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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再开一帖,说说抢生诉讼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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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和几个网友分析了以前的判决书,在浙江新条例修订后,单独抢生起诉计生,法庭为什么还判原告败诉。我以为我把法理已经说明白了,实际上还没有,基本上大家还都是稀里糊涂的,我就不厌其烦的再说一遍,为了便于理解,还是用大白话说。新法实施后下罚单的,法理理解了,你起诉计生,基本就赢了一半。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1楼2016-05-23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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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那些人发的都不齐,裁判文书下面还有一半多都没帖上去!


    来自手机贴吧152楼2016-05-23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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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是我们的救星,谢谢


      153楼2016-05-23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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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的溯及力:新法能不能管到自己实施以前的行为?能管到的,就是有溯及力,不能管到的就没有溯及力。什么情况下法才有溯及力呢?新法自己规定自己有溯及力,他才能有溯及力。新计生法没有规定自己有溯及力,所以新计生法是没有溯及力的。也就是说新计生法管不到2016年1月1日以前的行为。那么2016年1月1日以前的行为归谁管呢?归旧计生法管。
        抢生行为虽然符合新法规定,但是生育行为发生在新计生法实施以前,归旧计生法法管,抢生的生育行为又不符合旧计生法规定,所以抢生行为是违法的。各地文件都把抢生行为定位为违法生育,是有法理依据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4楼2016-05-23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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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法领域,在最有利当事人的情况下,新法可以对新法实施前的行为有溯及力,也就是说新计生法可能会管到我的抢生行为的,这个原则是可以用但不是必须用的原则,主要看你能不能拿出充分的理由,让法庭对你的行为适用这个原则。在目前审结的多起抢生案件中,没有一起案件法庭采信这个原则的,法庭选择不用有利追溯原则,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我们自己准备辩护的时候,不要在有利追溯方面花太多功夫。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5楼2016-05-23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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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我们怎么能赢得诉讼呢?
            新计生法实施后下罚单的,我承认我抢生行为违法了,但是你计生处理我,要用新法,不能用旧法,为什么呢?第一,你用旧法处理我,你的行政行为就违反了新法规定,典型的违法行政;第二,最高法发过通知,要求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时候,有利当事人的情况下,行政行为必须用新法。如果你还拿旧法处理我就适用法律错误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6楼2016-05-23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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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是一件很严谨的事情,不是说你在法庭上念一下最高法的文件,你就赢了。就像你考试,平时学得再好,如果考试没发挥好,一样考试不及格。法庭明知道你能赢得诉讼,但是你在庭审的时候没能告诉法庭,你为什么法庭要判我赢,法庭不会因为同情你而判你赢,因为那样对被告是不公正的。想自己诉讼的朋友,最好多读几遍我的帖子,从上贴的实战开始,彻底整明白了,最好做到你能找出上贴不准确的地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8楼2016-05-23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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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感觉,浙江的案件败诉,原告犯了轻敌的错误,以为就一条有利当事人就稳操胜券了,对被告的证据没有仔细审查,让被告的证据都顺利的通过质证,一旦一审败诉,二审就再也没有质证的机会了,只能紧紧抓住新旧法适用问题进行诉讼,有点孤注一掷了。
                我再一次重申: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行政征收,类似于国家征税,不是行政处罚,不适用行政处罚法,不能用行政处罚法的内容类推到行政征收,法庭一定不会采信你的相关观点。目前,征收社会抚养费没有国家法律规范,只有各种文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9楼2016-05-23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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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更新结束,明天继续说枯燥难懂的证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0楼2016-05-2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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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份裁判文书又判原告赢,楼主分析一下:百度搜索“(2015)鄂武穴行初字第00044号”


                    来自手机贴吧161楼2016-05-2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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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仔细看了判决书才知道,这是吴律师代理的案件。他是大家心目中的大神。楼主不再评价这个案子了,继续普法,回答诉讼有关的问题。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2楼2016-05-23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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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规定程序从新、实体从旧的原则。计划生育行政征收属于征收范围不属于行政处罚范围,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单向进行无偿征收,不同于行政处罚的适用标准,不能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综上,一审判决适用条文正确,查明事实清楚,希望二审予以维持。


                        来自手机贴吧163楼2016-05-2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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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就原告代理词帖不上去!


                          来自手机贴吧164楼2016-05-23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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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知识了,不管能不能用的到,还是要好好学习一下,感谢楼主!


                            IP属地:山东165楼2016-05-2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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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饭不太好吃,再来在楼里加点佐料。很多人感觉云山雾罩的,我再用大白话解释一下相关问题,不很准确,可能对你的理解有帮助。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7楼2016-05-23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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