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平县教育局“有令不行”的问题
罗平县罗雄镇法金甸小学教师 惠光跃
2008年9月12日,罗平县罗雄镇法金甸小学召开教师会学习讨论《罗雄镇中心学校教师履职考核办法》,教师们认真听了校长毛绍波读完该《办法》后,我说:“《云南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已经颁布,并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中心学校制定的《履职考核办法》与《云南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严重冲突,严重违背了素质教育的精神实质。
我们学校现在学生的在校时间是:早上7∶30—10∶40,下午1∶00—5∶10.早上三个多小时,下午四个多小时,一天是七个多小时,严重违背了《云南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毛绍波回答说:“等县教育局的有关《文件》下来再说。”
一个学期结束了,《罗雄镇中心学校教师履职考核办法》在教职工会上没有获得通过,也没有谁组织教师们学习过《云南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更没有人去讨论《云南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如何实施落实,使罗雄镇的教学管理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到目前为止,罗平县教师几乎没有人知道《云南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的内容。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罗平县教育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200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