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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新加坡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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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楼主 ~ 新加坡的国语是马来语,以前看电视上说导游都是说马来语的,楼主是否遇到过?


26楼2013-09-01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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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教楼主一个问题,据说新加坡有“唐人街”。
    新加坡有一半以上是华人,那么这个“唐人街”是相对于什么族群来说的呢?


    27楼2013-09-01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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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车水”,这个名字看不懂啊。它的英文名字应该是“中国镇”(Chinatown)……


      28楼2013-09-01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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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一下那个食言的去日本的人


        IP属地:广东29楼2013-10-01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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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30楼2013-10-0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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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枪反坦克导弹
            百度的私信长期无法使用了,只能在这里对9月份“条例有进步”的疑问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新条例出来以后,各界人士议论纷纷,泛而观之,《条例》增加到了77条,有增有改,个人认为,增加的比较好的是“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改“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五条为“布局合理,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对修建露天宗教造像做了严格限制。
            第十一条“宗教院校由全国性宗教团体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设立。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设立宗教院校”、“禁止在国民教育学校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也是很好的。


            IP属地:广东31楼2017-12-29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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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条例》的进步处,是要肯定的。
              然而,也有一些值得忧心的地方,如删去了修订稿第六十三条“破坏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一条,又如1982年19号文件中有一句“任何宗教组织和教徒也不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布道、传教,宣传有神论,或者散发宗教传单,和其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宗教书刊”,这一句是否落实,仍然很模糊。
              又如,“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这一条怎么解读?出现矛盾和冲突之后,责任在谁?判定责任是否有标准?这都是问题。
              联系起近年来发生的事情,中国向梵蒂冈开放主教任命权一事甚嚣尘上,不知如今怎么样了,再看看删除修订稿中第六十三条“破坏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一条,是很令人不安的。
              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法律的执行力方面,这并不是那些“不依法行政”的套话,而是个“执行力”究竟从哪里来的问题,毕竟这股力量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中国多年来,地下宗教活动什么时候停止过,又什么时候真正服从过TG的法令?事实上,当一个团体膨胀到一定程度,如不把它纳入ZZ体制中,满足其诉求,那么带来的一定是“正全”的颠覆,各路宗教势力,打的就是这个算盘。


              IP属地:广东32楼2017-12-29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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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历史上,以基督教为例,在打击中不仅没有削弱,反而有所壮大,如《贵州宗教史》就指出
                :“十年”初基督教教徒不到4万人,1980年统计达13.6万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十年”期间发
                展的。
                —贵州省宗教学会编著《贵州宗教史》,贵州人民出版社2015年3月第1版,第486页
                再以伊斯兰教和天主教为例,历史上有的是“激化回民护教情绪”的事以及“伤害了一部分教
                徒的宗教感情”、“刺激了群众的宗教狂热”的事,路伟东在《清代陕甘人口专题研究》一书
                里也指出清廷自乾隆年间反复用专门法律和派遣乡约的形式来瓦解回民区由掌教阿訇控制的局
                面,但却始终没有什么结果。与汉传佛教、道教、民间信仰的“以为神且砍头折足,何况于人
                ,神且不敢为祸,人何敢为”(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十二,引自罗尔纲《太平天国史》)那
                是大为不同。


                IP属地:广东33楼2017-12-29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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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神明吗?那是很可敬的。但是不要农民会,只要关
                  圣帝君、观音大士,能够打倒土豪劣绅吗?那些帝君、大士们也可怜,敬了几百年,一个土豪
                  劣绅不曾替你们打倒!现在你们想减租,我请问你们有什么法子,信神呀,还是信农民会”,
                  事实上湖南的庙在他这么一鼓动下,也确实倒了不少。然而换一种宗教,则是“我们XZ应该有
                  现代化,应该有一个和平安宁的环境,但是出于信仰的原因,也应该有DLLM”(刘伟著《XZ脚
                  步声—刘伟新闻作品选》,XZ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1版,第308页)了,另几种宗教也是这
                  般。
                  部分宗教既然是这么一副打不死、灭不掉的状态,指望它们能够“服服帖帖”,恐怕也未必现
                  实,正如上文所说,他们打的算盘就是等自身膨胀到一定程度,用和平或非和平的方式进行彻
                  底颠覆。亨廷顿当初就指出20世纪70年代“第三波皿煮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天主教会改变了
                  原有方针。


                  IP属地:广东34楼2017-12-29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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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维群一句话总结得好:我们D作为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的D而能够如此自然地从人民中生长
                    出来,得到人民广泛支持;我们D执政后,zhizheng地位能够如此稳固,与这些国情是分不开的。我以为,如果今后中国信教与不信教人口结构与今天相比发生重大改变甚至颠倒,如果我国宗教逐渐“去中国化”“极端化”,信教群众传统信仰特点被改变乃至与境外“共融”,那么对我们D的zhizheng地位、对我们国家的前途不可能没有影响。(朱维群著《民族宗教工作的坚持与探索》,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年4月第1版,第345页)
                    网上对《条例》的解读,多集中在移习览教方面,却忽视了另几方面,一片叫好之声中,也要
                    辩证的看待它的另一面,更何况“好的一面”还涉及到一个执行力的问题,如果真的如朱维群
                    所说“颠倒”、“信教群众传统信仰特点被改变”,那么这个“执行力”怕只能到什么三体人
                    、沃贡人、铁血战士、银河帝国人乃至于快乐星球人那里去找了。法律将变成一纸空文,威信
                    大失,那时候,才是真正的麻烦呢。


                    IP属地:广东36楼2017-12-29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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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既然已经出了,我们当然是盼望着一切往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世界毕竟是物质的世界
                      ,当下应该还可以凭着信教与不信教人口结构支撑一段时间,但是将来怎么样,不好说。实质
                      上对于当今上台以来做的很多事,个人都是抱着保留态度的。因为形势确实谈不上乐观。
                      或许该用这样一段话来结束这一篇文法错误百出的小文章:“历史会提供最终的答案,只有历史,才是真正无私而全知的判官,它滚滚而来,有人做了轮下之鬼,有人乘势而前,有人会痛苦,有人会高兴,但愿我们是高兴的那一群人”。


                      IP属地:广东37楼2017-12-30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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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枪反坦克导弹
                        所以回答里说的是“新时期以来”,1958年8月10日的文件明确提到“民族和宗教分开”,但是在后三十年,这个文件实质上被否定。

                        —罗广武编著《新中国宗教工作大事概览(1949—1999)》,华文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175页


                        IP属地:广东38楼2017-12-31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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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枪反坦克导弹
                          关于“倒过来会怎样”其实还可以做点小补充:
                          侯杰、范丽珠所著《中国民众宗教意识》一书第三章《无事不登三宝殿—中国民众宗教信仰的功利性格》下第五节名为《“吃教”、“反教”—为现世的宗教心态》,意即“功利性格”的表现之一为“吃教”,说:





                          —侯杰、范丽珠著《中国民众宗教意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年2月第1版,第116—119页、第121页
                          这里列出的“入教模式”大概可以总结为“教会给钱”、“教会看病”、“加入教会可以成为法外之人”三种模式(第三种电视连续剧《大宅门》里有生动表现,体现在刘佩琦扮演的白颖宇身上),侯、范在这一节下开列这些事例,其意是以这些材料为依据证明“中国民众宗教信仰的功利性格”,那么问题来了,信了教的中国人,不会因此转换国籍,二来天、基两教没有那种为人所诟病的“族教混同”问题,不会有什么“信教改族”,所以这些因“某种实惠”(该书第115页)而入教的人们,会不会因为“某种实惠”而退出来呢?书里是没有说的,那么逻辑上就缺了点什么,这个结论看来也就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比如,这里说到有人信教是为了“八斗米”和“钱八吊”信教,那么,设一和尚或道士乃至于party成员,给这些因为“八斗米”和“钱八吊”二入教的教民一人“十六斗米”、“十六吊钱”,要求他们“退教信佛道”或“悔教成为无神论者”,可行不可行?这里又说到有人为了讨媳妇而入教,那么,若给讨不到老婆的教徒(入教的教徒不可能人人在娶妻问题上都顺利)一人发一妻子(当然这是一个比喻,无物化女性之意),教徒会退教吗?又如材料中说到教民因为保教权的原因可以高人一等,那么如果设其它教的教徒乃至于无神论者高人一等,教徒们是不是就改教、退教了?再如李提摩太趁着大饥荒“一面向灾民传教,一面发放赈款,在一年之内就招收了2000名教徒”,那么如一信念坚定的party成员,“一面向教徒批判宗教宣传无神论,一面发放赈款”(除非入教的人不会遭受灾害,但这是不可能的),在“一年之内”能让多少教徒退教呢?(或者说,类似于材料中彭安雪那种不给粮食就不信教的人,能占比多少?)
                          以上这些问题,迄今为止都是很少有人去研究的,但从刘建平《一九五二年陕西五帮村“教民骚动事件”中的干部与教徒》一文中所引《关于天主教、基督教问题的指示》中的“中国的教徒‘绝大多数是贫苦农民’,‘如果不采取谨慎步骤,不但不能使广大教徒从帝国主义影响下解放出来’,反而‘会使他们对我们发生极大反感和敌意,适中帝国主义之计’”这一段表述来看,似乎表明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否”(同理,汶川、鲁甸地震后当地的信仰变迁情况也可以结合PLA救灾来研究研究,现在这一块似乎还是空白,自然也没有材料支撑,但个人相信结论不会乐观)。从干部的粗暴作风引发村民骚动来看,“高人一等办法”好像也是不可行的。
                          现在天天炒“宗教中国化”这一概念,网上好些人也兴奋得很,但是具体什么是“中国化”,很多人看来是没有把住关键点的,长此以往,可不知怎么得了。
                          现在天、基两教扩张的速度非常快,局势并不乐观,再结合最近的新闻,也许那个“历史性”协议很快就会出台,“历史性”肯定是的,但是正面的还是反面的可就难说了,总之,天下自此要多事了,这是肯定的,莫听得到处都是一片“形势大好”,其实究竟是高歌猛进还是苟延残喘,还真的不好说。


                          IP属地:广东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2楼2018-02-08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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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枪反坦克导弹


                            IP属地:广东43楼2018-02-11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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