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22年3月份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背调,入职一家市属能源集团国企,当时档案和党员关系迁到了集团总部,第一次合同签三年实习期一年(震惊,没见过一年的实习期但也坚持过来了)在下属热电国企工作(国资合并,这个集团是很多事业单位改制的单位组成的 有热电 热力 燃气和设计院组成的集团国企)。第二年过了实习期 热电的人力通知我劳动合同签在热电(劳动合同时间只有一年主体是这家热电单位),还在原岗位热电总部的综合部工作。今年初劳动合同到期热电人力再次通知我签合同(这次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体也是这家热电单位)并且社保公积金缴纳单位一直是这家热电国企。那么我到底是集团公司的员工,还是这家下属热电单位的员工,还是派遣工
懂的前辈进来说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