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在中能认识金俊秀,不得不说是一件神奇的事。
金在中记得,那年他才挤上火车,嫌弃地把包放在行李架上,自己还没来得及坐下,就听见旁边儿有个人在叫“小伙子帮帮忙”。
然后他一回头就看见了金俊秀的妈妈,当然,那时候他们互相之间还不认识。
金俊秀的老妈那还是第一次为儿子送行,所以只要一想到跟在自己身边儿十几年的心肝儿要去那么远的城市读书,就纠结得不行。
送个行,跟长亭送别一样——把金俊秀送出了居民楼外,不够;把金俊秀送到了公交车站,不够;把金俊秀送到火车站进站口了,还是不够。
最后干脆买了张站台票,给金俊秀提着大包小包,硬是装自己身子骨很棒地把人送到了火车上。
都要开车了,两个人才找到了位置。金俊秀的老妈左看看右瞅瞅的,这才逮住了面前身形看着不错的金在中,想是能帮忙放行李的。
“谢谢啊,谢谢。”
“不用客气。”
金妈妈看金在中那脸笑得跟朵花儿似的,直觉就是:这孩子靠得住。
于是也不管火车喇叭里死命地催送行的快下车的话,拉着一边的金俊秀凑上前就开始套近乎。
“那个,小伙子你也是去那边儿读书的吧?哎呀,你看看我儿子,他也是啊。这一路上,你俩熟悉熟悉也可以互相当个伴儿,对吧?出门在外的,大家交个朋友也挺不错的。”
金在中见这位大婶说话什么的都很热情,就是一边儿她那儿子一直都没什么反应。
好像挺内向的。
于是心下了然,这一趟肯定是她这儿子第一次出远门,做母亲的不放心,所以这才在火车上急急忙忙地想为她儿子找个能照顾他的伴儿呢。
“行啊,没问题。阿姨你就放心吧。”
金在中又笑了笑,说出来的话真是有感动到金俊秀老妈。
“啊,那真是太好了。”
“阿姨您快下去吧,这车就快开了。”
“啊行,那就谢谢你啦!”
“诶,你叫什么名字?”
“金俊秀。”
“哈?俊秀?”
“……”
“哪个秀?”
“……秀美山川的秀。”
金在中听了就笑了,当然,他还算是个有教养的人,所以没笑得那么夸张,只是嘴角弯了弯,让人看了,一点儿都不会觉得那是嘲笑。
——不过事实上,他在心里笑得很厉害。
他人就是这样,用他朋友朴有天的话来说,就是“虚伪”。
所以前面儿即使他对火车这种交通工具再有不满,对金俊秀的老妈托自己照顾他儿子的行为再觉得好笑,他也都不会回过头给他老爸抱怨一个字。
他爸问起来了,他也最多只会说:“这次的求学经验,带给了我很多启发。”——不过,也的确有启发的,比如说,他再也不会用家里的钱去讨好一个女朋友而且还被他爸知道了。
金俊秀在金在中眼里一直都很二。
即使人家没干出什么很二的事儿,他也还是觉得这小子以后成不了气候。
别的不说,单说关于金在中家世这件事,金俊秀身为一个和金在中同系的同学,而且还是每年都会一起回家的同学,居然等到大三的时候才知道——哦,原来金在中家里这么有钱有势。
所以,金在中自觉自己说金俊秀二,没有错。
“那他那次在宿舍里面照顾发烧的你,也是很二的举动咯?”
朴有天在电话里面嘲笑他——没错,他就是喜欢当面戳穿金在中的虚伪面孔。
“谁跟你说这个了?基金的事还没完呢。”而我们的金在中同学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只有转移话题,“喂,你到底要买哪家的?”
朴有天轻轻“切”了一声,便随金在中的话题而给他台阶下了。
聪明人不干蠢事。
朴有天是个聪明人,所以才能和金在中做了十几年的朋友。并且还有继续将这段友谊延续下去的大好趋势。
也就所以,他了解金俊秀在金在中心里的特殊。
他知道这件事他不问,也总会有人替他问清楚的。
果不其然。
在金在中大四那年,那三年多来都隐藏于暗处,无人问及的真相被金在中的父亲给连根拔出了。
——金在中在他父亲的追问和威胁下,承认了他与金俊秀的恋人关系。
“老子把你打死了,估计你也还是个变态吧?”
金在中瞪着他父亲,嘴角被他父亲刮耳巴子的时候留下了一条口子,看上去十分狰狞与狼狈。
想当然也知道的,出手这么狠、说话也不留情面的男人,不是当过军人,就是天生的脾气暴躁。
——金在中的父亲属于前者。
“呵!果然啊……”
然后金在中就见他老爸抓起一边的座机,用力之大地把按键按得噼里啪啦,拨通了一个人的电话。
“张艳芬!你儿子我管不了了!明天就把他送到美国!”
金在中当时听了他爸的那一顿吼后,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好像也没什么感觉吧。
然后,他想到了一个问题。
——那个时候,他已经十天没见到金俊秀了……
最后一次和金俊秀的见面,还是十天前上公共课的时候。
金俊秀就坐在他前面。
只有寥寥数人的教室里,就他俩是坐得最近的了。
金俊秀在前面戴着眼镜认真听课,他就躲在金俊秀后面,无聊得想打瞌睡,时不时地就拿自动笔去挑起一撮金俊秀的头发玩。
金俊秀都习惯这三年多来金在中这样的举动了,也就不怎么理他。
最后实在是被后面儿这人烦得不行了,一把就抓住了金在中的那支笔,偏过头来,语气挺无奈地说了句:“回去再玩。”
然后金在中就笑了,伸出两根手指掐了一下金俊秀的脸蛋,“你说的啊。待会儿回宿舍,随便我怎么玩儿。”
也不知道是不是当时教室里面光线太强的缘故,金在中迎着阳光趴在桌子上看金俊秀偏过来的侧脸,怎么看怎么觉得那人脸红了。
再然后……金在中就睡着了。
等他睁开眼的时候,人就已经回到了几百公里之外的家里。
跟做梦一样。
所以,金在中想不到——
他和金俊秀这一别,就是整整三年。
金在中能认识金俊秀,不得不说是一件神奇的事。
金在中记得,那年他才挤上火车,嫌弃地把包放在行李架上,自己还没来得及坐下,就听见旁边儿有个人在叫“小伙子帮帮忙”。
然后他一回头就看见了金俊秀的妈妈,当然,那时候他们互相之间还不认识。
金俊秀的老妈那还是第一次为儿子送行,所以只要一想到跟在自己身边儿十几年的心肝儿要去那么远的城市读书,就纠结得不行。
送个行,跟长亭送别一样——把金俊秀送出了居民楼外,不够;把金俊秀送到了公交车站,不够;把金俊秀送到火车站进站口了,还是不够。
最后干脆买了张站台票,给金俊秀提着大包小包,硬是装自己身子骨很棒地把人送到了火车上。
都要开车了,两个人才找到了位置。金俊秀的老妈左看看右瞅瞅的,这才逮住了面前身形看着不错的金在中,想是能帮忙放行李的。
“谢谢啊,谢谢。”
“不用客气。”
金妈妈看金在中那脸笑得跟朵花儿似的,直觉就是:这孩子靠得住。
于是也不管火车喇叭里死命地催送行的快下车的话,拉着一边的金俊秀凑上前就开始套近乎。
“那个,小伙子你也是去那边儿读书的吧?哎呀,你看看我儿子,他也是啊。这一路上,你俩熟悉熟悉也可以互相当个伴儿,对吧?出门在外的,大家交个朋友也挺不错的。”
金在中见这位大婶说话什么的都很热情,就是一边儿她那儿子一直都没什么反应。
好像挺内向的。
于是心下了然,这一趟肯定是她这儿子第一次出远门,做母亲的不放心,所以这才在火车上急急忙忙地想为她儿子找个能照顾他的伴儿呢。
“行啊,没问题。阿姨你就放心吧。”
金在中又笑了笑,说出来的话真是有感动到金俊秀老妈。
“啊,那真是太好了。”
“阿姨您快下去吧,这车就快开了。”
“啊行,那就谢谢你啦!”
“诶,你叫什么名字?”
“金俊秀。”
“哈?俊秀?”
“……”
“哪个秀?”
“……秀美山川的秀。”
金在中听了就笑了,当然,他还算是个有教养的人,所以没笑得那么夸张,只是嘴角弯了弯,让人看了,一点儿都不会觉得那是嘲笑。
——不过事实上,他在心里笑得很厉害。
他人就是这样,用他朋友朴有天的话来说,就是“虚伪”。
所以前面儿即使他对火车这种交通工具再有不满,对金俊秀的老妈托自己照顾他儿子的行为再觉得好笑,他也都不会回过头给他老爸抱怨一个字。
他爸问起来了,他也最多只会说:“这次的求学经验,带给了我很多启发。”——不过,也的确有启发的,比如说,他再也不会用家里的钱去讨好一个女朋友而且还被他爸知道了。
金俊秀在金在中眼里一直都很二。
即使人家没干出什么很二的事儿,他也还是觉得这小子以后成不了气候。
别的不说,单说关于金在中家世这件事,金俊秀身为一个和金在中同系的同学,而且还是每年都会一起回家的同学,居然等到大三的时候才知道——哦,原来金在中家里这么有钱有势。
所以,金在中自觉自己说金俊秀二,没有错。
“那他那次在宿舍里面照顾发烧的你,也是很二的举动咯?”
朴有天在电话里面嘲笑他——没错,他就是喜欢当面戳穿金在中的虚伪面孔。
“谁跟你说这个了?基金的事还没完呢。”而我们的金在中同学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只有转移话题,“喂,你到底要买哪家的?”
朴有天轻轻“切”了一声,便随金在中的话题而给他台阶下了。
聪明人不干蠢事。
朴有天是个聪明人,所以才能和金在中做了十几年的朋友。并且还有继续将这段友谊延续下去的大好趋势。
也就所以,他了解金俊秀在金在中心里的特殊。
他知道这件事他不问,也总会有人替他问清楚的。
果不其然。
在金在中大四那年,那三年多来都隐藏于暗处,无人问及的真相被金在中的父亲给连根拔出了。
——金在中在他父亲的追问和威胁下,承认了他与金俊秀的恋人关系。
“老子把你打死了,估计你也还是个变态吧?”
金在中瞪着他父亲,嘴角被他父亲刮耳巴子的时候留下了一条口子,看上去十分狰狞与狼狈。
想当然也知道的,出手这么狠、说话也不留情面的男人,不是当过军人,就是天生的脾气暴躁。
——金在中的父亲属于前者。
“呵!果然啊……”
然后金在中就见他老爸抓起一边的座机,用力之大地把按键按得噼里啪啦,拨通了一个人的电话。
“张艳芬!你儿子我管不了了!明天就把他送到美国!”
金在中当时听了他爸的那一顿吼后,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好像也没什么感觉吧。
然后,他想到了一个问题。
——那个时候,他已经十天没见到金俊秀了……
最后一次和金俊秀的见面,还是十天前上公共课的时候。
金俊秀就坐在他前面。
只有寥寥数人的教室里,就他俩是坐得最近的了。
金俊秀在前面戴着眼镜认真听课,他就躲在金俊秀后面,无聊得想打瞌睡,时不时地就拿自动笔去挑起一撮金俊秀的头发玩。
金俊秀都习惯这三年多来金在中这样的举动了,也就不怎么理他。
最后实在是被后面儿这人烦得不行了,一把就抓住了金在中的那支笔,偏过头来,语气挺无奈地说了句:“回去再玩。”
然后金在中就笑了,伸出两根手指掐了一下金俊秀的脸蛋,“你说的啊。待会儿回宿舍,随便我怎么玩儿。”
也不知道是不是当时教室里面光线太强的缘故,金在中迎着阳光趴在桌子上看金俊秀偏过来的侧脸,怎么看怎么觉得那人脸红了。
再然后……金在中就睡着了。
等他睁开眼的时候,人就已经回到了几百公里之外的家里。
跟做梦一样。
所以,金在中想不到——
他和金俊秀这一别,就是整整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