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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湘云》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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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留白


IP属地:四川1楼2018-07-15 21:28回复
    史湘云可以说是《红楼梦》中一个非常抢眼的二线角色。不少读者都对她心直口快、娇憨淘气的“假小子”模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过,尽管十分耀眼,就对全书“大色空”主题的意义大小而言,这一人物却实在无法跟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王熙凤这几个一线主角相提并论。她既不像宝钗那样寄托了作者对于崇高理想和完美人格的不懈追求,也不像黛玉那样充当了作者自我批判、自我反思的主要载体。因此,哪怕是《金陵十二钗判词》中,湘云也排在宝钗、黛玉、元春、探春之后,位列第五。再看看这个人物的思想性格特点,单纯、幼稚可以说是湘云最为本质的人格特征。尽管她也才思敏捷,却没有宝钗那样的博学多知以及勇于“讽刺时事”的批判主义精神。尽管她与黛玉一样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却不像黛玉那样热衷于盘算个人名位,以至于变得“机谋深远”。她的心灵世界纯洁得就如同一张白纸,既没有受到世俗利欲的熏染,却也不曾在尘世的严酷考验面前证实自己确有远拒污秽的坚毅品质,一切都处在“人之初”一般的懵懂状态。按常理,这么一个“赤子”般简单、透明的宁馨儿,是最容易被读者给理解、吃透的。红学评论中关于史湘云的争议应该少之又少才对。然而,事实却远非如此。历史上有关湘云的种种异说之多,甚至远胜过黛玉而仅次于宝钗。有人说,史湘云这一人物形象是有特定原型的,她就是康熙时苏州织造李煦的孙女。有人则根据书中的一句“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推断湘云后来嫁给了宝玉,并与之白头偕老。不少人甚至声称自己见过带有这方面内容的“旧时真本”。更有甚者,有人还言之凿凿,说为曹雪芹批书的脂砚斋女士就是书中的史湘云,并依据脂批,认为原著中贾宝玉仅有的真知己便是黛玉、湘云二人。一时间,众说纷纭,足以让初涉红学的爱好者们感到五色目迷,无所适从。不过,异说终归是异说。尽管其标新立异、耸人听闻的观点,很能吸引大众的眼球,却经不起认真的检验和推敲。对照脂评本原著原文,以及众多严肃的历史资料,我们是很容易发现其致命的漏洞的。为了让广大红友,特别是新入门的红研者尽快了解事实真相,少受误导,少走弯路,下面我们就针对历史上的流行误读逐一加以辨析,并顺带讨论一下有关史湘云以及有关脂砚斋的其它一些议题。


    IP属地:四川2楼2018-07-15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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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我们再来看一看《昌邑姜氏族谱》是如何记述李士桢、李煦一族的。如前所述,李士桢本姓姜,山东昌邑人,只是做了李西泉的义子,才改姓李。而在他的老家,姜氏宗族在修造族谱时,依然将他父子、祖孙作为姜氏子弟,修入了谱中。《昌邑姜氏族谱》现存有康熙戊寅、康熙壬寅、乾隆戊子、嘉庆丁丑、同治己巳、光绪戊申等多个版本。其中光绪版,有关李士桢、李煦一族的图页如下:


      IP属地:四川7楼2018-07-15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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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文略曰:
        十一世:
        士祯:演次子,字毅可,邑庠生,壬午从龙,顺治丁亥拔贡生,任捻州通判……
        十二世:
        煦:士祯长子,字旭东,廕监生,壬内阁中书,韶州、宁波二府知府……
        十三世:
        以鼎:煦长子,廕监生,生于康熙甲戌年,娶巴氏。
        以鼐:煦子,生于康熙丁丑年,娶吴氏。
        上述姜以鼎、姜以鼐二人实际就是李煦之子李鼎、李鼐。根据这份族谱,我们很容易知道,李煦两个儿子的长幼顺序乃是李鼎居长、李鼐居次,正好跟刘心武所臆想的相反!另外,据余运彪《<红楼梦>研究的新发现及新发现的材料》和《<红楼梦>研究的方向及对姜氏族谱的再研究》两篇文章的介绍,《昌邑姜氏族谱》现存最早的康熙三十七戊寅版中,在李煦之下的十三世一栏,有仅列有“以鼎”,下注“煦长子”一条,未提及姜以鼐。但到了康熙六十一年壬寅版中,“以鼎”之后已补录了“以鼐”一名,并注有“生于康熙”字样,但无具体的年月日。也就是说,光绪版族谱所记载的李鼐生年是有疑问的。事实上,李鼐要比李鼎要小二十多岁。据沈槱元写给李煦的《贺李廷尉公举子》之序言部分记载,李煦在六旬年纪方喜得第二子:“丙申九月十五日,竹村先生育麟大庆,余得与汤饼会,因效白香山贺崔侍郎举子诗,輙为挥毫。”其诗的正文部分有云:“二十余年未举子,佳儿新得小如孙。”可知,李煦在生下长子李鼎以后,过了“二十余年”才得到次子李鼐。但不管李鼐比李鼎小多少岁,李鼎乃是李煦长子,这一点都是确凿无疑的。从现存最早康熙戊寅版到最晚的光绪戊申版,所有版本《昌邑姜氏族谱》在这一问题上的记述都是统一的。其它有关李煦子嗣问题的史料,也都不与之构成矛盾。这种情况,就不能不对周汝昌、刘心武、邓遂夫等人的立论产生致命的冲击!


        IP属地:四川8楼2018-07-1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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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鼐”字、“鼎”字均是中国古代男子名中的常用字。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兄弟二人以“鼐”、“鼎”为名,谁应该居长呢?如前所言,刘心武认为名曰“鼎”者应该是兄长:“按道理,鼎应该当哥哥,因为鼐在鼎上加了个乃字,应该是老二。”但实际上,在真实的历史中,情况正好相反,一般都是名曰“鼐”者居长,名曰“鼎”者居次。因为“鼐”的含义便是“大鼎”。《说文》:“鼐,鼎之绝大者。”《广雅》:“鼎绝大谓之鼐。”另据《诗·周颂·丝衣》:“鼐鼎及鼒,兕觥其觩。”这个“鼐”字也理当排在“鼎”字的前面。
          我们先来看看《聊斋志异》中的一个实例:
          秦邮王鼎,字仙湖,为人慷慨有力,广交游。年十八,未娶,妻殒。每远游,恒经岁不返。兄鼐,江北名士,友于甚笃。劝弟勿游,将为择偶。(见蒲松龄《聊斋志异·伍秋月》)
          再看一看《明史》和《清史稿》中的一些例子:
          曹鼐,字万钟,宁晋人。少伉爽有大志,事继母以孝闻。宣德初,由乡举授代州训导,愿授别职,改泰和县典史。七年督工匠至京师,疏乞入试,复中顺天乡试。明年举进士一甲第一,赐宴礼部。进士宴礼部,自鼐始。入翰林,为修撰。……鼐弟鼎进士,历吏科都给事中。(见《明史·列传第五十五》)
          吴鼎,字尊彝,金匮人。乾隆九年举人,授司业。洊擢翰林院侍讲学士,转侍读学士。大考降左春坊左赞善,迁翰林院侍讲,旋休致。所撰有易例举要二卷,十家易象集说九十卷。裒宋俞琰、元龙仁夫、明来知德等十家易说,以继李鼎祚、董楷之后。其东莞学案,则专攻陈建学蔀通辨作也。兄鼐,亦通经,深於易、三礼。(见《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七》)


          IP属地:四川9楼2018-07-1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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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这些正史以外,还可以补充一些民间族谱中的实例。比如,四川西昌西昌姜坡俞氏宗族所撰《世家源流》,原文无圈点,经笔者校读如下:
            尝闻书曰:文王开基,修祖庙以序昭穆。孔圣训孝,先追远而报宗亲。是故,问本寻源,人所当执也。溯我西昌姜坡俞氏宗源,实为武安城黄羊川第七渡蒙古钦察部国主后裔,姓玉里佰牙吾氏,大元诏封武平王,敕赠太尉知枢密院事,东路蒙古不花元帅铁木耳嫡派子孙。其先世飘华,缨鸣佩玉,累食元封。厥后子孙居官为相者,有燕铁木儿有撒敦,有唐其势。元季世臣之家鲜有比其盛者。吾祖秀一公,系始祖,考武平王铁木耳之嫡长子,大元太师太平王中书大丞相燕铁木耳之昆弟。至顺元年三月,吾祖以廷试得赐进士及第,居官庙堂。是年上皇归天,顺帝践祚。厥后,太师伯颜恃宠而骄,专权自恣,结党害政。诸王大臣莫不自危。至元元年七月,又大兴燕铁木儿宗党之狱,仇杀不辜。吾祖弟兄十人亦遭其诽谤,黜逐离京,寓居江南风阳府安丰县。至正十二年,值红巾势大猖獗,杀戕士夫,夷吾族类祖弟兄十人。思惟天更元运,社稷不保,亟去辨发胡服,携家小、宗族、扈从,窃负而逃。至庐州凤锦桥,取玉字谐音,更姓为俞。折柳为记,各散一方。至此兄弟异路,哀动遥苍。举族离散,如云水飘扬。我祖秀一公更名俞廷玉,其名隐喻吾俞姓系出自朝廷中之玉里佰牙吾氏。至正十三年,匿巢湖,投姥山金花姐水寨,江南豪杰均来拜伏尊为主将。至正十五年,帅巢湖三寨水师投明太祖朱元璋,定策取金陵,太祖倚为左右手。至正十八年,进龙虎上将军、上护国、同知江南枢密院事。九月,攻安庆不克,殁于阵。太祖吴王元年追封河间郡公,谥武烈。三世祖襄烈公通渊,洪武二十五年,封越西侯,帅师讨建昌叛贼月鲁贴木耳,予世守建南。子孙蒙特恩世袭昭毅将军、建昌都指挥。清康熙八年改四川行都司为建昌监理厅,废都指挥世职,俞氏沦为布衣。十二世祖鼐臣,偕弟鼎臣卜居建昌东门外姜坡村落业。
            这是一个起源蒙古族,却已经汉化了的宗族世家,本姓玉里佰牙吾氏,元末为躲避红巾军的杀戮而改姓俞。明初因建立战功,而世镇建昌(今四川西昌市)。到康熙年间,被废去世职。于是,其十二世祖俞鼐臣带着弟弟俞鼎臣选择在建昌东门外姜坡村定居务农。不管是按照《聊斋志异》这样的清人小说的描写,还是根据《明史》、《清史稿》等正史的记载,亦或是依照姜坡俞氏《世家源流》这种民间族谱的记述,叫王鼐、曹鼐、吴鼐、俞鼐臣的,都是哥哥;叫王鼎、曹鼎、吴鼎、俞鼎臣的,都是弟弟。这已经足证“鼐兄鼎弟”才是常用的通例!而像李煦二子这样的“鼎兄鼐弟”,不过是一个与通例相反的特例而已。


            IP属地:四川10楼2018-07-1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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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红楼梦》中的史家二兄弟,又是谁长谁幼呢?其实,我们很容易判断史鼐是哥哥,史鼎是弟弟。据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4回,《护官符》所谓“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一句的旁边,有作者的小字夹注云:
              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
              史鼐的爵号与他的祖上相一致,都是“保龄侯”:
              当下安插既定,谁知保龄侯史鼐又迁委了外省大员,不日要带家眷去上任。(第49回)
              史鼎的爵号却是“忠靖侯”:
              接着,便又听喝道之声,原来是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第13回)
              按一般惯例,父祖的爵位理当由长子、长孙承袭。因此,《红楼梦》中史家二兄弟的长幼顺序应该跟前述“鼐兄鼎弟”的通例相一致,却与李煦二子“鼎兄鼐弟”的情形恰好相反!


              IP属地:四川11楼2018-07-15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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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红楼梦》中的史家二兄弟,又是谁长谁幼呢?其实,我们很容易判断史鼐是哥哥,史鼎是弟弟。据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4回,《护官符》所谓“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一句的旁边,有作者的小字夹注云:
                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
                史鼐的爵号与他的祖上相一致,都是“保龄侯”:
                当下安插既定,谁知保龄侯史鼐又迁委了外省大员,不日要带家眷去上任。(第49回)
                史鼎的爵号却是“忠靖侯”:
                接着,便又听喝道之声,原来是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第13回)
                按一般惯例,父祖的爵位理当由长子、长孙承袭。因此,《红楼梦》中史家二兄弟的长幼顺序应该跟前述“鼐兄鼎弟”的通例相一致,却与李煦二子“鼎兄鼐弟”的情形恰好相反!
                前面说过,“鼐”、“鼎”均是中国古代男子名中的常用字。假如《红楼梦》中史家二兄弟的长幼顺序同李煦二子的情况相吻合,那么,按刘心武的说法,《红楼梦》中的史鼎、史鼐就分别对映了历史上的李鼎、李鼐,这样听上去倒也有几分道理。但问题在于,史鼐、史鼎的长幼顺序却是跟李鼎、李鼐的情况相颠倒的——在历史上,李鼎甚至比李鼐要大二十多岁——却与一般“鼐兄鼎弟”的通例相一致。这就很难用所谓“一丝不乱”的“写实”来解释了。事实上,与其强说史鼎、史鼐这个两个名字是来源于顺序相反的李鼎、李鼐二人,倒还不如承认这个两个名字是曹雪芹从那么多“鼐兄鼎弟”的通例中顺手拈来的,方才更加真实可信。所以,我们说,刘心武等人的论证过程是存在极大问题的。至少,它完全不具备解释上的唯一性,根本就不能证明《红楼梦》中的史家一定是对映历史上的苏州织造李煦一家!


                IP属地:四川12楼2018-07-15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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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说过,“鼐”、“鼎”均是中国古代男子名中的常用字。假如《红楼梦》中史家二兄弟的长幼顺序同李煦二子的情况相吻合,那么,按刘心武的说法,《红楼梦》中的史鼎、史鼐就分别对映了历史上的李鼎、李鼐,这样听上去倒也有几分道理。但问题在于,史鼐、史鼎的长幼顺序却是跟李鼎、李鼐的情况相颠倒的——在历史上,李鼎甚至比李鼐要大二十多岁——却与一般“鼐兄鼎弟”的通例相一致。这就很难用所谓“一丝不乱”的“写实”来解释了。事实上,与其强说史鼎、史鼐这个两个名字是来源于顺序相反的李鼎、李鼐二人,倒还不如承认这个两个名字是曹雪芹从那么多“鼐兄鼎弟”的通例中顺手拈来的,方才更加真实可信。所以,我们说,刘心武等人的论证过程是存在极大问题的。至少,它完全不具备解释上的唯一性,根本就不能证明《红楼梦》中的史家一定是对映历史上的苏州织造李煦一家!


                  IP属地:四川13楼2018-07-15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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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周汝昌、刘心武、邓遂夫等人还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李煦究竟有几个儿子?根据《昌邑姜氏族谱》和沈槱元《贺李廷尉公举子》,可以知道李煦仅有李鼎、李鼐二子。在《红楼梦》中,史湘云只是史鼐、史鼎的侄女,并不是其中任何一人的女儿。也就是说,李煦必须还要有一个活到了成年,已经娶妻生女的儿子,才能跟史湘云之父相对。而且由于史湘云呼史鼐夫妇和史鼎夫妇为叔婶,李煦的这么一个儿子还应该长于李鼎才对。但在历史上,李煦又上哪里去找这么一个大儿子出来呢?所以,如果真要按照刘心武所说的“一丝不乱”的写实原则去对号入座,史湘云也绝不是李煦的孙女。她要么是李士桢其余诸子的孙女,要么就是李月桂的曾孙女。而且据脂批,贾母与史湘云是有较近的血缘关系的,她是湘云的“祖姑”,而非亲缘关系较远的“叔祖姑”:
                    自荣公死后,长子贾代善袭了官,【甲戌侧批:第二代。】娶的也是金陵世勋史侯家的小姐【甲戌侧批:因湘云,故及之。】为妻,生了两个儿子:长子贾赦,次子贾政。【甲戌侧批:第三代。】如今代善早已去世,太夫人【甲戌侧批:记真,湘云祖姑史氏太君也。】尚在。(第2回)
                    因此,真要对号入座的话,史湘云连李士桢的曾孙女也不是,只能是李月桂的曾孙女,跟曹寅之妻李氏同出一脉。而既然史湘云根本就不是李煦的孙女,她也就不可能经历李煦家族后来所遭遇的那些厄运。邓遂夫所谓“罪囚之女”、“尴尬处境”、“潜逃私奔”云云,也就自然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外,顺便说一下,脂砚斋是十分鄙视浪子**、私奔暗约一类的事情的:
                    此皆好笑之极,无味扯淡之极,回思则沥血滴髓之至情至神也。岂别部偷寒送暖私奔暗约一味淫情浪态之小说可比哉?(庚辰本第52回双行夹批)
                    如果脂砚斋自己就做过“潜逃私奔”一类的事情,断不可能在书里如此理直气壮地声讨别部小说如何如何地“偷寒送暖私奔暗约一味淫情浪态”。如果按邓遂夫等人的说法,史湘云所谓的原型人物“李兰芳”真的有过这些“潜逃私奔”的经历,那只能说明脂砚斋必不是书中的史湘云!岂有它哉!


                    IP属地:四川14楼2018-07-15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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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如果一定要按照所谓“写实”的原则,将史湘云与苏州织造李煦的孙女等同起来的话,就必须要假定曹雪芹一连犯了如下四条错误:
                      1、记错自己祖母的生日,一会儿记成正月,一会儿记成八月。
                      2、记错自己祖母的出身,把她的父亲由李月桂错记成李士桢。
                      3、记错李煦二子的长幼顺序,误以为李鼐长于李鼎。
                      4、记错李煦的儿子数量,误认为李煦有三个以上的儿子。
                      假设曹雪芹每犯一个错误的概率是50%,最后能得出“史湘云原型是李煦孙女”这一结论的概率,亦不过6.25%。考虑到古代社会远比今人更重视家世渊源的实际情况,曹雪芹在这些问题上犯错误的概率只会远远低于50%。假如每犯一个错误的概率按10%计,最后要得出“史湘云原型是李煦孙女”这一结论,其概率甚至低到万分之一。所以,我们与其相信曹雪芹会连续犯下如此之多的低级错误,还不如干脆承认《红楼梦》中的史湘云是个虚构出来的女性形象,她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定的原型!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原型的话,也应该是李月桂的曾孙女,而绝非李煦的孙女!


                      IP属地:四川16楼2018-07-15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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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再说一说周汝昌提出的《石头记》古抄本中“鼎”字所谓的“避讳”的问题。以下是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8回第1页的影印图页,读者不妨看一下其中“古鼎新烹凤髓香”的“鼎”字是怎么写的:

                        周汝昌的意思无非是说,这个“鼎”字的下半部分缺中间两竖,便是对李鼎之名的“避讳”写法。但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通过查阅网上的《书法字典在线》,我们很容易在明、清书法家(如陆应、傅山等人)的作品中找到写法几乎与之一模一样的“鼎”字:


                        这就很清楚了。这些缺笔的“鼎”字根本就不是“避讳”写法,而是明、清时常用的异体字、俗体字。尤其是傅山,他原名就叫做“鼎臣”。他的“鼎”字写成这样,总不能说是他在避他自己的讳吧?因此,《石头记》古抄本中“鼎”字的异样写法,充其量不过是反映了当时许多异体字、俗体字的使用情况,丝毫不能证明什么“湘云原型为李煦之孙女、李鼎之侄女”。更何况,避讳如果是避家讳的话,只应该避父母、祖父母等直系长辈的名字,断没有侄女避叔叔之讳的道理。因此,拿所谓的“避讳”来说事,除了说明某些人立论的浮躁、浅薄以外,并没有其它任何意义!


                        IP属地:四川17楼2018-07-15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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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史湘云不曾嫁宝玉,实“自爱所误”
                          在关于史湘云的种种异说当中,所谓的“宝湘结合”论也同样是流传甚广的一种说法。毫无疑问,此说的影响力之大,是跟周汝昌等拥湘派论者数十年如一日的竭力宣扬所分不开的。这种说法的主要观点是,宝钗亦“早卒”,宝玉后来同湘云结为夫妻,并与之白头偕老。周汝昌甚至认为宝钗、宝玉的金玉良姻是“假金玉”,惟有宝、湘结合才是“真金玉”。为论证这一观点,周汝昌等拥湘派论者提出了以下几条“内证”: 1、小说第31回的下半阙回目叫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目曾经被一部分拥湘派论者认为是预示了后文中贾宝玉与史湘云结为贫贱夫妻,然后白头偕老的结局。2、史湘云的名字中有一“湘”字,林黛玉别号“潇湘妃子”,也有一个“湘”字,因此周汝昌等人将其合称为“二湘”,认为此二人是宝玉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女子。3、小说第17回写怡红院中的景色,此处蕉棠两植,怡红快绿。周汝昌等人认为,其中的芭蕉即是黛玉的象征,其中的海棠即是湘云的象征。所谓的“蕉棠两植”,就是“黛湘并重”,又称:“这里竟没有宝钗的位置”云云。4、《红楼梦》中的一些诗联,也被有意地解释为蕴藏了关于宝钗早卒、湘云补位的含义。比如,第23回,贾宝玉的《冬夜即事》有云:“松影一庭惟见鹤,梨花满地不闻莺。”此联中的“鹤”被认为是湘云的象征,“莺”被认为是指莺儿,又隐指宝钗,整个一句话被解释为:将来贾宝玉的身边只有湘云一人,而不见宝钗的身影。又如,第50回,薛宝琴的《咏红梅花》有云:“闲庭曲槛无余雪,流水空山有落霞。”此句也被说成是将来贾宝玉的身边没有“雪”宝钗,而只有别号“沈霞旧友”的史湘云。以周汝昌为代表的这一部分官方红学家大概自以为通过玩弄诸如此类的文字游戏,就真能够偷梁换柱,将书中宝钗、湘云的结局真的引导到他们所期望的方向上去。然而,庚辰本第31回一前一后的两条脂批,却向读者明白无误地揭示了曹雪芹本来的构思:在脂评本的后三十回佚稿中,史湘云所嫁的根本就不是贾宝玉,而是卫若兰。所谓“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指的也不是宝、湘二人,而是卫、史二人。其具体含义,也不是说宝玉与湘云如何如何地“白头偕老”,而是指若兰与湘云宛如牛、女二星或参、商二星,永久生离,白首不得相见!这两条批语原文如下:
                          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庚辰本第31回回前总评)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庚辰本第31回回末总评)
                          按小说交代,史湘云自己也有一个金麒麟。但与之相比,贾宝玉从清虚观捡来的那个金麒麟,在湘云看来,“却是文彩辉煌的一个金麒麟,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正如书中湘云对翠缕所言,“走兽飞禽,雄为阳,雌为阴;牝为阴,牡为阳”,金麒麟也是有阴阳的。贾宝玉从清虚观捡来的那个金麒麟明显是“阳”,史湘云自己的这个金麒麟明显是“阴”。而既然前者即是“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那么,作者的意图也是很明显的:史湘云后来是与卫若兰结为了夫妻。跟第28回中宝玉将琪官的汗巾子系于袭人腰间,亦是成就了二人后来的奇缘,乃是一样的道理。这又如何能扯到什么“宝湘结合”上去呢?更要命的是,脂砚斋明确指出,史湘云并未嫁给贾宝玉,连颦儿(林黛玉)都不必“为其所惑”,不必担心贾宝玉与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并且“由小物而遂终身”。周汝昌等一干拥湘派论者为何还偏要被一个金麒麟给“惑”得不亦乐乎呢?当然了,周汝昌等人可以辩解说,这个“雄性”的金麒麟后来的确是到了卫若兰手中,但再后来卫若兰再将其还给了贾宝玉,并借此撮合了宝、湘二人。又解释说,湘云毕竟是续弦,在宝玉娶湘云之前,已经娶过宝钗,跟宝、黛之情毕竟隔了一层,所以黛玉不必为“为其所惑”。但即使有这样的辩解,也照样解释不了上述脂批所出现的“间色法”三字!


                          IP属地:四川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8楼2018-07-1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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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间色法”呢?这本来是一种绘画的技巧,即在一种主要的色调上,间隔以陪衬的色彩,以更好地突出主色。用在小说创作和评论上,则是指在主要的人物和事物之外,描写一些次要的人物和事物,用以点缀和陪衬前者。其语出金圣叹评《水浒》:
                            鲁达之戒刀也,伴之以禅杖,武松之戒刀也,伴之以人骨念珠,此又作者故染间色,以眩人目也。(见《金圣叹读批水浒传》第16回总评)
                            在《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的评语当中,“间色”亦同样是以次要人物点缀、陪衬主要人物的意思:
                            至此一顿,狡猾之甚!原非书中正文之人,写来间色耳。(甲戌本第26回双行夹批)
                            紫英豪侠,小小一段,是为金闺间色之文。壬午雨窗。(庚辰本第26回眉批)
                            《红楼梦》原是以描写大家闺秀的生活、情感为主,像小红这样被边缘化了的小丫头,还有冯紫英这样的豪侠公子,均“非书中正文之人”。所以,脂砚斋认为作者写他们充其量也就是“为金闺间色之文”。
                            再进一步,“间色”二字还含有地位较低、处于次要位置的文意,跟“正色”相对。按,古人把青、赤、黄、白、黑五色,尤其是黄色或金色视为“正色”,把其它颜色视为“间色”。很早就产生了所谓“正色尊”、“间色卑”的观念。班固《白虎通义》曰:“黄者,中和之色,自然之性,万古不易。”南朝萧梁时期的名儒皇侃亦有言曰:“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也,绿、红、碧、紫、駵黄是也。”《诗·邶风·绿衣》中有一句:“绿兮衣兮,绿衣黄裳。”《毛传》曰:“绿,间色;黄,正色。”《礼记·玉藻》云:“衣正色,裳间色。”朱熹认为,用绿(间色)作衣、黄(正色)作裳,即象征着尊卑反置,贵贱颠倒,故在《诗集传》中评曰:“绿,苍胜黄之间色。黄,中央之土正色。间色贱而以为衣,正色贵而以为裹,言皆失其所也。”“今以绿为衣而黄者自裹转而为裳,其失所益甚矣。”由此可见,金圣叹及脂砚斋评语中出现的“间色”二字,也都含有次要、陪衬之意。


                            IP属地:四川19楼2018-07-1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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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承认史湘云所嫁的是卫若兰,而非贾宝玉,脂砚斋所谓“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这就很好理解:卫、史二人的“金麒麟姻缘”在书中的地位,不过是写来给宝玉、宝钗的金玉良姻充当点缀、陪衬的所谓“间色”而已。宝玉、宝钗的金玉良姻才是书中地位最为尊贵的“正色”!反之,如果按“宝湘结合”论的说法,这个“间色法”三字就简直是绝难想象的了。周汝昌等拥湘派论者不是已经将宝、湘二人的结合判定为“真金玉”吗?怎么代表这个所谓的“真金玉”的一对金麒麟,反而会被脂砚斋说成是地位卑下的“间色”呢?
                              对此,周汝昌等人只好无奈地宣称,这句脂批前面所说的“金玉姻缘”就是指湘云的金麒麟与宝玉的通灵玉,后面的“金麒麟”仅指宝玉所遗失的那个“雄性”的金麒麟:“湘云的金与宝玉的玉已是(最终)定局,又写一个道友赠给的麒麟乃是‘间色’之法,使整个情节更加奇情异采,柳暗花明,而并非是真凭这‘雄麟’绾合了二人的姻缘——姻缘仍然是‘金玉’的事。”(见周汝昌《红楼梦的真故事》)但即便是对脂批的本意作了如此之大的曲解,“宝湘”一说的致命弱点仍然是明摆着的:原著中凡是提到“金玉姻缘”、“金玉良姻”或者“金玉”相配的内容,都必然是指宝钗、宝玉的姻缘,其中的“金”字无一例外全都是宝钗或者她那把金锁的省称,没有一处是单用一个“金”二字来指代湘云的。过去,周汝昌等拥湘派论者为了说明宝、湘才是所谓的“真金玉”,最爱引用的例子就是第49回中李婶所说的一句“怎么一个带玉的哥儿和那一个挂金麒麟的姐儿,那样干净清秀,又不少吃的,他两个在那里商议着要吃生肉呢”。但这句话看来看去,无论如何也瞧不出作者有将宝、湘二人称作“金玉”的念头。因为“金麒麟”并没有被作者省写为一个单独的“金”字。实际上,书中倒有明确的反例可以说明,“金麒麟”三字的省称乃是“麒麟”,而单独作省称的一个“金”字一定是指宝钗:
                              林黛玉道:“你死了倒不值什么,只是丢下了什么金,又是什么麒麟,可怎么样呢?”(第32回)
                              此处,单用的一个“金”字与“麒麟”二字乃是并列而互不隶属的关系,分别指代宝钗、湘云二人。可知,作者是绝不会将“金麒麟”三字省称为“金”的。纵然真有什么宝、湘姻缘,那也应该叫“二麒麟姻缘”或“麟玉姻缘”才对,断没有称“金玉姻缘”的道理!
                              而更足以将所谓的“宝湘”说一击毙命的,还有甲戌本第8回标题诗——《金玉姻缘赞》:
                              古鼎新烹凤髓香,那堪翠斝贮琼浆?
                              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
                              甲戌本第8回的回目叫做“薛宝钗小恙梨香院,贾宝玉大醉绛芸轩”。从这个题目便可以知道,诗中的“金娃”、“玉郎”一定是指宝钗、宝玉,而绝不会指湘云、宝玉。事实上,在小说第8回这时候,史湘云还根本不曾登场呢!而所谓“莫言绮縠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这话的意思恰恰是作者在告诫那些随便诋毁钗、玉姻缘的读者闭嘴“莫言”:不要说贵族子女的婚姻没有爱情的风韵,请看宝钗与宝玉的奇缘吧!如果宝玉、宝钗的“金玉良姻”竟然是周汝昌等人所谓的“假金玉”,曹雪芹还会在甲戌本中专门写一首标题诗来强调并盛赞“金娃”(薛宝钗)与“玉郎”(贾宝玉)的婚姻深具“古鼎新烹凤髓香”一般醇香浓烈的爱情“风韵”吗?由此可见,脂评本中一再出现的“金玉良姻”、“金玉姻缘”等字样,只能是代指宝钗、宝玉之缘,跟湘云毫无关系!周汝昌等拥湘派论者所作的全部辩解,到头来只会照旧落回到原地——他们依然解释不了为何那一对看似连结了宝、湘二人的“金麒麟”,在脂砚斋眼中却仅仅是为宝玉、宝钗的“金玉良姻”作陪衬和点缀的“间色法”!


                              IP属地:四川20楼2018-07-1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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