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非德吧 关注:202贴子:3,410

回复:【小说】吸血侠达伦·山传奇(非原创)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第二章
“想想吧,他这么大年纪,居然还穿着童子军的制服。”暮先生把我们的牺牲品翻转过来,嘲笑道。
“你当过童子军吗?”我问。
“我那会儿还没有童子军呢。”他答道。
他拍拍那人肥胖的小腿,咕哝道:“这家伙血不少。”
我看着暮先生在他的腿上找到血管,用指甲把它划开——划了个小口子。血刚一冒出,他便把嘴凑到伤口上吸起来。他把血称为“珍贵的红水银”,不舍得浪费一点点。
我犹疑地站在旁边。这是我第三次参加袭击,但我还是不习惯眼看着一个吸血鬼从一个无助的人身上吸血。
我已经“死”了将近两个月,但仍然难以适应这种变化。很难相信我原来的生活已经结束,我现在是个半吸血鬼,再也没法回头。我知道我最终必须丢弃我的人性。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暮先生抬起头。舔了舔嘴唇。
“上好的美酒,”他开玩笑地说,一面起身让开,“该你了。”
我向前走了一步,又停住了,摇了摇头。
“不行。”我说。
“别犯傻,”他咆哮道,“你已经退缩两次了,这次你一定要喝。”
“不行!”我喊道。
“你已经喝过动物的血了。”他说。
“那不一样,这是一个人。”
“那又怎么样?”暮先生厉声说,“我们不是人。你必须开始把人当成其他动物一样,达伦。吸血鬼光靠喝动物血是活不下去的。如果你不喝人血,你会越来越虚弱。如果你一直不喝,你会死的。”
“我知道,”我痛苦地说,“你跟我说过。我也知道吸血并不会给人造成多大伤害,除非我们吸得太多。可是……”我烦恼地耸了耸肩。
他叹了口气。“好吧。我知道这很难。尤其是你只是个半吸血鬼,饥渴得还不那么厉害。这次我同意你不喝。可是你必须早点开始,这是为你自己好。”
他又回去料理那伤口,擦干那人腿上的血迹——我们说话时血一直在往外渗着。然后他抿出一口唾沫,让它慢慢滴到伤口上,又用一根手指揉了揉,坐下来看着。
伤口自动愈合了。一分钟后,腿上留下的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伤疤,那人醒来后可能根本不会发现。
吸血鬼就是这样保护自己的。和电影里不一样,他们吸血时并不杀人,除非是饿狠了,或是失去了控制。他们每次只吸少量的血,这里吸一点,那里吸一点。有时他们在户外袭击行人,就像我们刚才那样,有时候则在深夜爬进卧室、病房或牢房。
被吸血的人大都不知道自己被吸血鬼吸了血。眼前这个人醒来后只会记得一个红色的物体掉下来。他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昏迷了,以及他昏迷时发生了什么。如果他发现了那个伤疤,他也许会以为那是外星人留下的,而不会想到吸血鬼。
啊,外星人!没有多少人知道是吸血鬼制造出了飞碟的故事。这是最好的掩护。世界各地都有人醒来发现身上有奇怪的伤疤,他们全都把这归罪于想像中的外星人。
暮先生是靠吹气把那童子军队长熏昏的。吸血鬼能呼出一种特殊的气体,可以使人昏迷。暮先生想让谁睡觉时,就朝手心里吹口气,然后把手捂在那人的鼻子和嘴巴上。几秒钟后,那人就失去了知觉,至少要二三十分钟后才会醒过来。
暮先生察看了一下伤疤是否正常愈合了。他对被他吸血的人挺照顾的。从我看到的情况看,他倒像个好人——尽管他是个吸血鬼!
“走吧,”他站起来说,“夜还长呢。我们去给你找一只兔子或是狐狸。”
“我没吸他的血,你不介意吗?”我问。
暮先生摇了摇头。“你终归会吸的,”他说,“等你饿极了的时候。”
“不,”他转身走开,我跟在他身后,心里默默地说,“我不会,不会吸人的血。我永远也不会吸人的血!”


IP属地:云南46楼2013-11-08 18:37
回复
    第三章
    这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醒得很早。我和暮先生是在天快亮时上床睡觉的,但是他要睡到天黑,而我却可以起来在白天的世界里活动。这是只当个半吸血鬼的好处之一。
    我用烤面包加果酱做了一顿迟到的早餐,在旅馆的电视机前坐了下来——即使是吸血鬼也必须吃一般的食物,光靠吸血不能维持体力。暮先生不喜欢旅馆,通常睡在露天,或旧谷仓、破房子和大土窖里,我可住不惯。在野外睡了一星期后,我就直截了当地对他说我受够了。他发了点牢骚,但最终让步了。
    这两个月过得很快,我忙着学习怎样当吸血鬼的助手。暮先生不是个好老师,他不喜欢重复,所以我必须自己用心加紧学习。
    我现在非常强壮。我能举起很重的东西,能捏碎大理石。如果我和人握手,我得当心不要把他们的骨头捏断。我能做一整夜的引体向上,扔铅球比任何大人都扔得远。(有一天我量了量我扔的距离,再到书上一查,发现我创下了新的世界记录!我兴奋了一阵,但随后意识到我却不能跟人说。尽管如此,知道自己是世界冠军还是很高兴的。)
    我的指甲特别厚,我只能用我的牙齿把它们咬短:剪刀和指甲刀对我那坚硬的新指甲都没有用。这指甲真是麻烦:我穿衣脱衣时老是把衣服划破,把手插进兜里时经常会把衣兜戳出几个洞。
    那天夜里离开墓地之后,我们已经走出了很远。一开始我们用吸血鬼最快的速度行进,暮先生背着我,像两个幽灵一样在路上快速移动,快得人们都看不见我们。这叫做掠行。可是掠行很累,所以过了两夜我们就开始搭乘火车和汽车。
    我不知道暮先生是从哪儿弄到乘车、住旅馆和买食品的钱的。我没见他带有钱包和信用卡,可是每当他要付账的时候,他总能拿得出钱。
    我没有长尖牙。我原来以为会长的,有三个星期,每天夜里我都照镜子看自己的牙,后来被暮先生发现了。
    “你在干什么?”他问。
    “找尖牙。”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突然大笑起来。“我们不长尖牙,傻瓜!”他大声说。
    “可是……那我们怎么咬人呢?”我疑惑地问。
    “我们不咬人,”他告诉我,还在笑着,“我们用指甲划开他们的皮肤吸血。我们只在紧急情况下才用牙咬。”
    “那我不会长尖牙了?”
    “不会。你的牙齿会比任何人的都坚硬,只要你愿意,就能咬断皮肉和骨头,但这很脏。只有笨吸血鬼才用牙齿,而笨吸血鬼一般活不长,他们会被人抓住杀死的。”
    我听了有些失望。在那些吸血鬼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东西之一就是他们的尖牙:吸血鬼露出尖牙时看上去多酷呀。
    可是转念一想,还是没有尖牙好。指甲总是戳破衣服已经够糟的了。要是我长出尖牙,把自己腮帮子上的肉咬下来,那可真是倒霉透了。
    大多数吸血鬼故事都不符合事实。我们不会变形,也不会飞。十字架和圣水伤害不了我们。大蒜只能给我们带来口臭。我们有影子,也可以照镜子。
    但有些传说是真的。吸血鬼没法拍照和录像。吸血鬼身上的原子有点奇怪,在胶卷上只会留下一团黑影。我仍然可以拍照,但不管光线有多好,拍出来的照片都不清楚。
    吸血鬼跟老鼠和蝙蝠的关系不错,和有些书和电影上说的不同,我们不会变成老鼠或蝙蝠,但这些动物喜欢我们——它们从血液的气味中闻出我们和人不一样,经常在我们睡觉时依偎上来,或者到我们身边来找零食吃。
    狗和猫却由于某种原因憎恨我们。
    阳光可以杀死吸血鬼,但没有那么快。一个吸血鬼可以在日光下走动,只要他裹上厚厚的衣服。他很容易晒黑,一刻钟后皮肤就会发红。四五个小时的阳光会把他晒死。
    当然,一根尖桩刺进心脏会使我们丧命,但子弹、刀子或电击也能杀死我们。我们也会被淹死、压死或感染某些疾病。我们比普通人结实。但并非是不可摧毁的。
    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很多很多。暮先生说我要过好些年才能知道所有的事情,才能独立生活。他说,作为半吸血鬼要是不熟悉情况,不出两个月就会没命,所以我要像影子一样跟着他,哪怕我并不想那样。
    吃完面包加果酱,我坐着咬了几小时指甲。电视里没什么好节目,但我不想出去,因为没有暮先生带着。我们在一个小镇上,我看到人就紧张,总觉得他们会看穿我,知道我是什么,举着尖桩来追我。
    夜幕降临后,暮先生揉着肚子走过来。“饿死了,我知道时间还早,但我们还是出发吧。我应该多喝一点那个童子军笨汉的血。我想今晚我要再找一个人。”他扬起眉毛看着我。“也许这次你会和我一起吸。”
    “也许。”我说,但我知道我不会。我发过誓不做这种事。也许我必须喝动物的血才能活下去,但我永远不会以自己的同类为食,不管暮先生说什么,不管我的肚子饿得怎样咕咕叫。我是个半吸血鬼,这不假,但我还有一半是人。想到要袭击一个活人,我心里就充满恐惧和厌恶。


    IP属地:云南48楼2013-11-08 18:40
    回复
      第四章
      血……
      暮先生花了很多时间给我讲血。它对吸血鬼至关重要。没有它,我们就会衰竭,变老和死亡。血能使我们保持年轻。吸血鬼衰老的速度是人类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每十年才长一岁),可是如果不吸人血,我们就会比人老得还快,也许一两年内就会长二三十岁。作为半吸血鬼,我的衰老速度是人类的五分之一,我不像暮先生那样要吸那么多人血,但还是必须吸一些才能活下去。
      动物(狗、牛、羊)的血能帮吸血鬼顶一阵子,但有些动物的血他们——我们——不能喝:比如猫血。吸血鬼要是吸了猫血,那就跟服了毒药一样。猴子、青蛙,以及大多数鱼类和蛇的血我们也不能喝。
      暮先生还没把所有的危险动物都告诉我。有一大堆呢,要花很多时间才能分清哪些是安全的,哪些是危险的。他建议我每次尝新东西前都问一下。
      吸血鬼每隔一个月左右就必须吸一些人血。有很多吸血鬼每周吸一次,这样每次可以少吸一些。如果你每个月吸一次,那就必须吸很多。
      暮先生说长时间不吸人血是危险的。他说饥渴会使你吸得过量,结果可能会把人弄死。
      “经常吸血的吸血鬼能够控制自己,”他说,“而等到非吸不可时才吸,就会疯狂地猛吸。我们体内的饥渴要靠进食才能得到控制。”
      鲜血是最好的。你如果吸活人的血,血的营养很充分,就不用吸很多。但人一死,血就会变酸。如果你吸死人的血,你就必须吸很多。
      “一般的原则是,死了一天以上的人,他的血千万别吸。”暮先生说。
      “我怎么知道一个人死了多久呢?”我问。
      “血的味道不同,”他说,“你要学会区分好血和坏血。坏血像酸牛奶,只不过比酸牛奶还要难喝。”
      “吸坏血有危险吗?”
      “有。它会使你生病,使你发疯甚至死掉。”
      我们可以把鲜血装在瓶里,随便保存多长时间,以备急用。暮先生的斗篷下就藏着几瓶鲜血。他有时吃饭时喝一瓶,就像喝一小瓶葡萄酒。
      “你能靠瓶里的血活下去吗?”一天夜里我问他。
      “能活一段时间,”他说,“但是长期下去不行。”
      “你是怎么装血的?”我打量着一个瓶子,好奇地问。它很像试管,只是玻璃厚一点,颜色深一点。
      “这里头有技术,”他说,“下次装血时我让你看看。”
      血……
      它是我最需要的东西,也是我最恐惧的东西。如果我吸了一个人的血,那就再也无法回头了。我就会当一辈子吸血鬼。如果我不吸人血,也许还有可能重新做人。也许我体内吸血鬼的血液会消耗掉,也许我不会死,只是我身上属于吸血鬼的那部分会死掉,然后我就可以回到我的家人和朋友身边。
      这个希望很渺茫——暮先生说过我不可能再变成人,我相信他的话,但这梦想是我惟一的希望。


      IP属地:云南49楼2013-11-08 18:41
      回复
        第七章
        我们谈得越多,我越喜欢这个主意。暮先生说马戏团的演员会知道我的身份,把我接纳为他们的一员。马戏团的演员队伍经常变化,几乎总是有像我这般大的孩子。我可以跟他们一起玩。
        “要是我不喜欢那儿呢?”我问。
        “我们可以走。”他说,“我喜欢跟马戏团一起巡回演出,但也不是特别迷恋。如果你喜欢,我们就留下来。如果你不喜欢,我们就继续上路。”
        “他们不介意我跟着吗?”
        “你要干活。”他答道,“高先生坚持每个人都要做事。你可以帮着摆椅子、挂灯泡、卖纪念品、在散场后打扫剧场,或者做饭。你会很忙的,但他们不会让你劳累过度。我们会有足够的时间上课。”
        我们决定试一试。至少可以有一个像样的地方睡觉。老睡在地上把我的背都睡僵了。
        暮先生先要了解马戏团在什么地方演出,然后我们才能出发。我问他怎么了解,他说他能搜索到高先生的脑波。
        “你是说传心术?”我想起斯蒂夫说过有的人可以只用脑子交谈,这叫传心术。
        “有点像。”暮先生说,“我们不能用脑波交谈,但我可以找到他的……他的光环。一找到光环,跟踪他就不成问题了。”
        “我也能找到他的光环吗?”我问。
        “不能,”暮先生说,“大多数吸血鬼——还有少数有特异功能的人有这种能力,但半吸血鬼没有。”
        他坐在教堂中央,闭上眼睛,静默片刻。然后睁开眼睛,站了起来。
        “找到了。”他说。
        “这么快?”我问。“我以为要花很长时间呢。”
        “他的光环我搜索过很多次了,”暮先生解释说,“我知道怎么找。找他就像在干草堆上找一根针一样。”
        “这不是很难的吗?”
        “对吸血鬼来说不难。”他咕哝道。
        我们收拾东西准备出发时,我环顾着这座教堂。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但我不知道该不该跟暮先生说。
        “说吧,”他突然说,吓了我一跳,“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你怎么知道我有问题要问?”我惊得目瞪口呆。
        他笑了。“就算不是吸血鬼也看得出小孩子啥时候好奇。你有一个问题憋了好久了,是什么呀?”
        我深深吸了口气,问道:“你相信上帝吗?”
        暮先生古怪地看着我,缓缓点了点头。“我相信吸血鬼的上帝。”
        我皱起眉头。“吸血鬼也有神吗?”
        “当然,”他说,“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神:埃及人的神、印度人的神、中国人的神。吸血鬼也不例外。”
        “那天堂呢?”我问。
        “我们相信天堂,它在星空的外面。如果我们一生过得虔诚,我们死后,灵魂就会飘离地球,穿越无数的星星和星系,到达宇宙另一边的神奇世界——那就是天堂。”
        “要是过得不虔诚呢?”福哇手机电子书整理
        “就只好留在地球上,像幽灵一样,注定只能永远在这个星球上游荡。”
        我想了一会儿。“对吸血鬼来说,怎样才算是虔诚的一生呢?”我问,“怎样才能进天堂呢?”
        “过得清白,”他说,“不要在不必要的情况下杀人,不要伤害人,不要糟蹋这个世界。”
        “吸血不是邪恶的吗?”我问。
        “不是,除非你把人弄死了。”暮先生说,“即使是这种情况,有时也可能是好事。”
        “杀人可能是好事?”我不相信地问道。
        暮先生严肃地点了点头。“人是有灵魂的,达伦。人死了以后,灵魂会进入天国。但是有一种办法可以把他们灵魂的一部分留在这里。我们吸少量的血的时候,不会摄取一个人的灵魂。但如果我们吸得很多,就能使他们灵魂的一部分活在我们体内。”
        “怎么会呢?”我皱着眉头问道。
        “我们吸人血的时候,会同时吸收那个人的一部分记忆和感情,”他说,“它们会变成我们自己的一部分。这样,我们就会以他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会记得一些可能被遗忘的事情。”
        “比如什么?”
        他想了想。“我有一个好友叫帕里斯·斯基尔,”他说,“他岁数很大了。好几百年之前,他是威廉·莎士比亚的朋友。”
        “威廉·莎士比亚——那个写剧本的?”
        暮先生点了点头。“剧本和诗。但是莎士比亚的诗没有全部记录下来,他的一些最有名的诗篇都丢失了。莎士比亚临死的时候,帕里斯吸了他的血——是莎士比亚请求他这么做的,这样他就可以记住那些丢失的诗句,把它们记录下来。如果没有这些诗,这个世界会贫乏许多。”
        “可是……”我顿了一下,“是不是只有在一个人提出请求,而且是在他临死的时候,才能那样做呢?”
        “是的。杀死一个健康的人是邪恶的,但是吸临死的朋友的血,保存他们的记忆和经历……”他微笑道,“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好啦,”他接着说,“路上再想吧,我们必须出发了。”
        收拾停当之后,我跃到暮先生的背上,我们开始掠行。他还是没有解释他为什么能走得这么快。好像他并没有飞跑。而是世界在飞快地后退。他说所有真正的吸血鬼都会掠行。
        看着田野向我们身后退去,这种感觉很美妙。我们越过山丘,穿过广阔的平原,走得比风还快。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人注意到我们。我们仿佛被隔离在一个神奇的气泡里。
        在掠行时我思考着暮先生的话,用吸血来保存一个人的记忆,到底是怎样的呢?我还是不大明白,决定以后再问问他。
        掠行很辛苦,吸血鬼出汗了,我看得出他开始感到有些吃力。我取出一瓶人血,打开塞子,举到他嘴边给他喝。
        他点头表示感谢,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继续赶路。
        最后,天蒙蒙亮时,他收住了脚步。我从他背上跳下来,环顾四周。我们站在一条乡间公路的中央,两旁是田野和树木,看不到一所房屋。
        “怪物马戏团呢?”我问。
        “在前头,还有两三公里。”暮先生指着前方说。他跪到地上,气喘吁吁。
        “你不行啦?”我掩饰不住嗓子眼里的笑声。
        “不是,”他瞪眼道,“我能走到,只是我不想到那儿的时候满脸通红。”
        “你最好不要歇得太久,”我警告道,“天快亮了。”
        “我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他没好气地说,“我比世上任何人都更了解黎明和早晨的界线。我们的时间足够,还有四十三分钟呢。”
        “随你怎么说吧。”
        “我没瞎说。”他气呼呼地站起来,往前走去。我等他走出去一点,然后追了上去,跑到他的前面。
        “快点走,老头儿,”我嘲笑地说,“你落后了。”
        “你神气吧,”他咆哮道,“等着瞧,看我不揪你的耳朵,踹你的屁股。”
        两分钟后他小跑起来,我们俩并排慢跑。我兴致很高,几个月来第一次这么开心。有件事情可以盼望真好。


        IP属地:云南52楼2013-11-15 18:58
        回复
          我们从一群衣衫褴褛的宿营者旁边跑过。他们刚开始醒来活动。有两个人朝我们挥挥手。他们的样子很好笑:长头发,奇异的服装,还有稀奇古怪的耳环和手镯。
          营地上有不少旗帜和横幅。我想看看上面的字,但跑步的时候看不清楚,我又不想停下来。根据我的揣测,这些人好像是在抗议一条新的地方法律。
          这条路非常曲折。在转过第五个弯后,我们终于看到了怪物马戏团,宿营在河岸的一片空地上,无声无息——我想所有的人都在睡觉。要是我们开着车,不注意找大篷车和帐篷的话,很容易就错过了。
          马戏团扎在这里有点不可思议。附近没有大剧场或大帐篷可让怪物们表演。我想这一定是两个镇子之间的歇脚地。
          暮先生自信地在大篷车和小汽车之间穿来穿去。他知道往哪儿走。我跟在后面,可没那么自信,我想起了那天深夜我从怪物们身边溜过去偷八脚夫人的情景。
          暮先生在一辆长长的银色篷车前停下来,敲了敲门。门几乎立刻就开了,高先生巨人般的身躯出现在门口。他的眼睛在微光中显得比平常更黑。要不是对他有所了解,我会发誓他没有眼球,只有两个黑色的空洞。
          “啊,是你,”他说话声音很低,嘴唇几乎不动,“我好像感觉到你在搜索我。”他打量着暮先生,低头看见了瑟瑟发抖的我。“你还把这孩子带来了。”
          “我们可以进去吗?”暮先生问。
          “当然可以。对你们吸血鬼应该怎么说来着?”他微笑道,“想进就进?”
          “差不多。”暮先生答道。从他的笑容看,这是他们之间的一个老玩笑。
          我们进篷车坐下。里面东西很少,只有几个架子,上面放着马戏团的海报和传单,还有我见他戴过的红色高帽和手套,两件小摆设和一张折褥床。
          “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拉登。”高先生说。他就是坐在那里也显得高大无比。
          “我本来没这个打算,隆冬。”隆冬?好怪的名字。不过,对他倒是挺合适的。隆冬·高,听起来有种特别的味道。
          “你们遇到麻烦了吗?”高先生问。
          “没有。”暮先生说,“达伦不开心。我想他在这儿会好一点,和他的同类在一起。”
          “噢,”高先生好奇地打量着我,“我上次见你之后你走了很远,达伦·山。”
          “我宁可留在原来的地方。”我咕哝道。
          “那你为什么要走?”他问。
          我瞪着他,冷冰冰地说:“你知道为什么。”
          他缓缓地点了点头。
          “我们可以留下吗?”暮先生问道。
          “当然。”高先生马上回答,“很高兴你们回来,真的。我们眼下正缺人手。排骨亚历山大、塞弗和塞萨、钢牙格莎要么休假要么出差了。魔术四肢科马克要来,但还没有赶到。暮拉登和他的会表演的神奇蜘蛛会给演出增色不少。”
          “谢谢。”暮先生说。
          “那我呢?”我壮起胆子问。
          高先生笑了。“你没有那么重要,”他说,“但同样受欢迎。”
          我哼了一声,没说什么。
          “我们在哪儿演出?”暮先生又问。
          “就在这儿。”高先生说。
          “这儿?”我惊叫道。
          “你觉得奇怪吗?”高先生问。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说,“我以为你们只在镇上或城里演出,可以有许多观众。”
          “我们总是有许多观众。”高先生说,“不管我们在哪里演出,人们总是闻风而来。我们一般留在人多的地方,但现在是淡季。我刚才说了,几位最好的演员不在,还有……其他一些人也不在。”
          高先生和暮先生交换了一个神秘的眼色,我感到他们有什么事儿瞒着我。“所以我们在此休整一下,”高先生继续说道,“今后几天都不表演,只是休息。”
          “我们路上看到了一群宿营的人,”暮先生说,“他们有没有来找麻烦?”
          “NOP战士?”高先生笑起来,“他们忙着保卫那些树和石头,没工夫来干涉我们。”
          “NOP是什么?”我问。
          “保护自然战斗队,”高先生解释说,“是一些环保战士,他们在全国各地奔走,阻止建造新的公路和桥梁。他们在这儿已经有两个月了,不过很快就会离开。”
          “他们真的是战士吗?”我问,“有没有手枪、手榴弹和坦克?”
          两个大人笑得前仰后合。
          “他有时候挺傻的,”暮先生在大笑的间歇中说,“可是他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笨。”
          我感到脸上发烧,但忍住了没说话。我凭经验知道,当大人笑你时,生气是没有用的,这只会使他们笑得更厉害。
          “他们自称是战士,”高先生说,“其实不是。他们把自己拴在树上,把沙子倒进掘土机的引擎里,往汽车路上撒钉子,诸如此类的事情。”
          “为什么——”我还想问,但暮先生打断了我。
          “我们没时间问问题了,再过几分钟太阳就出来了。”他起身和高先生握手,“谢谢你收留我们,隆冬。”
          “别客气。”高先生说。
          “我的棺材你还保留着吧?”
          “当然。”
          暮先生愉快地笑了,搓着手。“它是我一路上最想念的东西。又能睡在棺材里真是太美了。”
          “这孩子怎么办?”高先生问道,“你要我们给他也打一口棺材吗?”
          “想都别想!”我叫起来,“我再也不要被放进那里面了!”我一想起被活埋在棺材里的情景,就禁不住浑身发抖。
          暮先生笑道:“让达伦和别的演员住在一起吧,最好是和他年纪差不多的。”
          高先生想了想。“埃弗拉怎么样?”
          暮先生眉开眼笑。“对,我想让他和埃弗拉搭伴是再好不过了。”
          “埃弗拉是谁?”我紧张地问。
          “你会知道的。”暮先生说着,打开了车门。“我把你留在高先生这里,他会照顾你的,我要走了。”然后他就匆匆去找他那心爱的棺材去了。我回过头来,看见高先生正站在我身后。不知道他怎么这么快就从对面过来了。我甚至没有听到他站起来。
          “我们走吧?”他说。
          我咽了一口气,点点头。
          他带我穿过宿营地。天方破晓,我看见几处大篷车和帐篷里亮着了灯光。高先生把我带到一顶灰色的旧帐篷前,里面住得下五六个人。
          “这是一些毯子,”他递给我一包毛毯,“还有枕头。”我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变出来的,离开大篷车的时候他手里没有这些。可是我累得不想问了。“你可以想睡多久就睡多久。等你醒了我会来给你分配工作。在此之前埃弗拉会照顾你。”
          我掀起帐篷的门帘向里张望。里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埃弗拉是谁?”我转身问高先生,可他已经不在了,又是那样无声无息地迅速消失了。
          我叹了口气,把毯子紧紧抱在胸前,走进帐篷里。我把门帘在身后放下来,然后静静地站在门内,等眼睛适应黑暗。我听见有人轻轻地呼吸。并依稀看出帐篷那头暗处有一个黑影睡在吊床上。我想另找个地方铺床。我可不想我的同伴起床的时候绊在我身上。
          我摸黑朝前走了几步,突然,什么东西在黑暗中向我滑来。我停住脚步,定睛细瞧,真希望我能看见(没有星星和月亮时,就连吸血鬼看东西也很费劲)。
          “喂?”我轻声喊道,“你是埃弗拉吗?我是达伦·山,你的新——”
          我打住了,滑行的声音已经到了我的脚边。我站在那里,像生了根一样。一个肉乎乎、滑腻腻的东西绕到了我的腿上。我立刻知道了它是什么,但是直到它爬到我的半腰,我都不敢低头看。最后,当它缠到我胸口的时候,我鼓足勇气垂下眼睛,正好与它的目光相对,那是一条又粗又长、咝咝吐着信子的……蛇!


          IP属地:云南53楼2013-11-15 19:01
          回复
            第十章
            我们已在马戏团里过了两天两夜。我白天和埃弗拉待在一起,帮他干活,晚上跟暮先生学习吸血鬼的功课。我睡得比以前早了,但很少在凌晨一两点之前上床。
            我和埃弗拉建立了牢固的友谊。他比我大,但是很害羞——也许是他过去的经历造成的——因此我们很合得来。
            第三天,我看着这些大篷车、小汽车和帐篷,觉得自己在这个集体里已经待了好多年。
            我开始感觉到一直不喝人血的后果。我的身体已不如以前强壮,行动也不如以前敏捷,视力下降,听觉和味觉也比以前迟钝了。我依然比做人的时候强壮和敏捷,但我能觉出我的力气在减少,每天都减少一点。
            我不在乎。我宁可损失一些元气,也不愿去喝人血。
            那天下午,我和埃弗拉在营地边上休息时,忽然发现灌木丛中有一个人影。
            “那是谁?”我问。
            “旁边村里的一个小男孩,”埃弗拉说,“我见过他在附近转悠。”
            我观察着灌木丛中的男孩。他竭力避免被人发觉,但对我这样感官敏锐(尽管已不如以前)的人来说,他就像一头大象那样明显。我很想知道他在干什么,就转身对埃弗拉说:“咱们来开个玩笑。”
            “什么玩笑?”他问。
            “靠近点,我告诉你。”
            我对他耳语两句,他笑着点头,然后站起来,假装打了个哈欠。
            “我要走了,达伦,”他说,“待会儿见。”
            “再见,埃弗拉!”我大声回答。等他走后,我站起来独自朝营地走去。
            我走到灌木丛中那男孩看不见的地方,又调转身来,用大篷车和帐篷做掩护,先朝左走了一百米,然后匍匐前进,知道与那男孩处于同一条线上,再悄悄朝他摸过去。
            还差十米时我停了下来。我在他后面一点的地方,他看不见我。他的眼睛还在盯着营地。我朝他另一侧望去,看见了埃弗拉,他比我靠得还近。埃弗拉用拇指和食指做了一个“OK”的手势。
            我俯下身子,呻吟起来。
            “哦——哇——”
            那男孩身子僵住了,紧张地扭头张望,他看不见我。
            “谁?”他问。
            “呜哇——”埃弗拉在另一侧叫起来。
            那男孩赶忙把头转向另一面。
            “谁?”他喊道。
            “嗷——嗷——嗷——”我学起大猩猩叫。
            “我不怕,”那男孩一边朝后蹭一边说,“你们只不过是在开一个讨厌的玩笑。”
            “咿——咿——咿——”埃弗拉尖声怪叫。
            我摇动一根树枝,埃弗拉把灌木摇得哗哗响,我又朝那男孩身前扔了一块石头。他的脑袋像木偶一样转来转去,拿不准是逃走还是留下来更安全些。
            “喂,我不知道你们是谁,”他说,“可我——”
            埃弗拉已经爬到他身后,趁男孩说话的时候,他伸出舌头舔着那男孩的脖子,并发出蛇一样的咝咝声。
            这下那男孩再也忍不住了,他尖叫起来,没命地跑了。
            埃弗拉和我追着他跑,狂笑不已,孩不断发出怪叫。他从荆棘丛中跑过,好像感觉不到有刺,一边高喊救命。
            几分钟后,我们厌倦了这个游戏,准备让他逃走,不了他绊了一下,倒进了一片高草丛中。
            我们站住了,用目光在草丛中搜寻,却看不到他的踪影。
            “他在哪儿?”我问。
            “我看不见。”埃弗拉说。
            “他没事吧?”
            “我不知道,”埃弗拉有些担心地说,“他也许掉到一个大洞里了。”
            “小家伙?”我喊道,“你没事吧?”没有回音。“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我们只是开个玩笑,我们没有——”
            身后有人冲上来,一只手按在我的背上,把我推倒在草里,埃弗拉和我同时倒下了。我们爬起来,惊诧得说不出话,却听见身后有人大笑。
            我们俩缓缓转过身,原来是那个小孩,正在捧腹大笑。
            “上当啦!上当啦!”他手舞足蹈地唱着,“我早就看到你们了,只是故意假装害怕。我偷袭成功啦,哈哈,嗷——嗷——嗷,咿——咿——咿——”
            他取笑着我们,我们感到自己很蠢,但互相望望,又不禁大笑起来。他刚才把我们引到了一块结满带刺的种子的草地上,我们俩从头到脚粘满了草籽。
            “你看上去像一棵会走路的植物。”我取笑埃弗拉。
            “你看上去像可爱的绿色巨人。”埃弗拉回敬道。
            “你们看上去都傻乎乎的。”那个男孩说。我们瞪着他,他的笑容收敛了一些。“就是嘛。”他咕哝道。
            “你大概觉得这很有趣吧。”我吼道,他点了点头。“好啊,我要告诉你,小孩,”我逼近一步,做出最恶毒的表情,威胁地停顿了一下,然后忍不住笑了。“是很有趣!”
            他高兴地笑了,对我们能看到事物光明的一面感到欣慰,然后向我们伸出手来,一人一只。“你们好,”握手时他说道,“我叫萨姆·格雷斯特,很高兴认识你们。”
            “你好,萨姆·格雷斯特,”我握着他的手,心想,“看来这是第二个朋友。”
            他确实成了我的朋友。但当怪物马戏团离开此地时,我却衷心希望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名字。


            IP属地:云南56楼2013-11-15 19:09
            收起回复
              第十一章
              萨姆的家离这儿大约有一公里远,他有爸爸妈妈、两个弟弟,一个小妹妹,三只狗、五只猫、两只虎皮鹦鹉、一只海龟,还有满满一个水族箱的热带鱼。
              “就像住在挪亚方舟上,”他笑道,“我一有机会就往外跑。爸妈也不管,他们认为小孩子应该有表现自己个性的自由。只要我夜里回家睡觉。他们就放心了。就是我偶尔逃学,他们也不在意。他们认为学校是灌输教条的专制机构,只会摧残精神,扼杀创造性。”
              萨姆总是这么说话。他比我年纪还小,但是从他的话中可听不出来。
              “这么说,你们俩是剧团的?”他把一片腌洋葱卷在嘴上问道——他爱吃腌洋葱,到哪儿都带着一小塑料瓶这玩意儿。我们已回到了营地边缘,埃弗拉躺在草地上,我在低处的一根树枝上坐着,萨姆在我头顶上方爬树。
              “这是什么剧团?”我们还没来得及回答第一个问题,他又问道,“车上没有什么标记?我一开始还以为你们是游客呢。观察了一阵之后,才断定你们是个什么剧团。”
              “我们是恐怖的主人,社会变化的精英,超现实的大师。”埃弗拉说,显示他也会像萨姆那样咬文嚼字地说话。我希望自己也能冒出一两句惊人之语,可惜我一向缺乏口才。
              “是魔术团?”萨姆兴奋地问。
              “是怪物马戏团,”我说。
              “怪物马戏团?”他张大了嘴巴,一片腌洋葱掉了下来,我急忙躲开。“长着两个脑袋的人之类的?”
              “差不多,”我说,“但我们的演员都是身怀绝技的艺术家,不仅仅是长相离奇。”
              “刺激!”他瞥了一眼埃弗拉,“当然,我一开始就看出了你的角质层病变——”他是说埃弗拉的皮肤(我后来查了字典)“但是我不知道你们团里还有其他人像你一样。”
              他好奇地朝营地上望去,两眼闪闪发亮。“真是太有趣了,”他叹道,“你们中间还储存着哪些奇异的人体样本?”
              “如果你是问‘还有哪些演员?’的话,那可多着呢。”我对他说,“喏,我们有一位长胡子的女士。”
              “还有一个狼人。”埃弗拉说。
              “还有一个两个肚子的人。”我补充道。
              我们把整个演员表报了一遍,埃弗拉提到的一些演员我都没有见过。怪物马戏团的演员阵容经常变化,有来的有走的,取决于马戏团在哪里演出。
              萨姆听得着了迷,我们相识后他这是第一次说不出话。他吮着腌洋葱片,瞪大了眼睛静静地听着,时不时地摇摇脑袋,仿佛不能相信他听到的事情。
              “真是难以置信,”我们报完后他轻声说,“你们一定是这个星球上最幸运的小孩,和真正的怪物马戏团演员住在一起,周游世界,知道许多了不起的秘密。要是能跟你们换一换,叫我干什么都行……”
              我暗自微笑,心想如果他知道了我的故事,就不会愿意跟我换了。
              “哎!”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你们能不能说说情,让我也参加进来?我干活勤快,脑子也灵,有责任感,我会派上用场的。让我参加吧,做个帮手,行吗?”
              埃弗拉和我微笑着对视了一下。
              “我想不行,萨姆,”埃弗拉说,“我们马戏团不要这么多小孩。要是你大一点,或是你的父母想参加,那就不一样了。”
              “他们不会有这种想法,”萨姆坚持道,“但我要参加他们会为我高兴的。他们总说旅行可以增长见识,一定愿意让我到外面闯荡闯荡,见见世面。”
              埃弗拉摇摇头。“对不起,也许等你再大一点可以。”
              萨姆噘起嘴巴,把旁边树枝上的树叶踢得纷纷落下,树叶从我头上飘过,有几片落在我的头发上。
              “这不公平,”萨姆嘟囔道,“人们总是说‘等你长大一点’。要是亚历山大大帝‘等他长大一点’,世界会是什么样子?还有圣女贞德,要是她也‘等她长大一点’,英国早就征服法国,把法国变成她们的殖民地了。谁来决定一个人要多大才能自己做主?应该由每个人自己来决定。”
              他慷慨激昂,抱怨着大人们和这“腐朽可恶的制度”,到什么时候才能让孩子自己做决定。我们像听一位狂热的政客在电视上发表演说。
              “如果一个小孩想办一家巧克力厂,就让他去办。”萨姆激烈地说,“如果他想当节目主持人,好啊。如果他想当探险家,到野人出没的陌生小岛上去。完全可以!我们是现代的奴隶,我们是——”
              “萨姆,”埃弗拉打断了他,“你想不想看看我的蛇?”
              萨姆喜笑颜开。“那还用说!”他高喊道,“我以为你永远不会问我呢。我们走吧。”他翻身从树上跳下来,箭一般地朝营地跑去,把刚才的演说忘到了脑后。我们悠闲地跟在后头,轻轻地笑着,觉得自己比实际年龄成熟和聪明得多。


              IP属地:云南57楼2013-11-30 08:46
              回复
                第十二章
                萨姆认为那条蛇是他见过的最刺激的东西。他一点也不害怕,马上就把它像围巾一样缠在脖子上。他问这问那:它多大了?吃什么?多久蜕一次皮?从哪儿弄来的?是什么蛇?爬得有多快?
                埃弗拉回答了萨姆的所有问题。在这方面他是专家。蛇的王国中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他甚至能告诉萨姆这条蛇大概有多少块鳞片!
                然后我们带萨姆参观营地,带他看了狼人,又把他介绍给神手汉斯(萨姆在那毛乎乎的狼人所待的大篷车阴影中时非常安静,被里面传出的狼嗥声吓坏了)。接着我们碰见双肚拉莫斯在那里练习他的绝活。埃弗拉问我们能不能看看,拉莫斯同意了。看到拉莫斯把一个杯子嚼碎吞下去,过一会儿又吐出来一个完好的杯子时,萨姆的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我本想把八脚夫人拿出来,让萨姆看看我训练它玩的一些把戏,可是我精神不太好,是长期不喝人血的缘故。无论我吃多少东西,我的肚子还是经常咕咕叫。有时候我会恶心不舒服,必须赶快坐下。我可不想在那只蜘蛛待在笼外时晕倒或发病。我凭经验知道,哪怕只有两秒钟失去控制,它都会造成致命的危险。
                萨姆想一直待下去,可是天黑了,我知道暮先生马上就会醒来。埃弗拉和我还要干活,所以我们对他说该回家了。
                “我再多待一会儿行吗?”他恳求道。
                “你要回家吃饭。”埃弗拉说。
                “我可以和你们一起吃。”萨姆说。
                “饭不够。”我撒谎说。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怎么饿。”萨姆说,“想不到腌洋葱这么饱人。”
                “也许他可以留下来。”埃弗拉若有所思地说。我惊讶地等着他,他朝我使了个眼色。
                “真的?”萨姆兴奋地问。
                “当然,”埃弗拉说,“但你必须帮我们干活。”
                “干什么都行,”萨姆说,“我不在乎,是什么活?”
                “要给狼人喂食,还要给他刷洗。”埃弗拉说。
                萨姆的笑容消失了。
                “狼——狼——狼人?”他紧张地问。
                “没事的,”埃弗拉对他说,“他一般吃饱后就安静了。他很少咬服侍他的人。万一他真的咬你,你就把脑袋躲远一点,把一只胳膊塞进他的喉咙里,丢只胳膊总比——”
                “哦,”萨姆急急地说,“我想我是该回家了。我妈好像说晚上有朋友要来。”
                “原来这样,真可惜。”埃弗拉笑道。
                萨姆后退着,眼睛望着狼人笼子的方向。他看上去很难过,我把他叫住了。
                “明天你打算做什么?”我问。
                “不做什么。”他说。
                “愿不愿意下午过来和我们一起玩?”
                “当然!”萨姆欢呼起来,忽然又停住了,“我不用喂……?”他倒吸一口冷气。
                “不用。”埃弗拉笑吟吟地说。
                “那我一定来。明天见,伙计们。”
                “明天见,萨姆,”我们一起说。
                他挥挥手,转身走了。
                “萨姆挺好的,是不是?”我对埃弗拉说。
                “是个不错的家伙,”埃弗拉说,“就是说话有点卖弄,胆子小点,但其他方面没什么毛病。”
                “你觉得让他参加马戏团行吗?”我问。
                埃弗拉哼了一声。“那不是老鼠掉进猫窝里嘛!”
                “什么意思?”我问。
                “这种生活不是谁都过得了的。几个星期不回家,还要打扫厕所,给三四十个人做饭……他准得哭着喊着跑回家去。”
                “我们不是挺适应的?”我说。
                “我们不一样,”他说,“我们和其他人不同,我们天生就适合这种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这就是我们的圈子,我们是……”
                他突然停住了,皱起眉头。他的目光越过我的头顶望着远处的什么东西。我也转过身去,一开始什么也没瞧见,过了几秒钟才看出东边树丛中有火把的微光向这边移动。
                “会是谁呢?”我问。
                “我不清楚。”埃弗拉说。
                我们看了几分钟,火光越来越近了。我看见树丛中有黑影晃动,不知道有多少,但起码有六七个。然后,当黑影走出树丛时,我认出了他们,疹得脖子和胳膊上不禁起了鸡皮疙瘩。
                原来是我和斯蒂夫那天晚上见过的戴蓝色兜帽的小矮人,他们向观众兜售糖果和玩具,并在演出中充当助手。好几个月过去了,加上又有许多其他的事情,我已经忘记了这些戴蓝色兜帽的怪人。
                他们一对对地走出树林,我数了一下,共有十二个人,但后面还跟着一位,个子比较高,拿着火把。
                “他们从哪儿来?”我悄声问埃弗拉。
                “我不知道。”他回答道,“他们几星期前离开了马戏团,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他们不大跟人说话。”
                “他们是什么人?”我问。
                “是——”他正要回答,忽然停住了,惊恐地睁大了眼睛。
                是那走在最后、个子较高的第十三个小人让埃弗拉如此恐惧的——他现在走得更近,可以清楚地看到了。
                戴蓝色兜帽的人默默地从我们面前走过。当那神秘的第十三个人走过来时,我注意到他和其他人穿的不一样。他不是特别高,只是和其他人比起来显得魁梧一些。他一头白色的短发,戴着厚厚的眼镜,穿着一件时髦的黄西服,一双绿色的长筒靴。他身材较胖,走路摇摆得有点奇怪。他愉快地朝我们笑了笑,我也冲他一笑,但埃弗拉却像钉在地上一样,脸上肌肉都僵住了。
                那些戴蓝色兜帽的人和拿火把的人一直走到营地后面,在那里找了一块空地,支起帐篷——他们一定是把那些东西掖在斗篷下面的。高大一些的那个人朝高先生的大篷车走去。
                我看看埃弗拉,他浑身发抖,他的脸尽管永远不可能变白,但比以前任何时候的血色都少。“怎么啦?”我问。
                他默默地摇了摇头,竟答不上话来。
                “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这么害怕?那个人是谁?”
                “他……它……”埃弗拉清了清嗓子,深深吸了一口气,再开口说话时声音很低,微微颤抖,显出极度的恐惧。
                “是小先生。”他说。然后我就再也问不出什么了。


                IP属地:云南58楼2013-11-30 08:46
                回复
                  第十四章
                  高先生、暮先生和小先生都在大篷车里。埃弗拉像树叶一样瑟瑟发抖,我倒不是特别紧张。但是,当我看到高先生和暮先生那担忧的表情、发现他们多么不安时,我心里也有些发毛。
                  “进来,孩子们。”小先生招呼我们说,好像他是这大篷车的主人似的,“坐吧,不要拘束。”
                  “如果不碍事的话,我愿意站着。”埃弗拉说,尽量不让人听出他牙齿打架的声音。
                  “我也站着吧。”我跟着埃弗拉说道。
                  “随你们的便。”小先生说,只有他一个人坐着。
                  “我听说了你的很多事情,小达伦·山。”小先生说。他手里摇晃着什么东西:一只心形的手表。每当他说话停顿的时候,我都能听见表针的嘀嗒声。
                  “大家都说你是个好少年,”小先生继续说道,“不同凡响,为救一个朋友牺牲了一切。没有多少人能这样做,现在人们都以自我为中心。看到这世上还能产生英雄,真是令人欣慰。”
                  “我不是英雄。”我红着脸说。
                  “你当然是,”他坚持道,“英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吗?”
                  我骄傲地笑了。不知道埃弗拉为什么如此害怕这位慈祥的怪人。小先生没有什么可怕的,我挺喜欢他。
                  “拉登告诉我你不愿意喝人血。”小先生说,“我认为情有可原。那是肮脏恶心的东西,我也受不了。当然,小孩子除外,他们的血是琼浆玉液。”
                  我皱起眉头。“你不能喝小孩的血,”我说,“他们太小了,你会把他们弄死的。”
                  可是从他嘴角露出的诡异的笑容(我怎么竟会把它当成慈祥的微笑呢),我看得出他不是这么想的。但我肯定他错了,如果见到过这样一个人物,我是不可能忘记的。
                  “言归正传吧。”小先生说。他的手抓紧了那只心形的手表,有一刻那双手似乎发出红光,与嘀嗒走时的表面融为一体。我眨眨眼,又用手揉了揉,定睛再看时,幻觉却消失了——这一定是幻觉。
                  “你们俩看见我和我的小人来到这里,”小先生说,“他们是我新的信徒,还不大熟悉规矩。一般我会留下来教教他们,但现在我要到别处去。不过他们很聪明,我相信他们可以自己学。
                  “但在他们学习的时候,我希望你们两个懂事的好孩子能够给他们一些帮助。不用做很多事情,我主要希望你们为他们寻找食物。他们胃口很大。
                  “怎么样,孩子们?我已经征得了你们监护人的许可。”他朝高先生和暮先生点了点头,他们似乎不大喜欢这种安排,但是无可奈何。“你们愿不愿意帮助可怜的小先生和他的小人?”
                  我瞟了瞟埃弗拉。看得出来他不想答应,但终于还是点了点头。我也一样。
                  “好极了!”小先生低沉地说,“我想小埃弗拉·封知道我的小乖乖们喜欢什么。如果你们有什么问题,就向隆冬汇报,他会帮你们安排。”
                  小先生挥了挥手,示意我们该走了。埃弗拉朝后面蹭,但我站着没动。
                  “对不起,”我鼓起全部勇气说,“您为什么叫他们小人?”
                  小先生缓缓转过头来。即使他对我的问题感到吃惊,他也没有流露出来。可我看见高先生和暮先生的嘴巴都张大了。
                  “因为他们长得小。”他愉快地解释道。
                  “我知道,”我说,“可是他们没有其他的名字吗?一个合适的名字?如果有人提到‘小人’,我会以为他在讲小精灵或是小矮妖。”
                  小先生微微一笑。“他们是小精灵和小矮妖,世界各地都有神奇小矮人的传说。传说总有个来源。这些传说的来源就是我忠实的小个子朋友。”
                  “您是说这些穿蓝斗篷的侏儒就是小精灵?”我不相信地问。
                  “不,”他说,“小精灵是不存在的。那些侏儒——按你粗鲁的叫法,很久以前被无知的人看见了,人们给他们取了种种名字:小精灵、仙子或小妖怪,并且编出各种故事来讲他们是什么,有什么本领。”
                  “他们能有什么本领?”我好奇地问。
                  小先生的笑容消失了。“我听说你很喜欢问问题,”他咆哮道,“可是没人告诉过我你这么爱管闲事。记住,达伦·山:好奇使猫送了命。”
                  “我不是猫。”我厚着脸皮说。
                  小先生倾身向前,脸变得阴沉沉的。“如果你再问下去,”他咬牙切齿地说,“你就会发现你自己也变成了问题。生活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永远的,包括人形。”
                  他的手表又发出了红光,像真的心脏一样红。我断定自己该走了。
                  “上床好好睡一觉,”暮先生在我离开之前说,“今晚没有功课。”
                  “早点起来,孩子们。”小先生补充说,一面跟我们挥手告别,“我的小人们在早上总是很饿。对他们的饥饿不予理会是不明智的。你永远不知道如果长时间不吃东西,他们的脑子和牙齿会转向什么对象。”
                  我们急忙退出去,撒腿跑回自己的帐篷,一下子扑倒在地上,听着我们的心脏怦怦乱跳。
                  “你疯了吗?”埃弗拉在他能够开口说话之后问道。“跟小先生那样讲话,还问他问题,你肯定是疯了!”
                  “是啊,”我回想着刚才的遭遇,惊奇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我肯定是疯了。”
                  埃弗拉反感地摇了摇头。时间还早,但我们还是爬到了床上。两眼盯着帐篷顶,躺了好久。最后我迷迷糊糊睡着了,梦见了小先生和他的心形手表。不过,在梦里那不是手表,而是一颗真的人心。我的心。他用力一捏……
                  啊……痛!


                  IP属地:云南60楼2013-11-30 08:47
                  回复
                    第十七章
                    接下来几天我们过得很悠闲。埃弗拉和我继续干杂活,给小人找食物。
                    我曾尝试与两位戴蓝兜帽的沉默怪物说话,可是他们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们无法区分他们谁是谁。有个别人突出一些,因为他——她(或它)比别人高一点,或是矮一点,或是瘸了一条腿,但其他的人都一模一样。
                    萨姆在营地帮忙的时间越来越多。我们没带他去打猎,但其他大部分杂活都让他帮忙。他干活很卖力,一心要给大家留下好印象,好给自己在马戏团中挣得一席之地。
                    我不大看见暮先生。他知道我要起早给小人找吃的,所以大多数时候都不来找我。我很高兴这样,省得他老唠叨着让我喝人血。
                    一天清早,魔术四肢科马克来了,引起了一阵轰动。
                    “你一定要看看这个人,”埃弗拉一边拖着我走一边说道,“他是世界上最神奇的演员。”
                    我们来到高先生的大篷车前时,科马克身边已经围了一大群人(他是来高先生这里报到的)。人们拍着他的后背,问他过得怎么样,到哪里去了。他向每个人微笑,握手并回答着他们的问题。他真像一个明星,只是很和气。
                    “埃弗拉·封!”他一看到蛇娃便大叫起来,伸出胳膊和埃弗拉拥抱了一下。“我心爱的两条腿的爬行动物怎么样啊?”
                    “很好。”埃弗拉说。
                    “你最近蜕皮了吗?”科马克问道。
                    “最近没有。”埃弗拉说。
                    “记住,”科马克说,“蜕了皮给我。这是宝贝,在一些国家人蛇皮比金子还贵。”
                    “你要多少都行。”埃弗拉叫他放心,然后把我推到前面,“科马克,这是达伦·山,我的朋友。他新到马戏团,以前没见过你。”
                    “没见过魔术四肢科马克!?”科马克嚷道,装做不高兴的样子,“怎么可能呢?我以为世界上每个人都看过魔术四肢科马克出神入化的表演。”
                    “我连你的名字都没听过。”我对他说。
                    他捂住胸口,仿佛心脏病发作。
                    “你表演什么?”我问。
                    科马克扫视着人群。“要不要我做个示范?”
                    “要!”众人热烈地喊道。
                    科马克看看站在人群后面的高先生。高先生叹了口气,点了点头。“你还是做吧,”他说,“不然他们是不会让你走的。”
                    “很好,”科马克说,“请大家往后退,给我一点场地。”
                    人群立即朝后退去。我正要跟着后退,科马克按住了我的肩膀,叫我留在原地。
                    “诸位,”他对众人说,“我已经巡回演出了好多年,那一套完整的程序都演烦了,所以我们来得简单点。”
                    他右手握拳,然后伸出食指。“达伦,把这根手指放进你的嘴里好吗?”他问。
                    我看看埃弗拉,他示意我按科马克说的去做。
                    “现在,”科马克说,“请你咬它。”
                    我轻轻地咬了一下。
                    “重一点。”科马克说。
                    我稍稍加了点力。
                    “喂,小伙子,”科马克喊道,“拿出点气力来。使劲儿咬。你是鲨鱼还是老鼠?”
                    好吧。他要我咬狠一点?那我就咬给他看。
                    我张开嘴巴,猛地一口咬下去,想吓他一跳。结果却是我自己吓了一跳,因为我把他的手指生生地咬了下来!
                    我惊恐地倒退了两步,吐掉断指。我急促地瞥了科马克一眼。以为他会高声惨叫,可他只是笑笑,把那只手举了起来。
                    被我咬断的地方没有血迹,只有一截白色的指根。就在我盯着它看的时候,最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手指重新长了出来!
                    我想这一定是我的幻觉,可是几秒钟过去,那手指继续生长,一直长到原来的长度。科马克又使它保持不动几秒钟,然后曲伸几次,显示它灵活如初。
                    众人齐声喝彩。我感觉心理一块石头落了地。
                    我低头看看地上的断指,发现它开始腐烂,仅一分钟就变成了一小堆灰色的腐土。
                    “对不起,我吓着你了吧。”科马克拍拍我的脑袋说。
                    “没关系。”我说,“现在,我应该学会在这里对意料不到的事情有心理准备了。我可以摸摸这根新手指吗?”他点了点头。它摸上去和其他手指没什么两样。“你是怎么做的?”我惊奇地问,“是幻觉吗?”。
                    “不是幻觉,”他说,“这就是他们叫我魔术四肢科马克的原因。我从小时候起就能再生肢体——手指、脚趾、胳膊、腿。有一次我不小心用菜刀把自己的鼻子割掉了一块,我父母就发现了我的这个功能。我几乎可以再生身体的任何部位,除了脑袋之外,我还没有试过砍脑袋。最好不要拿性命冒险。”
                    “疼吗?”我问。
                    “有一点,”他说,“但是不厉害。我的一个肢体被砍掉后,新的肢体马上就会长出来,所以只有一两秒钟的疼痛,就好像——”
                    “好啦,好啦!”高先生大声打断了他,“我们没有时间详细说明。马戏团闲了很久,应该重新为公众演出了,不然他们就快忘记我们了,或以为我们都退休啦。
                    “各位,”他朝众人喊道,一边拍着双手,“大家传个话。休整结束了。马戏团今晚演出!”


                    IP属地:云南63楼2013-12-07 17:52
                    回复
                      第二十一章
                      虽然是我的吸血鬼血液使我在椽木上遇了险,但也是它救了我一命。
                      在摔下去的时候,我一只手抓住了椽子——纯粹出于侥幸,如果我是个普通人,靠一只手肯定是吊不住的。但我不是普通人。我是半吸血鬼。
                      虽然是在眩晕之中,我还是能紧紧抓住,吊在那里。
                      我在四层楼的高空荡悠,闭着眼睛,全身的重量都吊在五根细细的手指上。
                      “达伦!抓住!”萨姆喊道。其实不用他说,我也不打算撒手!
                      “我这就过来,”萨姆说,“我尽快到你那儿去,别松手,别发慌。”
                      他一面走过来,一面不停地说话,让我镇静下来,对我说会没事的,他会救我的,让我别紧张,一会儿就好了。
                      他的话很有用,它让我有一些别的东西可想,而不去想坠落的情景。要是没有萨姆,我肯定就掉下去了。
                      我感到他上了我的椽子。木头吱吱嘎嘎,有一刻我恐惧地想到它会折断,我们两人会一起摔死。但是椽子没有断,他趴在椽子上,迅速但小心地爬着,越来越近。
                      爬到我身边后,萨姆停了下来。
                      “喏,”他说,“我要用右手抓住你的手腕,我慢慢的,你不要动,不要用你的另一只手来抓我,好吗?”
                      “好。”我说。
                      我感到他的手握住了我的手腕。
                      “不要放开椽子。”他说。
                      “我不会的。”我保证道。
                      “我没有力气把你拉上来,”他对我说,“所以我要左右荡你。你把另一只手张开。一有机会就抓住椽子。如果没抓住,也不要慌,我还抓着你呢。如果抓到了,歇几秒钟,让你的身体放松。然后我把你拽上来。明白吗?”
                      “明白,上校。”我挤出一丝微笑说。
                      “好。现在开始。记住,一切都会好的,这个办法一定会成功,你不会死。”
                      他开始荡我,先是轻轻的,然后稍稍加大力量。荡了几次后我很想伸手去抓椽子,但克制住了自己。等感到荡得足够高时,我张开手指,看准薄薄的木板,抓了一把。
                      抓到了!
                      我歇了一会儿,让我右手的肌肉休息一下。
                      “你觉得准备好了吗?”萨姆问道。
                      “好了。”我说。
                      “我帮你把上身拉上来。”他说,“当你身子趴到椽子上之后,我就闪开,让你把腿提上来。”
                      萨姆用右手揪住我的衬衫和外套的领子——防止我滑脱,然后开始把我往上拽。
                      椽子擦伤了我的胸口和肚皮,但我没有介意。事实上我喜欢这种痛感:它意味着我还活着。
                      我安全之后,萨姆向后退去,我把腿提了上来。我跟着他往回爬,爬得很慢很慢,其实没必要那么慢。爬到头后我还一直蹲着走,到楼梯旁才站了起来。我靠在墙上,颤抖着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哇!”萨姆在我左边说,“真有趣!你想再来一次吗?”
                      我想他是在开玩笑。


                      IP属地:云南68楼2013-12-13 19:52
                      回复
                        第二十二章
                        后来,我跌跌绊绊地走下楼梯——我的平衡感仍很不可靠,但好了一些。我们回到车厢旁,在一节车厢的阴影里休息。
                        “你救了我的命。”我轻声说。
                        “没什么,”萨姆说,“你也会这么帮我的。”
                        “也许吧,”我说,“可是我没有被逼到那个地步。我没必要动脑筋,做出很酷的行动。你救了我,萨姆,我欠你一条命。”
                        “你留着吧,”他笑道,“我要它有什么用?”
                        “说真的,萨姆。我欠你很多。你想要什么或是需要什么,就只管说,我会上天入地给你找到。”
                        “你是说真的?”
                        “向上帝保证。”我发誓说。
                        “有一件事。”他说。
                        “说吧。”
                        “我想参加怪物马戏团。”
                        “萨姆……”我支吾起来。
                        “你问我想要什么,我就告诉你了。”他回答。
                        “没那么简单。”我反驳道。
                        “是不简单。”他说,“但你可以跟马戏团老板谈谈,替我说说好话。帮个忙吧,达伦。你刚才说的是真心话吗?”
                        “好吧,”我叹了口气,“我去问问高先生。”
                        “什么时候?”
                        “今天,”我保证道,“一回去就问。”
                        “太好了!”萨姆高兴得一挥拳。
                        “可是如果他说不行,这事就算了,好吗?”我警告他,“我会尽力的,但是如果高先生说不行,那就是不行。”
                        “好,”萨姆说,“我能接受。”
                        “也许我也能找到一份工作。”我身后有人说道。
                        我迅疾转身,看到R.V.站在那里,脸上带着古怪的笑容。
                        “你怎么这样鬼鬼祟祟的,”我不悦地说,“吓了我一跳。”
                        “抱歉,伙计。”R.V.说,可他看上去并不很抱歉。
                        “你在这儿做什么?”萨姆问。
                        “我想找达伦,”R.V.说,“我还没谢谢他给我戏票呢。”
                        “没关系。”我说,“对不起,散场时我没有来找你们,因为有别的事情。”
                        “没事儿,”R.V.说着,在我身边的铁轨上坐下来,“我能理解。那么多人的演出,肯定有一大堆事要做,是吧?我打赌你忙得团团转,是吧,伙计?”
                        “可不是。”我说。
                        R.V.朝我们俩一笑。他的笑容里有种东西让我感到不安,这不是亲切的笑容。
                        “告诉我,”R.V.说,“狼人现在怎么样?”
                        “他很好。”我说。
                        “他一直被铁链子拴着,是不是?”R.V.问道。
                        “没有。”我说,想起了埃弗拉的警告。
                        “没有吗?”R.V.故作惊奇地说,“像他那样凶残危险的野兽,竟没有锁起来?”
                        “他实际上并不危险,”我说,“那是演戏。其实他很温顺。”我看到萨姆瞪着我,他知道狼人有多凶,不明白我为什么撒谎。
                        “告诉我,伙计,那种家伙吃什么?”R.V.问道。
                        “肉片、猪骨头、香肠。”我勉强笑道,“普通的东西,都是店里买的。”
                        “是吗?那蜘蛛咬死的山羊呢?给谁吃了?”
                        “我不知道。”
                        “埃弗拉说那只山羊是你们俩从本地农民那里买来的。价钱贵吗?”
                        “不怎么贵,”我说,“它是只病羊,所以——”
                        我顿住了,埃弗拉对R.V.说羊是从屠夫手里买的,不是农民。
                        “我做了一点调查,伙计。”R.V.温和地说,“我们营地中的其他人都忙着准备撤离,但我却四处走动,清点牛羊,向人打听,挖掘地里的骨头。
                        “最近有动物失踪,”R.V.继续说道,“农民们没怎么注意——他们不在意少掉一两头牲口。但我很感兴趣。你认为会是谁干的,伙计?”
                        我没有回答。
                        “另外,”他说,“我沿着你们宿营的那条河边散步,你猜我在下游发现了什么?好些小骨头和皮肉碎屑。你认为它们是哪儿来的,达伦?”
                        “我不知道。”我说,然后我站了起来。“我该走了,要回马戏团去,还有活要干呢。”
                        “不耽误你的时间。”R.V.微笑道。
                        “你们什么时候拔营?”我问。“在你走之前,我可能会过去跟你说再见。”
                        “谢谢你。”R.V.说,“不过别担心,我短期内不会走。”
                        我皱起眉头。“我以为你说你们要撤离。”
                        “NOP要撤离,”他说,“实际上他们已经撤走了,昨天晚上拔的营。”他冷冷地一笑。“可是我还要待一段时间。有几件事想查一查。”
                        “噢,”我心里大声地诅咒着,表面却装作很高兴,“好消息呀。这样仍然可以看到你。”
                        “对,没错,”R.V.说,“你会看到我的,伙计。这一点可以肯定。你会经常看到我的。”
                        我局促地笑了一下。
                        “再见吧。”我说。
                        “再见。”R.V.回答。
                        “等一等,”萨姆喊道,“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了,”我说,“你明天来吧。明天我会告诉你高先生的答复。再见。”
                        没等他们俩再说别的,我就走掉了。
                        R.V.对动物失踪的兴趣让我感到担心,但朝营地走的路上,我开始放松下来。不管怎么说,他只是一个胡子拉碴的、无害的人,而我们怪物马戏团都是本领高强的异人。他怎么会伤害我们呢?


                        IP属地:云南69楼2013-12-13 19:52
                        回复
                          第二十三章
                          我本想一回去就向高先生汇报R.V.的事,可是在我朝他的大篷车走去时,祖丝佳——那位会长出不可思议的胡须的女士抓住了我的胳膊,用手势表示要我跟她走。
                          她把我带到她的帐篷里。它装饰得比其他大多数帐篷和大篷车都要华丽。壁上挂满了镜子和图画。有很大的衣柜和梳妆台,还有一张特大的四柱床。
                          祖丝佳用她那奇特的海豹般的声音说了些什么,然后让我站在屋子中央,示意我不要动。她拿出皮尺,量了量我的身材。
                          量完之后,她努着嘴想了几秒钟,然后打了个响指,快步走到一只衣柜跟前。她在里面翻了一阵子,找出一条裤子。在另外两只衣柜里找出了一件衬衫、一件外套,又在一个大箱子里找到了一双鞋子。她让我自己从梳妆台的一个抽屉里挑选背心、短裤和袜子。
                          我走到一扇丝绸屏风后面去更衣。埃弗拉一定跟她讲了我想找身新衣服。幸亏他这么做,因为我可能老是忘记。
                          我走出来后,祖丝佳一看就拍手,立刻把我推到镜子前面。衣服非常合身,而且想不到,我看上去帅极了!衬衫是浅绿色的,裤子是深紫色的,夹克是金色和蓝色相间的。祖丝佳又找出一段长长的红绸,扎在我的腰间,这样就齐了:我看上去活像一个海盗!
                          “非常好!”我说,“只是,”我指着我的脚,“鞋子有一点紧。”
                          祖丝佳把那双鞋拿了回去,重新找了一双。这一双比刚才那双软,鞋尖朝上翘着,像水手辛伯达①『注:辛伯达《一千零一夜》中的航海家。』的鞋子。我一看就喜欢上了。
                          “谢谢你,祖丝佳。”我说。我正要离开时,她举起一只手,我站住了。她将一把椅子拖到一个较高的衣柜前,站上去,从柜顶搬下一个好大的圆盒子。她把盒子放在地上,打开来,抽出一顶棕色小帽,帽上插着一支羽毛,就像罗宾汉戴的那种帽子。
                          没等我戴上帽子,她又让我坐下来,拿起一把剪刀,给我理了个发。我太需要理发了。
                          新理的头发和帽子对我来说更是锦上添花。我再照镜子时,几乎都认不出自己了。
                          “哦,祖丝佳,”我说,“我……我……”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就张开手臂抱住了她,用湿乎乎的嘴唇热烈地亲了她一下。放开后我自己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庆幸周围没有其他朋友。但祖丝佳开心地笑了。
                          我跑去让埃弗拉看我的新打扮。他觉得衣服很漂亮,但发誓说他没有叫祖丝佳帮我找衣服。他说大概是她看烦了我那副邋遢相,也可能是暮先生叫她替我拾掇拾掇的,也可能是因为她爱我。
                          “才不是呢!”我喊道。
                          “祖丝佳爱达伦,祖丝佳爱达伦。”他唱了起来。
                          “闭嘴,你这黏糊糊的烂蛇。”我冲他吼道。
                          他笑了,一点也没生气。
                          “达伦和祖丝佳坐在树上,”他唱着,“亲—亲—亲嘴儿。恋爱啰,结婚啰,达伦推着小宝宝。”
                          我大吼一声,扑到他身上,把他按倒在地,一直到他求饶才放手。
                          我们闹完之后,埃弗拉回去照看他的蛇,我出去干活。因为要干两个人的活,我忙得一刻不歇。我忙忙碌碌,再加穿上新衣服的兴奋,我忘记了R.V.,忘记了把这位环保战士要调查失踪动物的事告诉高先生。
                          要不是我这么粗心大意,也许结局会不一样,也许我们在这里的逗留不会以血和泪而告终。


                          IP属地:云南70楼2013-12-13 19:53
                          回复
                            第二十四章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已精疲力竭。埃弗拉警告过我今晚不要睡在他的帐篷里,因为病毒的关系,他的蛇脾气很坏,可能会咬人。我走进暮先生的帐篷,在八脚夫人的笼子旁边打了地铺。我躺下不到两分钟就睡着了。
                            过了不知多少时间,在我做梦的时候,什么东西卡住了我的喉咙,让我感到恶心。我咳嗽两声,醒了过来。
                            一个黑影俯在我身前,把一只小瓶子举在我嘴边,企图灌给我什么液体。我第一个恐怖而奇怪的念头是:“小先生!”
                            我咬断了瓶口,割破了我的嘴唇,大部分液体都洒掉了。那人诅咒了一声,捏住我的下巴,撬开我的牙关,想把剩余的液体倒进我的嘴里,但被我吐了出来。
                            那人又诅咒了一声,松开手,颓然坐下。我的心跳得慢了一点,我看出他不是小先生。是暮先生。
                            “你想干什么?”我生气地叫道,气得连嘴唇被割伤的疼痛都忘了。
                            他给我看了看那只被咬破的小瓶子……是他储存人血的瓶子。
                            “你想灌我人血?”我惊骇地问。
                            “你必须喝。”暮先生说,“你憔悴了,达伦。照这样下去,你不出一个星期就会死掉。如果你没有勇气喝,那就必须灌给你。”
                            我狂怒地瞪着他。他有些不自在,移开了目光。
                            “我是想帮你。”他说。
                            “如果你再这么做,”我缓缓地说,“我会杀了你。我会等到天亮。然后轻轻走进来,把你的脑袋砍掉。”
                            他看出我是当真的,因为他沮丧地点了点头。
                            “再也不了。”他妥协了,“我知道不会成功,但我必须试一试。只要你咽下去一点,就可以多支撑一段时间,而且你尝过滋味之后,也许就不会那么怕喝了。”
                            “我永远不要尝!”我大声喊道,“我不要喝人血。就是死了我也不在乎。我不喝人血。”
                            “很好,”他叹了口气,“我已经尽力了。如果你坚持要犯傻,那是你自己的事。”
                            “我不是犯傻……我是有人性。”我喊道。
                            “可你不是人。”他轻声说。
                            “我知道,”我回答道,“但我想当人。我想跟萨姆一样,想有一个家和正常的朋友,想按正常的速度长大。我不想一辈子吸血,以人血为食,害怕阳光,被人追杀。”
                            “太遗憾了,”暮先生说,“这就是你的命运。”
                            “我恨你。”我咆哮道。
                            “太遗憾了,”他又说,“你和我拴在了一起。如果这对你是个补偿的话,”他又说,“我可以告诉你,我也不太喜欢你。把你变成半吸血鬼是我犯过的最大的错误。”
                            “那为什么不放了我?”我哭喊道。
                            “我不能,”他说,“要是能的话我会放的。当然,你随时可以离开。”
                            我怀疑地瞪着他。“真的?”我问。
                            “真的,”他说,“我不介意。事实上,我宁愿你走掉。这样我就不用对你负责了。不用看着你死去。”
                            我缓缓地摇了摇头。“我一点儿都不理解你。”我说。
                            他几乎是温柔地笑了。“我也不理解你。”他说。
                            我们笑了一会儿,一切又恢复了正常。我不喜欢暮先生做的事情,但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你实在无法憎恨为你好的人。
                            我对他讲了我白天做的事情,讲了和萨姆去火车站,萨姆怎样救了我的命,还告诉他我几乎成了萨姆的盟兄弟。
                            “幸好你及时停止了。”暮先生说。
                            “要是我没有会怎么样?”我问。
                            “你的血会污染他的血。他会喜欢生肉,会在肉店前面逗留,盯着窗户里看。他会长得比一般人稍微慢一点。变化不太大,但也足够了。”
                            “足够什么?”我问。
                            “使他发疯。”暮先生说,“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会以为自己变得邪恶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生活变了样。过不了十年他就会疯掉的。”
                            想到我差一点毁了萨姆的一生,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这就是我必须跟暮先生待在一起的原因,我要学习做半吸血鬼的一切知识。
                            “你觉得萨姆怎么样?”我问。
                            “我没见过他几次,”暮先生说,“他一般是白天来。不过他看上去不错,非常聪明。”
                            “他帮我和埃弗拉干活。”我说。
                            “我知道。”
                            “他很能干。”
                            “我也听说了。”
                            我紧张地舔了舔嘴唇,说:“他想参加马戏团。”暮先生的脸色阴沉下来。“我原想去问高先生的,可是忘记了,我明天去问。你认为他会怎么说?”
                            “他会说你最好来问我。小孩子要想加入怪物马戏团,必须有团中一位独立的成员同意做他的监护人。”
                            “我可以做他的监护人。”我说。
                            “你年龄不够,必须由我来当。我本来应该同意的,但是我不会同意。”
                            “为什么?”我问。
                            “因为这是个荒唐的主意,”他说,“一个小孩子已经够麻烦了。我再也不想要第二个。何况他是个人。我跟你拴在一起是因为你血管中有吸血鬼的血。我为什么要为一个人而自找危险呢?”
                            “他是我的朋友,”我说,“他可以给我做伴。”
                            暮先生哼了一声。“有八脚夫人做伴就够了。”
                            “那不一样。”我哀叫道。
                            “告诉我,”暮先生郑重地说,“他发现你是吸血鬼后会怎么样?你认为他会理解吗?得知他最好的朋友的最大爱好是割开他的喉管,把他的血吸干,他还会睡得安生吗?”
                            “我不会那样做的!”我喊道。
                            “我知道,”暮先生说,“但我是个吸血鬼,我知道你实际上是什么样儿的。高先生、埃弗拉他们也知道。但你认为一个普通人会怎么看你呢?”
                            我沮丧地叹了口气。“你不肯让他参加?”
                            暮先生开始摇头,然后停住了,慢慢地点点头。“好吧,他可以参加。”
                            “真的?”我诧异地瞪着他。尽管我一直在为萨姆争辩,但我并没真正认为他们会让他参加。
                            “是的。”暮先生说,“他可以参加,跟我们一起巡回演出,帮你和埃弗拉干活。但有一个条件。”暮先生凑近我,冲我露出他最恶毒的笑容,“他也得变成半吸血鬼!”他从牙缝里挤出咝咝的声音说道。


                            IP属地:云南71楼2013-12-13 19:53
                            回复
                              第二十五章
                              第二天一大早,看见萨姆跑进营地,我的心情很沉重。我不想使他失望,但是知道我不得不这么做。我绝不能让暮先生把萨姆变成半吸血鬼。
                              夜里我想了很久,可怕的是,我相信如果我让萨姆选择,他是会同意变成半吸血鬼的。虽然他那样聪明,但我想他不会考虑到当吸血鬼的孤独和痛苦。
                              他一看见我就冲了过来,激动得连我的新衣服和理过的头发都没有注意到。
                              “你问过他了吗?问了吗?”他一脸的希望。
                              “问了。”我苦笑道。
                              “怎么样?”
                              我摇摇头。“对不起,萨姆。他说不行。”
                              萨姆的表情一落千丈。
                              “为什么?”他叫起来。
                              “你年纪太小。”我说。
                              “你也大不了多少!”他顶了一句。
                              “但我没有父母,”我撒谎道,“我参加马戏团的时候没有自己的家。”
                              “我不在乎我的父母。”他不屑地说。
                              “这不可能,”我说,“你会想他们的。”
                              “我可以在放假的时候回家。”
                              “不行,你适应不了怪物马戏团的生活。也许以后,等你长大一些。”
                              “我不想听‘以后’!”他喊道,“我想现在就参加。我干活勤快。我证明了自己。昨天你对R.V.撒谎说狼人不凶的时候我也没有吭声。你对高先生说这些了吗?”
                              “我什么都说了。”我叹息道。
                              “我不信,”萨姆说,“我怀疑你根本就没去说。我要自己去见他。”
                              我耸耸肩膀,指着高先生的大篷车方向说:“他在那边。”
                              萨姆气鼓鼓地朝那边走去,但刚走几步就慢下来,然后停住了,愁闷地用脚尖蹭着地面,走了回来,坐在我的身边。
                              “这不公平。”他嘟囔道。我看见泪珠顺着他的脸颊滚下来。“我已经下决心要参加,多有意思啊,我都计划好了。”
                              “还有别的机会。”我说。
                              “什么时候?”他问。“我以前从没听说过有怪物马戏团在这一带表演。哪年哪月才会再碰上一个呢?”
                              我没有回答。
                              “你不会喜欢这种生活的。”我说,“不像你想的那么有趣。想想冬天的情形,你早晨五点钟就得起床,在冰冷的水里洗东西,冒着大风雪干活。”
                              “我不怕。”萨姆坚持道。然后他的眼泪止住了,眼里露出了一丝狡黠的光芒。“也许我可以跟你们走,”他说,“我可以偷偷钻进一辆大篷车,让你们把我带走。那时高先生就只好收留我了。”
                              “你不能那样做!”我急道,“你不可以!”
                              “只要我愿意就可以。”他咧嘴一笑,“你不能阻止我。”
                              “我能。”我吼了起来。
                              “你怎么能?”他讥笑道。
                              我深深吸了口气。事到如今,只能把萨姆·格雷斯特吓走,让他永远不敢再来。我不能告诉他我的故事,但我可以编一个差不多同样可怕的故事,保证会把他吓跑。
                              “我没有跟你讲过我父母的事吧,萨姆?还有我是怎么参加怪物马戏团的?”我把声音控制得低沉而平稳。
                              “没有,”萨姆轻声说,“我经常琢磨,但是不想问。”
                              “我杀死了他们,萨姆。”我说。
                              “什么?”他的脸变白了。
                              “我有时候会发疯,就像狼人那样。没人知道我在什么时候发疯,也没人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我小时候住在医院里,但病情似乎有所好转。我父母把我接回家过圣诞节。晚饭后,我跟爸爸拉一个彩包爆竹时,我突然发病了。
                              “我把他撕成了碎片。妈妈想把我拉走,可是我把她也给杀了。我的小妹妹跑去求救,但被我抓住了。我像撕彩包爆竹一样把她撕成了两半。
                              “我杀死他们之后……”我盯着萨姆的眼睛。这样可以使他相信,“把他们给吃了。”
                              他瞪着我。呆若木鸡。
                              “不可能,”他轻声说,“这不可能。”
                              “我把他们杀死吃掉,然后逃走了。”我瞎编道,“高先生发现了我,他同意收留我。他们做了一个特殊的笼子,如果我发疯就把我关进去。问题是没有人知道我什么时候会发疯。所以大多数人都躲着我。埃弗拉没关系,因为他力气大。其他一些演员也是这样。但是普通人——我能在眨眼之间把他们杀死。”
                              “你撒谎。”萨姆说。
                              我随手拾起一根大木棍,在手里转了一下,然后把它放进嘴里,像咬一根大胡萝卜似的咬着。
                              “我会像嚼软骨一样嚼你的骨头,再吐出来。”我对萨姆说。我的嘴被小棍扎破了,血淋淋的看上去很可怕。“你无法阻止我。要是你参加了马戏团,你就会睡在我的帐篷里,成为第一个受害者。
                              “你不能参加怪物马戏团,”我说,“我希望你参加——我很想有个朋友,但又不能让你能加。如果你参加了,我会杀死你的!”
                              萨姆想要回答,但嘴巴不听使唤。他对我胡编的故事信以为真了。
                              他从马戏团的演出中知道,这种事是可能发生的。
                              “走吧,萨姆。”我悲哀地说,“走吧,别再回来。这样安全些。这样对我们两个都会更好。”
                              “达伦,我……我……”他拿不定主意地摇摇头。
                              “走!”我双手捶着地吼道,龇着牙齿咆哮起来。我能使我的声音比人的低沉许多,听起来像野兽的吼声。
                              萨姆尖叫一声,爬起来拼命向树丛中逃去,没有再回头。
                              我心情沉重地望着他的背影,知道我的计划成功了。他不会再回来了。我再也不会看见他了。我们的道路从此分开,再也不会相遇。
                              如果我知道自己犯的错误——如果我对即将来临的恐怖之夜有一点预感,我就会跟他一起逃走,再也不回那个血腥的马戏团,那个可怕的死亡马戏团。


                              IP属地:云南72楼2013-12-13 19: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