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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讨论丛林法则的本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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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方式的元道理:
人的认知产生于思维方式,最原始的思维是神经系统的感知和记忆。人就是在感知——记忆——感知——记忆的过程中,通过不同的记忆和在感知认识世界的。在这个过程中经验过的记忆叫做已知,为经验过的记忆叫做未知。
人的认知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通过记忆感知的反复人们总结出规律,规律就是在什么条件下会发生什么结果?规律的已知素材叫做思维依据,根据思为依据推演结果的过程叫逻辑思维,或逻辑推理。推演的结果就结论。
无论什么人都是这样的思维过程。思维方式。
这里问题就出来了,这种思维方法就会发生两种错误造成错误的推理结果。一个是思为依据错误,一个是适用规律错误。每个人发生错误判断的时候都在这两个环节找原因就可以了。
思维结果是不是对的,经过实践检验就知道了,未能检验的结果就不能知道他的对错了。这里的对指的是主观符合客观,反之是错。不是道德规定的对错。


17楼2018-06-03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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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虎,苍蝇。是不是还有走狗蛆虫。老虎上面是什么?当下能适合丛林法则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8-06-0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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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派:追求一个能够保证绝大多数人的民主、自由、公平和富裕的社会;强调公平竞争。
      右派:追求一个他们自身或者阶层的绝对民主、自由和富裕;鼓吹适者生存的“丛林原则”。


      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18-06-03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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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的元道理:
        据说哲学的另一个意义是智慧,我观哲学并非智慧。道理很简单,智慧就是正确的思维,神哲,马哲,阿奎那,苏格拉底,柏拉图、休谟、康德、黑格尔、尼采、马克思。他们之间的哲学是不一致的。他们之间充斥着争执与批判。因此它们的哲学理论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错误。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哲学不是智慧,最多是有智慧的人在做哲学。那么说什么是智慧呢???
        智慧就是超出常人的思维能力和正确判断能力,最终的检验标准是对客观事物判断的正确率。
        因此得出结论:一个有智慧的人,是相对的知识积累多的人和思维方法正确的人,两者缺一不可,缺一形不成智慧。


        21楼2018-06-03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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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人通常讲道理、谈道德、谈法律、谈规则?因为个体力量的局限性,其实每个人的武装力量都是差不多的。
          而规则只能是有权的老一辈制定,无产阶级能组合起来搞政治?


          来自iPhone客户端22楼2018-06-04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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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判断元道理:
            没有歧义的正确判断是什么??就是主观判断和客观实际相符合。对这样的判断还要否定,那就是狡辩了。
            比如:有人判断人总是要死的。有人说这个判断是真理,有人说这个判断是谬论。
            反对的理由是:1以前的事对了不等于以后的事也对,以前的人死了不等于以后的人也会死。2雷锋同志没有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间。3人生是无限轮回死的,死是假的,活是真的,真我(灵魂)已经上天堂,抛弃了尸体的真我(灵魂),就像脱了旧衣服换了新衣服一样更有新意。
            可笑的是这些反对者没有一个拿证据反对,都是用无法自证明的想当然的“逻辑推理”反对。都属于狡辩的范畴。
            言归正传。知道了什么是正确的判断,就知道正确的判断来源于知识(真知)的积累还客观规律的适用,假如你用机械类比做主的逻辑判断就一定是错误的,用部分的归纳推理得出的结论就一定是或然的。
            于是我们做带几点就有了正确的判断:1注意只适合规律的适用性。2注意思维依据的真实性3避免思维的片面性4看到物质的运动性5注意原因的综合性6克服思维的生理性弱点7观察事物的变化性8避免判断的一次性


            23楼2018-06-05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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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们没有其他意见就应该有一个小结论了。
              人的性质影响了人类社会的性质。人的性质以自己的生存为主要目的,人类社会以人类的生存为主要目的。所以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律都是以人类的生存方式最佳化为目标建立的。这个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和提高。认不清这一点,盲目的讲究真善美是旁门左道。符合多数人利益是人类最大的善,保护其他生命也是以人的需求为根本的善的行动。对危及人类生存的其他生命只需要消灭,没有善行可言。
              丛林法则的本质是强者主宰弱者的客观规律。你想主宰一件事物,你必须强大起来,有能力让她按你的意志存在。否则就是痴心妄想。
              社会是对立统一的,是矛盾的平衡,对立与利益竞争,统一与相互依赖。不能幻想没有矛盾的社会,不能幻想没有矛盾和斗争的社会环境。
              每一个生存在社会的人,想生活的好,就要学习真正的本领,掌握真正的知识(不是虚假的知识),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在社会竞争中用自己的优势击败对手发展壮大。还应找出大家的共同利益联系,紧密的联系群体利益形成强大的共同利益体。联合就是强大,强大就能主宰。


              25楼2018-06-06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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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知识:蒸馒头。
                配方:精致面粉1000克,发孝粉5——10克,水550克,白糖3克,小苏打
                适量,干面粉150克
                工艺:发孝粉,40度温水,白糖,混匀静止10秒钟,倒入面粉和韵。发酵致体积的2.5倍。小苏打适量水分次加入面团揉匀。标准没有酸味就可以了。分四团用擀面杖擀压,加铺面。分别折叠擀压8遍。达到组织细腻。然后成型如笼屉常温醒发大体积的1.5倍大(夏季10分钟)。大火17分钟,熄火,2分钟以后出锅。
                技术要点:好面粉一定醒发到原体积的2.5倍到三倍大。这样的馒头松软可口组织细腻。苏打不可过量否则就黄色了。擀压要到位,扑面要多加,这样的矛头组织细腻,气泡壁薄,擀压不到位气泡壁太厚,口感不好。也可加面粉百分之一的馒头改良剂,这样效果更好。二次醒发不能过度否则蒸出的馒头组织粗慥,口感不好。


                26楼2018-06-0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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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势一方的欲望无限膨胀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7楼2018-06-0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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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也在思考丛林法则的本质,最后总结为2字:垄断


                    28楼2018-09-06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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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林法则的本质是没有法则的野兽世界。


                      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8-10-0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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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最根本的就是要先存在,即活着。只有存在,才能思考为什么存在。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31楼2018-10-20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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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界法则
                          丛林法则是适者生存。弱肉强食是强者对弱者的判断和计划,需要较高级逻辑支撑,是可以导致弱者接近种类灭亡的能力。只有人能够做到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直接服从于自然的优胜劣汰和扬弃进程;丛林直接归于自然之下。所以总结如下:
                          自然法则:优胜劣汰;
                          丛林法则:适者生存;
                          人性法则:弱肉强食;
                          物性法则:互相包容;
                          社会法则:发展进步。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2楼2019-01-01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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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想一把火烧掉,让所以存在的出现暴露,看谁敢动?然后,等待根开始发芽,又形成以前的丛林,又再一次消失。真无聊,但一直为自己而活,这应该算活着的无趣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33楼2020-03-13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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