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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丕叡甄郭】从《甲午诏》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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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徐冲:从「外戚传」到「皇后传」──历史书写所见「汉魏革命」的一个侧面


IP属地:江苏1楼2022-06-05 22: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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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黄初三年的【甲午诏】说起
    曹叡被立平原王之后又半年,九月庚子正式确立以郭氏为皇后,然而在立皇后之前的五天,也就是九月甲午,曹丕下了一道诏书,就是【甲午诏】其诏书的内容不长,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限卝制皇后成为太后之后的权卝力定位,太后不得干政。
    《文帝纪》【"夫妇卝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
    乍一看,这是给当时的太后卞太后看的(因为此时的太后是卞太后),也是给将来的太后郭太后看的,但按其出卝台和立后的时间间隔看,针对郭氏的成分更大,是曹丕代汉之后一系列政卝治手段之一。
    甲午诏书可谓是曹魏代汉之后专门针对皇后、太后、外戚的一次重要革卝命。改写了自汉以来,外戚干政的弊端,从而加强了“皇帝本身的权力”。因为这个诏书的存在,魏朝没有擅权的外戚之家。因而才有了陈寿的评论【魏后妃之家,虽云富贵,未有若衰汉乘非其据,宰割朝政者也。鉴往易轨,於斯为美。】《后妃传》。所以,不是人贤,而是人有约束,如法卝律对人们的约束一样,很多时候是因为犯罪成本太低,所以才屡禁不止。
    “在汉代的王朝权力结构之中,一位「皇后」最为重要的身份可能并不在于为本朝皇帝之皇后,而在于赐任皇帝即位之后,以「太后」之身份为新君提卝供可以倚重的外戚。”——徐质


    IP属地:江苏2楼2022-06-05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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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曹丕黄初三年在册立郭氏之前的【甲午诏】则否定了自汉以来皇后、太后、外戚的泉力,并重新构建了新的皇帝权力。这一诏书侧面反映出曹丕在皇后之选上谨慎、理性,并有意识的更改前朝的陋习。无论曰后第二任皇帝是谁,太后“垂帘听zhèng”、“外戚辅zhèng”等等的大权都提前被剥夺了。亦可看做是曹丕在给继承人扫平障碍,把未来可能出现的隐患在立后前五天就扼shā了。太后再大,大不过他儿子,未来的皇帝。这是对皇帝权力的加固。


      IP属地:江苏3楼2022-06-0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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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烂系统,发帖真踏马累)
        如徐质所说“因此,可以说在曹魏代汉之后新王朝的政治举措之中,对于外戚权利的否定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其中包含了对于[汉代式]的王朝权利结构的否定与重构新型权利结构的努力。上引<甲午诏书>所言「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陈群所言「陛下以圣德应运受命,创业革制,当永为后式]与文帝所言[以作著诏下藏之台阁,永为后式」之语,都显示了其时的统治者——既包括作为皇室的曹氏,也包括作为臣下的儒学士人——在创建新王朝时重构新型皇帝权力、防止汉代政治局面重演的意识与决心。”
        “这一王朝权力结构转换的重要侧面亦为其后两晋南北朝的历史所继承。”——徐质
        综上所述,【甲午诏】是魏代汉之后一次极其重大的举措和革命性制度,与其后的薄葬制度一样,在当时的环境下都是非常先进、理性的。与所谓的因爱而立并无多少关系。
        (这都是曹丕执政的优点和吹点)


        IP属地:江苏4楼2022-06-05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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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郭后确立之后的第二十四天,冬十月甲子,曹丕又出台了一项“终制”(丧葬),除了阐述薄葬的必要性之外,还安排了后妃的丧葬。
          《文帝纪》【其皇后及贵人以下,不随王之国者,有终没皆葬涧西,前又以表其处矣。】
          他甚至将皇后和贵人归为同一档次,这在两汉甚至三国都是没有过的。除非皇后有错,另外营陵安葬,一般情况下都是与皇帝合葬,按记载不和皇后合葬在整个三国也就曹丕、曹叡(【明元郭皇后......葬高平陵西】)。所以,曹丕不仅仅是将“皇后”的“根本身份限定于本朝皇帝之皇后”完全失去了太后的权力,更是将其身份限定在“皇后活着时”,死后【皇后】则与【贵人以下】同等待遇都葬在首阳陵涧西【有终没皆葬涧西】。如果说【甲午诏】含有一部分针对卞太后的可能性,那么这个“终制”可以认为是完全针对此时的皇后郭后,因为有也只有郭后与贵人以下葬涧西。


          IP属地:江苏5楼2022-06-05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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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限定皇后的身份是一理性、先进的举措,具有与汉代区别,拨乱反正的意义,那么将皇后排除在外,在皇后驾崩后与贵人及其他嫔妃葬在一起,而不与之合葬,又不独立营陵,则可视为曹丕对其皇后身份的根本性不认可。曹丕不希望郭后影响新皇帝的权力,因此颁布了【甲午诏】这是针对“活着的太后”而言,但太后驾崩之后对皇帝已无威胁,本可以与其合葬或至少给其一个体面的丧葬制度独立营陵,但这两个方式曹丕都没有选择。
            结合【甲午诏】分析,曹丕仅仅将其看做是自己的后妃之一,尽可能的压缩了其权力及体现身份的终制。以此推测截止出台“终制”曹丕似乎并不待见郭后,或者说并没有记载的那么好,亦或者郭后并非他所认定的第一人选,是不得已之下的选择。如陈寿在《后妃传》下评论的【栈潜之论,適足以为百王之规典】。栈潜之论虽然没错,但他肯定也不知道曹丕心中自然有其他的考量,所以曹丕驳回了栈潜的意见,综合考虑在立郭氏前后,却出台了《甲午诏》和《终制》。如此看来,曹丕颇具政治制衡手腕,想法也超前于当时的时代大背景。


            IP属地:江苏6楼2022-06-05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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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真踏马累)
              如徐质所说“因此,可以说在曹魏代汉之后新王朝的政治举措之中,对于外戚权利的否定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其中包含了对于[汉代式]的王朝权力结构的否定与重构新型权力结构的努力。上引<甲午诏书>所言「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陈群所言「陛下以圣德应运受命,创业革制,当永为后式]与文帝所言[以作著诏下藏之台阁,永为后式」之语,都显示了其时的统治者——既包括作为皇室的曹氏,也包括作为臣下的儒学士人——在创建新王朝时重构新型皇帝权力、防止汉代政治局面重演的意识与决心。”.........“这一王朝权力结构转换的重要侧面亦为其后两晋南北朝的历史所继承。”——徐质
              综上所述,【甲午诏】是魏代汉之后一次极其重大的举措和革命性制度,与其后的薄葬制度一样,在当时的环境下都是非常先进、理性的。与所谓的因爱而立并无多少关系。(这都是曹丕时代优点和吹点)所以不要用宫斗的眼光看曹丕立后事件,人家没有那么肤浅。


              IP属地:江苏7楼2022-06-05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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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4楼
                (发帖真踏马累)
                如徐质所说“因此,可以说在曹魏代汉之后新王朝的政治举措之中,对于外戚权利的否定是其中的重要一环,其中包含了对于[汉代式]的王朝权力结构的否定与重构新型权力结构的努力。上引<甲午诏书>所言「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陈群所言「陛下以圣德应运受命,创业革制,当永为后式]与文帝所言[以作著诏下藏之台阁,永为后式」之语,都显示了其时的统治者——既包括作为皇室的曹氏,也包括作为臣下的儒学士人——在创建新王朝时重构新型皇帝权力、防止汉代政治局面重演的意识与决心。”.........“这一王朝权力结构转换的重要侧面亦为其后两晋南北朝的历史所继承。”——徐质
                综上所述,【甲午诏】是魏代汉之后一次极其重大的举措和革命性制度,与其后的薄葬制度一样,在当时的环境下都是非常先进、理性的。与所谓的因爱而立并无多少关系。(这都是曹丕时代优点和吹点)所以不要用宫斗的眼光看曹丕立后事件,人家没有那么肤浅。


                IP属地:江苏8楼2022-06-05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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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2-06-2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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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魏书》的记载及皇后、贵嫔、夫人位辨析
                    吴金华在其《发微二·方技传考论》里提到的曹丕杀其妻甄氏:这在魏国,是一个不向大众公布真相的话题,所以,陈寿只能在《魏文帝(曹丕)纪》中如实地记录魏国大众所能获知的官方消息:“黄初二年六月丁卯,夫人甄氏卒。”这样的记录,反映了曹丕时代的真实;陈寿如果写成“枉杀夫人甄氏”,虽然成了后代史家评论家所赞扬的“直笔”,但却没有反映出曹丕时代在“敏感话题”上总是向公众隐瞒真相的一面。当然,光在卷二《魏志·文帝纪》里只写出这一面只能叫“简”,不能叫“高”。陈寿之“高”,就在于用《纪》、《传》互见的笔法客观地反映出“敏感话题”的另一面。如卷三《魏志·明帝(曹睿)纪》“其母诛”,卷五《后妃·文昭甄皇后传》“赐死”、《郭后传》“甄后之死,由后之宠也”,卷二十九《方技·周宣传》“冤死”,这些跟《文帝纪》互相补足的内容,多角度地记录了甄氏被杀的实情,而这些实情只有写在当事人曹睿、文昭甄皇后、郭后、周宣的纪传里,才合情合理。弄清了这个例子,我们才不会像清人赵翼(1727-1814)那样,眼睛只盯住《魏志·文帝纪》的“简”处,忽略了《纪》、《传》互见笔法的“高”处。赵翼割裂“高简”的内容,孤立地把《魏志·文帝纪》“夫人甄氏卒”一句,错误地当成了“《三国志》多回护”的例子,在《三国志》解读方面所起的影响不小,所以这里不惜重提一次。
                    如吴金华所言陈寿记载的仅仅是“魏国大众所能获知的官方消息”换而言之,就是“官方能让知道的事情”,不能让你知道的自然你永远不可能知道。这种互见手法给了没看全书的人一个无脑黑的理由。就拿曹丕甄后的事说,若不看《方技传》,曹丕就被黑出了翔,一如赵翼。说陈寿的《三国志》是良史,并非说他没有问题,仅仅是说他还不至于太过黑白颠倒,他黑人的方式不是明目张胆的胡说八道,而是选择对某些关键的史料“忽略不记”造成记载的不连贯性或是“错记”一些重要的事,认为造成“几种”说法,人为的将原本清晰的历史事件搞成扑朔迷离。


                    IP属地:江苏11楼2022-06-2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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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文帝纪》中曹丕受禅的具体日期陈寿就搞错了。汉帝禅让这是何等重大的事件?他都能记错?按《三国志集解》的分析,《后汉书 献帝纪》所谓的【冬十月乙卯,皇帝逊位,魏王丕称天子】及《三国志 文帝纪》本纪的【庚午】都是错的,正确的日期是【辛未】。因梁鹄或钟繇所提字的 《魏受禅碑》上写的也是【十月辛未受禅于汉】。《集解》【据侍中刘廙奏问太史令许芝今月十七日己未可治坛场。又据尚书令桓階等奏云“辄下太史令择元辰,今月二十九日,可登坛受命” 。盖自十七日己未至二十九日,正得辛未。以此推之,汉、魏二纪皆缪,而独此碑为是也。】
                      (自己对照六十甲子表数一下,己未为十月十七日,该月二十九日就是辛未)

                      但凡动脑子想想,庚午日献帝册诏魏王,就算曹丕被群臣说服了,同意受禅了,最快也是第二天,当天肯定是来不及的。这事陈寿都能“错记”?说是无意的怕是任何有职业操守的史官都不服气。范晔的《后汉书》也跟着一起错了,也是不动脑子的?不是,他是坏。
                      其次,关于曹丕受禅的月份《文帝纪》也有错,实际月份是十月,而非十一月。陈寿写《三国志》的时候各种碑文依然存在,看着都能写错?【《文帝受禅碑》至今尚在,亦云“辛未受禅” ,陈《志》 、袁《纪》误也。是宋时所见陈《志》其误已如是,不必为之讳也。】至于月份,范晔并没有写错,是十月他还是清楚的。
                      【禅代,大事也,而二纪所书如此,则史官之失以惑后世者, 可胜道哉! 】陈寿在汉魏禅代问题上玩的心眼不止一点。


                      IP属地:江苏12楼2022-06-26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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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看立后问题,很多人以为《甄后传》引《魏书》记载是假的,主要是指【 会后疾遂笃,.... 策赠皇后玺绶。 】是假的。由于裴松之的评论以至于后来世人认为曹丕未曾立过甄后、甚至都没想立过,其实也是不严谨的。从其他事件来看,裴松之的评论也不全对,那仅仅是他自己主观观点。造成这一观点的根源取决于陈寿当时对《魏书》、《魏略》的取舍。他没有取的部分内容未必不是真的,这个不需举例太多太多了。譬如同样是这段记载的其他部分【夏六月丁卯,崩于邺。】日期、地点与寿《志》符合,而过程寿《志》没有写,不写不代表没有发生,这个例证也太多太多,所以并非《魏书》整段都是假的,仅仅只是《魏书》死因,甄后非病死,确实是赐死。
                        按【 魏书载三公奏曰 :..... 伏惟先后恭让著於幽微 .......】甄后三让是确实存在的。因为这种“三公奏”、“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真的,并非捏造,而是像档案一样留存的。且“三让”之礼本就是一种就职之前的礼仪,以示谦逊,曹丕自己在臣下屡次表奏劝其禅代时就“三让”过【 令曰:"冀三让而不见听,何汲汲于斯乎?" 】,可以认为这是汉朝礼仪的形式主义、虚伪的谦虚等等,总之这就是当时的礼仪。
                        其次,还可以佐证曹丕曾经确实最初想立甄后的就是他设立的“贵嫔”这个后妃位置【 文帝增贵嫔 ...... 位次皇后,爵无所视 】,不要看见【位次皇后】就觉得不够高,实际上爵位比官职更重要,爵位才是这个人的“本体”体现的是这个人的真实的社会地位。《禮‧郊特牲》曰:「婦人無爵,坐以夫之齒。」意思就是女人的爵位看其夫君,皇帝本身自然没有爵位可与之相匹配,皇后自然向皇帝看齐,也没有相应可匹配的爵位,因为其已经处于制高点。


                        IP属地:江苏13楼2022-06-26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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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看立后问题,很多人以为《甄后传》引《魏书》记载是假的,主要是指【 会后疾遂笃,.... 策赠皇后玺绶。 】是假的。由于裴松之的评论以至于后来世人认为曹丕未曾立过甄后、甚至都没想立过,其实也是不严谨的。从其他事件来看,裴松之的评论也不全对,那仅仅是他自己主观观点。造成这一观点的根源取决于陈寿当时对《魏书》、《魏略》的取舍。他没有取的部分内容未必不是真的,这个不需举例太多太多了。譬如同样是这段记载的其他部分【夏六月丁卯,崩于邺。】日期、地点与寿《志》符合,而过程寿《志》没有写,不写不代表没有发生,这个例证也太多太多,所以并非《魏书》整段都是假的,仅仅只是《魏书》死因,甄后非病死,确实是赐死。
                          按【 魏书载三公奏曰 :..... 伏惟先后恭让著於幽微 .......】甄后三让是确实存在的。因为这种“三公奏”、“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真的,并非捏造,而是像档案一样留存的。且“三让”之礼本就是一种就职之前的礼仪,以示谦逊,曹丕自己在臣下屡次表奏劝其禅代时就“三让”过【 令曰:"冀三让而不见听,何汲汲于斯乎?" 】,可以认为这是汉朝礼仪的形式主义、虚伪的谦虚等等,总之这就是当时的礼仪。


                          IP属地:江苏14楼2022-06-26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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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吗?追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2-06-2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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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代魏的日期真详细


                              IP属地:广东16楼2022-06-29 21:43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