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一]建武九年七月乙丑,金犯轩辕大星。十一月乙丑,金又犯轩辕。[二]轩辕者,后宫之官,大星为皇后,金犯之为失势。是时郭后已失势见疏,后废为中山太后,阴贵人立为皇后。】
注:
[一]古今注曰:“建武六年九月丙戍,月犯太微西藩。十一月辛亥,月犯轩辕。
七年九月庚子,土入鬼中。”汉史:“镇星逆行舆鬼,女主贵亲有忧。”巫咸曰:“有土功事。”是岁太白经太微。八年四月辛未,月犯房第二星,光芒不见。
九年正月乙卯,金犯娄南星。甲子,月犯轩辕第二星,壬寅,犯心大星。七月戊辰,月并犯昴。黄帝星占:“土犯鬼,皇后有忧,失亡其势。”河图:“月犯房,天子有忧,四足之虫多死。”汉史曰:“其国有忧,将军死。”又案严光传,光与帝卧,足加帝腹上,太史奏客星犯帝坐甚急。
[二]孟康曰:“犯,七寸以内光芒相及也。”韦昭曰:“自下往触之曰犯。”
[译文]
光武帝建武九年七月乙丑日,金星靠近轩辕大星。十一月乙丑日,金星再次靠近轩辕。轩辕是主后宫的星官,大星代表皇后,金星靠近它表示皇后失势。那时郭后已经失势,被皇帝疏远,后来被废为中山太后,阴贵人被册立为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