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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书痴】自己的读书记录,书评+摘抄+书讯,愿意结交每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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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些书中插图,有人喜欢吖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49楼2017-01-0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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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51楼2017-01-03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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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4日
      开始阅读斯科特.安德森的《阿拉伯的劳伦斯》副标题:战争、谎言、帝国愚行与现代中东的形成
      在这本书翻译成中文之前,阿拉伯的劳伦斯的形象一度是由电影塑造的(彼得.奥图主演的1962年版)——这个年轻、羞涩的牛津学者率领一支阿拉伯军队冲锋陷阵,改变了历史。因为喜欢这部电影,我才在众多社科甲骨文中选了这一本,当然我看这本书不是为了重温英雄主义,也不是缅怀这位把一生献给阿拉伯世界的谜一样的英雄,尽管多年前看他的《智慧的七柱》时,提到劳伦斯把遗嘱写在满天星斗之间时而泪流满面。我这次阅读抱着一个非常理智的目标,就是弄清楚现代中东问题的源头以及追寻真正的历史。就像劳伦斯说过的,现代的历史观只能是人们愿意相信什么是真相,什么就是真相。斯科特拒绝了这种书写,而且我读的这几十页的最大感受是,这不是一本简单的传记,这本书的主人公至少有四个,是多线展开的,通过这些人之间的博弈以及与国家的博弈,我们会拨开迷雾。阅读历史书的第一要义是寻找真相,虽然我知道每本书都不会完全做到,只能去无限趋近。
      我心中给英雄下的定义是,英雄必然失败,但是不会被后人忘记。在这一点,冠上阿拉伯名号的劳伦斯,可能永远不会再有。而洋洋600多页的《阿拉伯的劳伦斯》也是历史爱好者不应该错过的盛宴。


      IP属地:辽宁356楼2017-01-04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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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57楼2017-01-04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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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把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以及书的第一部分看完,觉得可以写点东西了。
          劳伦斯的复杂性是现代中东问题的缩影。这一点是电影与书的基础,只不过后者更深刻一些。电影开头的葬礼上本特利(此人为战地记者,就是他让劳伦斯的名字响彻世界)对劳伦斯的评价,可以说是最好的脚注。他当面的回答是“一位学者、斗士、诗人”,回头跟朋友说劳伦斯是自己见过最无耻的表现者之一。直到现在劳伦斯在人们的心中印象依然模糊,褒他贬他的人从历史中各取所需。
          电影中的劳伦斯既伟大又可怜,首先作为一个牛津的考古学者,对阿拉伯世界的精通,得以在一战期间,在开罗的萨沃伊酒店(英国情报部门)最高层工作。因此劳伦斯知道很多事情,很复杂的事情,以及面对英国统帅部一次又一次的无能(书中的描写太多了,比如不去在勒塔登陆,非要发动加里波利战役,再比如英属埃及与英属印度之间的争权夺利,导致阿拉伯起义最好的时机被错过,还有许诺阿拉伯领土的同时与法国盟友签订条约等等),与背信弃义,而幻灭。深知官僚愚蠢的劳伦斯有着自己的一套法则。深入沙漠寻找费萨尔王子(侯赛因三子,在历史上是被劳伦斯认为最具有先知气质的领导人,阿拉伯起义非他不可),团结(表面上也好)阿拉伯部落,奇袭亚喀巴、带着随从穿越西奈沙漠到开罗跟英国人讲条件、直到后来袭击土耳其运输线汉志铁路(劳伦斯是游击战之父)、提前英军两天攻入大马士革。一个人改变了阿拉伯世界,从而间接改变了世界历史。电影把他最波澜壮阔的一段展示在观众的面前,但是我觉得这部电影成功的关键因素是把劳伦斯幻灭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自己是真心的想解救阿拉伯,但是英国法国的高层不希望出现一个独立的阿拉伯地区,从一战开始到劳伦斯结束中东的旅程一直都是这样。电影前半段的劳伦斯与后半段显然是不同的,一个相信神可以拯救阿拉伯,他对阿里最初说的是所有的都不是注定的,但是到影片最后,我看到了一个理想破碎,想做一个平凡人的劳伦斯,对投降的土耳其士兵屠杀、花钱购买阿拉伯人等等。在《智慧七柱》中劳伦斯写到“我本欲制造一个新的民族,复兴一种已逝的势力,赋予两千万闪米特人建造他们那被激发出来的民族理想的梦幻宫殿(dream palace)的基础。”但是影片的结局,费萨尔说“正是因为劳伦斯的举动才能使得阿拉伯民族有了名义上自己的国家,尽管实际控制和管理都是英国人,只不过挂上了阿拉伯的旗帜,但这已经是了不起的成绩”。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往往是最遥远的,而电影把这种距离感描绘得很好,这部电影基本没有什么宏达的场面,最后却能从更深层次震撼人心,绝对不是浪得虚名。


          IP属地:辽宁360楼2017-0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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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一批书。。。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61楼2017-01-08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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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rence in Arabia—孤独的追寻
              我爱你,因此我将这些如潮的人流拉进我的手中
              在繁星灿烂的天空里写下我的心愿
              去为你赢来自由——那有七根支柱的智慧之屋
              你的眼睛会为我而闪耀
              当我们来的时候
              死神似乎是我征途上的仆人,直到我们走近你
              看见你在等待
              当你微笑时,悲戚地嫉妒时,他追上了我
              并把你拉走
              带入他无言的寂静之中
              看吕叔湘先生翻译的《沙漠革命记》(《智慧的七柱》)是五六年前的事,当时被卷首的这首诗深深吸引,虽然后来知道这首诗是写给同性恋SA的,但依然令我肃然起敬。在劳伦斯的眼中至高无上的自由。无需爱情。无需金钱。无需信仰。无需名望。更无需美貌。只要真实。
              多年后接触大卫.里恩执导的电影与斯科特.安德森的书《阿拉伯的劳伦斯—战争、谎言、帝国愚行与现代中东的形成》,两者都是以《智慧的七柱》为基础,不同的是电影是改编七柱。而安德森的这本书是对七柱中真假进行甄别,其实不奇怪,历史上少有人能够在冒险、密谋、神秘莫测方面与劳伦斯相媲美。一个略显羞涩的牛津学者,在中东把四分五裂的阿拉伯部落联合起来打败土耳其,最后却不自觉地成为帝国主义瓜分阿拉伯世界的工具,落得一个悲情英雄的下场。
              安德森的这本书写的很好,我几乎是用一周时间集中看完的,不说上气不接下气也差不多。首先这不是本传记,很多人把它归入传记,我感到不解,安德森书中明显是四条线索,劳伦斯、德国在土耳其的谍报人员普吕弗、美国纽约标准石油公司在中东的勘探员威廉耶鲁、以及经历同样跌宕起伏先是奥斯曼农学家后来转入协约国阵营的犹太复国主义者亚伦亚伦森。四人共同撑起了这本书一半的篇幅,时间每往前推进一步,四个人都会依次跟进,只不过劳伦斯最重要而已。之所以说是一般,因为关于阿拉伯世界、奥斯曼帝国、犹太人、英法德这些大背景充斥在背后,作为阅读的框架。前者是血肉、后者是筋骨,安德森将它们有机的组合到一起,再加上自己多年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才产生这本书。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属于学术与通俗之间的存在,各种读者都可以各取所需。
              第二如果你是电影迷,看完这本书也会高兴,这本书对电影中很多经典场景做了历史还原,虽然作者没有明说,但是细心的人会看出来。比如我们熟知的劳伦斯的装扮白色长袍金色饰带是在拜访费萨尔之后换上的,而不是电影中挽救沙漠中走失的同伴换上的,而且电影中劳伦斯因为营救这个阿拉伯人(真名叫卡西姆)而受到阿里(费萨尔的哥哥)部落的欢迎,进而创造了“沙漠之子”的光辉形象。真实的情况是劳伦斯没有得到赞扬,因为那个人没有把自己的骆驼拴好,按照残酷的沙漠原则,他是一个窝囊废,劳伦斯不应该救他。可能这就是历史的残酷一面吧。在阿拉伯半岛每一座山峰、每一座谷地、水井、树木都是有主人的,电影中那个被杀害的随从虽然是虚构的,但是反应的地区残酷竞争状态是真实的。再比如电影中劳伦斯被土耳其贝拉抓住,并且遭受对方同性恋的性侵,这个事件也是真实的,多年后劳伦斯给萧伯纳夫妇写信还提到过这事,那个可恶的土耳其人叫哈基姆.毛希丁。劳伦斯是在勘察叙利亚与阿拉伯半岛边境时被抓到的,在《智慧的七柱》中劳伦斯说自己的身份被对方察觉了。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时奥斯曼悬赏2万英镑捉拿这位奇袭亚喀巴的英雄,劳伦斯之所以这么写可能是要隐蔽自己被性侵的记忆吧。之后他的性情也变得冷漠,攻入叙利亚时曾发生多次屠杀土耳其人事件,这也是电影中屠杀的历史来源。要知道劳伦斯在6个月前的一边倒的阿巴利桑战役结束后命令士兵将负伤的俘虏抬到小溪边,让他们有水喝,不至于痛苦的离开人世。同一个人前后判若两人,我想说的是历史就是这样,我们要承认事实,斯科特的《阿拉伯的劳伦斯》能把这些反应人性复杂面的细节
              描写的有声有色,是一大成功。
              第三劳伦斯的悲剧,真真正正的悲剧,被这本书写活了。读到最后我有点不忍心看。没错“沙漠之子”做到了很多,统一一个还没有民族意识,各部落你争我夺的阿拉伯,并且把这些人送到费萨尔手下,为了自由而战。就像劳伦斯说的我是为了阿拉伯人的事业,而不是英国而生存的一样。他往往抱怨自己最大的敌人是英国与法国而不是奥斯曼、德国。我想最大的讽刺就是《赛克斯—皮科协议》与《贝尔福宣言》。简单说赛克斯协议(101年前)导致了几乎所有的中东问题,现在的黎巴嫩、叙利亚、伊拉克的领土雏形就是协议划出的、而穆斯林中的逊尼派与什叶派也被强行捏在一起、阿拉伯语犹太人的巴勒斯坦问题也没有解决。中东的乱象就是在劳伦斯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英国高层卖出去的。劳伦斯后来之所以提前英军攻入大马士革,并且占领了主要机构。我想是为了给阿拉伯人一些谈判的有利条件,或者是引导这个部落管理国家。但是“帝国愚行”让沙漠之子理想破灭了,当他得知无法挽回的结局,选择了隐退。
              中东的悲剧永远是远离一线的政客造成的,书中一个个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件,慢慢改变历史应有的面貌,而那些前线的执行者无力改变,聪明如劳伦斯者也改变不了。劳伦斯注定是一位孤独的追寻者,多年后丘吉尔在他的葬礼上说“在我的眼中,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我担心,不管我们多么需要,像他这样的人都永远不会再有了。”我想孤独的人不需要这种圆滑的赞美。他本身就是一种传奇。而斯科特安德森能如此冷静地书写这位神秘莫测的悲剧英雄,此书也会成为同领域研究的一本经典。


              IP属地:辽宁364楼2017-01-11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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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评在书评上面,对比着看很有意思


                IP属地:辽宁365楼2017-01-11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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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600多页的巨著,捧着读时间长了也会胳膊疼,但是读完不止是一种成就感。大量的原文注释,层出不穷的史料引用,还有严谨的分析,我认为读这种书不辜负生命,确实能有大的长进与收获。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66楼2017-01-11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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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69楼2017-01-13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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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开始读董桥的杂文《一纸平安》
                      所谓“一纸平安”有两层意思,古人常在信笺宣纸上印“平安”二字,通称“平安字”、“平安信”、“平安纸”。比如李慈铭乐府外集《星秋梦》中说的“凭盈盈生长画堂前,劳梦里家园指点,恨不得倩寄平安纸一缄”。再比如台北张作梅50年代寄给董桥父亲的信笺上常常印有“安且吉兮”双钩隶书,董桥儿时看过很多,说字遒厚壮丽、有庙堂气印象极深,70多岁都没忘,再比如云姑叮嘱董桥,老了不妨多写散淡之文,写者平缓,读者平安,多舒心。董桥十分念旧,记得他怀念从前时说过:“真好,那时候还没有发明手机,电话也没有那么普遍,人与人交往都靠写信,友谊于是永远保住一个距离,一个礼貌的空间。连上门拜访都优雅。一杯清茶的寒喧,一支香烟的转圜,再尴尬的境地,几声干咳两句笑语轻轻带过去,满天又是月明星稀。”如此念旧的人,70之后结集的文章当然会想到故人的叮嘱,于是这本书起名为《一纸平安》。


                      IP属地:辽宁370楼2017-01-13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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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抄
                        转眼二十世纪初了,衣袋里插墨水笔书桌上摆打字机的黑白照片是文林景观。摄影师拍摄海明威背着晨曦敲打“下木牌”打字机海明威看了说“I don't work like this”,谁都不相信。萨冈趴在地毯上打字的倩影成了沙龙名作。福克纳坐在好莱坞寓所阳台赤膊打字写剧本的老照片也长寿,老福克纳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报刊上登了又登。秋翁收藏古董打字机也多,我从小打到老的雷明顿最后归了他,送回小型奥林匹亚给我用。乔安娜说他们家书房里至今挂着一张黑白老照片,纳博科夫一九五八年在纽约州绮色佳家里跟夫人维拉的合照,纳博科夫戴着老花眼镜一边看资料一边口述,维拉坐在一旁打字记录。秋翁说打字机字键打出字母的声音是文化的脚步声,打完一行那轻轻一声铃声是文明史上最细腻的叮咛:“电脑时代我们从此连耳语都久违了!”
                        姑父回忆年轻时代他爱读莱斯利的书,全是学校里老师熏陶,像读中学沉迷龚定庵沉迷李慈铭,《龚自珍全集》、《越缦堂日记》几乎翻霉了。辞出姑父寓所暮霭沉沉,有点冷雨,我和傅枚沿着坚尼地道拾阶走下春园街到湾仔一家酒楼跟有朋会合。春园街真好,上半截老树森森,古趣苍茫,傅枚想起韦庄《台城》七绝,一脸轻愁:“江雨霏霏江草齐,六朝如梦鸟空啼。无情最是台城柳,依旧烟笼十里堤”。我说我家珍存一册申石伽册页,画唐人诗,一九五三年旧作,比手掌稍大些,第一页画的恰是《台城》,疏朗清润得很。“明天记得找出来让我瞧瞧!”街灯下傅枚一瞟而过的眼神分外古秀,不输唐诗。
                        琴翁常说绘画和诗文一样,有的大见本色,有的句句文采。本色是情意,文采是辞藻。沈周诗和画经营的是本色,倪瓒诗和画着力的是文采。本色讲自然,文采讲深邃。有一天,师母做了牛骨熬杂菜汤还做了河虾蒸水蛋。琴翁说菜汤是本色,水蛋是文采:“少年文章多文采,老去下笔见本色”。
                        那么巧,上个月我在整理夏先生几封长信,美国旧书店卡洛琳来电邮说找到那本Anne Manning写的《莫尔家事》,一九零六年版本,皮装封面嵌莫尔女儿玛格丽特弹鲁特琴画像,著名插画家C.E.Brock画彩图二十四幅。夏先生借给我那本好像只配黑白插图,没那么讲究。卡洛琳很快寄来给我,匆匆温习,还是好看。夏先生说作家分两类,一类亲切,一类不亲切,《莫尔家事》写得亲切,读了很想结交写书的人。美国作家塞林格名著《麦田捕手》也说他读丹麦女作家迪内森的非洲故事很想跟迪内森通电话聊聊天,毛姆《人性枷锁》写得好,读完他却不想打电话给毛姆,情愿打给老哈代。读沈从文的书我也想打电话跟沈先生聊天,周作人文章了不起,想打电话跟他聊天的人恐怕不多。情愿打给张恨水。一天午后,我陪夏先生经过兵头花园走去他家,走到喷水池边他说他忘了夏太太吩咐他买的药,要我陪他走回中环药房,“不要介意,”他说,“节外生枝多走一趟是小说,有条不紊一程到家是论文。”买了药穿过花园暮色渐浓,花木阑珊,百鸟喧闹归巢:“不骗你吧?”夏先生高兴透了。“看看这满园契诃夫,多好!”夏先生不到学院里教文学糟蹋了。


                        IP属地:辽宁372楼2017-01-1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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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5日
                          开始阅读罗杰.克劳利《1453君士坦丁堡之战》
                          1453年之前的1123年中君士坦丁堡被围攻了大约23次。但它只被攻破一次,不是阿拉伯人或者保加利亚人,而是被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时期的基督教骑士占领。而城市的城墙则从未被攻破过,直到1453年4月6日穆罕默德二世兵临城下之时。这本书就是关于这个时刻之前与之后的故事,罗杰这本书很早就在读书圈子中传开了。
                          这是一个关于人类的勇气与残忍、技术上的聪明才智、幸运、怯懦、偏见和奥秘的故事。它也涉及了一个正在发生重大转变的世界的其他很多方面:火炮的研发、攻城战的艺术、海战策略、宗教信仰,以及中世纪人们的神话和迷信。但最重要的是,这是一个关于地理的故事,关于海流、山岭、半岛和天气,关于土地的起伏和海峡如何将两个大陆分割开—但两个大陆又如此接近,“几乎能够互相亲吻”,强大的君士坦丁堡就屹立于此,受到险峻的岩石海岸的保护,但地质的特殊条件使得它在攻击面前又特别脆弱。这个故事讲述了这座城市的地理位置带来的无限可能,它给贸易、防御和生计带来的好处,正是这些有利条件使得君士坦丁堡成为帝国命运的关键所在,也吸引了诸多军队来到它城下。
                          这本书当年在《经济学人》的书评专栏评价很高,而且很快翻译成中文,匆匆看了一章,感觉翻译的不错,是一本可以一口气看完的书,吸引人。


                          IP属地:辽宁373楼2017-01-1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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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374楼2017-01-1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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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地中海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罗杰克劳利开了一个好头,这本书叙述的很有条理,前后连贯。再加上译者流畅的翻译,使得这本书在历史爱好者圈子里口碑很好。书不厚(除去注释部分,363页),但是基本上把1453年前后发生的这场改变世界历史方向的大战讲清楚了,而且是用引人入胜的文笔与扎实的史料为基础讲述的。
                              全书十七章,前三章简述了君士坦丁堡建城以来经历的围城战,处于两大文明交界线上的这座城市可能经历了最多的刀光剑影。669年伊斯兰世界第一次尝试围城,最后由于拜占庭人使用最新的技术—“希腊火”,阿拉伯舰队覆灭,穆阿威叶被迫与拜占庭人签订合约。40年后阿拉伯人第二次尝试攻取这座上帝之城,8万穆斯林士兵围城,结果遭到严冬的摧残(当时阿拉伯人对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气候研究不多),再次失败。攻打君士坦丁堡最坚决的可能不是阿拉伯人,波斯人和阿瓦尔人626年兵临城下,保加尔人8、9、10世纪曾多次对君士坦丁堡进攻,还有俄罗斯的伊戈尔王子在941年也“造访”此地。
                              君士坦丁堡1000年来几乎没有被攻破过(1204年基督教兄弟十字军除外)。原因有很多。首先是地理位置。城市周界12英里中,8英里面向大海,所以想攻破君士坦丁堡,没有强大的舰队是不可能的,1204年之所以攻破,除了内应的原因,主要归功于威尼斯的舰队。第二君士坦丁堡的城防是罗马人军事工程学结晶的体现,狄奥多西墙横亘在从北面的金角湾到南面的马尔马拉海的狭窄陆地上,从陆路攻击第一个障碍就是这道巨墙,巨墙分内外壕沟三层防御,史料记载壁垒塔楼多达192座,互相簇拥,以至于一位十字军战士说一个七岁男孩,能把一个苹果从一座塔楼投掷到另一座。整个城防布局合理,纵深200英尺,从壕沟底部到塔楼顶部足有100英尺,不夸张说在前火药时代,狄奥多西墙凝结了罗马人所有的筑城技术。投石机,攻城弩一类的器械是无法撼动次城。第三拜占庭非常擅长的政治攻略,策反敌人内部,联合西欧基督教国家,控制北部的金角湾,保持物资输送通畅也是拜占庭不倒的原因。还有内部的相对稳定也很重要。但是1453年出现的奥斯曼人以及历史的阴差阳错把上面的条件一一打破。这些就是本书第二部分叙述的重点。
                              从第三章到第十五章叙述了攻城战,如果从4月6日大炮第一声轰击城墙开始算,到5月29日晨六时奥斯曼攻入城中,“拜占庭人”区区8000人坚守了54天,而对方则是20万上下(关于奥斯曼兵力多少,各方众说纷纭,从16万到40万都有,但是我采取近距离观战的近卫军战士米哈伊的说法),其中士兵大约6万,其余主要是后勤。克劳利也描写的非常生动—浩瀚如繁星的军队、世界末日般的号角、双方拼杀的鲜血螺旋、以及紧锁的城门。我在看这本书时,脑子里想到1204年十字军攻打君士坦丁堡的情形,相比于200多年前的围城战,我认为不看结果,双方谁胜谁负都正常。先说奥斯曼这边,穆罕默德二世战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除了和匈牙利签订合约,许诺热那亚殖民地加拉塔的安全之外。他首次尝试大规模火炮攻城(69门包括有名的巨炮乌尔班),这对传统工程学下的城墙是一种挑战,事实证明火炮是奥斯曼赢得此战的第一功臣,拜占庭人不得不无休止的修城。第二穆罕默德二世选择主攻的地点很好,狄奥多西墙虽然坚固,但是并不是没有死角,北部金角湾与陆地结合处与中部地势较低的圣罗曼努斯门是突破的希望之地。第三由于穆罕默德二世将一部分船只用滑轮从双柱港拖到金角湾,从而分散了拜占庭舰队铁链一侧的兵力,并且使得海墙的守军无法去支援陆墙。所以海战经验并不多的奥斯曼人先败后胜,切断了拜占庭人理论上的粮道。加上守军人数确实少,奥斯曼人轮番进攻消耗,最后取胜不奇怪。再说守军这边,其实拜占庭人打的很顽强,敌人的大炮没有使战士退却,攻城塔、钻地道等等手段用尽了,也没有接近城墙,甚至穆罕默德二世在最后企图撤军,但是不幸的是,城里的拜占庭人成分太多,派系太复杂。导致立场有时不坚定,偷袭舰队失败那次就是例子,我觉得1453年君士坦丁堡之所以陷落,固然是西欧不派援兵,城内守军人数少造成的,但是放开历史的视角,失败的种子早已埋下了。拜占庭这个词是近代人的发明(1853年开始使用),而所谓的拜占庭人称呼自己为罗马人,皇帝君士坦丁十一世拥有一半塞尔维亚血统和四分之一意大利血统,士兵们则由希腊人、热那亚人、威尼斯人、加泰罗尼亚人、克里特人、土耳其人甚至一名苏格兰人组成。对面的奥斯曼军营里也有一堆基督徒,比如挖坑的工人就来自德意志。所以我不愿意把这场战争简单归纳成拜占庭与奥斯曼,这场战争其实是基督教世界与伊斯兰世界几百年对抗的总体爆发,最后改变了世界历史的走向。之所以作为“地中海三部曲”第一部的意义就在此处。地中海历史对于现代历史的塑造也基于此,借用布罗代尔的话说“这片大海耐性地为我们重演过去的景象,将其置放在蓝天之下、厚土之上,我们能亲眼看见这天与地,它们如同很久以前一样。只消集中注意力思考片刻或者瞬间的白日梦,这个过去栩栩如生地回来了。”而罗杰克劳利将这影响后世关键的54天栩栩如生地记录了下来似乎是像这位年鉴学派的前辈致敬。


                              IP属地:辽宁375楼2017-01-18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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