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法则”是自然规律在特定条件下的体现。“弱肉强食”则是“丛林法则”的体现。单纯的认为某一个体或群体是强是弱并不恰当,强弱是可转变的,也许是因为某种天地异变,也许是某个物种社会秩序的更替。弱可以变强,强也会变弱。如果要泛化为普世皆准的道理,莫如“适者生存”最为合适。
人类群体中强弱并不局限于能力、智商等因素,还要考虑正确的运用能力,如借势。势就是人类群体默认的规则,如法律、道德、习俗等等。人的能力因为职责和分工而不同,有的人能力综合能力很高,但总有薄弱之处。学会以己之长攻敌之短是必须的能力。历史上有很多少胜多、弱胜强的案例,并非他们综合能力强,而是他们借势实现了局部的以强胜弱,最终产生了大局上的强弱转换。
所谓强者为主弱者为奴,是一个静态的现象,不符合动态的强弱变化。很多人说人的成功要素按重要程度排序:出身,胆子大,运气好,能力……出身是纵横能力强,胆子大则是敢于运用强弱转变的能力。所以从来未有恒强者,只有恒弱者。强弱与对错的关系是无关的,对错取决于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