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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来自天涯法律专业人士“玫瑰成灰”深入解读剖析“孙维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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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一直关注朱令吧,希望善良的朱令爸妈能看见凶手伏法。


416楼2013-04-27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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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希望及时澄清“朱令案”传闻
    时间: 2013-04-27 11:28:07 星期六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盛岚
    网址:http://www.zj.xinhuanet.com/newscenter/rb/2013-04/27/c_115570928.htm
    □季渚鸿
    特别应说明,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
    因为复旦“投毒案”的曝光,19年前同样阴毒惨烈的朱令案重新成为舆论热点。1994年,清华大学化学系女生朱令离奇发病,被证实为稀有的“铊中毒”,中毒导致她全身瘫痪。警方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但最终此案不了了之;很多人认为朱令的室友孙某难逃嫌疑。今年4月18日,在复旦投毒案的风口浪尖上,孙某在网上发帖自证清白:“我比任何人都想将真凶绳之以法”。
    投毒发生在知名高校,用的是铊这种稀有的毒药,而受害者朱令从当年风华正茂、多才多艺的清华女生,变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这一切让朱令案备受关注,19年后依然热度不减。
    一些公开报道中的蹊跷细节,又使本案更扑朔迷离,比如,警方在1995年通知朱令家属案情“只剩一层窗户纸了”;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也曾说“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但凶手还是未抓捕。此外,曾被列为嫌疑人的孙某,因为其不普通的家庭背景,又加剧了种种传言的散播。
    因为当年朱令案已经受到司法立案追究,所以此案是不受20年追诉时效限制的;理论上说,警方是不能放弃调查这起投毒案的。但近20年来面对此案的种种传言,甚至是直指司法不公的传言,警方并没有及时予以澄清。目前的这种“全民福尔摩斯”、以讹传讹,无论对于受害者朱令,还是“嫌疑人”孙某,都是不公平的。
    期待警方能把当年的案件进展向公众和盘托出:警方当时掌握了哪些证据?案子卡在哪里?当初警方那些“只剩一层窗户纸了”的表态是否属实,又指向哪个嫌疑人?特别是公众质疑的,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把真相还给公众,司法公信才能建立,不让传言揣测制造误解和矛盾。
    案件发生近20年后,可能相关证据早已湮灭,案件真相难以彻底还原,但是警方至少还能做到澄清传言,亡羊补牢。


    417楼2013-04-27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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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


      419楼2013-04-27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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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孙维这个贱女人干的,很明显的


        420楼2013-04-27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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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琪,你还要沉默多久?


          421楼2013-04-2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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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gracelwscn 时间:2013-04-27 18:30:39
            孙维和金亚的确最可疑! 把自己隐藏得如此完美, 说实话, 一个心里没鬼的人是绝对做不到的。
              孙维的声明看上去好像很严谨, 其实是经不起分析的。
            一个人做事, 并不需要每一件都条理清楚, 逻辑分明, 用常识就是最好的解释。 好像孙维, 被人“诬陷”投毒19年, 居然不去抗争, 而是采取息事宁人,“清者自清”的方式。 别说是“投毒”, “杀人”,“心如蛇蝎”, 一般人就是被诬陷小偷小摸也不干吧? 凭什么往我身上泼脏水?更别说是扣上投毒杀人的屎盆子了!
            清华不给发学位证, 不给开学历证明, 公安局不给发护照, 被好几个国家拒签, 最后改名字, 改生日才混了出去。 孙家的社会地位如此之高, 又怎么会如此不珍惜羽毛?
            就是平民百姓, 也绝不能任着别人胡说八道栽赃陷害19年吧? 最起码的常识啊!


            422楼2013-04-27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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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282461758 时间:2013-04-27 18:36:04
              查阅过美国的铊中毒案例,大都是枕边伴侣在饮食和果汁里下铊毒,且也是多次投。
              美国小镇的医院同样一开始是束手无策,伴侣一入院就缓解,一出院回家就又严重!警察按照这个规律怀疑到家庭近身枕边人才破了案!与朱令何其相似!
                1.朱令和SW同寝室,是近身人,能接触她所有私人用品
                2.朱令经常喝SW给她泡的咖啡
                3.SW有途径能获取铊
              要怎样小的概率才不会是SW?!


              423楼2013-04-27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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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帖子:《内参贴》 2006-05-08 22:47 貌似是司法界内部人士所写
                来自:http://tieba.baidu.com/p/98746649
                看到有这么多用自己的良知来关心朱令的朋友,能够在10多年后依然为一个美丽的生命的悲惨遭遇而大声疾呼,
                为凶手的残忍和愚昧而愤慨,这本身就是胜利,是超越了司法公正的胜利,是人们心中善良的胜利。
                将近4000 条发言,90%都是站在朱令这一边的,还有一小部分是在为孙维解释和开脱,我想说,那些声音也是应该被允许 出现的,毕竟这里是一个自由发言的地方。而且,为孙维开脱的声音大体来自两部分群体:一部分是普通的朋友们 ,你们出于理性,以司法机关没有对孙进行起诉和判决为出发点,希望我们不要冤枉了好人,这个出发点是没有问 题的。确实,从法律层面上看,司法机关并没有判定孙维“有罪”,那么从法理上说,她目前也就是一个无罪的人 。 还有一小部分,相信大家都看的出来,都是来自孙维本人以及她的利害关系圈里的人(家人或死党),他们 在竭力否认真相和事实,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没有证据就不要平白的诬人清白。。。。”,更多的话他们什么都 说不出来。既然说到了“证据”,那好,就让我们先对“证据”的概念进行一个定义。
                司法角度来说,证据是指 那些能够对某一个犯罪行为的实施、发生和过程以及结果进行有利证明的载体或信息,包括了物证、人证等等,证 据必须能够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相印证,并形成完整有效并且合理的证据链,一切完备,才能够提请诉讼,这些证 据往往都是可见的或可以被记录的,所谓“铁证如山”,使得犯罪嫌疑人无法狡辩和开脱。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 古今中外,有很多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最终被搁置或者终止,不是因为嫌疑人真的无辜,而是由于“证据不足”,
                司法为避免因“有罪推定”而造成冤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所有人都知道嫌疑人就是真正的凶手,也不能从司 法程序上对其进行审判。证据的不足或者灭失,又有两种情况:一是确实不足,或者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而无法获 取,因此无法取得足够的证据信息。另一种就是原本有证据,但是由于一些非司法因素的介入,人为操作或通过所 谓的“技术处理”而使得证据不复存在或不被显示。 公正的说,在孙维的事情上,这两个可能都存在,或者是 同时存在。
                但是,请大家不要忘记和忽略:事实是不可能被改变的,真相只有一个。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有公 开信息和非公开信息,后者是为了让少数人了解真正的真相的信息,可信度是非常高的。孙维毕竟还不是外星人,
                也不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人,她当年的行为和陈述,都被有关机构如实记录。请有些人不要以“你是什么人?能看 到内部信息”这样的嘴脸和口气来说话,大家都明白,内部信息也同样是给人看的,而且,不是只有中央委员或政 治局的人才能看到。
                我可以坦然的说,我没有这些文件的原始件,也没有复印件,抄送最高机构的信息我没有本 事拿出来,但是,我亲眼看到白纸黑字在国家文件上写着:“孙维对其所实施的下毒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过程 和细节。。。。。。。。。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司法鉴定部门未能从采集的物品中提取到铊元素及其残余,故无法 形成对孙维口供的证据支持。。。。。。。。。因此,公安机关决定终止案件调查。” 至于大家相信与否,就是各自的判断了,我只能以个人的名义保证我说的话的真实性。我想请大家思考一下,“供认不讳”这几个字的 意义和意思。
                假如不是孙维,而是另外一个什么普通人,一定会有人说这也许是刑讯逼供的结果,但是最好的证明是孙维自己发的声明,请想想看,以她的背景和案情,办案人员绝对不会对她进行刑讯,如果真是那么做了,就是孙现在最好的申辩辞,她一定会说她是中国司法黑暗的现代大窦娥,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证明自己的无辜?但是 ,在她自己的声明中说的很清楚:“我被扣留了8小时后就被家人领回”,如果她自己都没有说曾经被刑讯,那大 家应该相信她的话。 那么,就说明所有的供认都是在正常情况下她如实的表达,以她的才智,难道会承认自己没 有做的事情吗? 另外一边,上报的材料,考虑到事情的重大和阅件人的身份,更没有必要伪造内容,如果要伪 造,完全可以说“孙维确系与此案无关”这样的话,更何况如果是伪造她的供认,那就是要办而不是要保了。
                大家想一想,把孙维没有被刑讯的事实与内部信息的事实结合起来,难道真相还不够明显?
                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在这里为一个被摧残的美丽生命呼吁的时候,客观的说,不是要代替司法机关,更不太可能重新启动司法调查( 如果要办,多年前早就办了)
                我们只有一个目的:说明真相,这是对受害者最起码的尊重。 应该说,这一场大讨论,要感谢孙维女士自己的不甘寂寞,你怎么能无耻到如此地步,在10年后居然要说明所谓的“真相”?
                在你的陈述中,除了自己的名字和学校而外,还有什么是真实的?
                阴险和恶毒不是最恶心的,如此不要脸才是 最可耻的。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24楼2013-04-27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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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孙维供认的一点补充
                  作者: 210.82.61.* 2006-3-20 09:42
                  如果当初仅仅是孙维自己的狭隘和阴损,在丧失理性的情况下做下此无边之恶,还能瞒天过海,居然让司法机关无计可施,那倒也还罢了,我们只能说她真是个天生的罪犯,犯下了一起“完美谋杀”。如果是这样,某种意义上说,孙维倒很值得“敬佩”了。
                  但是,如果是国家在某些暗流和利益力量的影响下,明明可以查办却不能查办,那就让人无语了。
                  小孙维其实什么都不是,说到底就是个卑鄙到极点的恶毒女人而已。
                  可是,庇护她的那股无形的力量,才是所有相信正义和善良的公众头上最大的乌云。

                  我早在两个月前就说过,这场讨论如果仅仅是要说明孙是不是害人者,那真是没意义。
                  我再重申一次,当年事情暴露后,公安机关介入,孙维是唯一的被拘审的人,她的供词早就被存档了,并且当时的主管机构为此特别向包括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办、中办等最高行政机关以及有关领导以书面形式详细汇报了。
                  请大家想一想,是否在我们国家,所有的故意伤害或者杀人案件的侦办,都需要公安机关向最高行政系统做这样的内部汇报??

                  我看到过这份文件,上面的用词非常准确,都没有用“推断”这样的字眼来粉饰,直接说明孙维对其所实施的投毒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犯罪事实。
                  但是,最后的结论是:鉴于无法取得足够物证,无法提起诉讼,公安机关工作终止。
                  现在想来,这大概就是一个“妥协”吧。
                  我说的话,没有任何水分,我并不认识孙维是谁,当初的汇报里也没有说明她的家族背景。
                  如果我知道会有今天这样的一场大讨论,我就是犯错误,也要保留一份副本。
                  保护孙维的人们,你们尽可以说我说的都是假话,你们尽可以说从来没有那份汇报材料。
                  反正我也拿不出来。至于其他关心这件事情的朋友们,你们是否愿意相信,请你们自己来判断吧。
                  我想说的是,假如仅仅是讨论凶手是孙不是孙,呵呵,太无聊也太没有意义了。
                  因为我们讨论的是早有定论的事情,无非是定论从来没有公布,也不能公布。
                  就这么简单。
                  看到过这份材料的人,无论职位高低,我想总数至少也不在100人以下吧。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25楼2013-04-27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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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楚江半寒月在天 2006-06-09 14:13
                    大家都在这里呼吁看到过内参的朋友能把文件公布,甚至复制,我们都希望这么做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所有的问题。这个态度和出发点绝对是好的。
                    但是,反复看过有关的信息后
                    我想给大家提个醒:首先,知情人并不是最近才看到那份文件,按照推算,起码也是将近10年前看到的,而当时他并没有想到会有10年后的这场大风波,那么,就不能排除他无法再找到被列为国家秘密(我想这是起码的密级)的那个文件,那又如何做到传播和复印?
                    再者,大家气愤之余,有没有想过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那就是,实际在当年,这一离奇案件被压制,本身就是政治内部斗争或妥协的一个结果,这是任何一个有分析能力的人都可以明白的道理。那么,现在,即使有这个文件,难道你们认为用国家行政单位自己的一个文件去否定他们自己吗?
                    实际上,明眼人都看到了,当年公安并没有说孙维是无辜的,他们非常客观的做了记录,但是公安不是裁判者。
                    至于说,所谓的“没有证据链条”,就象很多朋友已经说的,是公安的无奈之词,但是,他们也给自己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从字面上说,并不能指责他们什么,相信他们也保留了所有的资料,就是等如果日后有大翻案的那一天,他们并不会被看做是无能之辈。
                    很多问题是复杂的,绝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容易,更不会是把这个文件拍在公安局长的桌子上,孙维第二天就会被法办。
                    很显然,这里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表面上,似乎是要更多的信息,其实,他们就是在打探摸底,因为,他们心里最清楚,这个内参上的信息是真实无误的。
                    请大家相信,孙家还没那个力量把什么都消除掉,呵呵,如果他们有那个力量,孙维又何需要发什么声明?
                    我们坚信:真相永远只有一个,而且,不会不为人所知。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26楼2013-04-27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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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友125.89.26.*
                      面对如声讨制裁的如潮声浪,孙维之流已呈现出溃败之势,唯一说的大声点的,就是这句恶心透顶的陈词滥调---你们有什么证据吗?!
                      明明是自己用罪恶的双手毁灭了证据,居然还舔着脸要证据,多么肮脏丑恶的灵魂!我仿佛看见铊们那狰狞的笑脸在嘲笑司法的无能、嘲笑政府的软弱!


                      427楼2013-04-27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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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说得好


                        428楼2013-04-27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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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假滴。


                          429楼2013-04-27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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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看和SW同流合污的同学,现在都在什么地方上班就知道,为什么SW身边有所谓的朋友了。一群化学系的最后跑到各个金融机构去了。利益使然!


                            435楼2013-04-2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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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启朱令案


                              436楼2013-04-27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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