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中将强迫型人格障碍的症状表现描述为:
1.做任何事情都要求完美无缺、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因而有时反会影响工作的效率。
2.不合理地坚持别人也要严格地按照他的方式做事,否则心里很不痛快,对别人做事很不放心。
3.犹豫不决,常推迟或避免作出决定。
4.常有不安全感,穷思竭虑,反复考虑计划是否妥当,反复核对检查,唯恐疏忽和差错。
5.拘泥细节,甚至生活小节也要“程序化”,不遵照一定的规矩就感到不安或要重做。
6.完成一件工作之后常缺乏愉快和满足的体验,相反容易悔恨和内疚。
7.对自己要求严格,过分沉溺于职责义务与道德规范,无业余爱好,拘谨吝啬,缺少友谊往来。
患者状况至少符合上述项目中的三项,方可诊断为强迫型人格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