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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炉的自然数悖论:囚犯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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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炉的自然数悖论:囚犯悖论
有一座监狱,里面关押了无穷个囚犯,每位囚犯的囚衣都印有一个自然数号码,这些号码组成了一个自然数序列:1,2,3,…,n,…。
有一天,监狱方面接到大赦命令:如果一个囚犯能领来另一个囚犯,以证明自己的囚衣号码比另一个囚犯的囚衣号码更小,那么,监狱方面就必须释放他。
监狱方面按照此大赦命令,制定了如下的释放囚犯规则:
1,被释放者必须符合大赦命令规定的条件。
2,按照囚犯的囚衣号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一个接一个地释放囚犯,即:第1个释放囚衣号码为1的囚犯,第2个释放囚衣号码为2的囚犯,依此类推,3,…,n,…
按照这一释放囚犯规则,至少有一个囚犯不能被释放,即:不会使狱中不剩一个囚犯。下面我们证明这一结论:
存在一种从一个集盒(盒应为:合)中删除元素,但却不可能把该集盒(盒应为:合)中的所有元素都删除掉的定理:删不净定理。删不净定理是这样的:
设D是一个多于两个元素的集,我们按照下面的规律从D中一个接一个地删除它的元素:在D中存在的元素不少于2个元素的条件下,我们从D中删除第1个元素a1;之后,在D中剩余的元素不少于两个元素的条件下,我们从D中删除第2个元素a2,之后;在D中剩余的元素不少于2个元素的条件下,我们从D中删除第3个元素a3,依此类推,… 。按照这种删除集D中元素的规律,我们不可能把集D中的所有元素都删除掉(即删不干净,不能把集D删成空集)。
下面我们来证明删不净定理:
设H为非空集,在H中存在的元素不少于2个元素的条件下,我们从H中删除1个元素a,则H中必然还有剩余元素。我们将这一结论称为有剩余定理。
在H中只有1个元素的条件下,我们从H中删除1个元素a,则H中必然没有剩余元素。由这一结论和有剩余定理,我们必然能得到这个结论:对于非空集H,只有在H中只有1个元素的条件下,我们从H中删除1个元素a,H中才会没有剩余元素,否则H中不可能没有剩余元素。我们将这一结论称为无剩余定理。
因为,按照删不净定理程序从D中一个接一个地删除元素的每一步骤,都遵守剩余定理,并且没有一次遵守无剩余定理,所以,按删不净定理程序从D中一个接一个地删除元素,我们不可能把该集中的所有元素都删除掉(即删不干净,不能把集D删成空集)。
删不净定理证毕。
释放囚犯规则就是一个关于自然数集N的删不净定理(简称N删不净定理):
我们应用N删不净定理对自然数集N的元素进行删除,并规定删除N中的元素的顺序为:按照自然数集N的元素从小到大的顺序,一个接一个地删除N中的元素。这样的话,我们便得到下面的N删不净定理:
在N中存在的元素不少于2个元素的条件下,我们从N中删除第1个元素1;之后,在N中剩余的元素不少于2个元素的条件下,我们从N 中删除第2个元素2,之后;在N中剩余的元素不少于2个元素的条件下,我们从N中删除第3个元素3,依此类推,3,…,n,…。按照这种删除集N中元素的规律,我们不可能把集N中的所有元素都删除掉(即删不干净,不能把集N删成空集)。
按照这一释放囚犯规则,至少有一个囚犯不能被释放,即:不会使狱中不剩一个囚犯。
但是我们能证明:按照这一释放囚犯规则,所有囚犯都能被释放掉,即:会使狱中不剩一个囚犯。下面我们来证明这一结论:
一, 证明:按照这一释放囚犯规则,所有被释放的囚犯组成的集盒U=所有囚犯组成的集盒W,即U=W。可以这样证明:
设一名囚犯的囚衣是x号,因存在x+1号的囚犯(皮亚诺公理自然数的性质:每一自然数x都有一个后继数x+1),故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地释放规则,他是第x个被释放掉的囚犯。由此证明,若存在一名囚犯,则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地释放规则”,在理论上,他必然被释放掉,并且他被释放掉必然能实现。这证明:若x∈W,则x∈U,即x∈W→x∈U,(x∈W→x∈U)→ U=W。
U=W,在理论上断言了: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囚犯都出狱了。
但是许多人理解不了这个观点,认为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地释放规则,放人过程不能进行完毕,总有一些没被释放的囚犯存在。为了彻底击溃这一愚见,我们使用证明二来结束战斗。
二,证明: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所有的囚犯都能被释放掉:
我们规定,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每释放掉一名囚犯,就称完成了一个放人步骤,放掉了n个人就称完成了n个放人步骤。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就是完成放掉了有限个人。
令全称肯定命题a为: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所有的囚犯都能被释放掉(即:使狱中不剩一名囚犯)。
令与a对应的特称否定命题b为: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有的囚犯不能被释放掉(即:使狱中还剩有囚犯)。
我们知道,在形式逻辑中,命题a和b存在矛盾关系,一个是真的,另一个是假的。现在我们证明:命题b是假的:
如果b是真的,那么,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有的囚犯不能被释放掉(即:使狱中还剩有囚犯)。设f是“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不能被释放掉的一个囚犯,因为f有后继数f+1,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f是“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第f个被释放掉的囚犯。这与f是“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不能被释放掉的一个囚犯相矛盾。
由此证明,命题b是假的,也就证明了命题a是真的。
由命题a是真的,所以:
按照监狱方面的释放囚犯规则,所有囚犯都能被释放掉,即:会使狱中不剩一个囚犯。
但是,按照监狱方面释放囚犯规则,至少有一个囚犯不能被释放,即:不会使狱中不剩一个囚犯。
二者相悖。


1楼2011-09-07 14:35回复
    我无限认同你的命题 a 。不过这个命题 a 稍有偏颇,要改一下:
    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对于任意一个囚犯,都能通过有限步骤被释放掉。
    这样,你还是没说明到底有多少个囚犯。
    和以前说的一样,你能看到囚犯的号码是有限的数字,并不代表有有限个囚犯。
    试问每个人的号码 X ,即相应的有限释放步骤,乘上无穷,还可能将“所有”人通过有限步骤一个个释放完吗?


    2楼2011-09-07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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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修改了命题 a ,就修改了形式逻辑的全称肯定命题(SAP)和特称否定命题的定义。你否定了形式逻辑,也就不再存在悖论、真和假,你这个悖论吧的吧主还有必要谈悖论吗?呵呵。
      在你眼里,无穷的真是绝对的,远远超过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当它们发生冲突时,你选择了无穷,抛弃或修改逻辑,逻辑成了为无穷效忠的奴隶。


      3楼2011-09-07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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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我们只需要二值逻辑吗?还有三值逻辑、辩证逻辑等等等等
        我之所以要修改命题 a ,是因为你的表述貌似不正确。
        ##
        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所有的囚犯都能被释放掉(即:使狱中不剩一名囚犯)。
        ##
        中间的“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你到底是指能放有限个人来释放所有人(这正是要证明的),还是说对于每个人,都能通过有限步骤来释放他?
        看了 1 楼最下面的反证(圞)法,我明白你是指前者了。那就无视我一时的误解吧……你可以无视我 2 楼的上半部分回复。


        4楼2011-09-07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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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之前的回复划清分隔线的分隔线,理由见 4 楼 ==================


          5楼2011-09-07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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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命题a是真的,可推出通过有限步骤就可将放人过程进行完毕,可推出囚犯总数是有限个。
            


            6楼2011-09-0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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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b是真的,那麼,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有的囚犯不能被释放掉(即:使狱中还剩有囚犯)。
              ##
              很可惜,命题 b 不一定是假的。(当我之前说的“认同”是我看瞎了眼)
              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有的囚犯不能释放,这里的“不能释放”有两种情况:
                1. 囚犯人数有限,但就是有人释放不了。(这样的话,命题 b 肯定是真的,根据删不净定理)。
                2. 囚犯人数无限,若要说存在不能释放的,原因只能出于有限步骤。这样,命题 b 也算是真的。


              7楼2011-09-07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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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你理解,另补:
                  假设要释放所有囚犯的有限步骤是 n ,你如何保证不能释放的囚犯的号码在 1~n 内?超出了就是说无限,不超出的就是说有限了。


                8楼2011-09-07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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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题A指在有限歨骤之内,就一定能将所有囚犯释放完毕。主帖写得够清楚了,为了避免误解,特意加了括号(即:使狱中不剩一名囚犯)。
                  全称肯定命题a为: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所有的囚犯都能被释放掉(即:使狱中不剩一名囚犯)。
                  你能指出我有的地方表述的不理想,对此我表示感谢。我将“删不尽定理”改为“删不净定理”就是接受了你的意见,尽与净确实含义不同。这个帖子是今天上午写的,写完就发了,对语言表达欠考虑。
                  谢谢你关注我的帖子


                  9楼2011-09-07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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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铅笔先生,你还是仔细看一看形式逻辑的性质命题部分,别在这里闭眼晴瞎猜了。


                    10楼2011-09-0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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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式逻辑看上去简单易懂,但真正理解它并不容易。对形式逻辑理解得没有深度,读懂有深度的逻辑证明就很困难,如同对牛弹琴。


                      11楼2011-09-0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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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貌似你还在扯我在 2 楼的误解啊……我在 5 楼已经说当那些话大部分没说过了。
                        我实在搞不清你是针对哪一点来回复我的贴子了。因为你总会用“对牛弹琴”和似乎无视我 5 楼说过的话的态度来对待我的回复……
                        我在谈命题 b 呢,不是像 2 楼那样继续误解你的意思了。


                        12楼2011-09-07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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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楼和 8 楼算是两种角度来反驳你了。我保证对你的论述再无误解了。
                          照旧,如果你再有“对牛谈琴”,或者你不会“弹琴”,这就是最后一个回复。


                          13楼2011-09-07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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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b是真的,那么,按照“陆续一个接一个释放规则”,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有的囚犯不能被释放掉(即:使狱中还剩有囚犯)。
                            ————————————————————————————
                            这里看似没问题,其实也的确没问题,但有个关键要注意的地方,
                            “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有的囚犯不能被释放掉”,
                            “不能被放掉的囚犯数量”跟“有限个放人步骤的具体步数”密切相关。
                            设f是“通过有限个放人步骤”不能被释放掉的一个囚犯
                            ————————————————————————————————
                            这句话就有问题了,你这样是证明了P1,但没有证明P2.


                            15楼2011-09-07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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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怎么的,这帖子发上去怎么就散花了,空隙太大,莫名其妙。


                              17楼2011-09-09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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