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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来自天涯法律专业人士“玫瑰成灰”深入解读剖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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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怎么能证明一个人有罪呢?
可证据,早已在宿舍盗窃中丢失了。。
如果孙铊没有罪,铊们宿舍的人也没有罪,那么清华大学保卫处给铊们宿舍打电话,证实GA已立案,让铊们保管好朱令的物品时,铊们做到了吗?此后的诸多声明为何只字不提?
换了是我,同宿舍的人被投毒了,学校要求保管好她的物品,自然照办不误,可铊们呢?
声明中一直想把中毒的地点转移到宿舍以外的范围,投毒的人不在宿舍里,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外面的人投毒,那么这个投毒者为何要毁灭杯子这样的证据?如果投毒者要嫁祸给宿舍里的其他人,而铊又能偷偷溜进宿舍的话,那就应该在朱令杯子里放些铊溶液之类的,好等着警方来查物证啊!!
又想把大家的视线转移到一次中毒和二次中毒上,一次中毒有可能是误服,那么这个世界上就根本没有人要投毒害朱令了,如果是这样,那么宿舍盗窃案就更不应该发生了啊!!钱物都没有丢失,偷走的只是朱令的日常物品?宿舍外的人,怎么能那么熟悉朱令的日常用品呢?恐怕她男友都不一定完全清楚吧?!
所以说,天网恢恢,一场本以销毁证据为目的的盗窃,却成了这个案子中的一个很大的疑点,更加充分证明了一句话: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犯罪!!


480楼2013-04-2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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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可以对孙维用催眠法讯问?


    482楼2013-04-29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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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想说,悲哀!一群高智商的精英,本来都可以拥有美好的人生,却用投毒包庇的方式让自己永远生活在阴影中。不知他们想起自己曾经所作所为时,有何感受,难道他们每天都睡的安稳?


      来自iPad484楼2013-04-2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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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7楼2013-04-2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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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


          491楼2013-04-2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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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


            493楼2013-04-2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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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4楼2013-04-2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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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做了恶的人得到相应的惩罚,相信就在不久的将来!


                500楼2013-04-29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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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要顶!!


                  502楼2013-04-29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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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去看网易新浪搜狐凤凰网,头版都有朱令的新闻了!


                    504楼2013-04-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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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6楼2013-04-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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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此案的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民警李树森2006年曾向记者表示:“这件事的调查工作中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机关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
                        好意味深长的一段话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08楼2013-04-29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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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媒体大逆转,大快人心啊!


                          509楼2013-04-2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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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楼2013-04-29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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