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历史上的德意志级装甲舰主要的问题是防护和航速的问题,而它的火力和续航力还是基本合格的。它的防护防御不了条约CA的203口径的火炮攻击,航速只有26-28节,比条约CA的32-35节航速低很多,甚至比二战新型战列舰的航速低,因此战时不但摆脱不了对方巡洋舰的追击,甚至可能被战列舰猎杀。
如果将德意志级装甲舰排水量增加到1.85-1.9万吨,或者2万吨左右。舷侧装甲达到150mm,炮塔装甲达到170-200mm,足以防御203口径火炮的攻击的水平,主机最大功率达到13-15万HP,最大航速达到32-34节,就是最好的改进结果了。
至于续航力和火力,维持原先的德意志级装甲舰的设计,续航力1万海里/15节,6门280和14门105-150副炮足以。当然防空火力必须用陆军的37或者海军的博福斯40取代历史上德国海军的37手拉机。
对于德国来说,3万吨的巡洋舰杀手的排水量太大,造价和工期都太长,数量有限,而排水量1-1.5万吨又满足不了各种战术性能,例如免疫条约重巡洋舰的203主炮的防护性能,至少与条约重巡洋舰相当的航速等性能,因此2万吨左右的排水量实际上是最合适的。
如果将德意志级装甲舰排水量增加到1.85-1.9万吨,或者2万吨左右。舷侧装甲达到150mm,炮塔装甲达到170-200mm,足以防御203口径火炮的攻击的水平,主机最大功率达到13-15万HP,最大航速达到32-34节,就是最好的改进结果了。
至于续航力和火力,维持原先的德意志级装甲舰的设计,续航力1万海里/15节,6门280和14门105-150副炮足以。当然防空火力必须用陆军的37或者海军的博福斯40取代历史上德国海军的37手拉机。
对于德国来说,3万吨的巡洋舰杀手的排水量太大,造价和工期都太长,数量有限,而排水量1-1.5万吨又满足不了各种战术性能,例如免疫条约重巡洋舰的203主炮的防护性能,至少与条约重巡洋舰相当的航速等性能,因此2万吨左右的排水量实际上是最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