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今年二十三,狗屁都不会干,自私无聊爱慕虚荣人还挺贱。老妈说你就在学校好好的念,我说着容易心里却在犯难。
————《月光花朵》
忘了谁说的,老师这个职业,不管费力或不费力,终是不讨好的。
其实也不全对,至少小学老师是神一般的存在的。
小学生对老师的崇拜接近迷信,在家不怕家大人,但是在老师面前很乖很乖,以至于多调皮的孩子,上了学以后最常用语就是“老师说……”
还记得我小时在家也是不干活的,可是当老师让我们不上课去他们家帮忙搬砖打枣时,我们兴奋异常,这是一种光荣,生怕自己干的不够多。
用一种作文常用语:同学们擦了擦汗,看着劳动的果实,笑了。
中学是叛逆期,几乎对所有人抵触,尤其是大人,这时眼里的老师不再是园丁,而是巫婆,是无聊无知的代言人。
大学我没上过,自然不知道学生的态度 不过我想,大抵是爱理不理的。他们少了叛逆,多了放纵,听课便是浪费青春,于是出了不得已,没人愿意和老师多说一句话。
如此算来,小学老师是最美的,他们比
任何老师都不负责任,却比任何老师享受的尊敬更多。
不过事情也是多面的。
小学我们学会了加减乘除,学会了拼音,学会了字典。这些可以让人舒舒服服一辈子,又不会是文盲。这些东西,我们总会用到的,而且是一辈子。
中学,我们学到了比较复杂的东西,看起来深奥,实则没有多大用处,如果我们没有考上高中或者大学,那么我们学这些有什么用,打药时是永远用不到勾股定律的,就像在工地搬砖是和质量守恒定律没有半毛钱关系。
所以,我们中学的东西,只是为了那一张试卷,一百二十分而学的。当考完以后,不管成功与否,再不会有什么用途,就好像不可回收的垃圾一样。
大学的东西,又难住我了,如果下辈子我上大学的话,我会思考一下的。
其实,这不是一个回忆录,它是有故事的,从下面开始。
同班两年,自然不是第一次看到她,不过却是第一次注意她。
后来毕业时我们才发现,在我们的三年校园生活里,调过无数次班,我的哥们们也是在三班一班二班三班诸如此类的循环中。可是整个中学生活,我和她竟然从未分开过,无论怎么调,我们俩始终在一个班,而且从来离得很近。
当然,我也想很浪漫的说这就是缘分,老天爷为我们安排的。但是我们知道老天爷这***是从来不干正事的,所以其实还有一个男生,因该是我们三个从来都在一个班。
当然,他只是个龙套,因为破坏了YY 中的浪漫,我就不让他出场了。
下课后,我走到她那里,她趴在桌子上,不知是不是还在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