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史学家、思想家布歇在评论1791年的《人权宣言》时,有这样一段话,“宣言在宣示人的权利时,同时也吁求了自由同意的铁律、在需要之时做出牺牲、个性的培育和健全的心智。自由决非指冷漠或不负责任的权力;它也没有承诺无需辛勤和努力就可得到无限的安乐。它意味着付诸行动、持久的努力、自我的严格管制、紧急关头的牺牲、公民和私人的美德。因此,作为一名自由人生活着比作为一名奴隶生活着要更加困难,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如此经常地弃绝他们的自由;因为自由本质上要求一种充满勇气的生活,有时候要求英雄主义的生活,就像基督徒的自由要求一种圣徒的生活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