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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文类聚·火部·灯》引《荀采传》曰:荀采,爽女,为阴瑜妻,而夫早亡,爽逼嫁与【太原郭弈】,采入郭氏室,暮乃去其帷帐,建四灯,敛色正坐,郭氏不敢逼。
所以荀爽把女儿嫁的那个郭奕根本不是同郡人,也就是说因为重名而说郭嘉不是颍川郭氏族人这个论证是被误导的结果。
考证贴在此:
https://tieba.baidu.com/p/3022995208李贤注后汉书贻误千载
南阳阴瑜妻者,颍川荀爽之女也,名采,字女荀。聪敏有才艺。年十七,适阴氏。十九产一女,而瑜卒。采时尚丰少,常虑为家所逼,自防御甚固。后同郡郭奕丧妻,爽以采许之,因诈称病笃,召采。既不得已而归,怀刃自誓。爽令傅婢执夺其刃,扶抱载之,犹忧致愤激,敕卫甚严。女既到郭氏,乃伪为欢悦之色,谓左右曰:“我本立志与阴氏同穴,而不免逼迫,遂至於此,素情不遂,柰何?”乃命使建四灯,盛装饰,请奕入相见,共谈,言辞不辍。奕敬惮之,遂不敢逼,至曙而出。采因敕令左右辨浴。既入室而掩户,权令侍人避之,以粉书扉上曰:“尸还阴。”“阴”字未及成,惧有来者,遂以衣带自缢。左右翫之不为意,比视,已绝,时人伤焉。【李贤注:《魏书》(郭)奕字伯益,(郭)嘉之子也,为太子文学,早卒。】
《艺文类聚》的作者是唐朝人欧阳询,比李贤早个几十年,所以《艺文类聚》的成书时间比李贤做《后汉书注》要早。
可以想象:李贤这个二货看到【郭奕】二字,就提笔注解成【郭嘉之子】,而根本就没想到文中的郭奕是太原郡人!而郭嘉(及其子郭奕)是颍川郡人。不同郡望,又如何是同一个人呢?
再者,后世有抄《后汉书》的糊涂蛋,发现了这个问题(郭嘉不是太原郡人啊!),但此人把问题症结归咎于“郡”,于是把“太原”二字改成“同郡”,于是乎,看来就不会“错”了。而实际上,李贤和后世的某个糊涂蛋联合创造了这个错误,以至于后人争论不休,贻误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