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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汇总】如初遇,如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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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了一下近年来写的散文。


IP属地:上海1楼2019-01-17 14:46回复
    要吃活的巧克力
      有人送了我一盒无糖巧克力。不加糖,据说,是为了健康。尝了一块,真正苦透,简直是我吃过的最苦的东西。那是一种会细细弥漫、渗透而且余音绕梁的苦味,在无声消融中染尽唇齿,直抵肺腑,一时间竟觉苦得没有尽头似的,远不如一块苦瓜,苦得爽利、痛快。
      难怪呀,一切有关巧克力的隐喻,都那么的接近爱情。而且,有科学证明说,巧克力如爱情,绝对是真的,它所含的咖啡因里有一种成份,与人类堕入爱河时大脑分泌的兴奋物质相同。无糖的巧克力,如无欢的爱情,岂不苦透?
      健康吗?健康的代价原来那么大,大到爱情只剩下苦。抽去了种种欢情的诱惑,便摒弃了可能丰肥的后果,留下孤零零的健康,干点什么才好?去街上跳绝不妩媚的健身操吗?呵呵,健康原来也可以这么傻。
      于我是万万不能的。要给我的巧克力加糖,给爱欢娱;再加酒心,令爱迷醉。可调以各色花果的精髓,椰子薄荷也好,玫瑰橙花也罢,有色有香;然后,还可以加脆仁,加坚果,加上种种需要坚韧的消磨以及刹那碎裂的快感。这才是我会豁出去狂吃的巧克力,如留给这情场,一把生生不息的勇敢。这才像一场不计后果的爱,对得起巧克力之名那伟大的象征。那里面,其实有我们对人生一世依依留存的信心,可以不惧一切放纵与迷乱,哪怕结果,是销形蚀骨。
      不含糖的巧克力,不过是可可豆的木乃伊,封存着咖啡因的幽灵。人生美不胜收啊,它们,难道不应该进棺材?千万不要出来,惊扰我色眼一样鲜活的味觉。


    IP属地:上海2楼2019-01-1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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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为啥不爱穿靴子
        靴子里自然带着野性,天生有点践踏规矩的意思。
        靴子很容易产生铁血风致的联想。随便一出月黑风高的戏剧里,都可能看到某个马帮山贼或者刺客,冷面阴森之际“刷”地从靴筒里拨出一把锋利小刀,轻则慑魂,重则取命。所以靴子如果日常穿用,那种风情里自然带着野性,天生有点践踏规矩的意思。但这种剽悍的意思,是靴子随身带的,率性而为,所以也不显得刻意。
        现在喜欢日常穿靴子的都是城市里的女人,城市里的男人穿靴子的倒很少见。可能男人的性别标签里本来就多一点刚性猛烈的话语,面子上反而要收敛一些,穿靴子就有点用力过度,好像穿迷彩服去野餐似的。而女人沾上那点野性,却如适可而止的无事生非,是一点波希米亚气质的幻想与调侃。
        女人无不爱丝袜,但和丝袜最能谈情的不是一双精细的高跟鞋。高跟鞋和丝袜不是无情,不是不可相配,而是太过相配,已成柴米夫妻。浓情蜜意这里那里或早或迟也是有过的,但多数时间其情也庸,平淡如水了。靴子才是丝袜的情人,陌路相遇暗觉有缘,本来两不相干的面目相对生辉,忽然就眉飞色舞地妖娆起来。所以女人也少有不爱靴子的。
        身为女人,如果总是无份穿上一双好靴子,大约是件痛苦的事。有一年初秋我去广州,就让女人们被这种痛苦折磨的失态之状惊到了。初秋的广州还很热,完全是炎夏的打扮,但几乎所有的广州女人和女孩,脚上都踏着一双色彩和形状都被薄衣短衫衬托得格外浓烈沉重的靴子,蛮不讲理不怕艰苦的样子。广州一年四季都很热啊,我不知道我看见的南国盛景,是那一年广州佳丽们忍无可忍的集体发作,还是她们年年岁岁的约定俗成?
        回到上海,正是秋风送爽最适合靴子欢笑登场的好时候。心满意足地蹬上多年相好的靴子,我不禁暗叹一声:热带女人,真作孽啊!



      IP属地:上海3楼2019-01-1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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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如春日
          在同学的博客里看到一种蔬菜汤的做法,简单却诱人,便马上钻入厨房一试:把红熟的番茄、结实的土豆、浑圆的洋葱洗净,一起煮熟后,放入粉碎机,一阵华丽的翻腾之后,再上灶煮沸,一锅粉粉橙橙、浓稠温厚的汤,实在可人。马上毫无吃相地顺手拎起汤勺,迫不及待地舀起半勺,滚烫一口,入喉穿肠,心中霎时桃花朵朵开,所有对于汤的情感,一下子春天般地温暖起来。
          “汤是女性化的。说到汤,广东人想到的首先是家、阿妈和老婆,然后才是滋补、清润、营养及其他。一个广东人的母亲,一生都是用汤来维系着家庭中最温馨、最私密的情感。一汤在桌,满室皆春。”——最心仪沈宏非这段汤之高论,是因为他道出了汤的精髓。
          汤的精髓就是情感啊,不单单是广东人,阿拉上海人,苏州人、杭州人……多少人家多少炉灶的汤里,都是一样温度的暖暖的情感。
          汤是世上一种绝对要趁热喝下的东西。趁热喝,等于诚心满怀地收下了汤中的热肠与温情;放冷了,便有辜负的感觉。所以汤要喝家里烧的,要喝妈妈熬的,要喝恋人煲的……汤汤如春,这春天便是家的味道、妈妈的味道,还有爱情的味道。
          也因此,不喜欢喝西餐里的汤。那个汤,是被格式化的。你想一坐下就喝口热汤,不行,它非得挨在前菜后边才轮到上场;你想吃了大菜之后再慢悠悠地喝口汤,也不行,它非得赶在主菜之前挤上来。女性的、情感的、家一样的汤,怎么经得起如此对待?西餐里的汤,再浓再烫也不暖。
          许多人不喜欢吃单位或学校食堂里的饭,其中很大一个原因是这些地方的汤大多放在一个大锅里,哗啦哗啦地舀给你,令人一下子就觉得自己**率、被将就了。这种汤也不暖。
        在寒冬寞寞的夜里,幸福如春的一件事,就是在家里喝家人或我们自己煮的滚热的汤。不用汤匙,捧汤掩面地喝,让热气从面颊洇入心底。


        IP属地:上海7楼2019-01-18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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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句话,不知当说不……
            我家先生去外埠游玩归来,欣欣然带回当地的特产——红豆糕、绿豆糕,糯米做的,一块块晶莹可人。他热切地催我们快尝尝,我吃了一口,酸的,也许是特产特有的味道吧?再说先生如此一片热忱地带回来,心意不便辜负啊,于是嗯啊一声,放在一边。公婆和女儿也都尝了一口,便放在一旁,说等会儿再吃。
            这一等就是一天,到晚上先生诧异了:“你们为什么都不吃?难道不好吃吗?哼,你们不吃我自己吃!”于是他拿起咬了一大口,之后五官马上错位:“哎呀!什么味道?馊啦!”接着责怪道:“都是你们不吃,把东西都放馊了,多可惜!”女儿这才慢悠悠地说:“没有啦,老爸,一开始就是这种味道。”“是吗?”先生显然还是不服气,“那你们一开始怎么都没说?”
            得,由于感想没能及时说出口,对我家先生倒成了悬案了,就算是铁的事实,他终究不能甘心相信了。
            其实,这种事在我们周围经常发生,我们早已司空见惯了。比如,一女同事穿着新衣来上班,问大家这件衣服好看吗?往往众人都点头说好看,事实上没有什么人真正觉得好看,那个女同事稀里糊涂地难看了一整天,说不定还会明天后天的继续难看下去……
            我们习惯听到的对白是这样的——甲:“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乙:“但说无妨。”可是,真的无妨吗?那种犹豫却很真实,是说出真相太难还是说出来也未必有用?其实我们经常自己也说不清,于是就难得糊涂了。
          就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实事求是的一句话,说起来还真是挺难的,弄不好,你就是《皇帝的新装》里不小心说出实情的小孩。细想来,这么多年,这个小孩还真是个特别孤独的文学形象呢。因为孤独,所以鲜明,所以令人难忘。


          IP属地:上海8楼2019-01-2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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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节之魅
              曾经在寒冬外出,去咖啡馆小坐。落座之后,服务生总会先送上一杯清水。好几次,在好几个咖啡馆,送来的水都是冰凉的,令人倍感寒意,不堪一握。而如果送上的水是温热的,轻握于手,便觉暖意盈怀。
              又一次,带女儿去看急诊,亦是寒夜。那位接诊的医生,在拿听诊器探入孩子胸口前,先搓了搓手,又把手举到唇边呵暖了,再伸进孩子衣服里听诊。他是怕孩子受那点掌上微凉的刺激。我一下子就对这位医生充满好感。
              杯水之暖,呵手之仁,只是细节,是好的细节,其中的善意与体贴,是美好的透露,也是温暖的承接。尽管透露是微小的,但承接却深具暖意与快慰。
              以前看过一本陈从周先生谈中国园林的书《说园》,其中谈到中国园林的布局,也尽显细节的微妙与迷人。再小的园林,也不会让你一览无遗,必有粉墙微掩,必有小径曲折。而微掩处不会密闭,会开一扇小小花窗露景;曲折处不会堵死,会有一洞小小月亮门在尽处透亮。哪怕内里只是一树寂寂繁花、一座玲珑假山、一个幽幽暗角,但那小小玄机的设置,却给你丰富的暗示、生动的诱引,让你在方寸天地间亦能移步换景,充满追寻与发现的惊喜。这是中国智慧,也完全散发细节本身的魅力。它是召唤,也是抵达。纵然微小,却富有力量,一旦感知,便叫人深深心动,久久难忘。
              在余秋雨的《文化苦旅》里,最难忘是他描述故乡的梅菜蒸肉搭配白米饭的诱人,那浓褐与雪白的互为映衬,是余先生心目中最美妙的食物搭配。简单的味道和颜色,却构成一个人深刻的家乡之爱、故园之思,也成为这本书中最令我心动的一笔。
              看张爱玲的《十八春》,半生的悲欢离合,最难忘少女曼桢在简陋的小饭馆和初恋情人吃饭时,那么自然而能干地把大家要用的筷子先在温水里筛一筛。小小细节,温婉无限,构成一个女人令一个男人恋慕一生的底色。
              这世界充满太多声音,万丈红尘,总有春深似海的喧哗。细节之微,也总易被遮盖、忽略。而它们在那里,是一扇幽窗的灯光,一瓣落英的寂情。等你在静好流光,用一点安宁的心去感受它们无边难言的魅力,沉淀于心底,犹如焚烧落叶的暗香、幽兰带露的静美。



            IP属地:上海9楼2019-01-2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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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生衣袖
               我於《追鱼》中见徐玉兰和王文娟的做派,汲取昆剧为多,第一是水袖功夫,张珍与鲤鱼精月下谈情一场戏将下场时,张珍把左右衣袖分拂,同时两袖拂挽向前,身略后退,抖袖而起,转身而下,这种水袖舞拂得潇洒自然之极,在京剧中小生行,实没有见过,只有俞振飞具有此身手,因为他有昆剧底子的原故。
              --摘自宋石娜:《徐玉兰王文娟在<追鱼>中的唱做念打》,载於香港《文汇报》1960.11.9
                看到以上文章中的描述,不禁又看了一回电影《追鱼》,看到文中所形容的水袖。啊啊,水袖,不免又想,我家公子的水袖,确实,向来漂亮得紧。
                欲赏徐公子水袖挥拂提挽的自然合度、优美大方,看《追鱼》开头张珍湖边独叹就很分明。
                这戏她演得非常文雅,没有什么大开大合的动作,令人最大的注意力落到她那段极动听的唱腔上。这段唱,包括白口,韵致清远铿锵,又不失悠扬柔美,字字送听,才有几十年令无数人百听不厌的魅力。
                而其间公子的身段表情,看来只是蓝衫寥落,清清冷冷。既活画出书生寂寞的情状,又叫人觉得这么个落魄书生竟也十分的清雅而美妙。这个人,虽然不得意,却丝毫不妨碍他优美。而这种美的感觉,很大一部分来自公子那一双自如纷飞的水袖。
                水袖不仅是手的延伸,也是心的延伸。它映衬身姿,挥之掩之;吐露心情,时放时收。有忽听鲤鱼跃浪时,那一挥之间的小小惊心;也有叹我白衣你未成龙时,那轻轻一扫的淡淡无奈。
                而不管将水袖如何潇洒地挥拂出去,徐公子每次都能同样轻巧而且迅速地将它再收挽回来。水袖一旦收拢,露出手指时,每次都是那么整齐,两边的宽窄、形状,几乎都是一样的,对称的。若不对称,除非是要把其中一边拎点出来,做个小动作,比如唱“人情纸一张时”,一边的水袖就被拎开摊平作纸状。
                即使在大幅度地挥出水袖,来回挥了两下,作状替小姐掸一掸坐凳时,刚一掸完,那水袖也便飞快地收拢,恢复了平整。
                这些有关水袖的观感,其实也并没有什么深奥之处,只是一个好演员过硬的基本功罢了。只可惜现在戏曲舞台上,有不少青年演员已不太注意这些,水袖的形状经常不服帖,观之不雅。
                忽然有点不太合适地想起那句著名的“诗经”: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呵呵,几出旧戏,叫人沉吟至今,自然不会没有原因。爱是没有理由的,要么是孩子任性的狂言,要么是大人昏头的托辞。看公子旧作,便是这悠悠水袖,也自有心裁啊。
                《二十四诗品》中有“清奇”一品,“娟娟群松,下有漪流。晴雪满竹,隔溪渔舟。可人如玉,步屧寻幽。载瞻载止,空碧悠悠,神出古异,淡不可收。如月之曙,如气之秋。”


              IP属地:上海10楼2019-01-2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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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鬓影
                《红楼梦》第三回中,宝黛初见。黛玉一见宝玉,“便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一见黛玉,竟也是差不多的心思,“因笑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道:‘可又是胡说,你又何曾见过他?’宝玉笑道:‘虽然未曾见过她,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
                好一个只作远别重逢呀。
                  人与人之间,所谓缘分就是如此;人与字之间,其实也有缘分如此。那些话都是心中依稀的灵光和暗自的了悟,有时怅然若失,有时无从措词,总也未能给自己一个明白交待。直到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看到那一句,或者看到那几句,便如远游的旧人归来,或如迷路的自己找到归途,从此安心了似的。与其说是初遇,不如说是重逢。
                  记得年纪还很小的时候,偶尔看到一幅唐代仕女图,那高高宽宽的发髻,忽然让我想到骆宾王《咏蝉》里那句“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初读此诗,心中仿佛有个模糊而美丽的样子,是叫做“玄鬓影”的东西。当然,我看了注解,知道那是指蝉,也隐约觉得非常像蝉,但直至看到那只美妙的发髻,如蝉翼般的形状,似矜持又欲飞;如蝉翼般的质地,隐隐透着青黑的光晕,心底才掠过一丝豁亮的光线。
                  玄鬓影,是多么敏锐的眼睛,又是多么细腻的心思,方拈来这一个风神透骨的代称呀。初看是那么平常。是的,它平常,是因为它实在太妥帖、太合适,喻体和本体,仿佛生来便长在一起,物我难分。
                  仿佛是从那一刻起,开始从唐诗的语言里,瞥见一丝波谲云诡的眼神,看见那一抹迷离神秘的笑意。那些美丽的秘密,恍如旧日梁上燕,躲在语言的密林里,等待着栖息。
                  好像说蛾眉宛转,便是美人如斯;寒砧木叶,应有思妇盼归;羌笛杨柳,定是征夫愁肠;浮云鸿雁,那是游子情怀。
                  疾风、劲草、暮云,是边关秋色;繁花、烟柳、碧丝,是江南春光……
                  读到“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记得心中一沉的耷然若失。原来爱的盼望里,不但有那么耀目的华美,还有如此灰暗的卑微。
                  也记得,初次念到“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心底那一缕难言的感伤。分明是没来由不讲理的宠爱呀,悠悠天下,唯君为大,才会不管不顾地给予如此高傲的安慰。可怜那远行人,告别了这样一个真把自己当个宝的友人,回头想想,心中该是何等的伤怀和失落?原来这首以豪迈著称的赠别之作,却埋藏着煤一样漆黑而温暖的忧伤。
                  王摩诘写道:“轻阴阁小雨,深院昼慵开。坐看苍苔色,欲上人衣来。”那欲上人衣的苔色,仿佛看得见,它就在一个深秋黄昏的幽静小院里,浅浅欲动,深深如染,但,谁又能画得出来?那是只属于诗语的灵动,像一缕唐朝的字的幽魂,踪迹迷蒙,却恍然若闻它的墨香,有着古老而迷人的气味。


                IP属地:上海11楼2019-01-2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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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远错过的《重庆森林》
                  相信在许多地方我随口问《重庆森林》是怎么回事,都很容易得到答案。其实我并不需要这些答案,也不想问这些。我知道《重庆森林》是一部电影,我还知道这部电影的导演是王家卫,主演是王菲和梁朝伟。我甚至可以说,我还看过这部电影呢。
                    有时候,我会忽然想到这部电影,好像一个人在恍惚中喃喃自语:重庆、森林。
                    四个字,两个词,奇怪的组合,便显出有趣,有点异样的美,犹如一段遥远的情绪在时光里,有点诡异地,稀稀落落地重生,星星点点地复活,让我再次看见那个夏日之夜--我是那么年轻,夜是那么远。
                    我一个人坐上驶向南方的列车。
                    然后,我抵达了连空气似乎都在浓烈地生长着青翠绿意的南方。
                    第一站,我是在福州下车的,住在一个安静而干净的旅舍单间里,买了一大堆干硬又香脆的手撕鳝鱼,还有好几听福州当地产的啤酒。酒名我忘了,只记得那时我每到一地都会去买当地出产的啤酒喝,是当时的习惯。
                    然后,我就在那个陌生却感觉安适的异乡小栈里吃鳝鱼、喝啤酒、看电视。
                    看的是电视里的电影。
                    起先看一部成龙和王祖贤的片子,片名忘了,只记得成龙演一个警察,经常表现得像个**一样,酷爱吃云吞面。被人抓住,说要杀了他,他只念念不忘地哀求:“能不能给我吃一碗云吞面啊?!”我大笑。
                    然后又看《罗马十一点钟》。眼前的画面和光线变成正点的黑白,我好像也随之肃然深沉起来,只是仍没忘记吃喝。
                    再然后,就是《重庆森林》。我知道这是个有名的电影,很想好好看一看,可是酒喝得太多,只看到开头,片名出来,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睡着了。醒来时夜很深很静,房中很凉爽,空气中浮满福州啤酒的气味,使一样的夜呈现明晰而浓郁的异乡之感。
                    天明后我继续漫游。一天又一天,离开福州,又去厦门,又去泉州……是那个往年之夏,我感知的全部南方。其中深嵌着一个静夜--不知所谓的《重庆森林》。
                    真的没干什么,也不为什么,只是浪游。走的时候没告诉任何熟人,回来时带回一大堆热带水果,给家里也给朋友吃。
                    和一个朋友很开心地叙述旅途中的日日夜夜,可是也说不出什么明确的事情。说来说去,都类似于某个夜晚,吃鳝鱼、喝啤酒、看电视,看了什么什么,而《重庆森林》没看着。
                    朋友说,你怎么这样不小心?看电视就罢了,何苦喝这么多酒?万一喝死了多惨?稀里糊涂地客死他乡,我们不知多久才会知道,怎么对得起你妈?
                    然后我们俩都笑得肚子疼。我说要那样是惨了,说不定会登在晚报的中缝凄凉地待人招领。换作是大明星,简直就是丑闻,会引起各方反应和猜测。
                    为什么要那样?真的说不清原因。也许只是每日在熟悉的地方来来往往,腻味了吧。
                    而那样的时光和心情,真的难得,真的难忘,想起来就开心。在以后的日子里,这样拔脚就走的青春,渐渐渺茫。亦不再可能用醉酒错过的方式,记住《重庆森林》。
                    现在,我无比怀念这个记住《重庆森林》的方式,所以,我要以不再触动和改变的回想,留住这个年轻而异乡的心情。
                    《重庆森林》是怎么回事?你们谁也不要来告诉我。我这辈子,就不再看《重庆森林》了。


                  IP属地:上海12楼2019-01-2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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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向电话线
                    有一个年轻人,每个黄昏都要骑车经过一条荒凉而简陋的公路去看望他的女友。女友住在公路尽头一个安静的小村庄里。年轻人在路上的心情热切而又寂寞,最令他高兴的事情,是每天都能在公路边那只破旧的电话亭里看到一个美丽而幸福的女人。她天天在那里打电话,一看就是个沉浸在恋爱中的女人,正在向她的情人倾诉着绵绵不绝的蜜语甜言。她的表情温柔沉醉,她的身姿慵懒妩媚。她犹如一个美好的陪伴和装点,让年轻人孤单的路上时光变得快乐而又浪漫,让他那种恋爱的感觉,在没有见到恋人时就变得温暖和饱满。
                      某个深夜的回家路上,年轻人忽然想起一句遗忘了的吩咐,很想立刻告诉女友知道。正好路过那个电话亭,他一时兴起,很想使用一下这只在他看来沾满了幸福气息的电话。于是他第一次走进这个熟悉的电话亭。
                      然而,当他拿起那只电话时,忽然惊讶地发现,这电话亭其实早已废弃了,一根陈旧的电话线垂落在电话机下方,根本没有接通.他想起那个女人幸福的电话样子,恍若幻觉。午夜的清寂中,年轻人握着一只打不通的电话,无措而惊惶……
                      这个奇怪的故事来自我一次遥远的往年阅读。我已记不清它写在哪本书上。记忆,总是只对情感受惊的片刻情有独钟。
                      那个夜晚忽然想起这个故事,是因为我女儿正缠着我陪她玩她发明的电话游戏。她翻出家里一只旧电话机让我捧在手上,然后她用她的玩具手机假装给我打电话,同时大声催促我快点接她的“电话”。她说:“喂!我找妈妈!”然后我必须回答:“喂,宝贝,我在家!”只需这一问一答,她的游戏就完成了,接着是兴致盎然的重复。这假装的呼唤和应答让她乐此不疲,兴奋不已,心满意足。
                      孩子要求的快乐已经太容易成就了。可是,就算是孩子,她也必须要有一声应答,才能满意,才算可以。
                      所谓无需回应的倾诉,所谓一厢情愿的爱慕,所谓不求回报的付出……都像那个难忘却并不可乐的陈年故事,让人在面对最后的真相时,难免叹息。
                      总是不可避免地觉得那个女人的境地可悲可怜,却很难相信她的幸福独自美满。
                      常常,满腹心事,翻遍通讯录,却不知道应该打哪个电话诉说。常常,明知回应里有不可预知的结局,却依然心怀期待,忍不住叩问。常常,宁愿于所欲所求间挣扎,却不甘于无欲无求,不管不顾。
                      这就是我们不能忘情于红尘万丈的代价,是令人迷恋不已却又烦恼不灭的人间岁月。


                    IP属地:上海14楼2019-01-25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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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石回来啦?太好了,你的文字尤其是散文,像是穿了魔法外衣的巫师,有点魅惑,令人难以忘怀


                      15楼2019-01-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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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日时光笔记
                          悠长假日,像朱自清笔下的荷塘,适合爱热闹也爱清静、爱群居也爱独处的人去踱步,“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可以很懒也可以很勤快,主要是可以很懒。初一去娘家拜年,初二去婆家拜年,然后谁家也不去了,就懒在自己家里,吃勤快的时候攒下的吃食,腐蚀勤快的时候攒下的干净。
                        女儿在家里却懒得无聊起来,闹着要出去玩。我本来不想答应,但随意地看了一眼窗外,却一下子被下午三点多钟的日光所诱惑。原来在晴朗的冬日,下午三点多钟的太阳有如此迷人的光与色,很浓很纯很金黄,像保存多年而成色美满的金子,叫人不由得想去抚摸。于是带上女儿出门,就在近处转悠,不为去哪里,只为抚平心里被阳光勾起的皱褶。
                          就这样随意地走到一个女儿小时候常去的公园。走进公园时,才忽然想起我不带女儿来此处玩耍已经好几年了。这里有一架爬上爬下都不太费力的滑梯,还有几架扔一块钱摇三分钟的小电马,女儿三四岁前喜欢玩,后来就不喜欢玩这些了。于是问女儿,还记不记得在这里玩耍的情景?女儿有点兴奋,因为面对这里的一切,她也可以像模像样地有一个“小时候”的回忆了,啊,她终于也可以说:“我小时候来过!”
                          这里的一切依旧,只是那个几年前的小孩和当年陪伴她的我,都永远不见了。女儿穿上带来的旱冰鞋,在空旷的黄金般的阳光里穿行。这是她现在的样子,很快也将随着今日的太阳西沉而流逝。此刻满园的日光浓美而安静,像一片完美无缺的惆怅,令人不欲收揽,又不忍放开。
                          我坐在细风缭绕的长椅上,心里的感受竟与近年重回大学校园时类似。便忽发奇想,觉得有两种方式可以让人同时感受时光的美丽和无情:去逛逛母校的校园小路和图书馆,或者生一个小孩,然后一点一滴地看这小孩长大。
                        悠长假日,模糊的是自己,鲜明的是光阴。
                          晚上我总是安然入睡,不记得有梦。但初五凌晨,却被窗外漫天的爆竹惊破深宵,方记起初五是接财神的日子,想发财的人都要拼命燃放烟花爆竹,好叫财神听见了,到自己家里来。原来世间永远有不会放假的梦想和辛劳,深更半夜依然如此璀璨而喧闹。我长叹一声,继续睡觉。假日飞逝,也将恍如一梦,这么珍贵的懒惰,一定要好好把握。


                        IP属地:上海16楼2019-01-30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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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有微折
                            那天在书店里转转,本来想着要给我女儿买一套安徒生童话集。很容易就找到了,我却左看右看,就是不想买下来。塑光板硬的封面,非常卡通化的插图,红红绿绿的,厚厚的几大本,让我觉得十分别扭。不禁深深怀念起自己小时候看的那种安徒生童话书,分成薄薄的一小册一小册,封面是深绿的,纸张柔软厚实,每一册都有一个魔幻而天真的书名,提示着这一册里编者认为最画龙点睛的一篇。每一册里也有很多让人见之惊叹的黑白插图,都是些笔触精细入微的铜版画,衣服的小小皱褶、人物脸上的微妙表情、一丝草、一点风吹的感觉,全画得一丝不苟。这些书,当时我都是从学校图书馆借来看的,它们的模样是多么令人难忘啊!我潜意识里一直觉得安徒生的童话书就应该是那种样子的吧,于是就非常不能接受现在看到的这些,尽管内容一样,而且簇新得闪闪发光。
                            终于没有买。那天又顺便看到几本巴尔扎克、雨果、狄更斯等人的长篇小说,看到一套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心情也是一样。那些版本的装帧样式都让我感觉别扭,不愿触手,有的金光闪闪,有的莫名斑斓。我庆幸自己书橱里留下了不少模样让我舒心合意的旧版本,有的封面是微褐色的小格子,像一幅细软合度的亚麻布轻拥着一个不朽的名字,有的整体是清爽而苍茫的灰色,画着一支朴素的白烛……它们的样子都显得非常懂事,似乎能够体贴我对那些作品的私人感受。
                            晚上翻书时看到李商隐的一首诗:“绛纱弟子音尘绝,鸾镜佳人旧会稀。今日致身歌舞地,木棉花暖鹧鸪飞。“不禁想到白天那种有点固执的心意,哑然失笑,有点无奈而又释然。一样的鸟啼花暖,歌舞升平,又为什么会去怀念旧日佳人,平添不堪回首的凄丽呢?总有这样的人,总有这样的心,因为各种小小的坚持,与身外的世界不能妥协,暗自涌起了一道道折痕,又只能自己去悄悄熨平。
                            其实那些书的外在形式怎么样,一点也不会改变我对那些书本来的感觉,那是我自己心里的东西,怎样开始怎样存在,从来都一样。它们改变的只是我对那些书的出版者的看法。它们呈现的只是自己的态度,有的让我觉得自己的所爱能在他处得到善待,颇似友声,有的就甚不投缘,摆弄着一样的东西,却永远陌生隔膜。


                          IP属地:上海17楼2019-01-30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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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玫瑰我爱你
                              有一次我和一个老朋友在外面喝茶,茶馆里的电视机在放一台综艺节目,某歌手在那里做着掏心掏肺的表情大声唱着:“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你是我的爱人是我的牵挂!你是我的--玫瑰花--!”
                            我朋友皱起眉说:“这种歌傻不傻?玫瑰花玫瑰花,真傻!怎么会出名的啦?”
                              这种事还真不好说。看电视里,台下也坐了一堆歌手的粉丝,人人陶醉得很,挥手跺脚,大声合唱。所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没有那种情绪,没有进入那种情境,就体会不到那种快乐。
                            爱上谁的时候,所有陈词滥调听起来都是天籁,也许千言万语也不抵那不假修饰的三个字:“我爱你!”觉得惟此才是感情最确切最痛快的表达。心中荒芜的时候,“我爱你”三字也只剩下苍白无力,所有新奇美妙的说辞,听在耳里也只令人讶异,心中隔膜。
                              人们总说第一个把姑**作花的是天才,跟在后面学舌的都是庸才蠢才。其实这种说法才好笑。爱上一个姑娘是为了表示自己成才吗?不是啊!爱情的语言从来就没有什么新不新旧不旧的,因为爱情从古到今都一样。爱只在乎有没有这样的心,不在乎说怎样的话。
                              以前我看到有个女作家写文章嘲笑男人给女人送花是多么老土,多么没有新意,多么虚伪,总之一点意思也没有。说真的,看这个文章,一点也没有改变我对男人给女人送花的看法,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有什么可笑,倒是作者的心境令人同情,我觉得她这么想,是因为她根本已不相信爱情这回事了。
                              所有热恋中的爱人,谁不喜爱那红艳艳的玫瑰花啊!那俗气得那么亲切,老套得如此熟悉,总是顽强地冒出来不肯退场的玫瑰花啊!我爱你,你就是我的玫瑰花!
                              不知道谁的心里,爱情又开始发芽,不知道什么地方,又扎起了一束盛情的玫瑰!有人黯然向隅时,却又有人笑靥迎花!那句古老的语言,总在某处温柔而执着地响起:“我爱你!”在有人说我不相信的时候,也总又有人,说自己愿意成为爱的傻瓜。


                            IP属地:上海18楼2019-01-30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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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懂事的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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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此寒冬,思暖之心,低低切切,不绝如缕。好容易乱忙一气,暂时忘记,稍一消停,寒意幽生,那一缕温暖之思,恰似暗恨,却上心头。
                                所以隆冬时节,空调故障是个大苦难,若发现家里或办公室的空调坏了,完!灵魂抢在肉体前面掉进冰窟。
                                但空调毕竟是机械,并不懂事。那一日寒风街头去购物,身心石化。终于扑进大卖场,哗的一下,热气滂沱,兜头而下,寒意纷纷碎落之时,感觉也刹那间疲软起来,脸面头脑,全似一块被烘烤的烧饼。一下子就觉得空调粗鲁,它恶狠狠奉送的是热,不是暖。
                                那春风秋阳的暖不是这样的,它知情识意。有时候,它裹挟着厨房的氤氲水汽和晚炊的饭菜香味,是家的气息;有时候,它又浮现着流年中的温馨情景和细碎人情,如旧友的知心。我真正思念的暖,都是懂事的。
                                它可以很轻很淡,却暗香绵长,依依缭绕在记忆的角落。仿佛是多年前的某个寒夜,我在市郊支教,故友走了很多路来看我。郊区寂寥,天刚黑,便户户关门落栓,短短街市,只数窗灯火,几声犬吠。我们两人坐在简陋的宿舍,没有电视没有音乐,吃着电炉烧出来的简单饭菜,说些闲话。昏黄灯下,旧友点一支烟默默地吸,一星微火,轻烟绵绵,犹如细暖,弥漫在我们相伴的时光。那香烟的味道想起来也十分好闻,是至今不散的脉脉幽香。
                                它也可以灵秀慧黠,如心尖轻痒,微微地撩人。仿佛百听不厌的一出旧戏,在天寒地冻的夜晚,独自关门,把低吟浅唱轻拥入怀。听千年不死的梁祝之恋,春风流连,依依相送十八里。袖中暖炉,耳边妙韵。那暖意是季节轮回中的精灵,就算苦寒如晚娘手段、寡妇心肠,它只轻轻一挡,便拒之千里。人间有暖若此,怎不令浮生依恋牵挂不止?


                              IP属地:上海19楼2019-01-30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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