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林昭在澳洲读了六年书,一九二七年十月,初中毕业。从炮台街男中拿到毕业文凭后,十七岁的郭林昭不想继续读书了,但其学生签证尚余有半年有效时间,遂由永安果栏出面请中国总领事馆予以协助,希望能留在澳洲工作。于是,当年十月十七日,中国总领事魏子京致函内务部秘书,告知郭林昭系该著名商行主要股东郭泉之子。他在函中表示,郭泉自一九零七年离开澳洲赴香港随兄郭乐开创其商业帝国之后,目下是永安公司香港分公司的总经理,故希望儿子郭林昭能进入永安公司雪梨分部实习,提高其经商技巧,多加历练,同时也顺带照看他个人在永安公司(即永安果栏)雪梨分公司里的股份及相关商业利益。换言之,是申请将郭林昭的学生身份转换为工作签证。或许是魏总领事的公函起了作用,或许是郭泉此前在雪梨的工作声誉卓著而给澳大利亚内务部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同时也与永安果栏在雪梨的规模与声望有关,内务部对此申请给予了积极回应。十一月十二日,内务部部长批准了郭林昭的申请,同意他可在现有的签证有效期内进入永安果栏工作,之后的续签与否可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