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庞大的类
这和上一点——混乱的类有些类似:很多东西一点一点地都添加到类中,然后它不可避免地就臃肿了。在这种情况下,这样一个类仍然是有意义的,但就是长得太大个了点。这么个庞然大物不但繁琐,而且很容易出现bug,因为大量的代码需要用于操作同一个私有成员变量,所以我们很容易忽视一些细节。
分割一个已经长得很大的类其实是相当枯燥的。这也会成为一个挑战,如果类中的代码高度交织在一起的话。再加上它已经在工作,修复时不能添加新功能,这样一来,我不得说,分割一个过于庞大的类,不能严格地自我规范是不行的。
根据在Ronimo的普遍经验,类保持在500行代码以下、函数保持在50行代码以下是最合适的。不过有时候,这样做反倒不可行,也不明智。但是一般说来,一旦类或函数超出了那个界限我们就可以想办法重构,并将之分割为更小更易于管理的片段了。
这和上一点——混乱的类有些类似:很多东西一点一点地都添加到类中,然后它不可避免地就臃肿了。在这种情况下,这样一个类仍然是有意义的,但就是长得太大个了点。这么个庞然大物不但繁琐,而且很容易出现bug,因为大量的代码需要用于操作同一个私有成员变量,所以我们很容易忽视一些细节。
分割一个已经长得很大的类其实是相当枯燥的。这也会成为一个挑战,如果类中的代码高度交织在一起的话。再加上它已经在工作,修复时不能添加新功能,这样一来,我不得说,分割一个过于庞大的类,不能严格地自我规范是不行的。
根据在Ronimo的普遍经验,类保持在500行代码以下、函数保持在50行代码以下是最合适的。不过有时候,这样做反倒不可行,也不明智。但是一般说来,一旦类或函数超出了那个界限我们就可以想办法重构,并将之分割为更小更易于管理的片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