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法官3选2,选两个死的或者说一个活的,基本事件有3个:
1. 活 死 死
2. 死 活 死
3. 死 死 活
每个人活的概率是1/3或者说死的概率是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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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一个实验,现在把守卫告诉A“B会死”加入这个实验,我们分开来看:
1. 活 死 死 -》A活
2. 死 活 死 -》守卫无法告诉A“B会死”
3. 死 死 活 -》A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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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A活的概率由1/3提高到了1/2,但原因是这样:
因为第2种情况无法满足实验要求(守卫需要告诉A“B会死”),我们必须修改实验过程,即法官不能做3选2,只能做2选1,即从A和C中选出一个死,这样A死的概率是1/2。
因此,不是A活的概率由1/3提高到了1/2,而是A活的概率本来就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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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概率角度分析,但从实际角度分析,法官不会配合守卫来进行选择,守卫告诉A的这个步骤加入之后,整个实验无法重复进行,变成一个伪实验,无从分析概率。
因此我们不能把守卫告诉A的步骤加入实验,这样的话A活的概率永远是1/3。
以上是我自己胡乱分析的,仅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