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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作品汇总】如初遇,如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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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记
  老友回国,来家吃饭,吃着吃着,忽然问起:“现在哪里买得到豆豉鲮鱼?”单身时聚餐我们常吃,此时猛一想起,回忆纷纷,缕缕是鲜香气味。
  那时我们都爱吃这种罐头,但喜爱的具体内容却完全不同:她爱吃那一条条满浸在黄亮辣油中的鱼干,我却爱那一团团木瓜籽似的黑乎乎、软绵绵的豆豉,每吃一口,齿间丰美连绵,却又暗藏一丝嚼劲,我便一口一口,吃得不亦乐乎。
  我看到她被鱼干抹得油亮的双唇,连称“不雅、不雅”,她则对豆豉撇嘴说:“这玩意儿很像一种东西呀,你不觉得?”我知道她说的是虫卵,不免翻她几个白眼。便这样各自为政,我们每次都把一罐鱼津津有味地吃得精光。
这个多年后的夜晚,我们面对满桌佳肴一同陷入对于豆豉鲮鱼的深切怀念之中,甚至冲动得想一起出门去超市买,如果外面不那么黑雨森森,我们就真的出去买了。遂叹息着,无限惆怅。
  老友没情没绪地喝汤,又一阵惊怪:“汤里怎么没葱?”我想起来了,她喝汤是有癖好的:如果汤里只有葱,可以,那叫做“青龙过海”,照样能喝得眉开眼笑,但没有葱的汤,她却不喝。还好,我种了一盆葱,常年青翠于窗外花架之上,于是欣欣然去剪了一把,新鲜喷香,皆大欢喜。
  老友如今来沪的时候不多,几年也来不了一次,来时聚一聚,吃顿饭,去时也总是淡淡作别,并无什么甜蜜依依。老友,就是这样的吧,彼此间纵有过惊心的缠绵或戏剧,也都成难追的往昔,再想起来的,无非是豆豉鲮鱼――那么不同,却一样深爱;所求的,也无非是一把葱,有或没有,都不至欲仙欲死,但真的没有,一餐饭便无滋无味,如此的扫兴。


IP属地:上海145楼2019-05-1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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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四二》的暗黑界
      看完《一九四二》,很不高兴,只想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其实现在的世界和那时候也没什么不同,现在坐在那里看电影的人,和那时候那些灾难以外的人也一样没什么不同,有些无耻是永远的,我们也都是其中的一部分,拍这个电影、看这个电影,有一种消费苦难的罪恶感……我的想法一定过于阴暗,但我想这正是《一九四二》引导出来的,因此我也不禁会想:这电影给人如此黑暗的感受,到底是为什么?
      一样是一大群人因为苦难而颠沛流离的镜头,《一九四二》就没有拍出《复活》那样的悲剧感和境界(那还只是个黑白片呢),或者像《屋顶上的轻骑兵》,那个电影里面虽然也有非常可怕的瘟疫场景,但男主角却能超乎其上,就像电影名称一样,他是“屋顶上的轻骑兵”,为拯救爱情和生命竭尽所能,却只挥洒一个灼热的过程,并不求结果如何;朱丽叶·比诺什演的女主角身陷巨大苦难却依然美得像一片桃花,她在灰暗背景里格外鲜美的面庞你多少年都不会忘记,她唤起的仍是最好的爱情,而不是带头主动把一切降低为生理本能……这种电影里有一种很美很热的激情,这正是我们生活里稀缺却希望在艺术里得到的,而《一九四二》缺的就是这种东西。
      这电影惨是惨啊,可我没感觉到镜头背后有多少悲悯,或者创作者拍这些是因为有一颗为此流血的心,就像在陈凯歌的《赵氏孤儿》里,你感觉不到任何伟岸的英雄主义,我甚至觉得这电影本身是认同人命如蚁的……
      所以看完电影的感觉特别暗黑沉重,特别难受,但又无可奈何,一过劲也就没啥了,就像电影里那个大灾难,你除了依着本能和习惯逃难,其他一切皆不可为,只有等着它过去,然后活就活,死就死……冯小刚,他还是只属于娱乐界吧,他的东西从来不缺聪明,缺的只是那么一点情怀。


    IP属地:上海146楼2019-05-13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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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7 08: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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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欣向荣的小铺
        那次看“顶级厨师”第一季,指定做一道“三杯鸡”,里面有一味独特香料不可缺少――新鲜的罗勒叶,偏是这东西难买,几个选手从超市奔到菜场,就是找不到,急得吵架。我看着电视机里团团转的他们,犹如看着另一度空间里的困兽――我知道哪里有卖这玩竟儿,可是没有办法告诉他们。
        不单单是罗勒叶,一般中国人家常厨房里比较少见的配菜、香料,像是迷迭香、薄荷叶、肉桂、百里香、黑橄榄、上好的乳酪、红葡萄籽油……那个地方应有尽有。那是个一眼看上去丰足得有点迷乱感的小铺子,离我上班的地方不远,一排排木制货架上的罐头或生鲜食材林林总总,包装袋上都找不到中文,却可能有阿拉伯文,皆非国人常用的品牌。
        我上班的地方有好几个国家的领事馆,也有几幢旧式高级公寓,那里面,生活着一群外国白领,他们中好多人已在中国生活多年,拉家带口,早已是附近菜场和超市的常客。虽说是入乡随俗,但这个能提供他们熟悉的味道和品牌的小铺,俨然是一个温泉般的所在。小店里总是外国人头攒动,食材的味道和香水混合成浓郁的、充满异域感的气味,一群异乡人沐浴其中,犹如沐浴着丝丝暖意和乡愁。小铺总是热腾腾、香喷喷,像只用料与众不同的面包圈,久久地在烤炉上散发异香……
        我已记不清这间铺子是什么时候开张的,印象中起码热闹了十年,皮肤微黑的俏丽老板娘,人不见老,外国话倒是越说越溜,且语种丰富。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渠道进货的,但她聪明且有心,总不免让我赞叹地多看一眼。水土不服不是什么值得絮叨的娇贵,每一方水土总有欣欣向荣的植物,根系强大,特别善于探寻养料。我喜欢路过这个欣欣向荣的小铺,看一眼它的流年盛景,嗅一下它蒸腾出来的独特空气。


      IP属地:上海147楼2019-05-1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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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鬼之魅
          晚餐后,正想稍事休息看看电视,忽然看见卧室的灯一暗,门“倏”地关紧了,随即里面传来小王子的惊叫声:“快来人呀!”我和她爸爸全吓得火烧火燎地扑过去推开房门,一眼便见小王子披着头发吐着舌头对着门口直挺挺地站着,拿个小手电筒从下面照着自己的下巴……
          我真是哭笑不得,对小王子说:“这套把戏都是我小时候玩剩下的了!”
          小王子不免扫兴,她说最近班里最流行的就是看鬼故事书了,下课的时候大家都喜欢躲到门背后或者厕所里扮鬼,就像她刚才那样,难道还不够好玩,不够吓人吗?
          让我说啥好呢?这么多年过去了,小孩子扮鬼的手段竟然如出一辙。
          想起自己十多岁时,也曾如此这般,对某个虚无飘渺的鬼魅世界莫名着迷。
          说起来,鬼总归是可怕的,有的还有点脏、有点丑,如果是漂亮的女鬼,也总归带着怨恨与冤仇,多半是来人间寻仇报仇的,但鬼故事的恐怖气氛说到底是令人迷醉的,是一点幻想而来的刺激,并不真的令人害怕。
          比起天使,我们从小就跟鬼更亲近点,扮鬼是游戏,扮天使是荣耀。鬼带来隐秘却又分明的阴暗释放,有点不便多言的欢乐,更接近人性。
          我小时候最喜欢看的是明代白话小说里的鬼故事,最喜欢的鬼,是馋鬼,它为了吃到落进桌缝里的几粒芝麻,佯装愤世嫉俗地拍案而起,待芝麻从桌缝里蹦了出来,它又忽然安静下来,赶紧默默地将芝麻拈到自己嘴里……
          所有的童年都藏着些小鬼,其中有一些甚至坏坏地跟随我们长大,比如那个馋鬼,我想它至今还躲在我身体的某个角落里,不时地蠢蠢欲动……


        IP属地:上海148楼2019-05-13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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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世般的面馆
            小时候邻居家亲戚家的小孩儿来家里玩,顿顿吃饭时,外婆端菜的手都抬得比平时高些,总说吃饭人多就是好,热闹,“抢着吃才好吃”。我早已记不清那时有谁和我“抢着吃”,那回忆就像一片模糊氤氲的水蒸气,淡远却也温热。
            所以我永远不讨厌某些家常小铺,只要不脏,味道过得去,人多点以致于看上去乱哄哄的,也没关系。尽管在那种地方吃东西绝不可能作优雅清洁之想,但特别轻松自在,你吃着吃着叹口气、哈口气、打个喷嚏都没人见怪。有些感情倾向是乡愁式的,你说不清它好在哪里,却也很难改变和丢弃。
            我认识一家刀削面馆,可算这种乱哄哄的小馆子中的极品。他们家服务员特别多,仿佛七大姑八大姨全来了,而且没有分工,每个人自顾自地招呼客人、喊话下单、端面收钱,稍有几个客人便极具声势,长拉短唱此起彼伏。客人一多,服务员们进进出出显得比客人还多,经常互相做着避闪的姿势,好像时刻都可能对撞。
            不但不分工,也不分包管区,谁嗓门大,如信天游般地一唱:“哎——老板——大碗红烧牛肉——”便几个人都朝你涌来。有一回我看见一白脸小个子坐在角落嘀咕:“小碗白切牛肉……小碗白切……”半天没人理他,便气红了脸,厉声断喝:“白切牛肉!小碗!”不一会儿两碗面冲他而去,其中一个发现多拿了,便一转身,问刚进门的小女子:“吃啥?”“小碗白切牛肉……”他“腾”地就把手里的面搁人家面前,那女孩愣半天没动筷子,可能没碰到过上菜这么快的,都觉得神奇了吧?
            碰到哪天开了一上午的会之类,我喜欢去那家面馆吃午饭。在那小小乱世般的馆子里,粗声大嗓喊来一面,把面钱往桌上随手一拍,趁热吃下,便踱出门外大咳一声,于是,多沉闷的日子也似有了一丝回响。


          IP属地:上海149楼2019-05-13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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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心
              午间清闲,理一理桌面。把几本散乱的儿童杂志收拾起来时,随手翻了几页,忽然看见一些铅笔描画的痕迹。有几笔淡淡的,给光着脚的小女孩画上了小皮鞋和小袜子;有几处却是浓重粗劣的笔触,给好几张小公主画像都添上了杂乱的胡子――我想起来了,前几天办公室里有两个小女孩来玩过,都是同事的孩子,无疑是她们翻看时画的。
              回想这两个孩子的样貌,都普普通通,两颗小小心灵的差异,却巨大得惊人:一个温软若此,想必是觉得现在天凉,看到画中人光着脚,替人寒冷,不禁为之添上鞋袜;一个却如此暴戾,像跟小公主的美貌有仇一般。
              我不觉得这点小温柔和小阴暗流露的是童心,那只是未加掩饰的人性罢了。而童心这个美丽的词语,只是我们一种偏执的赞美,我们只用它来指代人性中某些美好的部分。只是我没想到人性生长的差异竟能如此迅猛,在小小的年纪,人和人就会如此不同。
              正兀自乱想着,母亲打电话来问我,可不可以把我留在娘家的一些旧衣服送给钟点工?我当然说可以。妈妈家的钟点工我是知道的,过得实在清苦,因为想买个房子给儿子结婚,别说娱乐,恨不得连穿衣吃饭都省掉,只恨省不掉,便只图温饱而已。
              我忽发奇想,要是给这个钟点工一本画册,她会在上面添画些什么?或者,她还会有心思看一本画册并在上面信手涂鸦吗?
              心里到底生长些什么,我渴望甚至相信是由自己选择的,只是,我也疑惑,我们自己的选择权,到底又有多少?一个人,如果省吃俭用辛苦一年的收入还不够买两平方米的房子,想让这个人的心里生长暖老温贫的情怀和对生命本质的热情,除非他是莫扎特……


            IP属地:上海150楼2019-05-1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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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日猜想
                在吃的方面,我自认是个“博采众味”之人,跟着四川人能吃辣,跟着河南人可吃面,在粤式茶楼好像最爱凤爪、奶黄包,在意式面馆又仿佛是pasta的信徒……在家里,我也热衷尝试各类异域风味,红酒煮牛肉,柠檬煎鸡排,排骨汤里搁薄荷叶,羊肉煲里撒迷迭香……由于世界末日的谣言,我多多少少也被问了好些有关末日的问题,其中便包括“最后一顿饭想吃什么”,我真心思考了一下,便发现自己貌似广阔的爱河之中,其实飘满了脆弱的泡沫,无数欲望的假象、曾经的狂热,不过是露水情缘……
                我想,最后我想吃的,一定是一碗我从小吃惯也吃得最多的米饭,如果非得是碗面,我也绝不愿意是意大利面,阳春面就好。而最依恋的,竟是从小吃起的沪式早餐:滚烫稀饭、油条、一小碟酱油加麻油――如此清简而亲切,我当十分满足。
                其他的,什么最后想见的人、最后想看的书、最后想听的声音,我知道,如果最后一刻真的到来,我都会有自己那个明确的答案。
                有一种赞美曾是非上海籍人士慷慨奉送于我的,说我不像个上海人……说老实话,我表面上一笑置之,但心里很别扭,甚至会有点小愤怒:上海人就这样不让你待见了?更主要的是――我很在意自己到底像不像上海人,如果真的不像,我会很失落……如果没有这样的否定,我还真没发现自己对于上海有这么深的归属感。
                种种深刻而真挚的感情,在寻常岁月里只是淡淡地溶化在平常心情之中,混沌而又温和,甚至,我们对它们的感觉常常也模糊了,但一定要相信它们的存在。或许是真实的困境,或许是否定的言语,或许只是一个事到尽头的猜想……都会像榨汁机一样,滤沥出心底故乡和真爱最清晰的模样,热烈明亮,如同太阳。


              IP属地:上海151楼2019-05-1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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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笑的眼睛
                  2010年世博会时,小王子特意去丹麦馆买了一个大约十厘米高的小美人鱼仿真像,她确实喜欢小美人鱼,但如果以为她也喜欢读安徒生的童话就错了,家里那本厚厚的“全集”早已被丢在角落。她对安徒生的冷落,我倒甚是理解。安徒生的作品里,真正称得上是美好童话的篇什实在有限,有不少作品,我是在成年以后才品出它的真滋味,小时候初看时,本能的反应只是――不喜欢。
                  比如著名的《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根本就是最悲惨的现实,它之所以一度在中国被格外青睐,经常被各种读物选载、被其他艺术形式改编,其实是由于特定时代的政治原因。
                  再比如同样著名的《丑小鸭》,我一直认为把它作为一篇励志读物去给所有的孩子看,告诉他们要相信总有一天自己会变成白天鹅,是非常荒谬也非常不负责任的。只有天鹅的蛋才可能拥有天鹅的命运,如果那个孩子本来就是一只丑丑的小鸭子,唯有认清且接受自己,才可能得到应有的安稳和快乐,如果误以为自己是天鹅,只会让成长的岁月承受不必要的忧伤。丑小鸭的故事,或许本意并非励志,而是教导人们应该乐天知命……
                  有一篇故事里有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因为怕弄脏自己的新皮鞋,把面包垫在水洼里,但她踩着面包却走进了地狱,看到种种可怕的景象--那些文字背后的安徒生像个老巫婆,他对不知爱惜粮食的孩子的惩罚,实在是太过分了。
                  还有一篇故事,写大家比赛看谁能做到“世界上最令人难以相信的事”,一只鬼斧神工的钟引起了所有人的惊叹,随着时间的变化,它能演示种种神仙般的歌舞,但一个粗汉提着利斧冲进赛场,砸碎了这只钟,人们便更加惊叹,并且不得不承认,这个粗汉做到的,才是“世界上最令人难以相信的事”……这不是童话,而是一个残酷的寓言,给我们看的,是世相和人性中极其无奈和丑陋的一面。
                  安徒生的故乡,把小美人鱼作为国家的一个标志,因为小美人鱼有单纯的忠贞和彻底的善良,我喜欢,全世界都喜欢;我也喜欢那颗小豌豆对于弱小心灵细小却真挚的温暖抚慰……但这样的温情美好,远不是安徒生的全部。
                  很多年以后,我回忆小时候阅读的许多安徒生的文字,内心没有明净的解脱,只有复杂的感叹。他是一个深刻的作家,他的作品以童话为名,其实却并不那么眷顾童年,也不会编织美丽的谎言。
                  卓别林在自传里描述了他童年时代一个深刻的记忆:他在楼上,趴在窗口看街景,看到一辆运羊车出了状况,车上的羊都逃了出来,满街乱窜,于是整条街都乱了,到处都是人在捉羊,怪状百出,那番混乱显得可笑极了,童年的卓别林在窗口看得乐疯了,但最后羊都被捉回车上,车子向屠宰场开去。想到那番可笑的热闹景象只是为了送羊去死,卓别林便再也笑不出来,只感到难言的悲伤。这位喜剧大师,一辈子都有一双不会笑的眼睛,任何嘻笑的剧照,只要你遮住他脸部的下方,你就会看到他的眼中布满忧郁……
                  其实,在安徒生的书里,你也可以发现这样一双不笑的眼睛,它越过一切童话和欢笑的花朵,注视着人间的沼泽,散发忧伤……


                IP属地:上海153楼2019-06-0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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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7 08: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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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笔
                    小王子跟我说,老师希望大家能去买支钢笔,最好是“英雄”牌的。我有点讶异,在新闻里听说英雄金笔厂倒闭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现在说去买,是想挽救一下这个企业吗?似乎晚了。
                    周末跑了几个文具店,果然晚了。钢笔尚有,“英雄”不再,市面上流行的是“公爵”牌。给小王子买了一支,她却并不爱用。现在的小孩爱用可擦水笔,写错即擦,用完即扔。再也没有难以去除的墨痕,也不再有哪支笔可以相伴多年,小王子从会写字起就习惯如此,若说遗憾,不过是我替她自作多情的假想,她自己不觉得。
                    小王子的老师想必像我一样,早年拥有过一支爱不释手的“英雄”牌钢笔。无论何种人事,一去不返之际,依依惜别之时,我们总是格外念其好处。
                    我年少时曾十分喜爱一幅雪莱手执鹅毛笔的画像,画得很细致,可见笔尖渗透的墨水,令我想象他心中一定诗情淋漓,一掐就是一把智慧的汁水;如果雪莱手无所执地面对一只电脑屏,我会觉得他饱满的额头周围飘荡的是云雾般难以捕捉的思绪……但世相飞驰,跑得比想象更快。
                    多年前,席慕容写下伤感诗句:“青春是一本太过仓促的书。”而如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仓促的书,连童话书也“加速”了,成仙不需修千百年,成鬼也不需在地狱油锅里煎到焦黄,只需举起魔杖大叫“变身”,美少女马上化身精灵。
                    我依恋往日漫长中的细致和深度,但记忆沉落,太多太快,已来不及打捞。挽歌的调子哽咽喉间,也来不及唱出。或许,挽歌悲哀,不唱也罢。王国维当年已写下这样的话:“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我们应该说:一代有一代之生活。就像小王子的缤纷笔袋,也是为她所珍爱的。现在的孩子,舍不得的应是他们正拥有的便捷和丰富。


                  IP属地:上海155楼2019-06-03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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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火之爱
                      昨天晚上小区里不知是谁也不知为什么放起烟火来,“嘭嘭嘭”地一大朵一大朵,很像那么回事。我女儿大为惊喜,站到窗下半张着嘴巴候着,放一朵就欢呼一声,拍几下手。真是幸福的小孩啊,随随便便在家里就能看到这么像样的烟火。我小时候看到烟火是很难的,一般只在国庆节的时候,人民广场会放,那里人太多,大人不高兴带我们去,也不放心让我们自己去,附近的小孩全都搬个小凳子排排坐在大楼前的马路边上,像看露天电影似的,也看不全,只能看到一角,两三朵。但欢呼是一样的,每一朵都获得隆重的待遇,好像是一次盛大的演出。
                      在大人的辞典里,烟火的含义不知怎的就混进了暗淡的内容,尽管它本身一直是那么单纯地灿烂着,但许多人还是喜欢用它形容那种刹那而逝的无奈之爱,好像比起它的绚丽明亮,多愁善感的人们总是更在意它灭去后天空里突显的无边静默。天上是令人仰望的全情盛开,地上却有无数颗心领教过失落,学会了忧伤,在那样的光芒里,硬是品出了深深的寂寞。
                      烟火之爱,公认之美,却向来也指代了一种连祝福也无从谈起的空空结局。在掺杂了种种尘世之味的心里,单纯的烟火,再也不能带来单纯的惊喜。
                      想起以前看到过一篇文章,考证出说麒麟就是长颈鹿,想想这有多么扫兴。 麒麟、凤凰,从来就是邀游长空的一种美丽想象啊!真的不愿去想它们是否确实存在,如果存在,本来又是什么什么东西。
                      幸好,世界上永远有小孩子啊,于是烟火之下,仍有纯真的欢跃不绝于世,那是多么令人欢喜的圆满的快乐啊!


                    IP属地:上海156楼2019-06-0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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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挨打的乐趣
                        女儿过生日时请几个要好同学吃饭,家长们在旁边另开一桌,有意无意间“偷听”着孩子们聊天。一个男孩忽然压低声音问:“你们被爸爸妈妈打过吗?”接着他很英勇似的宣称,“我爸爸用皮带抽过我,抽在屁股上,很疼的!”另一个男孩马上附和:“我也被打过屁股的!我妈妈说头不能打,会变笨,打屁股不要紧。”其余的孩子便都纷纷表示自己的小屁股受过难。我女儿也不甘示弱,语调夸张地告诉大家,妈妈我也曾教训过她的小屁股。
                        大人们面面相觑,却也没法生气,只得哑然失笑。
                        孩子们炫耀完各自人生的小小苦难,继续开心吃大餐。在分明享受父母宠爱的氛围中,偶尔挨打的经历成了另一种快乐点缀,好像撒在雪白奶油蛋糕上的小黑巧克力豆,如果没有,倒成了缺憾。有点像成功人士抚今追昔,说自己早年如何艰难困苦,如何遭人白眼,种种皆为今日增光添彩,一帆风顺的成功,反而寡味。
                        我想起曾看过的一篇童话,说国王有两个女儿,流出的眼泪都能变成钻石。大女儿嫁给王子,渐渐用钻石砌了城堡;小女儿嫁给牧羊人,一辈子都很穷,连一颗钻石都没有,因为,牧羊人从来舍不得让她流泪。奇怪的是,我也并不觉得小女儿有多么值得羡慕,从未哭过的人生,显得如此单调而怪异。
                        只要不是成天挨打,不是以泪洗面,不是潦倒终生,那么苦乐参半、悲喜交集才是一种丰富的完美,才是真实鲜活的生命,那几个小小孩童,似已本能地洞悉这个生活的奥秘。所谓纯粹的完美,却是苍白失色的,会变成另一种缺憾。


                      IP属地:上海157楼2019-06-03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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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舞深夜
                          如果夜深时看电视看到动物纪实节目,我总不会放过,独自在宁谧中看得津津有味。也许是夜的安静幽秘适合欣赏一些原始朴素的东西,那些动物即便凶猛,血腥竞争,也有一种纯粹裸露的美感。在夜里,似乎更容易脱离太熟悉的人的世界--总是笼着温情脉脉面纱的人的世界,看草原,看热带雨林,看高山冰海,看那里的天真生存,会觉得特别放松。如果看到一种美得超凡出尘的动物,比如:鹤,那种高视阔步,那种悠然蝶媟,心里更会有片刻的仙乐飘飘。
                          那一夜我看到一群白鹤翩翩飞翔在蓝色湖泊之上,尽管窗外一直雨声淅沥,我的心却随着那些优雅挥动的翅膀追到了一片晴朗。白天的烦恼疲倦再也侵蚀不了那一刻的完美感觉,我看到那样的飞翔,好像看到了天堂,好像听到了一部旧电影里的童声合唱:在那早晨的篱笆上,有一颗甜甜的红太阳。
                          刹那的恍惚,转瞬即逝的优美,就这样在心灵张开翅膀的时刻被捕捉玩赏。我真的深爱这些人生的好时光,有了它们,才有了令快乐自由呼吸的氧气。
                        看着鹤舞,便想到一桩跟鹤有关的趣事:北宋隐士林逋,终身不娶不仕,世称“梅妻鹤子”。我曾不止在一个地方看到过一些文史专家、地方史专家,有凭有据地说林先生其实是结了婚的,而且生了不少子女,据说有一支后代还绵延到了日本。不过,虽然一直在这样说,但这类事实硬是成为审美的盲点,说到林逋,大家还是约定俗成地对这些俗事视而不见,永远是梅妻鹤子的绝尘。
                          这也是人心一点可爱的地方吧?想要美丽的时候,兀自沉迷,不管不顾,在自己的长夜,会同醉于单纯的动物,让梦魂,去追随一场潇洒不凡的鹤舞。


                        IP属地:上海159楼2019-06-0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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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乐无需理智
                            曾在电视里看到说有个人三餐吃泡面,结果钠摄入过量,猝死了。泡面这种东西,果然能吃死人啊!真是如假包换的垃圾食品――当时我不禁感慨了一下。不过,也只是感慨一下而已,我并没有因此对泡面产生真正的恶感和恐惧,让我从此一口也不吃它,也不至于。
                            其实,所有的垃圾食品都有这种奇怪的魅力,它们的害处人人皆知,却总会有人喜欢它们,甚至热爱,就好像在香烟盒子上印一只骷髅,写上最严正的警告,却依然无法阻止那么多人抽烟。
                            事实上我们喜欢垃圾食品的理由也很简单,就是好吃。健康食品,往往因为清淡而寡味。
                            人在越疲倦,越需要抚慰的时候,就会越想放纵一下自己,越想吃那些垃圾食品,仿佛模范生做久了会产生狠狠荒唐一下的欲望,在身内身外的黑暗时期,我们会多么渴望不加约束地大啖炸薯片、冰激凌、各种各样香喷喷的甜点和糖果,犹如在极渴时大灌一气冰冻可乐。这时候,一切健康的告诫,全都让位于身心的渴求。
                            一个人规规矩矩地把手夹在双腿间,低眉顺眼地说:“你太好了,我配不上你。”另一个人却含着眼泪咬牙切齿地喊:“你这个坏蛋,我讨厌你!”谁更可能在表达爱情?老友是可以在你面前光脚丫的,爱人是经得起骂的。他们从不高高在上,才可以亲热。
                            有什么办法呢?天苍苍,野茫茫,一枝红杏要出墙。“好吃”,是生命根部的要求。我们的理智常常就是这样败给感情,因为快乐只是心情,不是思想。


                          IP属地:上海160楼2019-06-1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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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末的无奈
                              一本宋词选,翻到卷末,总归意兴阑珊。也不是词句不够漂亮,也不是情思不够优美,一样的登高怀远,一样的闻雨断肠,一样的烟波,一样的惆怅,只是少有新意。
                              比如读张炎的作品,看他写高台感春,什么断桥斜日,一抹荒烟,什么浅醉闲眠,怕见飞花;再看他写月下闻笛,什么万里孤云,故人何处,什么天涯倦旅,翠袖天寒,叫人不禁有宝哥哥初见林妹妹一般的感觉:这个神仙似的妹妹,好像曾见过的呀!
                              也难怪,末世风流,再怎么样,又如何拼得过盛世辉煌?也难怪,北岛要说“一切语言都是重复”,这是真诗人的真感触,无奈得深刻。
                              我很理解,平常舞文弄墨的人,书读得越少的,就越敢写长篇小说,也越不把短篇放在眼里。那种美至极处亦无出路的无奈,不把一卷宋词读到卷末,是感觉不到的。
                              小孩子刚开始画画的时候,不便学什么技巧规矩,自由发挥,倒有可能灵光乍现,得几分自然天真之趣。但这样的画,有一个专门的名称叫“儿童画”,过了一定的年龄,就再无资本任性下去,必须去攀登门槛,见识高度,才有可能真正与艺术结缘。
                              金曲翻唱、名著翻拍,从来都是难上加难的事。
                              有时候想想,也不用奇怪当下有些明星搏出位的手段会如此拙劣低级,他们实在也很为难,太多的珠玉在前,又急于求成,便只能“胡作非为”了。
                              世上人事,多半如此,见识越小,胆子越大;见识得多了,倒开始谨言慎行,甚至沉默守拙。高山仰止之后,才懂得心存敬畏。


                            IP属地:上海161楼2019-06-1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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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27 08: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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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想之水
                                少时年纪,秋日天气,读完《诗经》里那一曲《蒹葭》,后遗症一般,从此留下一种联想的习惯,看到“恋”、“相思”、“想念”这些字眼,首先浮现于心中的形象不是美人不是红豆之类,而是水。
                                仿佛天下恋人都曾隔岸相望,仿佛所有佳人都须邻水而居;好像爱情总是在顺流逆流的水中挣扎,好像一切挣扎中的爱情,都会有求而不得的怅惘……
                                看到屠格涅夫的小说《春潮》,未读一字,我就迷上了它,对我来说,没有比用“春潮”作为一部爱情小说的标题更完美的事情了。
                                在小小少年的心里,“爱情”,就如同青冷潮水一样苍茫、辽远,却有着丰沛的力量和吸引力,令人难以抗拒;而喜欢的心情,就像沾露起雾的晨昏一样,潮湿而不确定。那本是人生中一段令人依依回首的流水年华。一点点念头,洁白娇嫩,容易消逝却也容易记得。
                                当年华过去,少年心也不再,最后留给我的,只是一种对于水的别样的想象方式,濡染着青春和青涩的气味。我一直喜欢某些带着水气的文字――或者是文字本身似有水的质感,清澈、潇洒、柔软、灵动,或者是那些文字描写的水,似有格外的深情和心意。
                                喜欢姜白石的《杏花天影》,其实并不在乎它的绿柳丝、鸳鸯浦,以及桃叶唤渡、兰舟少驻,爱的只是那一句:“算潮水知人最苦。”
                                每读之,总觉得这首词的作者,也是一个对水充满了幻想的人。在那样的幻想里,应该有着春潮一样年轻不安的心灵。正是这样的心,才会把每一次分别的苦涩,记忆得太过细致而深刻。


                              IP属地:上海162楼2019-06-1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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