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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邀大家探讨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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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是否有一个绝对的存在?
PS:这里的“绝对”的含义为:无限者
控制一切
就本身能力来说想做什么都不是问题
不受任何限制(包括一切自然律与逻辑律 以及时间空间等等)
且其本身是人自己永远无法完全想透的(就是说若不是其愿意向人启示自己 则其永不能被人知道 且人在思想的时候若产生了理解不了的问题或者矛盾 但这些矛盾是由于人的局限所导致而不是其本身有这些问题)
其行事除非其自己愿意 否则永不出错(即便有些事在人看来好像是错的)
在其之外再没有任何事物或规律能够脱离其而独立存在 也没有任何事物或规律比其更高(甚至连与其相等都是不能的)
更重要的是 我们可以利用其所创制的这些规律或者事物来讨论与研究其本身 但是其本身不会被这些被造物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矛盾给辖制


IP属地:德国1楼2011-12-13 01:45回复
    没有吧。比如说绝对零度,理论上是-273.15℃,但是因为没有静止的粒子,所以找不到这个绝对零度。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1-12-1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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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存在“绝对”,人类也不可能想到,因为按照你说的条件,它是不受任何东西约束的,就目前为止,人类所发现的,所感知的事物都是受限制的,也就是说是“相对”的。所以才有相对论而没有绝对论(这句话请无视)。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1-12-1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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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在附加条件里就说了 除非这个绝对自己愿意向相对界启示自己 否则相对界永不可能知道这个绝对 而且相对界能且仅能知道这个绝对向他们启示的那一部分 未启示的部分则不可能知道
        用绝对零度来类比并不恰当 因为这只是一个相对界所能知道的温度极值 若是跳出相对界 想负几度就负几度


        IP属地:德国4楼2011-12-1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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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楼主的问法有问题,既然楼主说了人自己永远无法参透,除非那个绝对自愿示人。问题就来了,绝对(如果有的话)一般肯定不会示人,也就是说人参不透,那这里的讨论便没有意义,因为“绝对是否存在”这种提问,应该是既要表达以为真,也要表达确实真。但我们参不透,所以不太可能表达其确实真。所以应该问“你相信有绝对存在吗?”但这样一来还是有问题,因为信就是信,并不必然需要论述、证明(虽然可以有),我一句“我相信有绝对”,你说什么反驳的话都有可能是白说。
          而“我们可以利用其所创制的这些规律或者事物来讨论与研究其本身”这句话就更有问题了,因为楼主的问题是“绝对是否存在”,也就是说两种可能性是开放的,但这句话却等于是把“绝对是存在的”预设为了讨论和研究的前提,那就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了。


          IP属地:英国5楼2011-12-14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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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是绝对 那就什么可能性都有的 所以不能说“一般肯定不会示人” 只要这个绝对愿意 就没有任何问题
            下边这段是有前提的 那就是如果你觉得存在 就可以认同这一点
            如果觉得不存在 那暂时还用不着讨论这句话


            IP属地:德国6楼2011-12-14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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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要是它愿意,就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事实上它愿意了吗?比如说,楼主经验过绝对示人吗(假设楼主认为绝对存在)?如果经验过,楼主如何知道那是绝对?另外,绝对怎样示人?它是一次向所有人显现,还是只向某些人显现?如果绝大多数人都没有经验过,他们是不是就不可能参与讨论(“绝对是否存在”的讨论,而不是“是否相信绝对存在”)?
              所以,我仍然认为在楼主给出的那些条件下,讨论“是否相信”才有更大的意义。


              IP属地:英国7楼2011-12-14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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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觉得这样问比较好那就随你吧 那咱就这么讨论
                若是绝对者在某个时间点出现并且向部分人显现 然后这些人在其许可与监督之下将这次经历给记录下来 那么看到这个记录的人并不需要这种经历
                看到记录的人有2个选择:信或者不信
                信的暂且先不说 不信的为什么不信? 觉得绝对者在说谎么?
                换个说法:我们知道自然科学有种东西叫做“公理”
                公理无需证明也不可被证明 人们所知道的就是:它自然而然的就是这样的
                当人们首次看到它的时候 也是同样2种选择:信或者不信
                也同样:不信的为什么不信? 他们说:我们就是不要信 我们就是要去证明它然后才信
                于是就耗费了极大的精力去证明这些公理 到头来才发现根本行不通
                咱们要不要再讨论一下什么是“信”?


                IP属地:德国8楼2011-12-14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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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你说的“绝大多数人没有经验过”
                  事实上没有任何人没有经验过绝对 从所有语言中都有“绝对”一词就知道了(婴儿的问题这里暂且不谈) 没有经验过绝对的人是完全听不懂这个词的


                  IP属地:德国9楼2011-12-14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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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承认有你说的这种可能性,但不信的人为什么必须信,“觉得绝对者在说谎吗”,为什么绝对者不能、或不会说谎?难道因为它是绝对,所以不会说谎?那这样还是没有意义,因为这不过是在兜圈子。
                    再说公理,欧几里得的那些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公理的东西,已经被证明在非欧几何语境下不一定为真。这样一来欧几里得的各条公理就必须设定条件才为真,但那似乎就不应该叫公理了。所以西方的大多数科学家都只是相信有绝对(不管是什么形式),但仍在探索、证明的路上,并没有完成这种证明。


                    IP属地:英国10楼2011-12-14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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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是偷换概念,除非你认为“语词之外再无其它”。“绝对”这个词最初在各大语言中出现的时候,就意味着你说的这种“绝对”?退一步说,就算它出现时就是你说的意思,也不代表发明这个词的族群经验过(这种经验要求在意识和现象世界都经验过,而不只是脑子里想到过)。当然,这还要回到“缸中之脑”的问题,但这样一来最后还是要归到神那里,彻底堕入虚无了。


                      IP属地:英国11楼2011-12-14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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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者在自己启示的记录中说了他绝不对我们说谎 那么为什么还是要怀疑?
                        我说的公理是用来打个比方 你说的这些若是在这些公理的限定条件范围内 比如单单在欧几何范围内 它就是不可被证明的
                        说一说信这个问题:什么叫信?
                        就是“未见或未得证据而认同之”
                        而“见或者得了证据才认同之”其实根本就不叫信 只能叫认可事实
                        比如你的一位朋友告诉你说:我会给你一块巧克力
                        你的反应是什么?


                        IP属地:德国12楼2011-12-14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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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用来表明经历过绝对的因素多了去了 并非只有语言一种 我是举出其中一种因素 你不要以为这是唯一的因素


                          IP属地:德国13楼2011-12-14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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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我再简化一下1L的条件:咱们暂且将“绝对”给限定在超越时空的范围之内
                            就是说其价值不会因时空或者环境等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IP属地:德国14楼2011-12-14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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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对“信”的解释我很赞同,恰恰因为这样,我才建议把提问改成“是否相信存在绝对”。因为如果问我“是否存在绝对”,我就必须“见或者得了证据”才能回答,而且这个证据必须在任何意义上都可以有效证明(无论是神学、物理学还是哲学)绝对是存在的。但很不幸,我没见过,也没得过。当然,这有个条件,就是这个讨论是在哲学语境下,而不是宗教语境下,因为毕竟在宗教意义上,我信基督,而保罗告诉了我们关于基督(或神)的启示。
                              另外,我再重申一遍,我认为公理不应该有任何限定条件,如果有限定条件,即便它“被称为”公理,我也不认可它“就是”公理。


                              IP属地:英国15楼2011-12-14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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