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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李玫瑾教授的理论,以及所谓的“钢琴杀人说”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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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胡————————————
小花————————————————
都死哪去啦?也不来顶贴!两个饭桶!懒鬼!


46楼2012-07-2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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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有种虫子,很低等的一类!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不记得了!只知道它没有眼睛,也没有耳朵,它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光和声音,也没有空间概念!所以,只知道往前爬,既不知道转弯,也不会向后退!生活在一维的世界里!
    所以它永远都无法理解什么是光,什么是声音?什么是空间?但它并不因此而感到痛苦,因为它那个层次的智能只能理解为:这个世界就是它所感知到的那样!它感知不到的、理解不了的就都是错的、假的!
    所以,懂得多,对它来说未必是件好事!那样也许就意味着会感到痛苦!还是让它在一维的世界里继续快乐下去吧!
    


    48楼2012-07-2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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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啥哪】:下面我来回复你的观点:
      【药家鑫被迫弹琴的事发生在幼年时期,而成年的药家鑫已经从被迫转变为自愿了,因此用他幼年时的心理来解释他成年后的行为是不妥的。】
      -------------------------------------------------------------------@
      这句话,我不敢苟同!原因两个:
      1、药家鑫学琴应该不只是在童年吧?在他考上大学之前都是在学琴!即便是上了大学,不也还是在学习当中吗?学习是一种极其枯燥的过程,是痛苦的、煎熬的!他在学习的过程中,厌倦感应该是时有发生的!尤其是在备考状态中!你又如何判定他成年后就不会有被迫感了呢?
      2、稍微有些心理学方面知识的都知道,很多人之所以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心理问题,很多都是源自幼年的特殊经历留下的某种阴影!心理师总是借催眠来诱导患者回到幼年的记忆,找到病根,从而对症下药,帮患者解决心理问题!你怎么会认为药家鑫幼年经历留下的阴影,就不会影响到成年后的药家鑫呢?你有什么具体的依据吗?
      


      49楼2012-07-26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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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我“ 盯着些无关紧要的皮毛纠结没完,偏执、钻牛角尖”说明你对刑事侦查的无知,有很多案子就是通过一滴血迹、一根头发、一枚指纹、一个脚印而继而侦破的。正是那些你以为“无关紧要的皮毛”往往成为破案的关键。何况我以为“三时四点”是本案的重大问题,远非 “无关紧要的皮毛”,怎能不追究?
        再说在现在是信息时代,电视剧也是知识来源之一,电视不比书本更差。人获取知识的渠道多种多样,何必自我局限?】
        ---------------------------------------------------------------------@
        这段话,其实你完全不必要跟我解释!如果你真正了解我的话,你就会明白,你跟我说这些是多么多余!我恰好是个相当注意细节的人!刑侦篇是我最爱看的!你说的那些我都相当清楚!无需多言,真的!
        


        51楼2012-07-26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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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电视剧,你说电视剧也是知识来源之一,这我非常同意!但如果应用到真实的案例取证方面,电视剧的情节是绝不能作为证据来使用的!顶多只能作为一个参考!
          另:你对药案的质疑,我也很感兴趣!“三时四点”我没听说过!麻烦你详述一下!对于你“张妙的死亡只是个意外”的观点,我无法给与反对和认同,只希望你能找出与之有关的重要依据,来支撑你的观点!仅此而已!


          53楼2012-07-2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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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啥哪: 三时四点 药家鑫与张妙相撞的时间是几点? 药家鑫与石学鹏相撞的时间是几点? 张妙的死亡时间是几点? 药家鑫与张妙相撞的地点是哪一点? 张妙从车上跌落点是哪一点? 张妙最后的死亡点是哪一点? 药家鑫离去的足迹点是哪一点?
            问啥哪: 张妙究竟有没有看车牌怎么会是不值得纠缠的“小事”呢?
            问啥哪: 关于东大街那事我纠结有血没血的意义在于说明杀人者未必一定浑身是血。
            对牛二弹琴嘛用: 回复 @问啥哪 :你又理解错了不是?我说的皮毛小事可不是指这!而是你说我孤陋寡闻的事!你太在意你说话的权威性了! 准确的说,应该是影响力吧!好像你说过的什么话,全天下的人都得知道! 其实,就算是老师亲自给我们讲的课,我们也不会一丝不漏的都记得吧?何况我压根就没见你说过!
            你纠结着这个小事跟我吵了好些天!还从一个楼吵到另一个楼!
            我都纳闷了,实在搞不懂,你怎么会那么闲?你生活中什么事都不用做吗?要是天天纠结于这些小事,你得累成什么样啊?
            有没有血的我不管,我就问你一句,那照片是不是真的? 假设就算有人造假,你来给出个造这个假的动机和意义!成不?
            


            54楼2012-07-26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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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瞧9788949zk 那认真劲!哈哈!跟它脏爹一个德性!

              


              56楼2012-07-26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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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靠!这就是蓝色潮流眼中的美男帅哥吧!
                


                58楼2012-07-2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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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懂什么叫美丑!蓝色潮流懂!
                  


                  59楼2012-07-2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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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蓝色潮流!就这长相,你就是给他满脸贴足金条,也没人会称其为美男吧?


                    60楼2012-07-2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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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撤诉,敢问所谓的“高尚的人道主义光辉”在哪?
                      张家的撤诉以及如影随形的山呼海赞,怎么让人听着似乎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怎么这一幕和当初张家宣称放弃法院判赔的4万5,怎么就那么相似呢?简直如出一辙!


                      61楼2012-07-2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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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疑点之一】】】:
                        张家放弃法院判赔的4万5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经典镜头回放】:



                        62楼2012-07-2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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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我就要开始说说今天的话题:
                          【【【重大疑点之二】】】:
                          张家撤诉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难道真如某人所粉饰的:
                          1、撤诉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出于慈悲的人道主义考虑,是受害者方的善举,是高尚的行为,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2、撤诉是“宽阔的思想、无限的慈悲、对加害者方的大度”!
                          3、状诉药家20万,是为了“给对方一点颜色瞧瞧,让他们知道农民并不是好惹、农民并不可欺侮,农民同样有尊严,农民同样有人格”!
                          4、撤诉是因为“教训对方的目的已经达到,受害者方考虑对方一直处于“激动”状态,看到对方心理、精神需要“修养”,受害者才适可而止”!
                          5、撤诉“充分体现了受害者方的高超智慧和高尚的人道主义”!受害者方撤诉闪烁着高尚的人道主义光辉!
                          6、撤诉是因为张家心地光明,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受害者方虽为对方诋毁诽谤,但他们慈悲为怀,所以他们及时撤诉,给对方以“颐养天年”之余地!
                          7、受害者方虽还要遭遇对方攻击、谩骂、诽谤,但他们已看得更远,想得更宽,所以他们已不会再理睬屑小。受害者方坦然面对现实,让岁月的流逝抚去伤痕;受害者方缅怀亲人的音貌,过好自己的人生!
                          张家今天的撤诉与当初放弃法院的4万5,如出一辙:
                          1、当初—————————————————
                          A、退回20万,宣称是为了证明:我们不要带血的钱!
                          B、放弃法院判赔的4万5,宣称是为了证明:我们农民不难缠!4万5我们留给药家父母养老!
                          【目的】:就是一定要致药家鑫于死地!
                          2、现在—————————————————
                          A、状诉药家20万,是为了“给对方一点颜色瞧瞧,让他们知道农民并不是好惹、农民并不可欺侮,农民同样有尊严,农民同样有人格”!
                          B、我们撤诉是因为张家心地光明,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受害者方虽为对方诋毁诽谤,但我们慈悲为怀,所以及时撤诉,给对方以“颐养天年”之余地!
                          【目的】:就是要逼迫药庆卫撤诉!同时还要令其名誉扫地!
                          多么惊人的相似!好像张家每次做出重大举动之时,都是本着:高尚和人性!还不忘一再替仇家的养老问题去着想!可见张家之“骨气”!可见张家之“高尚”!可见张家之“大度”!可见张家之“善良”。。。。。。。。呜呼!张家真乃“圣人之家”也!果真令人膜拜!
                          但如果仔细对比,就会不难看出这其中的奥妙所在!孰不知,这令人作呕的假惺惺的“作秀”背后隐藏了多少阴险、恶毒与仇恨!张家上演的这前后两出戏,难道不都是为了:抢占道德高地,获得民众的支持,以期达到深重打击药家于无形之中的目的吗?简单的说,就是大打舆论牌而已!
                          他们还是想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妄图再次利用民意去彻底摧毁药庆卫!当然,这一切还要隐藏在“闪烁着人性光辉”的面具之下来进行!好一个杀人不粘血,致人死地于无形!毒啊!!!!!


                          64楼2012-07-2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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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是针对药庆卫的所谓的“躲猫猫”!最终目的是为了逼迫药庆卫名誉案的撤诉!
                            面对这一幕喜剧兼丑剧,一位网友的一句话相当的经典:
                            “一个强奸犯,即便是最后关头提了上了裤子,也不能叫作高尚!”
                            其实,这个强奸犯最初是坚决打算一奸到底的!但是当他看到那女人的奋力抗争致其始终无法得逞,而恰巧又碰见有很多人路过的时候,于是他只好悻悻的提上了裤子!看到来了围观的群众,还不忘甩下这样一段话:
                            “你长的再漂亮也没用!我可是堂堂正人君子!我才是受害者,我这样做不过是为了吓唬吓唬你,是为了让你知道,我们光棍并不是好勾引、光棍并不可欺侮,光棍同样有尊严,光棍同样有人格!我教育你的目的达到了,我放了你是考虑你一直处于“激动”状态,看到你心理、精神需要“修养”,我这个受害者才适可而止!这样做也完全是出于对你的保护,你看我多仁慈、多善良、多高尚!这充分说明了我的高超智慧和高尚的人道主义!实话告诉你,你告我也没用,我还得说你躲!趁早给我撤诉,不许再告我!嗯哼?”
                            转而对人群说:“大伙瞅见了?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我都提上裤子了,她还躺着不起来!大家看,到底是应该怪她还是怪我?”
                            呵呵!不得不说:现世小丑,面目可憎、其行拙劣、怪诞!何其滑稽也!哈哈哈哈。。。。。。
                            


                            66楼2012-07-27 15:16
                            收起回复
                              一方面是针对药庆卫的所谓的“躲猫猫”!最终目的是为了逼迫药庆卫名誉案的撤诉!
                              面对这一幕喜剧兼丑剧,一位网友的一句话相当的经典:
                              “一个强奸犯,即便是最后关头提了上了裤子,也不能叫作高尚!”


                              67楼2012-07-27 15: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