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荀子》中,“仁”出现36次,“仁义”出现16次。荀子虽然以礼义为要,然其价值源泉与思想归宿仍然是仁义。荀子比孟子晚出生几十年,在荀子的时代,社会的道德秩序更加混乱,依靠纯粹的道德教育,让每个依靠自觉性去做事,已经不容易行通,因此,“法家”思想在这时体现出应有的作用,加强“法治”变得顺理成章。
通俗地讲,“礼”是规范、规矩,是用来满足并约束人们行为的。“乐”是用来调适人们情感的。荀子指出人生而有欲,欲望得不到满足,就会引起争斗,最后无法收拾。所以先王制定礼义,以满足人们的欲望和要求,礼义就是为了使欲望和外物得以平衡才出现的。
《荀子》中有《礼论》篇,是荀子阐发“礼”的起源、内容和作用的文章。在荀子的思想中,“礼义”的作用,是用来调节人欲,以此维系欲望与有限物质资源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