夫, 引见; 胜荐龚舍…… , 有诏
    皆征” , 是其证。“ 引见” , 即由引人引见。《史记· 梁孝王
    世家》 : “ 梁之侍中、 郎、 谒者, 著籍, 引出入天子殿门, 与
    汉宦官无异” 。“ 汉宦官” 即为宦于汉之官, 意同汉百官②;
    所谓 “ 引出入” , 即由引人引导出入。 梁官吏本王国官, 地位
    低于汉官, 这时竟与汉官一样出入宫门, 所以特为表出。
    “ 籍” 所适用的另一种人, 即在宫中理事、 服务、 值宿
    的官吏 (也可以说就是泛义的门下官吏) 和一般人员。《后
    ① “ 引籍” 又见 《 史记· 外戚世家》 , 汉武帝找到同母异父姊, 载车中

    还,“ 直人长乐官, 行诏门著引籍…… ”。


    132楼2016-12-15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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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庭即后妃所居宫殿地区, 见本书第九章一节。
      ④ 又参 《资治通鉴》 卷五九中平六年。
      ⑤《后汉书·百官志二》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58
      内所有宫殿门户 (不是宫城门, 宫城门由卫尉统率军队宿
      卫) , 则此何太后所说原非三署郎宿卫, 而由中官统领之 “ 禁
      省” , 自然只可能是后 (妃) 宫地区。《后汉书· 百官三》 注引
      《献帝起居注》 :“ 帝初即位, 初置侍中、 给事黄门侍郎员各
      六人, 出入禁中, 近侍帷幄, 省尚书事。 ……旧侍中、 黄门侍
      郎以在中宫者, 不与近密交政。 诛黄门 (指袁绍等诛宦官)
      后, 侍中、 侍郎出入禁闱, 机事颇露, 由是王允 (时守尚书
      令) 乃奏比尚书, 不得出入, ……” 。 此处的 “ 禁闱” , 意同
      “ 禁 省“ ”、 禁 中 ”。特 点 便 是 “ 近 侍 帷 幄 ”。当 时 献 帝 才
      九 岁 ,
      需人照看,所谓 “ 近侍帷幄”,自应在( 后 妃)宫地区。总之,以
      上材料表明, 大体从汉武帝游宴后庭之时开始,“ 禁中” 逐渐
      主要用以指范围较小的后 (妃) 宫地区。 这就是狭义禁中。
      禁中的后一涵义, 魏晋以后广泛沿用, 而又略有变化,
      东晋南北朝最明显。


      136楼2016-12-15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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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低估。 在这种情况下, 发展到灵帝时, 设立侍中寺, 在
        官制上进行某些改革, 试图以侍中 (或许还有黄门侍郎) 平
        省尚书奏事, 旨在避免或减少诏令、 措施出错, 保证统治质
        量, 是有可能的, 这也反映了整个封建统治阶级意志。 汉献
        帝即位以及魏晋以后, 统治集团几经变化, 其所以都沿用此
        制, 并将侍中寺扩大为门下省, 道理便在这里。 这是尚书台
        机构、 权力发展之后的大势所趋。 汉灵帝并不是一个好皇
        帝, 可是他在熹平六年左右确在官制上搞了一些改革。 如熹
        平六年信任侍中祭酒乐松、 贾护, 引诸生能为文赋者, 待以
        不次之位; 第二年即光和元年, 又置鸿都门学,“ 其诸生皆敕
        州郡、 三公举用辟召, 或出为刺史、 太守, 入为尚书、 侍中” ,
        虽然遭到 “ 士君子” 的反对。 另外,《通典· 职官四》 称 “汉
        初尚书虽有曹名, 不以为号。 灵帝以侍中梁鹄为选部尚书,
        于是始见曹名” 。 这些都与侍中、 尚书有关。 所以要说灵帝不
        但设侍中寺, 而且有可能试图使侍中 “ 省尚书事” , 是可以理
        解, 并不奇怪的。 当然, 他又十分宠幸宦官, 由侍中来省尚
        书事多多少少会触动他们利益, 因而新制究竟实行到什么
        程度, 还值得怀疑。 不过, 不管怎样, 从西汉初的侍中, 发
        展到东汉末年的侍中寺, 前后四百年, 终究把后代门下省的
        轮廓给勾画出来了; 特别是 “ 省尚书事” 这一极重要职掌的规
        定, 更为门下省的建立、 存在、 发展, 指明了基本方向。
        第三节 两晋的门下省
        一、 三国时期的侍中寺问题
        东汉末年所创侍中寺及省尚书事制度, 尽管 《三国志》 等
        以上参见 《资治通鉴》 卷五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79
        最早史料中未见记载, 但曹魏以及蜀、 吴似已沿用。 其证
        是:


        151楼2016-12-19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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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何异? ’ 竟不视” 。 这表明至少这时尚书文书经仆射省后即
          送皇帝, 当中并无侍中等这一级。
          至于曹魏后期, 曹爽、 司马氏父子先后掌大权, 直接控
          制尚书, 拉拢公卿, 扩大势力, 皇帝是傀儡, 因而侍从皇帝
          ① 参 本 书 第 六 章 一 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83
          的侍中等, 往往只能传授经典, 或在一起讨论经义, 吟诗作
          赋, 同样也谈不上省尚书事了。
          只有到了西晋, 特别是全国统一之后, 尚书已演化为宰相
          机构, 东汉设立侍中寺的指导思想, 方才在门下省基本落实。
          二、 晋代的门下三省
          本章第一节所引 “门下三省” , 究竟是哪三省?
          我以为或即门下省、 散骑省和侍中省。
          门下省, 西晋设立, 本章第一节已证明, 兹再举二例。
          《晋书· 荀勖传》 :“门下启通事令史伊羡、 赵咸为舍人, 对掌
          文法” 。 荀勖反对说:“ 门下上称程咸、 张恽, 下称此等, 欲
          以文法为政,皆愚臣所未达者”。按上下文意 “ , 门下”当俱指
          具体机构, 而非泛指。《淮南王允传》 : 赵王伦为允围在宫
          中,“ 伦子虔为侍中, 在门下省, 密要壮士, 约以富贵。 于是
          遣司马督护伏胤领骑四百从宫中出……” 。 此门下省自亦设于
          宫中一具体机构。《通典· 职官十九》 : 晋官品第七品有 “ 门
          下、 中书通事舍人”(即上条启改令史为舍人之舍人) , 第八
          品有 “ 门下、 中书主事通事” , 第九品有 “ 门下、 散骑、 中书、
          尚书、 秘书令史” 。 按 《通典》 所载当据贾充等所撰 《晋官品
          令》 , ②乃西晋之制。 通事舍人等俱冠以 “ 门下” 、“ 中书” 、
          “尚书” 等, 中书、 尚书俱为具体机构—省或台, 门下亦必相
          同。特 别 是 第 九 品 将 “ 门 下“ ”、 散 骑 ”并 列,散 骑 时 隶 门
          下,


          155楼2016-12-19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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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问题是: 如存在侍中省, 则与门下省的区别何在?
            我以为, 在西晋, 区别就在门下省所置官吏为侍中、 给事黄
            门侍郎、 舍人、 主事、 令史。 掌管侍从左右, 省尚书事等等,
            限于汉魏以来侍中、 给事黄门侍郎本身的事务。 而侍中省则
            不同, 所置均隶属侍中的机构, 职掌是有关宫中、 殿中生活
            方面事务。 由于这些事务卑微、 琐碎, 无关大局, 有关官吏
            地位又不高, 所以其机构、 人员, 虽官志、 史传均不载, 但
            ①又见 《通典· 职官三》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85

            有的仍可考证而得。例如《 , 唐六典》 卷十一《 、 通典· 职官八》
            俱称曹魏设殿中监, 晋宋因之。 掌殿中亲近供御之事。 然
            《宋书》 《 、 晋书》 均不载。这个机构我以为即属侍中省。其证
            有二。 首先, 殿中监所掌卑微之事, 与西汉初侍中所掌相
            近, 魏晋将这一机构归侍中统率是很自然的。《宋书· 百官
            志》 于侍中职掌称 “ 殿内、 门下众事皆掌之” , 而于给事黄门
            侍郎则作 “ 与侍中俱掌门下众事” 。 殿内即殿中, 黄门侍郎其
            所以不提掌殿内事, 决非偶然, 当因西汉以来它从不管生活
            供奉之事, 因而西晋也不属侍中省。 换言之, 据此可推断,
            具体掌殿内众事之殿中监, 应属侍中省。 其次,《隋书· 百官
            志中》 记北齐门下省属官有殿中监四人《 , 唐六典》 《 、 通典》
            同。 当时侍中省已并入门下省, 这可作为殿中监与侍中关系
            密切, 在这之前有可能属侍中统率的一个侧证。
            以上是西晋, 至于东晋、 刘宋侍中省所属机构则比较清
            楚。《宋书· 百官志》 在记载侍中、 侍郎之后紧接着说:“公车
            令 , 一 人 … …; 太医令, 一人…… ; 太官令, 一人……; 骅
            骝厩丞, 一人…… ; 自公车令至此, 隶侍中” 。 按宋志用语,
            凡言 “ 隶 ……” , 俱指隶属某一机构, 而非指长官。 如在侍中
            之前记 “ 武库令…… , 至今隶尚书库部; 车府令……,隶尚书
            驾部……” 。 在中书各官下记通事舍人,“直閤内, 隶中书” 。
            在秘书各官下记著作郎 “魏世隶中书。 … … 元 康 中 改 隶 秘
            书, 后别自为省, 而犹隶秘书” 。 由此可断定 “ 隶侍中” 必
            指隶侍中省。 又宋制多沿东晋, 侍中省各属官多亦如此。 如
            公车令, 西晋属卫尉, 东晋省卫尉, 恐即改属侍中省。 太医
            令, 西晋属宗正, 东晋省宗正, “ 而太医以给门下省, 宋齐
            ①参 《历代职官表》 卷三七 “三国” 案语。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86
            太医令 丞隶侍中” , ①东晋虽非隶侍中, 然亦相近; 而且这里
            “ 给门下省 ( ”《 通典》 作 “ 属门下省”)与 “ 隶侍中”对举,更可
            证 “ 侍中”乃 “ 侍 中省”。骅骝 厩丞,西 晋 称 “ 令 ”属 太 仆 。太 仆


            157楼2016-12-20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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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 百官志下》 太官、 太医俱隶侍中省。 而此处王悦之掌其事却称 “ 在门下尽
              其心 力” , 或许这就是侍中省合并于门下省之一证。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94
              而公车令等五机构, 任务各殊, 有的 (如太官、 太医) 与起
              部相去极远, 又不是武官, 怎么可能隶属起部或领军呢? 而
              且材官将军下称 “ 属起部, 亦属领军” 者, 是因为起部有事
              则置, 无事则省。 材官将军主工匠土木, 有了营宗庙宫室任
              务, 设了起部, 便归起部统率, 以保证土木建筑之完成, 事
              毕起部省, 则转隶领军将军, 这很容易理解。 然而有什么必
              要太官、 太医等也照样隶属呢? 如果说, 领军将军掌宫城保
              卫, 五机构隶属于它, 还勉强可通的话, 那么有了营宗庙宫
              室任务, 毫不相干的五机构又转隶尚书起部, 便十分荒谬
              了。 3 . 《唐六典》 、《通典》 没有一处提到这五机构魏晋南北
              朝曾属尚书省, 而记它们分别属门下或侍中的地方却有多
              处。据 《隋书· 经籍志》 《 、 唐书· 艺文志》 ,在隋唐,不但萧子
              显 《南齐书》 ,连王珪之 《齐职仪》 等书也都存在,如果南齐此
              五机构确曾改隶尚书省,《南齐书· 百官志》 记载也与今本同,
              则徐坚等人以及杜佑, 是决不会忽略的。 这就是说, 很可能
              《南齐书· 百官志》 古本此处, 与今本不同。
              根据以上三点, 我认为, 侍中省与门下省的任务, 因为
              长官都是侍中, 大约刘宋末、 南齐初其统率关系已时常相
              混, 后来便被合而为一。 从此西晋的门下三省便只剩下一
              省。《南齐书· 百官志》 中公车令等五机构本来放在侍中、 黄
              门侍郎之后, 亦即门下省中叙述, 如同隋志所记梁陈之制一
              样, 但后来不知什么时候 (估计在赵宋以后) 出现错讹, 五
              机构混入了尚书省, 于是形成目前不伦不类的样子。 根据今
              本, 不加分析, 便认定五机构在南齐隶属尚书省, 是不妥
              的。 又: 五机构, 据 《宋书· 百官志》 、《隋书· 百官志》 , 宋、
              梁、 陈都只有四机构, 南齐志多出 “ 内外殿中监各一人”
              ( 《唐六典》 《 、 通典》 则作各八人),原因不明,但上节讲西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95


              163楼2016-12-20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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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侍中省掌殿内众事, 所属可能有殿中监, 如果南齐这一机
                构确属侍中统率, 则又给上述推断补充了一个侧证。
                二、 南朝门下省职权的发展变化
                第一, 南朝门下省职权的一个重大发展, 便是诏令通过
                门下, 由门下审署和下达的职权进一步制度化。 在这之前,
                曹魏、 西晋并无此制。《三国志· 辛毗传》 : 为侍中, 敢谏诤。
                魏明帝时中书监刘放、 令孙资 “ 见信于主, 制断时政, 大臣
                莫不交好, 而毗不与往来” 。 子敞劝他 “ 和光同尘, 不然必
                有谤言” 。 毗曰: “ 就与刘、 孙不平, 不过令吾不作三公而
                已, 何危害之有? ” 从二人对话, 辛毗对刘、 孙的轻蔑, 能
                做到的只是不与往来而已。 以毗的鲠直, 如果当时中书监、
                令起草下达之诏令, 要经过侍中审核, 辛毗是决不会轻易放
                过, 而不行使驳回诏令之权的。《唐六典》 卷九:“ 魏中书典
                尚书奏事, 若密诏下州郡及边将, 则不由尚书” , 证明一般
                情况下诏令是由中书下尚书, 没有侍中这一关。 西晋大体相
                同。 严可均 《全晋文》 载西晋诸帝拜侍中或涉及侍中职权之诏
                三道, 一日 “ 以谏诤为职”(卷二) , 一曰 “ 侍帷幄, 尽规左
                右 ( ” 卷三),一曰 “ 拾遗顾问 ( ” 卷六),一个字也没提到下达诏
                令把关事。 至于散骑常侍、 给事中之诏, 其内容更与下达诏
                令毫不相干。 当时诏令大概经中书或散骑起草后, 便下达
                尚书, 而不经门下。 专任门下事之侍中如有不同意见, 其权
                力在于形成诏令之前参与商讨, 坚持异议。 如发展到草成诏
                令, 已由中书下达尚书阶段, 门下便无能为力, 只能事后进
                行谏诤了。 也正因如此, 迄今能找到的西晋诏令, 没有一个
                ①参本书第九章二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296
                以 “ 门下” 发端, 而是多和两汉一样, 冠以 “ 制诏” 二字。
                “ 制诏” 一般说是向宰相机构下达诏令的用语, 并且使用这
                两个字本身, 就意味着这一文书已是正式诏书, 这和后来要
                经过门下审署方成诏书的制度是不同的。


                164楼2016-12-20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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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听如所上” 。《广雅·释诂一》“ 听, 从也” ; 同上
                  《释诂四》“ 许, 听也” 。 全句意思是: 请按照太常所举事
                  实、 理由, 予以批准 (听许) 。
                  “ 事诺, 别符申摄奉行” 。“ 事” , 文书。“ 诺” , 批
                  准。 天子批准曰 “ 可” , 皇太子以下批准则曰 “ 诺” , 以示
                  区别。“符” , 指尚书符。“ 申” , 重也, 见 《尔雅· 释诂》 ,
                  再三之意。《尚书· 皋陶谟》“ 天其申命用休” ;《汉书· 文帝
                  纪》“ 勒兵申教令” , 均与此处 “ 申摄” 之申, 用法相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303
                  摄, 引持也, 见 《说文· 手部》 , 段注 “ 凡云摄者, 皆 (有)
                  整饬之意” 。《汉书· 陈余传》 张耳 “摄使受笞” , 颜注 “ 摄,
                  谓引持之” 。 摄使亦即饬使。 全句意思是: 此文书如蒙批
                  准, 将另下尚书符, 强调、 命令有关部门奉行。
                  “ 谨关” 与 “ 年月日” 后面一段文字, 是仪注编者的说
                  明①。
                  “ 黄案” 是尚书上奏皇帝的一种公文名称。
                  “关门下位” 。 关, 通也, 见 《史记· 佞幸列传》“关说”
                  下索隐。“ 位” , 指公文上留下的空白官位, 有关官吏读了
                  公文, 表示同意, 在这地方署名, 则叫 “ 署位” 。 这句意思
                  是: 送交门下有关官吏署位。
                  “ 附列尚书众官署” 。 署, 指所署之名。
                  另外, “ 年月日右方” 下面疑脱一 “ 下” 字, 与后面的
                  “ 左方下” 相应。 事实上无论尚书或门下官吏所署之名, 均
                  在年月日左、 右方下面。 又, “ 年月下” 之 “ 下” , 疑为
                  “ 日” 字之讹, 与上面 “ 年月日” 相应。 此 “ 下” , 当本在
                  上面 “ 右方” 之下, 因多处涉 “ 下” 字, 而错讹致此。
                  这样, 这段文字前半部的大意便是: 关事仪的格式系依
                  照黄案而定。 文书卷面所记年月日左方下面, 列举尚书众官
                  之署名, 然后送交门下, 由门下有关官吏在年月日右方下面
                  之空白官位处署名, 再上关皇太子批准 (后半部意思显豁,
                  不 赞 )。
                  总起来看, 以上关事仪反映的关系共三层: 某署令报告
                  太常寺为其一。 太常寺报告尚书台为其二。 尚书台某曹经尚
                  书众官署名上关皇太子为其三。 其中第三层, 必须先关门
                  ① 下面一部分参拙文 《高昌官府文书杂考》 , 载 《敦煌吐鲁番 文 献 研 究 论
                  集》 , 1 9 8 3 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第二辑。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304
                  下, 由门下有关官吏署位后, 再上关皇太子 (如为黄案, 则
                  上奏皇帝) 。 所谓关年月日右方下之门下位, 也就是把门下
                  省平省尚书奏事的职权, 固定、 落实在公文程式上。《宋书》
                  所载其他仪注关门下位情况同。 这就意味, 从此尚书各种奏
                  事, 无一例外地全得经过门下省平省署位。 由于关事仪及其
                  他仪注刘宋以前从未见过, 仪 注 编 者 提 到 所 据 以 为 准 的
                  “ 黄案” 、“ 启事” 时, 口气也不象时间离得很远, 所以,
                  就关门下位这一点言, 很可能是在 “ 元嘉之治” 中, 从公
                  文程式上进一步固定下来的, 构成了南朝门下省职权发展之
                  又一特点。


                  170楼2016-12-21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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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 散骑诸官已模仿南朝, 另设集书省。《魏书· 广陵
                    王羽传》 孝文帝 “ 谓散骑常侍元景曰: 卿等自任集书, 合省
                    逋堕, 致使王言遗滞, 起居不修” ;《通典· 职官三》 称 “ 后
                    魏、 北齐皆为集书省” , 均其证。
                    其次, 门下仅有一省, 亦即仿刘宋后期、 南齐以下制
                    度, 门下省既掌政事, 又掌殿内生活供奉。 故 《隋书· 百官志
                    中》 记北齐门下省不但掌 “ 献纳谏正” 等事, 设侍中、 给事
                    黄门侍郎、 录事、 令史诸官; 而且下统领左右、 尚食、 尚
                    药、 主衣、 斋帅、 殿中等六局。“ 后齐制官, 多循后魏” ,
                    从现有材料看来, 北魏门下省大抵也是如此。 如 《通典· 职官
                    七》 光禄卿下称 “ 后魏分太官 (署) 为尚食、 中尚食, 知御
                    膳,隶门下省”《 。 唐六典》 卷十五略异 “ : 后魏、北齐分太官
                    令为尚食、 中尚食。 尚食, 门下省领之; 中尚食, 集书省领
                    之” 。 不管怎样, 至少后魏尚食总是属门下省的。 又如北齐
                    ①北朝集书省官和南朝一样, 不受重视, 等于闲职。《北齐书· 封孝琰传》 :
                    “还京, 在集书省上下, 从是沉废”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312
                    尚药局中设侍御师, 当源于北魏。《魏书》 术艺传记徐謇、 王
                    显俱任此职, 可以 “ 出入禁内” , 所以胡三省曾说:“ 医师侍
                    御左右, 因此名官。 后魏之制, 太医令属太常, 掌医药, 而门
                    下省别有尚药局侍御师,盖今之御医也”,见 《资治通鉴》 卷百
                    四七天监七年。《历代职官表》 卷三六从此说。 是北魏尚药局
                    亦属门下。 又: 晋代多言 “ 门下三省” , 并与三司、 八座并
                    提。 南朝不见这一提法, 北朝亦然。《魏书· 元继传》“ 太
                    师、 高阳王雍, 太傅、 清河王怿, 太保、 广平王怀及门下、
                    八座奏……” 。《元晖传》 上书曰 “ 愚谓宜令三司、 八座、 侍
                    中、 黄门, 各布耳目, 外访州镇牧将治人, 守令能不” 。 或
                    单言 “ 门下” , 或直接举 “ 侍中、 黄门” , 似均意味门下只有
                    一省。 如有三省或二省, 则与 “三司” “ 、 八座”并举,是不可
                    能不提到数字的。
                    再看门下省的职权。


                    176楼2016-12-22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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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均与尚书诸官相应 , 独独没有最基本的, 与尚书相对应的
                      中书, 就太奇怪了。 此外, 据 《后汉书·韦彪传》 , 尚书台设
                      令史始于东汉明帝穷治楚主狱之时 , 则西汉中书岂能有令
                      史? 总之, 这些均与西汉之制不合。 相反, 如说令、 仆射,
                      丞 、 郎 、 令史是曹魏初期中书省的官吏 , 则可以吻合。 除
                      郎 、 令史时间没有矛盾外, 无单独的 “ 中书” , 自不成问
                      题。 又 《初学记·职官上》“ 中书令” 条下称 “ 魏文改秘书令
                      左 丞为中书令, 又置监一人, 当仆射之职” 。《太平御览》 卷
                      二二零引陶氏 《职官要录》“ 中书监旧视仆射” 。 可见很可能
                      魏文帝改秘书令为中书令之初, 本有 “ 仆射” , 随改 “ 监” 。
                      后不知出于什么考虑规定中书监位在令上, 遂成定制, 环济
                      掌握的是改制最初的材料, 所以仍称 “ 仆射” 。《三国志· 韦
                      曜传“ 》 孙皓即位, ……迁中书仆射” 。 考三国设中书最早
                      为曹魏, 如说吴国之中书仆射乃沿其初制, 而未从其将仆射
                      改 监 , 并置 于令 上 之新 制 , 是很 有可 能 的 。 关于 中书 之
                      “ 丞” , 恐亦如此。 虽然现存材料曹魏中书省无丞, 但中书
                      令本秘书令所改, 则原来亦典尚书奏事的秘书丞。 最初一
                      度改为中书丞, 随即废掉, 也并非无此可能。 吴国一直存在
                      中书丞, ②当是沿用曹魏初制而未废罢的缘故。
                      总之, 环济 《要略》 的话, 不能作为西汉存在中书郎、 令
                      史之证据。 杨晨 《三国会要》 卷九将 《要略》“中书令、 仆射、
                      丞、 郎、 令史” 这段文字放在三国中书监、 令等之下, 虽未
                      论证, 是有见识的。
                      2 .《后汉书· 百官三》 : 汉武帝用宦者为尚书令,“ 更为
                      ①参 《宋书· 百官志下》 。
                      ②参见 《三国志· 华覈传, 王蕃传, 孙綝传》 。
                      ③洪饴孙 《三国职官表》“ 中书监” 下, 略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328


                      187楼2016-12-23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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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书谒者令” 。《汉书· 百官公卿表》 :“ 成帝建始四年, 更名
                        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 。 中书谒者令, 省称中书令。 这里
                        的问题是: 为什么以宦者为尚书令要叫 “ 中书谒者令” 呢?
                        其次, 成帝既 “ 罢中书宦官” , 为什么还保留中谒者令呢?
                        为说明这两问题, 必须弄清谒者之职掌。
                        谒者之官, 战国已普遍存在。 《汉书· 百官公卿表》 :
                        “ 谒者, 掌宾讚受事” 。 宾, 在此处与傧、 摈通 (见 《经籍纂
                        诂》 上平十一真; 又 《周礼正义》“ 大宗伯” 条 “ 朝觐会同,
                        则为上相” 下孙诒让正义) 。 讚, 此处同赞。《周易· 说卦》
                        “ 幽赞于神明而生蓍” 。 释文 “赞, 本或作讚” , 是二者可通之
                        证。《周礼· 秋官· 司仪》 郑注:“出接宾曰摈, 入赞礼曰相” 。
                        赞 有 “ 导 ” “ 、 告 ” “ 、 白 ” “ 、 说 ”诸 义 , 所以郑注 “ 大宗伯”
                        条后半句又作 “ 入诏礼曰相” 。 诏, 亦告义。 可见 “ 宾讚” 这
                        里是在诸侯、 群臣朝见皇帝时负责招待, 教导, 赞唱礼仪之
                        义。《史记· 秦始皇本纪》 二世欲杀公子将闾, 对曰“ : 阙 廷之
                        礼, 吾未尝敢不从宾赞也” , 是其证。“ 受事” 之 “ 事” ,
                        文书之意。 受事即指收受上奏文书, 转交皇帝。《汉书· 魏相
                        传》 : 上书引汉高祖时一诏书曰 “ 大谒者臣 ( 襄) 章受诏长
                        乐宫曰‘ 令群臣议天子所服, 以安治天下。 ’ 相国臣何、 御
                        史大夫臣昌, 谨与将军臣陵、 太子太傅臣通等议…… 。 大谒
                        者襄章奏, 制曰可” 。 证明谒者不但接受臣下文书, 奏交皇
                        帝, 而且也出传诏命。 西汉初谒者官多至七十人。《史记· 高
                        祖功臣侯者年表》 中有谒者、 中谒者、 大谒者之别, 疑以地位
                        高低为别。 大谒者最重。 吕后时有 “ 中大谒者张释 ( 一作张
                        ① 《汉书· 成帝纪》
                        ②参见 《秦会要订补· 职官上》“郎中令” 条。
                        ③见 《经籍纂诂》 去声十五翰。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329
                        释 卿 )”。 “ 此 中”指宦者《 。 后汉书· 宦者列传序》 称 “ 及高后
                        称制, 乃以张卿为大谒者, 出入卧内, 受宣诏命” 。 张卿, 当
                        即张释卿。“受宣诏命” , 与上面襄章受诏一事合。 不过绝
                        大多数谒者当主要掌 “受事” 。《史记· 吕太后本纪》“代王即
                        夕入未央宫。 有谒者十人持戟卫端门。 日: 天子在也, 足下
                        何为者而入? ” 持戟卫门和受事是一致的。 一直到东汉, 谒者
                        主要职掌依然是 “ 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 。 所谓 “ 上章报
                        问”,是指 给上 章奏者 作覆,通 知他 已经 收到。问 “ , 讯也 ”,
                        亦通 “ 闻”。 《北堂书钞· 设官十四》 此句“ 作 掌报章奏事”。其
                        所以由谒者 “ 报” , 就因为由他 “ 受事” 。 谒者的 “ 受事” 和
                        尚书的接受吏民上奏文书大概有一个分工。《独断》 : 群臣上
                        书 “ 章者,……上书谢恩陈事,诣阙通者也。奏者,……其中有
                        所请, 若罪法劾案, 公府, 送御史台; 公卿校尉, 送谒者台也。
                        表者, ……诣尚书通者也” 。 据此及大量上书通过尚书的材料,
                        《历代职官表》 卷二十一 “ 汉代” 案语以为 “ 内外章奏, 每事
                        必经尚书传达。 ……谒者职司傧赞, 则所受者但当为公卿朝贺
                        请谢之事, 而它无预焉” 。 可备一说。 不过这是东汉之制, 西
                        汉尚书处在发展初期, 估计谒者 “ 受事” 不会限于 “ 朝贺请
                        谢之事” , 上引襄章所受乃群臣议天子所服之事, 即其证。
                        由此可见,“ 宾讚受事” 是和前殿、 宫殿门相联系, 谒
                        者距离后宫当比尚书更远。《初学记·职官上》 引应劭 《汉官》
                        “ 尚书……汉因秦置之, 故尚书为中台, 谒者为外台, 御史
                        ① 《史记· 吕太后本纪》 及集解。


                        188楼2016-12-23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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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成帝废中书后, 东汉一直无其官。 但西汉中书的职
                          掌, 却从未中断, 仍归属宦者。 如中常侍 “ 掌侍左右, 从入
                          ① 《昭明文选》 卷六 “ 魏都赋” 张载注记东汉末邺都魏国宫城内统治机构
                          中, 尚书台在听政门外东边, 离听政殿最近。 听政门外升贤门, 升贤门外宣明
                          门, 宣明门东边西向列有三台, 最北 (即离听政殿稍近) 为御史台, 稍南为符
                          节台, 最南为谒者台。 比起尚书台来, 谒者台离听政殿 (在王宫内) 远得多。
                          ②所以中书谒者令之下, 又设中谒者, 见 《汉书· 贾捐之传》 。
                          ③ 《汉书· 元后传》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331
                          内宫, 赞导内众事, 顾问应对给事” ; 小黄门 “ 掌侍左右,
                          受尚书事”, 这和石显的职掌几乎没有差别, 只不过没有
                          中书之名罢了。 这同样是研究古代中书制度不能不知道的。
                          第二节 魏晋的中书省
                          一、 曹魏的中书省
                          《三国志· 刘放传》 :“ 魏国既建, 与太原孙资俱为秘书
                          郎。 ……文帝即位, 放、 资转为左右丞。 数月, 放徙为令。 黄
                          初初, 改秘书为中书, 以放为监, 资为令, 各加给事中。 ” 这
                          是迄今记载曹魏中书沿革最早的材料。《太平御览· 职官三
                          一》 引王肃表 “ 自大魏分秘书而为中书以来, 传绪相继于
                          今…… ” , 此表时间更早, 但沿革不详。 将二者结合起来, 联
                          系 《宋书· 百官志》 以下稍晚材料, 可得知中书建立前后大略
                          情况如下:
                          1.
                          建安十八年曹操建立魏国, 至晚第二年便设立了秘
                          书机构,因 《典略》 记路粹于建安十九“ 年 转为秘书令”。 在
                          编制上, 有令, 有丞, 有郎。 职权是 “ 典尚书奏事” 。 ③具
                          体分三项: 首先, 起草各种文书。 这从以下材料可以推得。
                          《典略》 称: 路粹善文,“ 及孔融有过, 太祖使粹为奏, ……
                          融诛之后, 人睹粹所作, 无不嘉其才而畏其笔也。 至十九
                          年, 粹转秘书令” 。 则此秘书令必然和草拟文书有关。 又 《刘
                          放传》 : 说渔阳王松归附曹操,“ 为松答太祖书, 其文甚丽。
                          太祖既善之,又闻其说,由是遂辟放”。及为秘书、中书 “ , 善为
                          ①以上均见 《后汉书· 百官志三》 。
                          ② 《三国志· 王粲传》 注。
                          ③ 《宋书· 百官志》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332
                          书檄, 三祖诏命有所招喻, 多放所为” 。 更直接证明秘书负
                          责草拟文书。


                          190楼2016-12-24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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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魏中书的一大特点就是在文、 明二帝之时, 监、 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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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中书”《 , 历代职官表》 卷二案语以他们为 “ 宰相”。其实这
                            个看法不对。 试以原始资料为证:
                            《三国志· 蒋济传》 : 迁中护军, 针对中书监、 令权重之
                            事上疏曰: “ 大臣太重者国危, 左右太亲者身蔽, ……陛下既
                            已察之于大臣, 愿无忘于左右。 左右忠正远虑, 未必贤于大
                            臣, 至于便辟取合, 或能工之。 今外所言, 辄云中书。 虽使
                            恭慎不敢外交, 但有此名, 犹惑世俗。 况实握事要, 日在目
                            《三国志· 蒋济传》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334
                            前 , 倘因疲倦之间有所割制, 众臣见其能推移于事, 即亦因
                            时而向之。 ……若此臧否毁誉, 必有所兴, 功负赏罚, 必有
                            所易…… ” 。 明帝答诏称他 “骨鲠之臣” ,“ 吾甚壮之” 。
                            这段话表明: 首先, 中书监 、 令不入大臣行列, 仅是
                            “ 便 辟 取 合 ”的 “ 左 右 ”,声 望 较 低 。 其 次 , 他 们 的 大 权
                            并不是制度上规定的, 而是因为作为 “左右” , 常在 “目前” ,
                            乘皇帝 “ 疲倦之间有所割制” , 才 “ 能推移于事” 。《广雅· 释
                            言》“ 裁、 宰, 制也” 。 故 “割制” 亦即 “ 割宰” 、“宰割” 。
                            《三国志· 后妃传评》“ 未有若衰汉乘非其据, 宰割朝政者也” 。
                            宰割朝政即主宰朝政。 所以据蒋济的话, 中书监、 令乃是以
                            左右亲信身份, 乘皇帝精力不济之时, 给予影响, 从而对朝
                            政有所干预、 主宰, 这种权力不是法定的, 和历代佞幸干
                            政, 几乎没有区别, 怎么谈得上称他们为宰相呢?
                            蒋济的话得到明帝首肯, 自非夸张之语, 而且在史书中
                            也有印证。《夏侯玄传》 注引 《魏略》 : 齐王芳时中书令缺, 有
                            人举李丰, “ 丰虽知此非显选, 而自以连婚国家 ( 丰子李韬
                            尚公主) , 思附至尊, 因伏不辞, 遂奏用之。 丰为中书二
                            岁, 帝比每独召与语, 不知所说” 。“ 非显选” 基本上就是
                            “ 左右” 之意,“ 独召与语” 也就是 “ 日在目前” , 只不过当
                            时大权转入司马氏手中, 齐王芳即便十分信任他, 他也不能
                            “ 推移于事” 。 但那是另一回事, 它并不妨碍我们认定这时
                            中书令的性质与蒋济上疏之时相同, 决不能是宰相。 而且自
                            曹爽垮台后, 先后充任中书监、 令的韦诞、 李丰、 孟康、 虞
                            松等人, 都不象进入尚书台的卢毓、 荀领、 裴秀、 何曾、
                            ①固然, 《通典· 职官十八》 所载魏官品, 中书监、 令品第三, 并不低, 且


                            192楼2016-12-24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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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西晋的中书省
                              西晋沿曹魏之制, 中书监、 令的主要职掌仍是 “ 专典诏
                              命” ⑤,“ 专管诏命” , “ 诏诰皆所草定” 。 《太平御览· 职
                              官十八》 引 “ 晋令” : “ 中书为诏令, 记会时事, 典作文书
                              ①《三国志·阚泽传》 。
                              ②《三国志·张昭传》 。
                              《三国志·朱据传》 。
                              ④《三国志·顾雍传》 、《步骘传》 :“ 吕壹、 秦博为中书, 典校诸官府及州
                              郡文书, 壹等因此渐作威福…”。此中书乃中书( 郎 见 《 三国会要· 职官上》 )。壹
                              等被视为 “ 小人” 。 所以其权重也是孙权信任的结果, 而与中书职掌无直接联
                              系 。
                              《晋书· 荀勖传》 。
                              《晋书·缪播传》 。
                              《晋书·张华传》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338
                              也” , 更是从法令上将此职掌固定了下来。《杨骏传》 : 晋武
                              帝病危, 杨后 “ 奏以骏 (杨后父) 辅政。 帝颔之。 便召中书
                              监华廙、 令何劭, 口宣帝旨, 使作遗诏, ……诏成,(杨) 后
                              对廙、 劭以呈帝, 帝亲视而无言” 。 这是草拟诏书经过的具
                              体好例。
                              不过西晋中书监、 令的地位、 职掌比曹魏又有重要发展:
                              首先, 地位、 声望的提高。 前面已讲, 曹魏中书监、 令
                              被视“ 为 左右”《 。 三国志· 高堂隆传》 《 、 程晓传》 先后上书提
                              到辅助皇帝治理天下之大臣, “ 外有公卿将校” , “ 内有侍
                              中、 尚书” , 以及监察长官司隶校尉、 御史中丞, 全 都 没 有
                              涉及中书官吏, 亦是证明。 然而自西晋起, 由于中书监、 令
                              人选渐重, 如担任二十二年中书监的荀勖是颍川大族; 何
                              劭、 和峤、 华廙都是公卿显官之后; 张华 “ 名重一世” , 再
                              加上职权也有发展, 所以声望日益提高。《晋书·裴楷传》 :
                              出身河东大族, 为中书令, “ 有渴利疾, 不乐处势。 王浑为
                              楷请曰: ‘ 楷 ……性不竞于物, ……安于淡退, ……无为复
                              令楷入。 名臣不多, 当见将养… …。’ “ ”《 傅 祇 传 》“ : 早 知
                              名” , 为人正直, 历位司隶校尉、 光禄勋、 卫尉,“ 及赵王伦
                              辅政, 以为中书监, ……以镇众心。 祇辞之以疾, 伦遣御史
                              舆祇就职。 王戎、 陈准等相与言曰: 傅公在事, 吾属无忧
                              矣” 。《潘尼传》 : 历黄门侍郎、 侍中、 秘书监, 惠帝 “ 永兴
                              末, 为中书令。 时三王战争, 皇家多故, 尼职居显要, 从容
                              而已” 。 这些表明, 和曹魏的 “ 非显选” 不同, 西晋中书
                              监、 令已成为人们争夺的、 可以 “ 镇众心” 的 “ 显要” 之
                              职。 东晋初, 明帝以皇后之兄庾亮为中书监, 亮上书让曰:
                              “ 陛下 ……以臣领中书, ……则示天下以私矣” 。 更 反 映
                              ① 《晋书· 庾亮传》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339
                              中书的显要地位已为人们公认, 完全固定了下来。


                              195楼2016-12-24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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