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大卫.休谟的法律哲学和政治哲学》
休谟在《英国史》一书中论及1688年革命的时候,骄傲地告诉人们“当时世界上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政府,而且历史上也可能从来没有存在过这样的政府,亦即那种由某个行政官进行治理但却并不享有某种专断权力的政府”可以说老辉格党人给全世界留下的最大的遗产就是法治下的有限政府,而休谟在其中的贡献尤其的大。
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就是来源于休谟的启发,可以说他从休谟或许还有康德停下来的地方重新展开分析,了解哈耶克,不读休谟,尤其不读《人性论》必然是不完整的。而我认为哈耶克的这篇文章是最好的注释。
休谟的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的观念来源于一般性哲学,即人之理智范围的有限性(哈耶克的人类必然的无知状态),哈耶克正是从这个原点发展出自生自发秩序的原理。因此休谟强调道德既不是自然之物,也不是人为理性设计的产物,而是文化进化的产物。道德规则是人类漫长的时间检验中那些能够增进人类福祉的规则,多说一句现代进化人类学与达尔文的进化论都受到休谟以及苏格兰思想家的启发。正义与道德类似,也属于一种进化的产物,但是正义与财产权的缘起要特殊一些,它们源于人类的另一项先天不足或者说不完善之处,第一是自私,第二是资源稀缺决定的有限的慷慨。于是人类社会产生了三项基本自然法以应对先天不完善会造成的混乱;【1】财务占有的稳定【2】根据同意的转让【3】允诺的践履。这些原则跟语言、货币一样是自发生成的,不是某个人或几个人为了特定的目的创造的。所以在这里休谟再次对欧洲大陆那种唯理主义的建构论深深怀疑。进一步休谟阐述了,人类社会的秩序是在这些一般性的正义规则之下才得以完成的。可以说休谟在18世纪就早早的把自由主义的原则说清楚了,怪不得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中把休谟称为自己伟大的精神偶像。但是休谟的政治哲学、法律哲学的遗产长时间被人类所漠视,如果不是他的知识论唤醒了沉睡中的康德,可能真要被埋没。而哈耶克在20世纪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完善是从休谟开始的,两位伟大的思想家在这一刻仿佛在对话。
休谟在《英国史》一书中论及1688年革命的时候,骄傲地告诉人们“当时世界上还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政府,而且历史上也可能从来没有存在过这样的政府,亦即那种由某个行政官进行治理但却并不享有某种专断权力的政府”可以说老辉格党人给全世界留下的最大的遗产就是法治下的有限政府,而休谟在其中的贡献尤其的大。
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就是来源于休谟的启发,可以说他从休谟或许还有康德停下来的地方重新展开分析,了解哈耶克,不读休谟,尤其不读《人性论》必然是不完整的。而我认为哈耶克的这篇文章是最好的注释。
休谟的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的观念来源于一般性哲学,即人之理智范围的有限性(哈耶克的人类必然的无知状态),哈耶克正是从这个原点发展出自生自发秩序的原理。因此休谟强调道德既不是自然之物,也不是人为理性设计的产物,而是文化进化的产物。道德规则是人类漫长的时间检验中那些能够增进人类福祉的规则,多说一句现代进化人类学与达尔文的进化论都受到休谟以及苏格兰思想家的启发。正义与道德类似,也属于一种进化的产物,但是正义与财产权的缘起要特殊一些,它们源于人类的另一项先天不足或者说不完善之处,第一是自私,第二是资源稀缺决定的有限的慷慨。于是人类社会产生了三项基本自然法以应对先天不完善会造成的混乱;【1】财务占有的稳定【2】根据同意的转让【3】允诺的践履。这些原则跟语言、货币一样是自发生成的,不是某个人或几个人为了特定的目的创造的。所以在这里休谟再次对欧洲大陆那种唯理主义的建构论深深怀疑。进一步休谟阐述了,人类社会的秩序是在这些一般性的正义规则之下才得以完成的。可以说休谟在18世纪就早早的把自由主义的原则说清楚了,怪不得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中把休谟称为自己伟大的精神偶像。但是休谟的政治哲学、法律哲学的遗产长时间被人类所漠视,如果不是他的知识论唤醒了沉睡中的康德,可能真要被埋没。而哈耶克在20世纪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完善是从休谟开始的,两位伟大的思想家在这一刻仿佛在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