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
1.假设此地常年1/13入冬,1/17入春:则12/17入冬成功(提前没超过30天)。之后虽12/27就开始开春组,但春季判定必须在当年才能开始。所以入春时间应为1/1(提前没超过30天),之后的大段冬组也被归为春季。
2.假设此地常年无冬,2/1入春:则入冬时间仍是12/17(无冬区不存在二次判断)。之后1/1可以初判入春,但提前超过30天,仍需再判。由于1/24再次出现冬组,故1/1入春失败。第二次判定1/31入春,但2/6又出现冬组,入春依然失败………直到3/2之后再无冬组,才算入春。所以冬季从12/17一直持续到3/1。(注意:只要初次判定时提前超过30天,就要判定到再无冬组为止,即使二次判定时提前已不足30天,但仍不能宣布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