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了博弈论的课,很受启发,来尝试用新的观点解释一下某些概念。
核心观点:人会出于自己的偏好(preference),在一定的环境下,做出相应的选择(choose)。
这里其实有隐藏的前提,就是人应该是理性的(话说下节课才应该讲何为“理性”,我就按自己理解写咯),即他们会比较不同选择下的成本和收益,选择自己偏好的成本收益组合(这里事实上假设有某种方法,将各种各样的事物转换成一种一般等价物,满足感)。
善与恶:人的偏好倾向于普遍受益,哪怕自己收益被削减,称为善;倾向于自己得到最高利益,即使会损害别人的利益,称为恶。
智与愚:人有时会后悔之前做出的选择,说明他当时的选择并没有拿到最高收益。但按照“人皆有理性”的前提,这本是不会出现的情况。其原因在于,这起事件中,他忽略了某些成本和收益。而更明智的人可以考虑到更多的因素来帮助他做出最优的判断。也即聪明意味着对成本与收益因素更全面的认知,而愚蠢的人则只能看到浅层次的付出与收获(或者他们不晓得机会成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付出是多少)。
感性与理性:老师在课上说,感性和理性其实并不矛盾。在《汉典》中有这样的解释,感性是一种心理学气质,此種類型的特質為以同情的態度、和善的心腸來觀察事情。易表露情感,重視人際關係的和諧。事实上这样的特点更像是“善良”。这样的“感性”并不妨碍人用头脑判断成本和收益,然后做出合适的选择,至于“易表露情感,重视人机和谐”,也可以看成一种选择:抑制情感流露付出的努力(成本),比起表现出高深莫测之后,他人对你的敬佩之情(收益),要多得多,所以他选择毫不掩饰,直截了当地表达出对和谐的向往和自身的情绪波动。当然你也可以说,是这个人意识不到情绪被人看破会使自己陷入多么危险的处境,这就相当于是说这个人愚笨了。那么一个如此做的人到底是看透了数值关系,还是仅仅一个蠢人呢?或许他自己都不太清楚吧。不过我倾向于相信他并不能准确地把握这些隐形的成本收益关系,或许只是单纯的偏好坦率做人罢了。
核心观点:人会出于自己的偏好(preference),在一定的环境下,做出相应的选择(choose)。
这里其实有隐藏的前提,就是人应该是理性的(话说下节课才应该讲何为“理性”,我就按自己理解写咯),即他们会比较不同选择下的成本和收益,选择自己偏好的成本收益组合(这里事实上假设有某种方法,将各种各样的事物转换成一种一般等价物,满足感)。
善与恶:人的偏好倾向于普遍受益,哪怕自己收益被削减,称为善;倾向于自己得到最高利益,即使会损害别人的利益,称为恶。
智与愚:人有时会后悔之前做出的选择,说明他当时的选择并没有拿到最高收益。但按照“人皆有理性”的前提,这本是不会出现的情况。其原因在于,这起事件中,他忽略了某些成本和收益。而更明智的人可以考虑到更多的因素来帮助他做出最优的判断。也即聪明意味着对成本与收益因素更全面的认知,而愚蠢的人则只能看到浅层次的付出与收获(或者他们不晓得机会成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付出是多少)。
感性与理性:老师在课上说,感性和理性其实并不矛盾。在《汉典》中有这样的解释,感性是一种心理学气质,此種類型的特質為以同情的態度、和善的心腸來觀察事情。易表露情感,重視人際關係的和諧。事实上这样的特点更像是“善良”。这样的“感性”并不妨碍人用头脑判断成本和收益,然后做出合适的选择,至于“易表露情感,重视人机和谐”,也可以看成一种选择:抑制情感流露付出的努力(成本),比起表现出高深莫测之后,他人对你的敬佩之情(收益),要多得多,所以他选择毫不掩饰,直截了当地表达出对和谐的向往和自身的情绪波动。当然你也可以说,是这个人意识不到情绪被人看破会使自己陷入多么危险的处境,这就相当于是说这个人愚笨了。那么一个如此做的人到底是看透了数值关系,还是仅仅一个蠢人呢?或许他自己都不太清楚吧。不过我倾向于相信他并不能准确地把握这些隐形的成本收益关系,或许只是单纯的偏好坦率做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