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吧 关注:65,674贴子:1,225,561

回复:再开一帖,说说抢生诉讼的法律问题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法的溯及力:新法能不能管到自己实施以前的行为?能管到的,就是有溯及力,不能管到的就没有溯及力。什么情况下法才有溯及力呢?新法自己规定自己有溯及力,他才能有溯及力。新计生法没有规定自己有溯及力,所以新计生法是没有溯及力的。也就是说新计生法管不到2016年1月1日以前的行为。那么2016年1月1日以前的行为归谁管呢?归旧计生法管。
抢生行为虽然符合新法规定,但是生育行为发生在新计生法实施以前,归旧计生法法管,抢生的生育行为又不符合旧计生法规定,所以抢生行为是违法的。各地文件都把抢生行为定位为违法生育,是有法理依据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4楼2016-05-23 07:24
收起回复
    在公法领域,在最有利当事人的情况下,新法可以对新法实施前的行为有溯及力,也就是说新计生法可能会管到我的抢生行为的,这个原则是可以用但不是必须用的原则,主要看你能不能拿出充分的理由,让法庭对你的行为适用这个原则。在目前审结的多起抢生案件中,没有一起案件法庭采信这个原则的,法庭选择不用有利追溯原则,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我们自己准备辩护的时候,不要在有利追溯方面花太多功夫。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5楼2016-05-23 07:29
    收起回复
      那么我们怎么能赢得诉讼呢?
      新计生法实施后下罚单的,我承认我抢生行为违法了,但是你计生处理我,要用新法,不能用旧法,为什么呢?第一,你用旧法处理我,你的行政行为就违反了新法规定,典型的违法行政;第二,最高法发过通知,要求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时候,有利当事人的情况下,行政行为必须用新法。如果你还拿旧法处理我就适用法律错误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6楼2016-05-23 07:38
      收起回复
        诉讼是一件很严谨的事情,不是说你在法庭上念一下最高法的文件,你就赢了。就像你考试,平时学得再好,如果考试没发挥好,一样考试不及格。法庭明知道你能赢得诉讼,但是你在庭审的时候没能告诉法庭,你为什么法庭要判我赢,法庭不会因为同情你而判你赢,因为那样对被告是不公正的。想自己诉讼的朋友,最好多读几遍我的帖子,从上贴的实战开始,彻底整明白了,最好做到你能找出上贴不准确的地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8楼2016-05-23 07:53
        回复
          个人感觉,浙江的案件败诉,原告犯了轻敌的错误,以为就一条有利当事人就稳操胜券了,对被告的证据没有仔细审查,让被告的证据都顺利的通过质证,一旦一审败诉,二审就再也没有质证的机会了,只能紧紧抓住新旧法适用问题进行诉讼,有点孤注一掷了。
          我再一次重申: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行政征收,类似于国家征税,不是行政处罚,不适用行政处罚法,不能用行政处罚法的内容类推到行政征收,法庭一定不会采信你的相关观点。目前,征收社会抚养费没有国家法律规范,只有各种文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9楼2016-05-23 07:59
          回复
            今天更新结束,明天继续说枯燥难懂的证据。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0楼2016-05-23 08:00
            回复
              刚仔细看了判决书才知道,这是吴律师代理的案件。他是大家心目中的大神。楼主不再评价这个案子了,继续普法,回答诉讼有关的问题。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2楼2016-05-23 08:49
              回复
                中午饭不太好吃,再来在楼里加点佐料。很多人感觉云山雾罩的,我再用大白话解释一下相关问题,不很准确,可能对你的理解有帮助。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7楼2016-05-23 12:55
                回复
                  1、如果行政主体不符合相关规定,计生败诉。
                  2、如果计生提供的有效证据不能证明你非独生育二孩,计生败诉。
                  3、如果计生用错误的法律处理你,计生败诉。
                  4、如果计生处理你的程序不合法,计生败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0楼2016-05-23 13:01
                  收起回复
                    第1项,计生犯错误比较少。
                    昨天我说了第2项。
                    今天我说了第3项。
                    后面我还说第4项。
                    新法实施后下罚单的,从234去反驳计生,重点是3项。
                    新法实施前下罚单的,从24去反驳计生。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1楼2016-05-23 13:04
                    回复
                      你要反驳计生的依据是什么?主要是计生提交的证据,必要的时候,你自己也要取证。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2楼2016-05-23 13:06
                      回复
                        再说浙江案,新条例实施后下罚单,原告以为靠第3项就能胜诉,基本放弃了2,4项。由于种种原因,第3项的辩护意见没有被法庭采信,判原告败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3楼2016-05-23 13:09
                        收起回复
                          你再看看武穴案的判决书,原告从多个方面对计生进行反驳,结果法庭采信了原告的第3项和第4项,判原告胜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4楼2016-05-23 13:13
                          回复
                            虽然都是单独抢生,但是案件的证据不同,原告的辩护重点不同,得到的判决结果就不同。如果你认真的看了,并且理解了我帖子的内容。你就不会认为,法庭和计生穿一条裤子,欺压百姓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5楼2016-05-23 13:16
                            回复
                              我不知道有些朋友从哪里得来的观点,法庭只审查被告行政行为,不审查原告行为。如果法庭不把原告行为审查清楚,怎么知道被告适用法律错误?怎么知道被告程序违法?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7楼2016-05-23 13: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