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来在银魂吧看到一贴名为<为什么杀铃能(以CP结局),银神就不能?>的讨论贴,我觉得这个议题非常有趣,正想留言,楼主却已经主动宣布坟贴,并且逐一删除新增的回复,楼主的意愿必须尊重,但私以为大好议题就此结束,真是蛮可惜的,于是决定在自己的贴文内补充一些个人想法.
之所以该议题会吸引我的注意,是因为楼主显然预设大多数读者的立场为”将杀铃与银神等同视之”进而主张”相同情况应相同处里才对”;实情也确实如此,留言意见中多见两CP皆赞成或两CP均反对者.然而,我的立场与将银神与杀铃相提并论并得出”应以相同结局处理”的楼主不同,本身就属于活生生的”认为杀铃能成,却觉得银神前途堪忧(注意!!不是反银神,”不看好”与”不赞成”是有差别的,搞不清楚的同学敬请求教于国文老师)”的典型,换言之,在我心目中,杀铃与银神存在根本性的不同.该楼楼主胪列若干比较项目,我无意挑战其意见,这里纯粹尝试把”为什么杀铃能,银神就不能?”当成考题来解--倘若某日期末考出题老师抽风,卷上来了这样一个大哉问:”杀铃与银神CP有何异同?将导致结局相似抑或相反?试抒己见.”我的答案应该如下--

首先,杀铃与银神乍看之下确实存在其相似之处.除最常被讨论的男大女小之类人物岁数设定外,我认为两者最相似ˋ也最具争议性的特点,在于无论杀铃或银神,都很难被单一的归类为传统上君臣劳雇/父子师徒/长幼手足/夫妇情人/朋友伙伴中之任何特定人际关系(这同中还有异--概括言之,杀铃是”不属于任何一种人际关系”的空集合;银神则是”可以同时被数种人际关系所涵盖”的交集.不过这相异点毫无区分实益,大家稍微知道一下就好了),以至于引起极大的争议.毕竟,我们都很习惯”先定义两人的关系,再去适用该种关系下一般认为合于道德的应对进退模式”,比如甲与乙倘若被定义为母子,当乙胆敢对甲出言不逊,则会招致不孝批评而引起围观吃瓜群众挞伐.
如此行为惯性下,倘若面对模棱两可的关系,大家通常不会花费脑筋另辟蹊径,而是选择类推比较接近的现存型态加以套用--比如甲对乙说:”****!”,乙却说:”我妈早就死啦!你不过是我爸的女人,年纪跟我差不多,凭啥管我?”此时,三姑六婆就会考据--甲女与乙子之父是否结婚? 甲女是否介入乙子之父母之婚姻?甲女是否曾经抚养乙子?抚养几年?--再决定站哪一边.但无论过程如何,所归纳的结论通常也只有”甲乙为母子”或”甲乙非母子”两种,除非该特殊状况逐渐普及于众并行之有年,足以使社会观念大幅转弯(例如所谓配偶至今已扩张包括同性伴侣而非仅指夫妻而言),否则不太可能另创名为”父亲的女友与男友的儿子”之关系,再发展其应遵守之礼仪.杀铃与银神都属于大众理所当然的”定义--套用”行为模式的牺牲品--就因为关系暧昧而很难以天朝所惯习的固有人际分类,不同读者将其定义为相异种类ˋ要求其遵守不同的行为准则,导致冲突矛盾的结论,扰攘不休.
详言之,杀生丸先被铃照顾,后收留了铃,两人结伴旅行.说是君臣--不对,杀生丸并未课予铃任何劳动义务,当然也不曾给付铃任何形式的对价(铃的食物都靠自己找);说是师徒--不对,即使拜师仪式与束修因陋就简,也不曾看杀生丸与铃出现任何传道授业的行为(解惑也许有,铃提问杀生丸回答,但频率没高到足以被定义为师徒的程度);说是兄妹或父女,这实在贻笑大方,要知道在讲究阶级的战国时代,杀生丸或杀生丸的母亲要收养铃,远比杀生丸想娶铃为妻困难不只百倍,原因在于”收养”后铃将成为杀生丸的子嗣或姊妹,势必直接冲击杀生丸家的血统,与此相反的”结婚”则铃未必生子,对血统终究只存在间接ˋ潜在的影响,效力上轻微得多.于是,杀铃非君臣ˋ非师徒ˋ非手足ˋ非父女.
银神正好相反.银时收留了来地球打工的神乐,并且给付工资ˋ供吃供住;当银时因病不能从事日常工作时,神乐得以万事屋之名招揽生意并藉用银时所有之工具处理业务,两人之间有劳雇关系不言可喻.银时教导神乐一切生活所需的知识常识ˋ容许神乐使用其人脉,神乐亦意心领神会的接收并应用银时的思想体系与价值观;又,江户时代的学徒住在师傅家中,本有勤工俭学的意思,可知神乐实质上是银时的嫡传弟子,不容置疑.论及兄妹或父女,除却自然基因与血源关系,银时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作为神乐的父亲有点难自圆其说,但当哥哥绰绰有余,再以两人感情的亲密而论,应认彼此心里上都有比一般劳雇或师徒更进一层的熟稔与接纳,以民间拜把兄妹论之应无不可.综上所述,银神的关系横跨劳雇ˋ师徒以及(至少)兄妹.
--附带一提,以上分析均有意省略古代日本所无而现今社会过于容易成立的”朋友关系”,亦暂不讨论最有争议的”夫妻关系”,毕竟夫妻关系系由”形式上的名义登记”与”实质上的肉///体结合”为要件,观诸<犬夜叉>与<银魂>剧情,都不曾出现足以为恃的情节安排.至于夫妻的子概念”情人”,因”双方能否至少成为情人”本身就是结论的核心,未免倒果为因,在此先不予论述.
天朝行之有年的人际规范,大抵不出”五伦”.所谓五伦,据<孟子˙滕文公上>曰,”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ˋ君臣有义ˋ夫妇有别ˋ长幼有序ˋ朋友有信”,属于儒家价值观下的五种人际类型,并寓有个别合宜的相处准则,若违反或忽视之,则”无教近于**”.除了”君臣”因被视为至高无上而可以与夫妇/父子/长幼并行不悖之外(即两人可同时为君臣与父子/君臣与夫妇/君臣与长幼,但得否同时为君臣与朋友,略有争议),传统上夫妇ˋ父子ˋ长幼ˋ朋友四伦彼此间有一定的排斥关系,最严格且牢不可破者非”不得同时为夫妇与父子”莫属.这是天朝长久以来赖以维纲并化为骨血的核心思想.(也许有人会认为”朋友”亦能结合其他伦理关系,但朋友最基础的意义在于”双方主观上地位平等”,换言之,你能投身的事务我认为我一定也能参与,不过在传统价值的夫妻ˋ父子ˋ手足间却切不可如此作”非分之想”.)
然而,日本不同于天朝.固然日本曾经引进儒家典籍,但仅限于特定的阶级ˋ少数的族群,并未普及于众,导致日本有非常多状况无法分门别类的归属上述五伦之任一,纵使能张冠李戴某一伦的名称,其核心内涵也未必遵守儒家那飘洋过海而至的规矩;换言之,日本有自成一格的本土人际关系分类与准则,无法以外来移植的孔老夫子体系生搬硬套.举例而言,”朋友”关系的讲究平等,其特殊性可谓中日价值观的显著差异之一,天朝透过科举而有布衣傲王侯的阶级流动可能性,日本则由于认为天生阶级几乎不可能改变ˋ属于世所罕见的垂直社会ˋ直接抵触”朋友”的基本定义,是以,日本直到黑船来袭ˋ受欧美思潮影响,才出现所谓”朋友”,在此之前,垂直阶级制度下,日本并无平起平坐的关系可言.两个男人长期友好的聚在一起,若非手足乡党,则必定是众道关系--即便属于众道,契兄(攻)与若众(受)之间仍然有牢不可破的上命下从本土制度规范其举止,与朋友的不分你我相差甚远,实质上反而比较类似”夫妇与君臣之结合”,且形式上或许还有父子或师徒的名义.
儒家的伦理关系有如在人与人之间划清界线--属于A关系者,适用A关系的礼节,与B关系的规范无涉;A关系不可能变成B关系,更不可能身兼AB两种关系,违者则被斥以”不伦不类”.但是日本的人际关系却可以由A突破到B,两人间肩负数种关系亦无不可.举例而言,<神雕侠侣>中,杨过与小龙女拥有师徒名分,倘若想结为连理,则在”一日为师,终生作父”的社会规范下,不啻惊世骇俗,必为天下英雄所不齿;但<春琴抄>中,春琴身为富商巨贾的千金小姐,且系有头有脸的才媛,佐助却同时是春琴的徒弟ˋ劳工与实质上的丈夫,公然出双入对,虽然不算广受祝福,但至少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在如此截然不同的文化差异下,想把日本背景的杀铃或银神,以儒家价值观子丑寅卯ˋ条条块块的判分为劳雇(君臣)/师徒(父子)/兄妹(长幼)/情侣(夫妇),再要求其遵守各伦独有的礼节,简直像把板凳腿硬往人骨头上接,无异缘木求鱼.抛弃先入为主的固有观念,自然就无所谓父女论ˋ兄妹论可资争执了.
是以,就银魂吧内自古以来扰嚷不休或杀铃广受批评的”鬼///父论”ˋ”养////成系”,倘若停止以天朝之心度日本之腹,将不攻自破,至少,”因为他们曾经是类似父子/手足的关系,所以日后不能成为CP”并不足以构成反对的理由.以日本的观念而言,即便他们被冠以父子/手足名义,仍毋庸严格遵守其儒家礼教义务,更何况他们从未拥有可明确定义的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