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日月相映生辉 :公有和私有的概念是马克思提出的一个概念,具体的区分实操起来是比较难界定的,以中国为例,最主要的公有资产在大型国企,在毛时代还有农村合作社都是包含了人的生老病死的,但经济发展极其乏力,92—04年新自由经济时代,经济发展极快,但社会问题却不断出现,就是将人的生老病死都抛给了市场,那些年叫嚣卖掉所有国企,但最终宪法没改,还剩下部分大型国企,在法律名义上是属于全国人民的,04年之后一直在支撑社保,这些应该认定为生产资料是公有的(包括税收),而个人商业资本用于对剩余劳动价值的赚取应该认定为私有的
以英美等老婆资本主义国家为例,同样公有和私有难以界定的情况,这些国家因资本主义发展了很长一段时间,长到足够以私人资本完成对方方面面的兼并,但这些国家同样有社会福利保障——公有生产资料的一种,这些都是工人阶层长期斗争对抗争取来的,至于自然生产资料则被资本经过加工和开发之后而占有,并且用法律形式隐藏起来,具体如知识产权,所以知识产权必须有期限,这恐怕是发展中国家努力的结果
在西方资本主义长时间的发展中形成了以资本对国家的捆绑,并以宪法形式巩固其私人的占有,这个是历史成因,并且这些资本是可以游离的,具体如一战二战,当资本游离时,以前的世界中心经历了巨大的浩劫。
而中国却有点不同,从这个政党诞生之后法律是规定生产资料公有的,只要是法律未改,则可以认定为国家仍然控制着资本,最主要一点是,不允许资本游离于这个地缘,至于到具体到某些群体或者个体利用当权时利用资源去攫取(或者说是创造)则不在讨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