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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子(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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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篇


IP属地:河南1楼2024-12-29 17:19回复
    余治平《哲学的中国本土化叙事》(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6年)
    “慎独”,是一种高度的道德自觉,指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也能够做到正心诚意,所思所想、言行举止都能够符合道德规范与伦理要求。实际上,有之于内必然能够形之于外。人如果能够做到正心诚意,其行为举止也一定能够接近于仁。所以,伦理意义上的诚之关键在于加强自我的人性修养,提高主体的道德自觉能力。


    IP属地:河南2楼2024-12-2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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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谊《新书·道术》说:“以人自观谓之度,反度为妄。以己量人谓之恕,反恕为荒。”
      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看待自己,或者,先观察到别人,然后才联想起自己,就叫做“度”。与度相悖逆的态度与行为则可以称为“妄”,即不顾及别人的存在,除了自我之外,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
      用自己的心意、情怀去思量别人,忖度别人,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就叫做“恕”。相反,则叫做“荒”,即把别人剔除在自己的视野之外,心目中从来没有别人的位置,而始终只有自己。


      IP属地:河南3楼2024-12-29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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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少华《文本秩序:桓谭与两汉之际阐释思想的定型》(中华书局,2019年,10章)
        先秦的文献、文本,经过西汉司马迁的认定与确立,尤其是刘向、刘歆父子为首的学者对西汉乃至此前文本、文献的重新校订、整理与规范,西汉末期的文本大致稳定下来,文本思想基本统一起来。


        IP属地:河南4楼2024-12-29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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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雄、刘歆、王莽、桓谭四人,基本上共同见证了汉成帝以后至王莽覆亡前的全部历史,而桓谭曾经历王莽之后的更始、汉光武时期,较前三人所经历的历史更久。
          从时代意义上说,桓谭历仕多朝,与刘歆、扬雄、王莽多有交往,更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更重要的是,桓谭的《新论》对两汉之际历史的记载,要比其他人的著作更为细致、全面。


          IP属地:河南5楼2024-12-29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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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谭,沛国相(今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人,今存作品不多,其《新论》一书,久已亡佚,赖唐宋类书得以保存。桓谭生于汉元帝建昭三年(前36),本年,刘向44岁。扬雄18岁,刘歆15岁,王莽10岁。


            IP属地:河南6楼2024-12-29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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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成帝永始三年(前14),桓谭约23岁,扬雄至京师待诏,任王音门下吏。据《后汉书·宋弘传》的记载,光武帝每次宴会,都要桓谭鼓琴助兴。汉光武帝九年,桓谭上《新论》。


              IP属地:河南7楼2024-12-29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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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谭认为,司马迁《史记》的体例,甚至汉代史书文献,多来源于周代。西汉建立至桓谭《新论》产生的时期,已经过去了二百余年,西汉很多历史事件已经成为定论,文本的秩序大体形成。


                IP属地:河南8楼2024-12-29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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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谭在汉成帝时,曾任乐府令;在王莽时,曾任掌乐大夫;在光武帝二年,曾任给事中,为光武帝奏新曲。桓谭《新论》:“昔余在孝成帝时为乐府令,凡所典领倡优伎乐,盖有千人之多也。”这说明,桓谭在汉成帝时,曾为乐府令,并领导着一千多乐人。这充分证明汉成帝时期音乐之盛。


                  IP属地:河南9楼2024-12-29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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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初至两汉之际,产生了一批以“新”为名的诸子著作,如陆贾《新语》,贾谊《贾子新书》,晁错《晁氏新书》,刘向《新序》、《新苑》,桓谭《新论》,等等,体现了一种“尚新”的思想传统。


                    IP属地:河南10楼2024-12-29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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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谭《新论·本造》开宗明义,点明其撰作缘由在于承刘向《新序》、陆贾《新语》学术思想而来:“谭见刘向《新序》、陆贾《新语》,乃为《新论》。”陆贾《新语》,是后来汉代其他诸子撰写以“新”为名的著作的起源。


                      IP属地:河南11楼2024-12-29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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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秦始皇“焚书坑儒”到汉代“除挟书律”的二十余年里,民间保存的古代大量历史书籍不仅被焚毁,被限制保存和流传,而且先秦时期诸子百家著书、讲学的风气,也一度消失殆尽;儒家之学,几至浸灭


                        IP属地:河南12楼2024-12-29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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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挟书律”造成的后果,并非仅仅是书籍数量的减少,还有世人对儒家学者及其书籍的轻视。从刘邦与陆贾的对话中我们看出,《新语》的主旨,乃在于陈述秦亡汉兴得失之由,以及古代成败之国的事迹。


                          IP属地:河南13楼2024-12-29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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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史书而言,“杂记”指正史之外的杂事或异闻逸事。先秦诸子著书立说的载体,主要是“简”与“策”。未曾联缀在一起者为“简”,否则为“策”。晋杜预《春秋左传序》:“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


                            IP属地:河南14楼2024-12-30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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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所载皆“大事”,“传”与“记”所载为小事。
                              司马相如、扬雄号称大辞赋家,今所见赋作不过也各有六篇;刘歆赋作,今所见也只有《灯赋》、《遂初赋》两篇;刘向无赋。但事实上,他们当初撰写的赋作,远不止此数。即如刘向,《汉书·艺文志》载录“刘向赋三十三篇”。


                              IP属地:河南15楼2024-12-30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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