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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李玫瑾教授的理论,以及所谓的“钢琴杀人说”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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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强奸犯最初是坚决打算一奸到底的!但是当他看到那女人的奋力抗争致其始终无法得逞,而恰巧又碰见有很多人路过的时候,于是他只好悻悻的提上了裤子!看到来了围观的群众,还不忘甩下这样一段话:
“你长的再漂亮也没用!我可是堂堂正人君子!我才是受害者,我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吓唬吓唬你,是为了让你知道,我们光棍并不是好勾引、光棍并不可欺侮,光棍同样有尊严,光棍同样有人格!我教育你的目的达到了,我放了你是考虑你一直处于“激动”状态,看到你心理、精神需要“修养”,我这个受害者才适可而止!这样做也完全是出于对你的保护,你看我多仁慈、多善良、多高尚!这充分说明了我的高超智慧和高尚的人道主义!实话告诉你,你告我也没用,我还得说你躲!趁早给我撤诉,不许再告我!嗯哼?”
转而对人群说:“大伙瞅见了?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我都提上裤子了,她还躺着不起来!大家看,到底是应该怪她还是怪我?”
呵呵!不得不说:现世小丑,面目可憎、其行拙劣、怪诞!何其滑稽也!哈哈哈哈。。。。。。



68楼2012-07-27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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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张家撤诉的丑剧,建议药庆卫先生不要做出任何回应和反应!坚持!因为他们的目的就是要看你的反应,逼你撤诉,不要让他们得逞!


    69楼2012-07-27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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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家的20万,脏水门眼馋了几个月了,到底还是打了水漂啊!没钱发饷,脏水们还有什么干劲啊?


      72楼2012-07-2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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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人也真是!20万的官司,显狗们为之没白没黑的拼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啊?而且还信心满满的什么坚决不撤诉。。。怎么又说撤诉就撤诉了呢?这不是拿显狗们涮着玩吗?呵呵!
        显狗们!望着飘飘然渐渐远去而又彻底消失的20万,你们情何以堪啊?哭吧!呵呵!
        


        76楼2012-07-27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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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2012年7月31日下午3点30分,名誉案雁塔法院开庭!


          78楼2012-07-27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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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张家刚撤诉,名誉案就要开庭了捏?怎么这么巧啊?难道张家事先得到可靠的小道消息,才及时撤兵?真是耐人寻味、匪夷所思啊!


            79楼2012-07-27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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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因为口角将人撞倒碾死,这是对生命的漠视,是个人基本素养问题,跟压力无关。”
              就冲着就话,有人说李玫瑾教授终于说了一句人话!
              我要说:李玫瑾教授说的一直都是人话!至于为什么曾经有人会认为她说的不是人话,那是因为那些人根本就没有用人的耳朵去听!
              


              82楼2012-07-2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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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某类人用人的耳朵来好好听听下面的这段话!
                记:你认为央视希望你做什么样的解读?
                李:犯罪动机还要我说吗?他自己都说“我撞伤不如撞死,我就是怕麻烦”。我到那(央视)告诉观众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那我的点评也太滑稽了。我认为央视所关注的,是这样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为什么会在完全没有预谋的情况下,瞬间扎了被害人这么多刀,做出这么可怕的事情。我们要从案件行为中看出他的背景,更重要的是预防什么。我认为它需要的是这个答案,那我当然要解释的是这个问题。
                记:但公众似乎并不理解对这个瞬间动作的点评和要寻求的答案有什么联系。
                李:人通常在愤怒背景下才有多发动作行为,甚至大家愤怒骂我时,往往也不是一句话就能解恨的。那么,药在案发当晚,在他平生第一次举刀杀人时,他是恐惧多呢还是愤怒多?我的判断是:他应该恐惧多,他应该扎了一两刀就想跑,甚至可能因为意外和恐惧而出现无法自控的颤抖。但他在瞬间连扎了这么多刀,他为什么没有顾虑,他为什么不停?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以,我才重点分析了他扎人动作的心理背景:长期的机械动作、长期与人隔离、长期被迫练琴等形成的心理问题——有艺术而缺乏人性。因此我认为这跟他弹钢琴有关,这有什么不对?
                记:你的目的在于,通过分析反常行为产生的原因,来避免出现更多的“药”。
                李:我想反省他的问题的由来在哪——就是只有技能,没有情感。我曾问他喜欢哪个音乐家,他回答是肖邦,是浪漫的。可我们都知道,要考级的话你要练的是技术性的曲子。说句实话,十个指头倒来倒去,考到十级他得练多少曲子?因此,他经历的是什么,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理解这个过程。而我们现在有多少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郎朗,我们也正在重蹈着这条路,这才是让我反省的。所有技能、艺术、知识都要使孩子具有人性的时候,才有价值。你说我这些话怎么就没有人听得懂?包括这些大学教授,什么北大的、清华的。
                


                83楼2012-07-2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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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嚣张小螃蟹 来来来!胡椒面,你来给大伙解释解释,李玫瑾教授怎么自己打自己脸了?来说说吧!


                  84楼2012-07-2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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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案对比——————————————
                    路怒碾人案——因为口角将人撞倒碾死!
                    发生时间:3月、春天、上午、9点、白天!
                    发生地点:路口
                    作案状态:愤怒!但从其倒车碾人的行为来看,其杀人时是相当理性的!不存在惊慌、恐惧和情急!
                    恶劣程度: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当众撞人并倒车碾人态度极度嚣张、暴戾、残忍、冷血!属故意杀人!且性质及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犯罪人身份:具备一定社会经验的成年人!
                    可改造度:极小!并无自首行为和悔过表现!
                    药家鑫案——因为意外肇事,撞人后杀人!
                    发生时间:10月、冬天、夜晚、10点、深夜!
                    发生地点:道路
                    作案状态:极度恐惧、惊慌!从其撞人后,又掏刀杀人而非倒车碾人来看,是已经失去理性的!存在惊慌、恐惧和情急!
                    恶劣程度:受到被撞人某一行为的刺激,激情杀人!
                    犯罪人身份:尚未踏上社会的大学生!
                    可改造度:极大!因年轻、心理承受力差,所犯罪行具有一定偶然性和意外性!有自首行为和悔过表现!
                    显然,路怒碾人案,这是因为口角而报复!口角又是因为轿车剐蹭行人而引起!后面的越野车本与口角无关,却因路怒也加入争吵,与行人发生口角!遂驾车将行人撞倒,又倒车将其碾压致死!典型的“撞伤不如撞死”式的故意杀人!口角之后的撞人明显带有报复性质!倒车碾人就是故意杀人!
                    药家鑫与张妙既无冤仇,也无口角,相互根本就不认识!药家鑫撞伤她不是故意,而是一种偶然和意外!不存在任何报复性质!至于杀人,是因为恐惧、惊慌,又看到张妙记车牌,担心事后被纠缠!杀死张妙不是因为“撞伤不如撞死”,而是为了防止车牌号泄露,怕因此暴露自己,导致将来会遭遇难缠!
                    显然前者比后者在性质上和社会危害上要严重的多!
                    


                    85楼2012-07-29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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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玫瑾教授在两案的分析上无任何偏袒和过错!纯粹是从心理学专业角度的科学分析!毋庸置疑!二者并无矛盾之处!


                      86楼2012-07-2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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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佐罗换个头像也碍着脏狗们了!可为毛脏狗们的头像都是虫子啊!螃蟹啊!鸟啊!之类的?难道是自知非人类,所以不用换?
                        人家换个头像就骂人家变性,你们这些非人类的脏狗头像是不是该称呼为———— 一种变态或变种啊?
                        


                        87楼2012-07-2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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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玫瑾教授说的一直都是人话!至于为什么曾经有人会认为她说的不是人话,那是因为那些人根本就没有用人的耳朵去听!


                          89楼2012-07-29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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