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之中于馋诽也二千年,而今世为尤甚。其说以为自汉以降,抑夺民权使人君纵恣者,皆商鞅法家学说为之倡。呜呼!是惑于淫说也甚也。”《商鞅》一文是章太炎为商鞅翻案的巨篇宏文,前面引述的这段文字,可以说是他评论商鞅的总纲。章氏之论,发前人之未发,有许多中肯綮之处,对于还商鞅以历史本来面目大有裨益。概而论之,章太炎从四个方面表述了对商鞅的看法。
其一,商鞅不是“抑夺民权”封建专制主义的倡导者,更不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代名词,“故法家者流,则犹西方所谓政治家也,非胶于刑律而已。而后世之有律,自萧何作《九章》始。远不本鞅,而近不本李斯。张汤、赵禹之徒起,踵武何说而文饰之,以媚人生,以震百词,以束下民,于是乎废小雅。此其罪,则公孙弘为魁,而汤为之辅,于商鞅乎何与?”“今辍学者不能持其故,而以抑民恣君弊罪于商鞅。呜呼!其远于事情哉,且亦未论鞅之世矣。”《商鞅》 章太炎认为,把秦汉以降“抑夺民权”的罪名加在商鞅头上是荒诞不经的。秦朝以前的封建专制主义与秦朝以后的封建专制主义大相庭径,其地位与作用不可同日而语。秦以前的封建专制主义作为一种新生的社会生产方式,它的作用是进步的、积极的;秦以后的封建专制主义逐渐与董仲舒的“神权主义”和张汤、来臣俊等酷吏的刑罚威慑主义相汇流。后世学人多不加甄别,遂将秦以降封建专制主义的罪名强加于商鞅一身。章太炎为之骨鲠在喉,感慨万千:“商鞅以刑公子虔故蒙恶名于秦,而今又恶名于后世,此骨鲠之臣所以不可为,而公孙弘、张汤之徒宁以妄媚其禄位者也。”《商鞅》
其一,商鞅不是“抑夺民权”封建专制主义的倡导者,更不是封建专制主义的代名词,“故法家者流,则犹西方所谓政治家也,非胶于刑律而已。而后世之有律,自萧何作《九章》始。远不本鞅,而近不本李斯。张汤、赵禹之徒起,踵武何说而文饰之,以媚人生,以震百词,以束下民,于是乎废小雅。此其罪,则公孙弘为魁,而汤为之辅,于商鞅乎何与?”“今辍学者不能持其故,而以抑民恣君弊罪于商鞅。呜呼!其远于事情哉,且亦未论鞅之世矣。”《商鞅》 章太炎认为,把秦汉以降“抑夺民权”的罪名加在商鞅头上是荒诞不经的。秦朝以前的封建专制主义与秦朝以后的封建专制主义大相庭径,其地位与作用不可同日而语。秦以前的封建专制主义作为一种新生的社会生产方式,它的作用是进步的、积极的;秦以后的封建专制主义逐渐与董仲舒的“神权主义”和张汤、来臣俊等酷吏的刑罚威慑主义相汇流。后世学人多不加甄别,遂将秦以降封建专制主义的罪名强加于商鞅一身。章太炎为之骨鲠在喉,感慨万千:“商鞅以刑公子虔故蒙恶名于秦,而今又恶名于后世,此骨鲠之臣所以不可为,而公孙弘、张汤之徒宁以妄媚其禄位者也。”《商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