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拾重金者,
论事,可以:立即致富,
论理,则天律注定:罪归不廉。
凡,路拾遗财遗物,
自值五百文起,如不白还,(白还,干干净净、不落分文的偿还)
每百文计十过。
其金愈重,
其计过愈多,
其科罚愈严。
所获重金,概遣其如数疾退。
至二贯,(满百者,曰:格 十二格,曰:贯 千文百过,二万四千文 1文钱=人民币0.2元
二贯即四千八千元)
即勾入疫劫。
若其物虽小,而关系甚大,
因不还而致迫人无奈,
或自尽,限三年,勾入血劫。
或遭刑辱,遣其凶疾,苦磨二十五天。
至五次,即勾入疫劫。
所得不偿所失,
人亦何苦拾遗,
而不白还呢?
所以这样,是因不知天律之原故。
又况阴律不义之诛:
即有
吊足狱、獾鸨上下啄咬狱。
不廉例案:
又有蒸熬狱,而发生九等,更有:
奇形途,以制其不廉之罪。
其更重的,
则坠入卵生,发变为鸬鹚之类。
世之不义不廉,只图一己之利,
而不顾他人者,不可以不读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