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么天真的空想派...
懒得再输字,还是复制你自己的话 和 别人回复你后被你视而不见的话 来回复你好了。
引用 gsdgkds (4楼)如果从‘犯罪分子畏惧死刑’这一基本事实出发,可能有两种同样符合逻辑的答案。一方面,对于潜在的犯罪而言,死刑的确具备足够的威慑力。如波斯纳在《死刑经济学》中引用过的一个计量分析,该项研究表明:处决一个杀人犯可以震慑18起潜在的杀人犯罪。与此相反,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而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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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仆为人民_币
这个没有结论的研究应该加个合乎逻辑的结论:
“处决一个杀人犯可以威慑18起潜在的杀人犯罪”;确保为社会减少18起潜在杀人犯罪,可以帮助**集中警力对已发生的罪犯进行追补,并消除该罪犯出狱后继续犯罪的可能(从惯犯和累犯的犯罪率就能看出,犯过罪的人很容易再次翻案)
“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而言,死刑的威慑力可能致使犯罪分子为逃避死刑”如果没有死刑的威慑力,也不能“肯定”罪犯不会为逃避拘禁和死缓而继续逃亡,却“肯定”会给社会增加另外18个同样让人头疼同样不能确保自首的罪犯,使警力分散,更加难以破案。
死刑的好处:在监狱里重犯之间的磨合很成问题,很容易造成监狱动乱;犯罪人数的问题让看守所,监狱无法安排足够空间;超过多少年可以保释,那时候重犯可能对社会造成更多危害。死刑全部可以解决。
非死刑的好处:为可以改造的犯人提供改过的机会,为社会做出贡献;挑选有“朴素”正义感的犯人进行以犯治犯维持监狱里“暗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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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很明确:“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2月8日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7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自首的被告人,除了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或者恶意地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以外,一般均应当依法从宽处罚。”
对此描述你认为是该改成 在国民尚有很多不得温饱的情况下,我们仍必须为了保一部分恶人的命而牺牲掉本应资助给穷人活命的钱,花费巨额资金在监狱上,让这些“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在监狱里心存侥幸地策划逃yu 或搞狱内动乱?
杀人偿命向来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组成部分,在中国人观念里,罪大恶极的人一日不除,人们的生活就不会得到安宁。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个近50岁的福建妇女的丈夫在她30多岁时被人杀害,因证据不定,其中一个嫌疑人没被判死刑,干是,她在十几年前就开始变卖家产,以余生的全部精力,到处告状,要求判这个人死刑,为夫报仇,实现她所认为的“公道”。如果没有死刑,老百姓普遍认为的“公道”到哪里去寻找?
西方部分国家废死,是因为民意。中东通J可以乱石砸死,是因为民意。而中国民众几千年来都认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千古一理”是“王法”,如果现在废除死刑,会使许多人认为这是对罪大恶极者的放纵、对被害人生命的不尊重,会极大地影响人们对法律公正的信赖和信仰。其对法律威慑性的降低同时也将 使本身就因 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分化严重、阶级矛盾突出 而心态浮躁的人们更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再者,自首免死对于贪官污吏是条救命稻草,哪怕贪了几千亿,只要发现有调查组在暗中调查,马上自首,钱花光了又怎样,儿女全迁居海外又怎样,只要自首就行了,鼓励少贪的多贪,不敢贪的开始贪。
90%的破案率、不惜一切代价 的概念是什么? 就是不惜严xing拷da,为了面子,哪怕是制造了冤假错案也在所不惜。南京市破案率100%,河南省破案率98%,欧美破案率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